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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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山来的大雁阿卡

傍晚

那只跟随雁群一起在空中飞行的白色大雄鹅,由于能够同大雁们一起在南部平原的上空来回游览并且还可以戏弄别的家禽,而显得兴高采烈。可是,不管他有多么开心,到了下午晚些时候,他还是开始感到疲倦了。他竭力加深呼吸和加速拍动翅膀,然而仍旧远远地落在别的大雁后边。

那几只飞在末尾的大雁注意到这只家鹅跟不上队伍,便向飞在最前头的领头雁叫喊道:“喂,大雪山来的阿卡!喂,大雪山来的阿卡!”

“你们喊我有什么事?”领头雁问道。

“白鹅掉队啦!白鹅掉队啦!”

“快告诉他,快点飞比慢慢飞要省力!”领头雁回答说,并且照样扑动翅膀向前飞。

雄鹅尽力按照她的劝告去做,努力加快速度,可是他已经筋疲力尽,径直朝耕地和牧场四周已经剪过枝的柳树丛中坠落下去。

“阿卡、阿卡,大雪山来的阿卡!”那些飞在队尾的大雁看到雄鹅苦苦挣扎就又叫喊道。

“你们又喊我干什么?”领头雁问道,从她的声音里听得出来她有点儿不耐烦了。

“白鹅坠下去啦!白鹅坠下去啦!”

“告诉他,飞得高比飞得低更省劲!”领头雁说,她一点儿也不放慢速度,照样扑动翅膀往前冲。

雄鹅本想按照她的规劝去做,可是往上飞的时候,他却喘不过气来,连肺都快要炸开了。

“阿卡,阿卡。”飞在后面的那几只大雁又呼叫起来。

“难道你们就不能让我安安生生地飞吗?”领头雁比早先更加不耐烦了。

“白鹅快要撞到地上去啦,白鹅快要撞到地上去啦!”

“跟他讲,跟不上队伍可以回家去!”她气冲冲地讲道,她的脑子里似乎根本没有要减慢速度的念头,而是同早先一样快地向前扑动翅膀。

“嘿,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呵。”雄鹅暗自思忖道。他这下子明白过来,大雁根本就没有真的打算带他到北部的拉普兰去,而只是把他带出来散散心罢了。

他非常恼火,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耐向这些流浪者显示一下,哪怕是一只家鹅也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来。最叫人受不了的是他同大雪山来的阿卡碰在一块儿了,尽管他是一只家鹅,也听说过有一只年纪一百多岁的名叫阿卡的领头雁。她的名声非常大,那些最好的大雁都老是愿意跟她结伴而行。不过,再也没有谁比阿卡和她的雁群更看不起家鹅了,所以他想让他们看看,他跟他们是不相上下的。

他跟在雁群后面慢慢地飞着,心里在盘算到底是掉头回去还是继续向前。这时候,他背上驮着的那个小人儿突然开口说道:“亲爱的莫顿,你应该知道,你从来没有飞上天过,要想跟着大雁一直飞到拉普兰,那是办不到的。你还不如在活活摔死之前赶快转身回家去。”

可是雄鹅知道,这个佃农家的男孩子是最使他浑身不舒服的了,连这个可怜虫都不相信他有能耐做这次飞行,他就更下定决心要坚持下去。“你要是再多嘴,我就把你摔到我们飞过的第一个泥灰石坑里去!”雄鹅气鼓鼓地叫起来。他一气之下,竟然力气大了好多,能够同别的大雁飞得差不多快了。

当然,要长时间这样快地飞行他是坚持不住的,况且也并不需要,因为太阳很快就落山了。太阳一落下去,雁群就赶紧往下飞。男孩子和雄鹅还没有回过神来,他们就已经站立在维姆布湖的湖滨上了。

“这么说,我们要在这个地方过夜啦。”男孩子心想着,就从鹅背上跳了下来。

他站立在一条狭窄的沙岸上,面前是一个相当开阔的大湖。湖的样子很难看,就跟春天常见的那样,湖面上覆盖着一层皱皮般的冰,这层冰已经发黑,凹凸不平,而且处处都有裂缝和洞孔。冰层用不了多久就会消融干净,它已经同湖岸分开,周围形成一条带子形状的黑得发亮的水流。可是冰层毕竟是存在的,还向四周散发出凛冽的寒气和可怕的冬天的味道。

