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无线电频谱资源
电磁频谱中3000GHz以下的部分称为无线电频谱。根据无线电波传播及使用的特点,国际上将其划分为12个频段,而通常无线电通信只使用其中的4~12个频段。
无线电频谱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是由于它具有一般资源的共同特性,像土地、水、矿山、森林一样是国家所有的;但从国际范围来说,它又属于人类共有、共享的。此外,它还具有一般自然资源所没有的特性:有限性、非消耗性、无国界性、易受干扰性。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各种无线电业务的广泛应用,有限的无线电频率资源日趋紧张。世界各国都把无线电频率资源作为一种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也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由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责全国的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类无线电设备和系统使用的频率涵盖了0~275 GHz的范围,但主要还是集中在30 GHz以下频段。我国806~2690MHz频谱资源的划分情况见表1-1。
表1-1 我国无线通信频谱资源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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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列出了3GPP TS36.101最新版本V12.7.0定义的4G工作频段及相应频段号。在我国,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已分配的LTE频段有Band1(2.1GHz)、Band3(1.8GHz)、Band38(2.6GHz)、Band39(1.9GHz)、Band40(2.3GHz)、Band41(2.6GHz)。国外常用的FDD频段Band7(2.6GHz),在我国被分配用于TD-LTE,这是4G频段划分上我国与国外的一个重要差别。
另外,我国已标识为4G频段但尚未规划的频段有:450~470MHz、698~806MHz、3400~3600MHz。450~470MHz频段,3GPP定义为Band31,国外部分国家如巴西用于偏远地区的FDD-LTE部署;国内该频段业务使用情况:中国电信在西藏有cdma450系统;还有对讲机系统和部分模拟集群系统、列车调控系统,短期内清频较困难。700/800MHz频段:在美欧等国家和地区,这是刚从电视领域退出的“数字红利”频段,已逐渐被广泛应用于FDD广覆盖。我国698~806MHz频段属于广电系统,目前仍为广播电视业务使用,如退频需跨部门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就此频段与广电进行多次协调,没有结果。根据广电规划,2020年才能完成模数转换,能否退出部分频率还很难说。国内3400~3600MHz频段存在固定无线接入和卫星业务,该频段不能在室外和卫星系统共存,业内已将该频段定位于室内场景,本频段总计有200MHz,可以为4G的未来发展提供解决容量问题的大带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积极推动该频段应用于TDD方式的LTE-A技术。
表 1-2 3GPP组织LTE工作频段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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