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司法行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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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1984年之前的法制宣传

1984年前的法制宣传,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建国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讨论修改,第二个时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刑法》《刑事诉讼法》(简称“两法”)宣传,不同时期宣传呈现不同特点。

一、建国初期的《宪法》宣传

1954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根据中省统一部署,安康全地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讨论的热潮。6月30日,地区专员公署(以下称“专署”)印发《关于〈宪法〉(草案)学习宣传讨论计划》《宣传和讨论的报告内容意见》,公布组织领导、宣传讨论时间、步骤、方法、保障等事项,并将全文在《安康日报》刊登。

安康专区6月下旬成立《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7月上中旬,各县召开党代会、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把学习讨论《宪法》(草案)作为会议重要内容之一。地、县宣传部门集中训练了报告员、宣传员。各级政府和群团组织纷纷出台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各阶层人士座谈会。全专区上下利用广播、幻灯、板报、读报组、收音机、电影队等形式,把《宪法》(草案)宣传到家喻户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底,全专区参加讨论干部21323人,工人8360人,农民661403人,市民28354人,学生13345人,工商业者13071人,听报告人数达740903人,提出修改意见192条,疑难问题344条。

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1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加强守法教育》的社论,接着《陕西日报》发表题为《人民法院应通过全部审判活动教育人民切实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长篇文章,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高潮。安康地委、专署和各县积极部署《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组织机关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数千人深入机关、厂矿、学校和农村,采取专家上大课、领导作报告,大会讨论、小会座谈,大街小巷张贴标语、办板报摘登《宪法》内容等形式进行宣传。

1959年之后,随着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反右、“大跃进”、四清等政治运动的接连开展,时事政策宣传和最高领导人的指示学习宣传成为主调,法制宣传逐步淡化。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的法制宣传

1980年底,地、县司法局成立,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启动,并列为司法行政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1981年1月,地区司法局《1981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提出,当年法制宣传的重点是宣传贯彻《刑法》《刑事诉讼法》,配合打击现行反革命犯罪,整顿城乡社会治安。宣传贯彻中央[1979]64号文件精神,宣传法院独立审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法律原则。宣传新《婚姻法》,树立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新风尚;配合司法行政机构的成立,宣传司法行政和公证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宣传的方式是:地区司法局在地委、行署机关大门口创办一处固定法制宣传栏,全年出刊16期,刊出各类文章、名词解释、法律知识、各类案例184篇,插图漫画106幅,平均每天吸引读者300人次之多。干部群众称专栏是“无声的广播”“群众的法律顾问”。全年全地区组织法制讲解461场次,听众达8.28万人次;主办宣传专栏、橱窗222期;播放幻灯片346张,图书展览800多幅;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

1982年,贯彻执行中央[1981]21号、[1982]5号、17号、36号文件和“两个决定”,以整顿社会治安为中心,以“一个加强”(基层基础)、“两个为主”(正面教育、预防犯罪)、“三个重点”(打击经济犯罪、青少年教育、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积极主动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4月,全地区法制宣传现场会议在石泉召开,会上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省市关于法制宣传系列文件,参观石泉县司法局举办的青少年法制展览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展览等。全年作法制报告、法制演讲、上法制课461场次,听众达82800人;举办法制宣传栏、板报、墙报、橱窗222期;向报刊、广播站投稿153篇,采用109篇;播映幻灯片346张,展览图片800余幅;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多种。

1983年上半年,举办了第一届法制宣传周活动。地直机关200余名干部走上街头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发行宣传材料24种10万余份。打击刑事犯罪第一战役期间,全地区组织了3546名干部参加的法制宣传队伍,深入厂矿、企业、学校和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据统计,出动宣传车59辆,办专栏、板报、墙报4500期,制作放映幻灯片10余场,宣传画展100多幅,印发资料1.5万份,作辅导报告8场,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秋季,打击刑事犯罪第二战役期间,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召开法制宣讲会、报告会4660场次,图片展览440幅,上法制课308场,讲座195次,组织公判会85次,受教育群众160余万人次。

1984年1月至8月,围绕打击刑事犯罪第三战役,利用有线广播、各种会议、放映电影、编排节目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平利县创作演出六幕话剧《枪声》公演13场,观看群众11000余人,被地委宣传部推荐全地区巡回演出。岚皋县组织人力编写、印发《宣传参考资料》《法制广播讲座》《宣传工作简报》等学习材料2.2万份。11月,地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宪法颁布两周年时集中宣传宪法的通知》,集中宣传宪法的性质、内容等基本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