湖对岸好像是一片明亮的开阔地带,而雁群栖息的地方却是一个大松树林。看样子,那片针叶林有股力量能够把冬天拴在自己的身边。其他地方已经冰消雪融露出了地面,而在松树枝条繁密的树冠底下仍然残存着积雪。这里的积雪融化了又冻结起来,所以坚硬得像冰一样。

男孩子觉得他来到了冰天雪地的荒原,他心情苦恼,真想嚎啕大哭一场。

他肚子咕噜咕噜饿得很,已经有整整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可是到哪儿去找吃的呢?现在刚刚三月,地上或者树上都还没有长出一些可以吃的东西来。

唉,他到哪里去寻找食物呢?有谁会给他房子住呢?有谁会为他铺床叠被呢?有谁来让他在火炉旁边取暖呢?又有谁来保护他不受野兽伤害呢?

一连串的反问,把男孩子在野外露宿的第一个晚上碰到的难题一次性摆在面前,真叫人替他担心哪!从这些问题中,你还读出了什么?

太阳早已隐没,湖面上吹来一股寒气。夜幕自天而降,恐惧和不安也随着黄昏悄悄地来到。大森林里开始发出淅淅沥沥的响声。

男孩子在空中遨游时的那种兴高采烈的喜悦已经消失殆尽。他惶惶不安地环视他的那些旅伴,除了他们之外他是无依无靠的了。

这时候,他看到那只大雄鹅的境况比自己还要糟糕。他一直趴在原来降落的地方,样子像是马上就要断气一样,他的脖子无力地瘫在地上,双眼紧闭着,他的呼吸细如游丝。

“亲爱的大雄鹅莫顿,”男孩子说道,“试着去喝点儿水吧!这里离湖边只有两步路。”

可是大雄鹅一动也不动。

男孩子过去对动物都很残忍,对这只雄鹅也是如此。此时此刻他却只觉得雄鹅是他唯一的依靠,他害怕得要命,怕弄不好会失掉雄鹅。他赶紧动手推他、拉他,设法把他弄到水边去。雄鹅又大又重,男孩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推到水边。

雄鹅的脑袋钻进了湖里,他在泥浆里一动不动地躺了半晌,不久之后就把嘴巴伸出来,抖掉眼睛上的水珠,呼哧呼哧地呼吸起来,后来元气恢复过来了,他昂然在芦苇和蒲草之间游弋起来。

大雁们比他先到了湖面上。他们降落到地面上后,既不照料雄鹅,也不管鹅背上驮的那个人,而是扎着猛子蹿进水里。他们游了泳,刷洗了羽毛,现在正在吮啜那些半腐烂的水浮莲和水草。

那只白雄鹅交上了好运气,一眼瞅见了水里有条小鲈鱼。他一下子把鱼啄住,游到岸边,将鱼放在男孩子面前。

“这是送给你的,谢谢你帮我下到水里。”他说道。

在这整整一天的时间里,男孩子第一次听到亲切的话。他那么高兴,真想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雄鹅的脖子,但是他没有敢这样冒失。他也很高兴能够吃到那个礼物来解解他的饥饿,开头他觉得他一定吃不下生鱼的,可是饥饿逼得他想尝尝鲜了。

他朝身上摸了摸,看看小刀带在身边没有。幸好小刀倒是随身带着,拴在裤子的纽扣上。不用说,那把小刀也变得很小、很小了,只有火柴杆那样长短。行呀,就用这把小刀把鱼鳞刮干净,把内脏挖出来。不消多少时间,他就把那条鱼吃光了。

男孩子吃饱之后却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居然能够生吞活剥地吃东西了。“唉,看样子我已经不再是个人,而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妖精啦。”他暗自思忖道。

在男孩子吃鱼的那段时间里,雄鹅一直静静地站在他身边。当他咽下最后一口的时候,雄鹅才放低了声音说道:“我们碰上了一群趾高气扬的大雁,他们看不起所有的家禽。”

男孩子和雄鹅的对比有什么暗示吗?请至少写出两条。

“是呀,我已经看出来了。”男孩子说道。

“倘若我能够跟着他们一直飞到最北面的拉普兰,让他们见识见识,一只家鹅也照样可以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这对我来说是十分光荣的。”

“哦……”男孩子拖长了声音支吾着。他不相信雄鹅真能够实现他的那番豪言壮语,可是又不愿意反驳他。

“不过我认为光靠我自己单枪匹马地去闯,那是不能把这一趟旅行应付下来的,”雄鹅说道,“所以我想问你,你肯不肯陪我一起去,帮帮我的忙?”

