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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的价值反思
综上所论,可发现先秦儒家主要是从人伦道德——道德修养和人伦关系——的层面来阐释“义”之威仪、合宜、美善、性善、正当、责任、公正、德行、刚正、道理、羞恶、恭敬、公心、正道、变通、禁非诸价值内涵,及与之相关联的价值范畴如利、勇、生、信、忠来凸显“义”的价值追求和价值殊胜。从这个层面来说,先秦儒家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无疑都做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在塑造中华民族和华夏儿女“义以为尚”的精神传统方面。然而,值得反思的是,先儒对从人伦道德层面来阐释“义”之普遍性及其价值实践缺乏理论反思,对“利”的价值存在合理性认识不清,这主要是他们受所处时代环境和理论视野的制约所致,我们不可因此就苛责古贤。然而,对于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如何深度挖掘和系统探究“义”在诸如经济分配、法治实践、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广泛领域的价值理论和价值实践,来确保分配合理、法治公正、利益共享、生态平衡等便成为现时代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学者,若能对以上重大问题的解决提出新方法和新思路就是尽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也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做了自己的学术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