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编 扶贫开发
蓝田县有13个乡镇地处山岭,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滞后。1985年,山岭地区有一半人缺吃少穿,喝涝池水,靠牛拉磨,点煤油灯,走羊肠道。蓝桥乡流传顺口溜说:“野竹坪,一大怪,买个猪娃抱回来,要卖肥猪四人抬,人受罪来猪自在。”当年全县有181个村不通公路,118个村不通电,人均收入150元以下的贫困户5.76万户、26.8万人,分别占全县总农户、总人口的47%和48%。
1985年,国务院批准蓝田山区八乡为革命老区后,县政府即由多种经营办公室负责老区扶贫。同年10月成立山区建设委员会,与多种经营办公室合并办公。1987年,蓝田被国务院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1988年1月撤销多种经营办公室,扶贫业务归农业局管理。1990年7月,成立蓝田县经济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工作。
1994年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包扶蓝田的中组部先后派出三批扶贫工作组进驻蓝田。张全景、曾庆红部长等先后来蓝田指导扶贫,协调全国经济发展“十强县(市、区)”包乡扶贫。同时进行了信贷扶贫,对贫困户、养殖户、种植户、小型企业扶持信贷资金不低于80%。1996年5月,县政府将蓝田县经济开发办公室更名为蓝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全面负责扶贫工作。1996年6月,国务委员陈俊生来蓝田考察扶贫,陕西省委书记安启元、省长程安东、省政协主席周雅光等,均先后来蓝指导扶贫。西安市委、市政府下发联县扶贫通知,市委书记崔林涛、市长冯煦初四次率市级部门和“四强区”党政领导来蓝田现场办公,解决蓝田脱贫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委、县政府制定一系列《决定》《意见》《办法》,三次召开县、乡、村千人扶贫动员会议,落实部门包村责任制,开展 “万人包万户”活动。国际友人,港台同胞,各级党政部门及省、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届人士,为蓝田摆脱贫困和发展出谋献策,捐资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