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妖魔鬼怪(八)
也就15分钟左右吧,猴子和老李早就到了了陆遥报给他们的地址,都下了车,靠在车身上休息。吴春华被他们铐在车里,整个人像失了魂,目光呆滞,一动不动。
“真的不需要去帮忙吗?”陆遥问老李。
老李抽出根烟点上,对他笑着摇摇头。猴子坑了老李根烟,也点上吸了几口说:“放心好了!她是谁啊!她是组长!我们老大别的不说,身手还是很不错的。我都打不过她,一般的男人怎么可能是她对手。”说完转头看看老李,道,:“是不是啊老李?老李你打得过她吗?”
老李笑着摇摇头,道:“没打过,不知道。不过,她路子很野,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估计那男人不会好过。”
正说着,只见远处来了两个人。莫默和陈财东。
莫默走在陈财东身后,一身黑色羽绒服上都是泥灰,头发乱七八糟,其他暂时没看出什么异样。
陈财东就惨了,满脸的血混着泥巴,几乎看不见他原本的长相。右边眼眶一片青紫,头发乱成一团。两条手臂像拧麻花一样被拧在背后然后用手铐铐住,走路一瘸一拐的。
他走到一半,停住不肯走了。也不知莫默对他说了什么,他不肯动,莫默对着他后背就是一脚,他整个人往前摔了个狗吃屎。
老李笑出声,拍了陆遥一下道,:“看,我说的吧。”
猴子扔掉烟头往前走,说,:“哇靠,太暴力了。要是真把他打伤了,还得先给他治疗,多麻烦啊!”
老李跟猴子冲上去拉起陈财东就往车子这里拖,把人塞到他们车上。猴子还小声对莫默叨叨着:“老大,你下手太重了,他伤成这样,你回去怎么跟上头交代啊?告你暴力执法怎么办?”
莫默顺了口气,拍掉身上的泥灰,甩甩手腕,一副根本不在乎的表情,说:“谁让他拒捕?我他~妈都叫了好几声,站住站住,他跟没听见一样拼命跑,我追得都累死了!要不是这里车流密集,老子就要鸣枪了好吗!”
猴子撇撇嘴:“你一警察叫坏人站住,他难道还真能听你的?而且,你要是真的在这种地方鸣枪,处分等着你!”
莫默白他一眼说:“所以我没鸣啊!我只能跑上去把他制服!”
“那他手怎么回事?是不是被你掰断了?断了你就惨了!上次的暴力执法处分才刚过……”
“老子管他有没有断!断了才好,他掐我脖子!”莫默指了指脖子,上面有几条红印子,触目惊心。
陆遥看着她白皙纤细的脖子上,多了几条青紫,眉心突然不受控制地跳了跳。他很明显的感觉到,胸口中央有一股怒意直往头顶上冒,搞得他也有点想冲上去打那个陈财东。这是他在以往的办案过程中,从未遇到过的。
老李也凑过来看了一眼,关心地问到:“没事吧?”
莫默摇头:“没事。”
猴子也不啰嗦了,吐槽到此为止。陈财东猴子跟老李一辆车,莫默陆遥押着吴春华一辆车。两辆车朝着市局的方向飞驰而去。
这么两个平凡到毫不起眼的人,为什么会走到杀人这一步呢?