当然男孩子除了想快点回到家里之外,别的什么想法都没有,所以他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才好。

“我还以为,你和我,咱俩一直是冤家对头呢。”他终于这样回答说。可是雄鹅似乎早已把这些全都抛到脑后去了,他只牢记着男孩子刚才救过他的性命。

“我只想赶快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去。”男孩子说出了自己的心思。

“那么,到了秋天我一定把你送回去,”雄鹅说道,“不把你送到家门口,我是不会离开你的。”

男孩子思忖起来,隔一段时间再让爸爸妈妈见到他,这个主意倒也挺不错。他对这个提议也不是一点儿不动心的。他刚要张口说他可以一起去的时候,他俩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呼啦啦的巨响。原来大雁们全都从水中飞了上来,站在那儿抖掉身上的水珠。然后他们排成长队,由领头雁率领着朝他俩这边过来了。

这时候,那只白雄鹅仔细地观察这些大雁,他觉得心里很不好受。他本来估计,他们的相貌会像家鹅,而他也可以感觉到自己同他们的亲属关系。但事实上,他们的身材要比他小得多,他们当中没有一只是白颜色的,反而几乎都是灰颜色的,有的身上还有褐色的杂毛。他们的眼睛简直叫他感到害怕,黄颜色、亮晶晶的,似乎眼睛背后有团火焰在燃烧。雄鹅生来就养成了习惯,走起路来慢吞吞、一步三摇头地踱方步。然而这些大雁不是在行走,而是半奔跑半跳跃。他看到他们的脚,心里更不是滋味,因为他们的脚都很大,而且脚掌都磨得碎裂不堪,伤痕累累。可以看得出来,大雁们从来不在乎脚下踩到什么东西,他们也不愿意遇到了麻烦就绕道走。他们相貌堂堂,羽翎楚楚,不过脚上那副寒酸相却令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来自荒山僻野的穷苦人。

家养的白鹅和野外生存的大雁,无论在体态样貌还是在行为举止上都存在巨大的差别,作者一定经过了认真的观察,才能写得这么真实。作者这样详细描写两者的不同,还有别的寓意吗?

雄鹅对男孩子咬耳朵说:“你要大大方方地回答问话,可是不必说出来你是谁。”刚刚来得及说了这么一句话,大雁们就已经来到了面前。

大雁们在他们面前站定身躯,伸长脖子,频频点头行礼。雄鹅也行礼如仪,只不过点头的次数更多几次。等到互致敬意结束之后,领头雁说道:“现在我们想请问一下,您是何等人物?”

“关于我,没有什么可说的,”雄鹅说道,“我是去年春天出生在斯堪诺尔的。去年秋天,我被卖到西威曼豪格村的豪尔格尔·尼尔森家里。于是我就一直住在那里。”

“这么说来,你的出身并不高贵,本族里没有哪一个值得炫耀的,”领头雁说道,“你究竟哪儿来的这股子勇气,居然敢加入到大雁的行列里来?”

“或许恰恰因为如此,我才想让你们大雁瞧瞧,我们家鹅也不是一点儿没有出息的。”

“行啊,但愿如此,假如你真能够让我们长长见识的话,”领头雁说道,“我们已经看见了你飞行得还算可以,不过除此之外,你也许更擅长别的运动技能。说不定你善于长距离游泳吧!”

“不行,我并不高明,”雄鹅说道,他隐隐约约看出来领头雁拿定主意要撵他回家,所以他根本不在乎怎样回答,“我除了横渡过一个泥灰石坑,还没有游过更长的距离。”他继续说道。

“那么,我估摸着你准是个长跑冠军喽!”领头雁又说道。

“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哪个家鹅能奔善跑,我自己也不会奔跑。”雄鹅回答说。

大白鹅现在可以断定,领头雁必定会说,她无论如何不能够收留他。但他非常惊奇地听到领头雁居然答应说:“唔,你回答得很有勇气。而有勇气的人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旅伴的,即使他在开头不熟练也没有关系。你跟我们再待一两天,让我们看看你的本事,你觉得好不好?”

有勇气面对真实的自己是获得他人认可和尊重的前提,说得真有道理啊!一个人如果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是不可能改变和成长的。

“我很满意这样的安排。”雄鹅兴高采烈地回答。

随后,领头雁噘噘她的扁嘴问道:“你带着一块儿来的这位是谁?像他这样的家伙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呐。”

“他是我的旅伴,”雄鹅回答说,“他生来就是看鹅的,带上他在旅途上是会有用处的。”

“好吧,对一只家鹅来说大概有用处,”领头雁不以为然地说道,“你怎么称呼他?”

