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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
此示人以读《诗》之要,正是要读《诗》者“思无邪”,不是空示人以读《诗》之法也。
《翼注》:“此是发先王所以垂《诗》教之意,总是要人‘思无邪’。”
按:此是指先王之意说,不是指《诗》说了。盖先王以《诗》垂教,正以《诗》之功用足以使人“思无邪”。
此章正就《诗》之功用说,不是说先王以《诗》垂教之意。看本文以《诗》三百起,及《注》“凡《诗》之言”句可见。《翼注》亦本《或问》,但《或问》恐不是正说本旨。
聘侯云:“《注》‘凡《诗》之言’四句,是一言可蔽之理。然其言以下,乃‘蔽’字正面。”
一说不是作《诗》者“思无邪”,是要读《诗》者“思无邪”。一说古以《诗》垂教,是先王之意要人“思无邪”。
按:此二说皆是先王以《诗》教人,原欲其“思无邪”,故后之读之者不可不如是。二说自是一串,但尚非本文正意。细玩本文,直提《诗》三百说入,是夫子于全诗并理会过,见得《诗》之功用皆能使人“思无邪”,无论善恶,同归于是,故一言以蔽“三百”也。如淫奔自叙之诗,一列典策,扬播后世,直是自呈其丑,岂不可羞可辱之甚乎欤?兴于《诗》,《诗》可以兴,参看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