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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郑交质
《左传》隐公三年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1],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bì)[2]虢公政。四月,郑祭(zhài)足[3]帅师取温[4]之麦;秋,又取成周[5]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6],质无益也。明恕[7]而行,要(yāo)[8]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9]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10],蘋(pín)、蘩(fán)、蕰藻之菜,筐、筥(jǔ)、锜(qí)、釜之器,潢(huáng)汙(wū)、行潦(lǎo)之水,可荐[11]于鬼神,可羞[12]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13],《雅》有《行苇》《泂(jiǒng)酌(zhuó)》[14],昭忠信也。”
吴评
通篇以“信”“礼”二字作眼。平王欲退郑伯而不能退,欲进虢公而不敢进,乃用虚词欺饰,致行敌国质子之事,是不能处己以信,而驭下以礼矣。郑庄之不臣,平王致之也。曰“周郑”,曰“交质”,曰“二国”,寓讥刺于不言之中矣。
[1]貳于虢:平王不满郑国专权,欲分政于虢公。
[2]畀:交给。
[3]祭足:即祭仲。
[4]温:周邑名。
[5]成周:周之东都。
[6]中:内心。
[7]明恕:互相体谅。
[8]要:约束。
[9]苟:如果。
[10]毛:草。
[11]荐:祭献。
[12]羞:进献。
[13]《采蘩》《采蘋》:出自《诗经·召南》,写妇女采集野菜以供祭祀。
[14]《行苇》《泂酌》:出自《诗经·大雅》,前者写周祖先宴享宾客耆老,以明忠厚。后者写汲取行潦之水以供宴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