“他有好几个名字。”雄鹅吞吞吐吐地说道,一时之间竟想不出来怎样掩饰过去才好,因为他不愿意泄漏出这个男孩子有个人的名字。“噢,他叫大拇指。”他终于急中生智这样回答。

“他同小精灵是一个家族的吗?”领头雁问道。

“你们大雁每天大概什么时候睡觉?”雄鹅突如其来地发问,企图这样避而不答最后一个问题,“到了这么晚的时候,我的眼皮自己就会合在一起啦。”

不难看出,那只同雄鹅讲话的大雁已经上了年纪。她周身的羽毛都是灰白色的,没有一根深颜色的杂毛。她的脑袋比别的大雁更大一些,双腿比他们更粗壮,脚掌比他们磨损得更狼狈。羽毛硬邦邦,双肩瘦削,脖子细长,所有这些都显示出了年岁不饶人,唯独一双眼睛没有受到岁月的煎熬,仍旧炯炯有神,似乎比别的大雁的眼睛更年轻。

这时候她转过身来神气活现地对雄鹅说道:“雄鹅,告诉你,我是从大雪山来的阿卡,靠在我右边飞的是从瓦西亚尔来的亚克西,靠在我左边飞的是诺尔亚来的卡克西。记住,右边的第二只是从萨尔耶克恰古来的科尔美,在左边的第二只是斯瓦巴瓦拉来的奈利亚。在他们后边飞的是乌维克山来的维茜和从斯恩格利来的库西!记住,这几只雁同飞在队尾的那六只雁,三只右边的,三只左边的,他们都是出身于最名贵的家族里的高山大雁!你不要把我们当作可以和随便什么人结伴混在一起的流浪者。你不要以为我们会让哪个不愿意说出自己来历的家伙和我们睡在一起。”

当领头雁阿卡用这种神态说话的时候,男孩子突然朝前站了一步。雄鹅在谈到自己的时候那么爽快利落,而在谈到他的时候却那么吞吞吐吐,这使得他心里很不好受。

“我不想隐瞒我是谁,”他说道,“我的名字叫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佃农的儿子,直到今天为止我一直是一个人,可是今天上午……”

男孩子没有来得及说下去。他刚刚一说到他是一个人的时候,领头雁猛然后退三步,别的大雁往后退得更远一些,他们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暴怒地朝他鸣叫起来。

“自从我在湖边第一眼看到你起,我就起了疑心,”阿卡叫嚷,“现在你马上就从这里滚开!我们不能容忍有个人混到我们当中!”

“那是犯不着的呀,”雄鹅从中调解说,“你们大雁用不着对这么个小人儿感到害怕,到了明天他当然应该回家去,可是今天晚上你们务必要留他跟我们一起过夜。要是让这么一个可怜的小人儿在黑夜里单独去对付鼬鼠和狐狸,我们当中有哪一个能够交代得过去?”

领头雁于是走近了一些,但是看样子她还是很难压制住自己心里的恐惧。“我可领教过人的滋味,不管他是大人还是小人儿都叫我害怕,”她说道,“雄鹅,不过要是你能担保他不会伤害我们的话,他今天晚上可以同我们留在一起。可是我觉得我们的宿营地恐怕不论对你还是对他都不大舒服,因为我们打算到那边的浮冰上去睡觉。”

阿卡为什么那么怕人,她遭遇过什么?作者为什么不写出来呢?

她以为,雄鹅听到这句话就会犯起踌躇来,却不料他不动声色:“你们挺聪明,懂得怎样挑选一个安全的宿营地。”

“可是你要保证他明天一定回家去。”

“那么说,我也不得不离开你们啦,”雄鹅说,“我答应过决不抛弃他。”

“你乐意往哪儿飞,就自便吧!”领头雁冷冷地说道。

她拍翼振翅向浮冰飞过去,其他大雁也一只接一只跟着飞了过去。

男孩子心里很难过,他到拉普兰去的这趟旅行终于没有指望了,再说他对露宿在这么寒冷刺骨的黑夜里感到胆战心惊。“大雄鹅,事情越来越糟糕了。”他惶惶不安地说道,“首先,我们露宿在冰上会冻死的。”

可是,雄鹅却勇气十足。“没啥要紧,”他安慰说,“现在我只要你赶快动手收集干草,你尽力,能抱多少就抱多少。”