吴春华,比陈财东大3岁,跟他一样也来自A省人,只不过,阿东是县城的,而她,来自跟封建落后的农村。
在她们那个地方,女孩子17、18岁就开始找婆家了,如果到了23、24岁还没嫁出去,是要被很多人说闲话的。很不幸,吴春华就是被说闲话的那一类。她家很穷,她本人长得也不好看,27岁仍然待字闺中,别说邻里之间会说她闲话,连自己父母都嫌弃她。无奈之下,只好离开家乡,来到s城打工。
都是A省人,又是同事,同乡之谊让吴春华与陈财东迅速的走到了一起,并且很快就结了婚。
老公比自己小了三岁,自己长得不漂亮,年纪又大,种种自卑的心理,使得婚后的吴春华对陈财东可以说是百依百顺,言听计从。
而陈财东也越来越过分,结婚之前就花心,结婚之后感情冷淡下来,他更是肆无忌惮。不但在网上跟别的女人视频luo~聊,还经常偷拿她的工资出去赌博、叫小姐。吴春华稍有不满,他就拿离婚相要挟,有时候还会对她大打出手…而她,则每次都选择忍气吞声。
不久前,吴春华怀了孕,陈财东并没有因此变得温柔体贴一些,反而因为生~理~欲~望得不到满足,整个人更为狂躁阴郁。好几次公然带着“小姐”回家办事,吴春花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男人嘛,都有生~理~需~求,只要还能拉得回来,只要家还在,就行……每次,她都这样安慰自己。
陈财东年纪很小的时候,就独自一人来S市打工了。他上头有两个姐姐,他是最小的弟弟。可是家里穷,养不起那么多孩子,他的两个姐姐都只有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赚钱养家了,后来也早早嫁了人。
父母重男轻女,把人生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这个儿子身上。两个姐姐赚来的钱,基本都花在了这个儿子身上。他在家可以说是小皇帝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和姐姐对他的宠爱,他觉得那根本就是理所应当。他是这个家唯一的儿子,是这个家的希望,他们不对他好,又要对谁好呢?
可他还是觉得无聊,他一点儿都不喜欢读书!读书有什么好?成天坐在教室里,闷都闷死了!他总得找点乐子来消遣消遣啊。于是,他抽烟、旷课、逃学、去游戏厅,去录像厅……反正就是不上学。
青春期的少年总是冲动,录像厅老板为了让吸引他们招揽生意,时常会给他们看了一些“少儿不宜”的片子。看了之后,他感觉整个人都沸腾了!体内胡乱流窜的荷尔蒙根本不受他控制!不,他也不想控制!自此以后,陈财东就常常混迹于镇上的录像厅。
而后,他也不知道从哪里认识了几个小混混小太妹。几个人不上学、不工作,成天呆在一起漫无目的地游荡,名曰“混社会”。年轻人的身体,不经意的肌肤摩擦,就能迅速撩起心火。阿东跟其中一个小太妹一来二去的便对上了眼。
某一天,他胡混完了回到家,发现家里被砸的乱七八糟,几个纹着身的彪形大汉拿着棍子把他们家能砸的全都砸了个稀巴烂,嘴里还骂骂咧咧,叫他父母把他交出来。
妈妈的哭喊、父亲的阻拦、大汉的狠言狠语,他吓得慌了神,忘记逃跑。
原来是小太妹的父亲来找人了!声称如果不给个说法,就找人把他们儿子给打残废!
他父母跪在地上,把他也拉下来一起跪着,求对方原谅。
那一刻,他打从心底里看不起自己父母。为什么混了那么多年,还是那么穷?为什么那么穷,还要生那么多孩子。
最后决定,由他们家出钱再赔5万块了事。
5万块是他父母大半辈子的积蓄了,学校又把阿东给开除了。为此母亲整日以泪洗面,父亲则愁白了头发。阿东决定不再呆在那个小县城,他要出去,他要赚大钱!只要离开这个小小的,用脚就能走完的县城,他一定可以在那里大展拳脚。赚到了钱,想要哪个女人得不到?
于是,17岁的他,来到了S市。他以为可以来这个大城市大展拳脚,没想到来的第一天就让他明白了什么叫现实。
在家里,他是父母口中唯一的宝贝儿子,是家里每一个人都要让着养着的小皇帝。可到了S市,他是个什么?屁都不是!他一个没学历、没技能、没背景的人,能做什么好工作?连去工地上搬砖人家都要上上下下打量你一番。
遭受了无数白眼,听过了无数奚落。他从未觉得自己如此窝囊,低人一等。
这个繁华的大城市,从来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好在,他还算是坚持下来了。
家里的亲戚朋友都说他有出息,到大城市打工赚大钱。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过得是怎么样的生活。当他一身臭汗衣服上满是污渍的走进这个城市的地铁车厢,他能感觉得到,那些光鲜亮丽浑身香喷喷的都市丽人对他的鄙夷。每个人都下意识想要离他远一点。
这跟他相像中的,到大城市一展拳脚,完全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