男孩子抱了一大抱干草,雄鹅用喙叼住他的衬衫衣领,把他拎了起来,飞到了浮冰上。这时大雁都已经双脚伫立,把喙缩在翅膀底下,呼呼地睡着了。

“把干草铺在冰上,这样我可以有个站脚的地方,免得脚冻在冰上。你帮我忙,我也帮你忙!”雄鹅说道。

男孩子照着吩咐做了。在他把干草铺好之后,雄鹅再一次叼起他的衬衫衣领,把他塞到翅膀底下。“我想你会在这儿暖暖和和地睡个好觉的。”他说着把翅膀夹紧起来。

男孩子被严严实实地裹在羽毛里,他无法答话。他躺在那里既暖和又舒适,而且还真的非常疲乏了,一眨眼工夫他就睡着了。

黑夜

浮冰是变幻无常、高深莫测的,因此它是靠不住的,这是一条千真万确的真理。到了半夜里,维姆布湖面上那块和陆地毫不相连的大浮冰渐渐移动过来,有个地方竟同湖岸连接在一起了。这时候,有一只夜里出来觅食的狐狸看见了这个地方。那只狐狸名叫斯密尔,住在大湖对岸的厄维德修道院的公园里。斯密尔本来在傍晚的时候就已经见到了这些大雁,不过他当时没敢指望能抓到一只。这时候他便一下子蹿到浮冰上。

正当斯密尔快到大雁身边的时候,他脚底下一滑,爪子在冰上刮出了声响。大雁们顿时惊醒过来,拍动翅膀冲天而起。可是斯密尔实在来得猝不及防,他像断线的风筝一般身子笔直往前纵过去,一口咬住一只大雁的翅膀,叼起来回头就往陆地上跑去。

然而这一天晚上,露宿在浮冰上的并不只是一群大雁,他们当中还有一个人,不管他怎么小,他毕竟是个人。男孩子在雄鹅张开翅膀的时候就惊醒过来了,他摔倒在冰上,睡眼惺忪地坐在那儿,起初弄不明白怎么会这样乱成一团。后来他一眼瞅见有只四条腿短短的“小狗”嘴里叼着一只大雁从冰上跑掉时,他才明白过来发生这场骚乱的原因。

男孩子马上追赶过去,想要从“狗”嘴里夺回那只大雁。他听到雄鹅在他身后高声叫道:“当心哪,大拇指!当心哪,大拇指!”可是,男孩子觉得对这么小的一只狗哪用得着害怕,所以一往无前地冲过去。

那只被狐狸斯密尔叼在嘴里的大雁听到了男孩子的木鞋踩在冰上发出的呱嗒呱嗒的响声。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说不定这个小人儿是想把我从狐狸嘴里夺过去?”她怀疑起来。尽管她的处境那么糟糕,她还是直着嗓门呱呱地呼叫起来,声音听起来就像哈哈大笑一样。

男孩子再次误判了眼前的事实,说明他在变成小人儿的第一天,还是没有从自己曾经是个能随意欺负动物的男孩的身份中走出来。不能一下子适应新的身份,这也是人之常情。作者写得很真实。

“可惜他只要一奔跑,就会掉到冰窟窿里去的。”她惋惜地想道。

尽管夜是那么黑,男孩子却仍然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冰面上的所有裂缝和窟窿,并且放大胆子跳过去。原来他现在有了一双小精灵的夜视眼,在黑暗里也看得见东西。他看到的湖面和岸边,就像在大白天一样清楚。

狐狸斯密尔从浮冰同陆地相连接的地方登上了岸,正当他费劲地顺着湖堤的斜坡往上奔跑的时候,男孩子朝他喊叫起来:“把大雁放下,你这个坏蛋!”

斯密尔不知道喊叫的那个人是谁,也顾不得回头向后看,只是拼命向前奔跑。

狐狸跑进了一个树干高大而挺拔的山毛榉树林里,男孩子在后面紧追不舍,根本就没想会碰到什么危险。他一心只是想着昨天晚上大雁们是怎么奚落他的,他要向他们显示一下:一个人不管他身体怎么小,毕竟比别的生物更通灵性。

尼尔斯不顾自己已经变成小人儿的事实,坚持要向大雁显示作为“人”的优势,这说明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果是你,你会怎样做?

他一遍又一遍地朝那条“狗”喊叫,要他把叼走的东西放下来。“你到底是一条什么样的狗,居然不要脸地偷了一整只大雁!”他叫喊说,“马上把她放下,否则你等着瞧要挨一顿怎样的痛打!马上把她放下,否则我要向你的主人告状,他轻饶不了你!”

当狐狸斯密尔听到,他被人误认为是一条怕挨打的狗时,他觉得十分可笑,几乎连嘴里叼着的那只雁也差点儿掉出来。斯密尔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强盗,他不满足于在田地里捕捉田鼠和耗子,还敢窜到农庄上去叼鸡和鹅。他知道这一带人家见到他都害怕得要命,所以像这样荒唐的话他从小到现在还真没有听到过。

可是男孩子跑得那么快,他觉得那些粗壮的山毛榉树似乎在他身边哗啦啦地往后闪开。他终于追上了斯密尔,一把抓住了他的尾巴。“现在我要把大雁从你嘴里抢下来!”他大喊道,并且用尽力气攥住狐狸的尾巴。但是他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拖拽不住斯密尔。狐狸拖着他往前跑,山毛榉树的枯叶纷纷扬扬地飘落在他的身边。

这时候斯密尔好像明白过来,原来追上来的人是没啥危险的。他停下身来,把大雁撂到地上,用前爪按住她,免得她得空逃走。狐狸低下头去寻找大雁的咽喉想要一口咬断它,可是转念一想,还不如先逗逗那个小人儿。“你快滚开,跑回去向主人哭哭啼啼吧!我现在可要咬死这只大雁啦!”他冷笑着说道。

男孩子看清楚他追赶的那只“狗”长着很尖很尖的鼻子,吼声嘶哑而野蛮,便猛然心头一惊。可是狐狸那么贬低他捉弄他,他气得要命,连害怕都顾不上了。他攥紧了狐狸尾巴,用脚蹬住一棵山毛榉树树根。正当狐狸张开大嘴朝大雁咽喉咬下去的时候,他使出浑身力气猛地一拽,斯密尔不曾提防,被他拖得往后倒退了两三步。

这样,大雁就抽空脱身了,她吃力地拍动翅膀腾空而起。她的一个翅膀已经受伤,几乎不能再用,加上在这漆黑的森林里她什么也看不见,就像一个瞎子那样无能为力,所以她帮不上男孩子什么忙,只好从纵横交叉的枝丫织成的顶篷的空隙中钻出去,飞回到湖面上。

可是斯密尔却恶狠狠地朝男孩子直扑过去。“我吃不到那一个,就要抓到这一个。”他吼叫道,从声音里听得出来他是多么恼怒。

“哼,你休想。”男孩子说道。他救出了大雁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直死死地攥住狐狸尾巴,当狐狸转过头来想抓住他的时候,他就抓着尾巴闪到另外一边。

这简直像是在森林里跳舞一样,山毛榉树叶纷纷飘旋而下,斯密尔转了一个圈子又转了一个圈子,可是他的尾巴也跟着打转,男孩子紧紧地抓住尾巴躲闪,狐狸无法抓住他。

男孩子起初为自己这么顺利地对付过来而非常开心,他哈哈大笑而且逗弄着狐狸。可是斯密尔像所有善于追捕的老猎手一般非常有耐力,时间一长,男孩子禁不住害怕起来,担心这样下去迟早要被狐狸抓住。

就在这时候,他一眼瞅见了一株小山毛榉树,它细得像根长竿,笔直穿过树林里纠缠在一起的枝条伸向天空。他忽然放手松开了狐狸尾巴,一纵身爬到那棵树上。而斯密尔急于要抓住他,仍旧跟着自己的尾巴继续兜圈子兜了很长时间。

“快别再兜圈子了。”男孩子说道。

斯密尔觉得要是自己连这么一个小人儿都制服不了,简直太出丑了,于是就趴在这株树下等着机会。

男孩子跨坐在一根软软的树枝上,身子很不舒服。那株小山毛榉树还没长到顶,够不到那些大树的树冠枝条,所以他无法爬到另外一棵树上去,而爬下地去他又不敢。

他冷得要命,险些被冻僵了,连树枝也抓不紧,而且还困得要命,可是却不敢睡觉,生怕睡着了会摔下去。

啊,真想不到半夜里坐在森林里竟凄凉得那么令人恐惧,他过去从来不曾知道黑夜这个字眼的真正含义。这就仿佛是整个世界都已经僵死得变成了化石,而且再也不会恢复生机。

天色终于徐徐发亮,尽管拂晓的寒冷比夜间更叫人受不了,但是男孩子心里却很高兴,因为一切又恢复了原貌。

作者运用了新鲜独到的比喻,把森林寒冷的黑夜比作僵死的化石,突出了森林的阴冷和毫无生气,写出了男孩子内心凄凉恐惧的心理。

太阳冉冉地升起来了,它不是黄澄澄的,而是红彤彤的。男孩子觉得,太阳似乎脸带怒容,他弄不明白它为什么要生气得满脸通红,大概是因为黑夜趁太阳不在的时候把大地弄得一片寒冷和凄凉的缘故吧!

太阳射出了万丈光芒,想要察看黑夜究竟在大地上干下了哪些坏事。四周远近的一切东西脸都红了起来,好像他们也因为跟随黑夜干了错事而感到羞惭。天空的云彩,像缎子一般光滑的山毛榉树,纵横交织在一起的树梢,地上的山毛榉叶子上面盖着的白霜,全部在火焰般的阳光照耀下染成了红色。

拟人手法的运用,令周围一切事物都具有了人的情绪,与上文紧密相连,同时表现了阳光带给世界的温暖和生命,森林一扫昨夜的死寂,一片生机勃发的景象。

太阳的光芒愈来愈扩张,继续射向整个天空,不久之后黑夜的恐怖就完全被赶走了。万物僵死得像化石的景象已经不复存在,大地又恢复了蓬勃的生机,飞禽走兽又开始忙碌起来。一只红颈的黑色啄木鸟在啄敲树干。一只松鼠抱着一个坚果钻出窝来,蹲在树枝上剥咬果壳。一只欧椋鸟衔着草根朝这边飞过来。一只燕雀在枝头婉转啼叫。

于是,男孩子听懂了,太阳是在对所有这些小生灵说:“醒过来吧!从你们的窝里出来吧!现在我在这里,你们就不消再提心吊胆啦!”

湖上传来了大雁的鸣叫声,他们排齐队伍准备继续飞行。过了一会儿,十四只大雁呼啦啦地飞过了树林的上空。男孩子扯开喉咙向他们呼喊,但是他们飞得那么高,根本就听不到他那微弱的喊声。他们大概以为他早给狐狸当了点心,他们甚至连一次都没有来寻找过他。

男孩子伤心得快哭出来了,但是此刻太阳稳稳地立在空中,金光灿烂地露出了大笑脸,使整个世界增加了勇气:“尼尔斯·豪格尔森,只要我在这儿,你就犯不着为哪件事情担心害怕。”

大雁的捉弄

大约在一只大雁吃顿早饭那样长的一段时间里,树林里没有什么动静,但是清晨过后,上午刚刚开始的时候,有一只孤零零的大雁飞进了树林浓密的树枝底下。她在树干和树枝之间心慌意乱地寻找出路,飞得很慢很慢。斯密尔一见到她,就离开那株小山毛榉树下他原来待着的地方,蹑手蹑脚地去追踪她。大雁没有避开狐狸,而是紧挨在他身边飞着。斯密尔向上蹿起身来扑向她,结果扑了个空,大雁朝湖边飞过去了。

没有过多久,又飞来了一只大雁,她飞的样子同前面飞走的那一只一模一样,不过飞得更慢、更低。她甚至还擦着斯密尔身子飞过,他朝她扑过去的时候,向上蹿得更高,耳朵都碰着她的脚掌了。可是她却安然无恙地脱身闪开,像一个影子一样无声无息地朝湖边飞走了。

过了一会儿,又飞来了一只大雁,她飞得更低、更慢,好像在山毛榉树干之间迷了路找不到方向,斯密尔奋力向上一跃,几乎只差一根头发丝的距离就抓住她了,结果大雁还是脱险了。

那只大雁刚刚飞走,第四只又接踵而至。她飞得有气无力、歪歪斜斜,斯密尔觉得要抓住她是手到擒来的事。这一次他唯恐失败,所以打算不去碰她,放她过去算了,就没有扑过去。这只大雁飞的路线同其他几只一样,径直飞到了斯密尔的头顶上,她身子压得非常低,逗引得斯密尔忍不住还是朝她扑了过去。斯密尔跳得如此之高,爪子已经碰到了她,她忽然将身子一闪,这样就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还没等斯密尔喘过气来,只见三只大雁排成一行飞过来了。他们飞的方式和先前的那几只完全一样。斯密尔跳得很高去抓他们,可是一只只都飞过去了,哪一只也没有捉到。

随后又飞来了五只大雁,他们比前面几只飞得更稳当一些,虽然他们似乎也很想逗引斯密尔跳起来,他到底没有上当,拒绝了这次诱惑。

又过了好大一会儿工夫,有一只孤零零的大雁飞过来了。这是第十三只。那是一只很老的雁,她浑身都是灰色羽毛,连一点儿深色杂毛都没有。她似乎有一只翅膀不大好使,飞得歪歪扭扭、摇摇晃晃,以至于几乎碰到了地面。斯密尔蹿上去扑她,而且还连跑带跳地追赶她,一直追到湖边,然而这一次也是白费力气。

第十四只来了,她的样子非常好看,因为她浑身雪白。当她挥动巨大的翅膀时,黑黝黝的森林仿佛出现了一片光亮。斯密尔一看见她,就使出全身的力气,腾空跳到树干的一半高,但是这只白色的也像前面几只一样安然无恙地飞走了。

山毛榉树下终于安静下来了一会儿,好像整个雁群已经都飞过去了。

突然之间,斯密尔想起了他在守候的猎物,便抬起头来一瞧,果然不出所料,那个小人儿早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斯密尔没有多少时间顾得上去想他,因为第一只大雁这时候又从湖上飞回来了,就像方才那样在树冠下面慢吞吞地飞着。尽管一次又一次地不走运,斯密尔还是很高兴她又飞回来了。他从背后追赶上去朝她猛扑。可是他太性急了,来不及算准步子,结果跳偏了,从她身边擦过,扑了个空。

在这只大雁后面又飞来了一只,接着是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轮了一圈,最后飞来的还是那只灰白色的上了年纪的大雁和那只白色的大家伙。他们都飞得很慢很低。他们在狐狸斯密尔头顶上盘旋而过时就下降得更低,好像存心要让他抓到似的。斯密尔于是紧紧地追逐他们,一跳两三米高,结果他还是一只都没有捉到。

这是斯密尔有生以来心情最为懊丧的日子。这些大雁接连不断地从他头顶上飞过来又飞过去,飞过去又飞过来。那些在德国的田野和沼泽地里养得肥肥胖胖、圆圆滚滚的又大又漂亮的雁,整天在树林里穿梭来回,都离他那么近,他曾有好几次碰着了他们,可是抓不着一只来解解腹中的饥饿。

冬天还没有完全过去,斯密尔还记得那些日日夜夜,他那时闲得发慌而四处游荡,却找不到一只猎物来果腹。候鸟早已远走高飞,老鼠已经在结了冰的地下躲藏起来,鸡也都被关在鸡笼里不再出来。但是,他在整个冬天忍饥挨饿的滋味都比不上像今天这么一次次的失望叫他更不能忍受。

斯密尔已经是一只并不年轻的狐狸了,他曾经遭受过猎狗许多次追逐,听到过子弹嘶嘶地从耳旁飞过的呼啸声。他曾经无路可走,只好深藏在自己的洞穴里,而猎狗已经钻进了洞口的孔道,险些抓到他。不过,尽管斯密尔亲身经历过你死我活的追逐场面,他的情绪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沮丧过,因为他居然连一只大雁都逮不到。

早上,在这场追逐开始的时候,狐狸斯密尔是那么魁梧健壮,大雁们看到他都分外惊讶。斯密尔很注重外表。他的毛皮色泽鲜红,亮光闪闪,胸口一大块是雪白的,鼻子是黑黑的,那条蓬松的尾巴如同羽毛一样丰满。可是到了这天傍晚,斯密尔的毛却一绺一绺零乱地耷拉着,浑身被汗水打得湿漉漉的,双眼失去了光芒,舌头长长地拖在嘴巴外面,嘴里呼哧呼哧地冒着白沫。

斯密尔到了下午已经疲惫不堪,他头晕眼花趴倒在地上,眼前无休无止地晃动着飞来飞去的大雁。连阳光照在地上的斑斓阴影他都要扑上去。还有一只过早从蛹里钻出来的可怜的飞蛾也遭到了他的追捕。

大雁们却继续不知疲倦地飞呀,飞呀。他们整整一天毫不间断地折磨着斯密尔。他们眼看着斯密尔心烦意乱、焦躁不安和大发癫狂,但是却丝毫不顾怜他。尽管他们明明知道他已经眼花缭乱得看不清他们,只是跟在他们的影子后面追赶,然而他们还是毫不留情地继续戏弄他。

直到后来斯密尔几乎浑身散了架,好像马上就要断气一样地瘫倒在一大堆干树叶子上面的时候,他们才停止戏弄他。

“狐狸,现在你该明白了,谁要是敢惹大雪山来的阿卡,他会落得怎么个下场!”他们在他耳边呼喊了一会儿,这才饶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