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的根本
佛教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暂且不论。但释迦牟尼佛祖之所以能创立佛教,源自于菩提树下的悟道。他悟到了什么?大概四个字可以概括:缘起性空。“缘起性空”是世间一切物质及现象所遵循的共同法则,它和“道德”不同,道德是人发明的,不是人发现的,“缘起性空”只能被发现,不能被发明。“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所作,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杂阿含经)释迦以后,佛教演变甚繁,但其逻辑起点都是从缘起论出发的。缘起论说明一切实体皆是幻象,一切物质因缘而生,缘尽而灭,没有自体。不仅客体没有自体,主体同样也没有自体。“一切法性皆虚妄见,如梦如焰。所起影像,如水中月,如镜中像。”“幻如人,人如幻。”“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可见佛教从因缘聚散的角度否定了任何独立之实有,也就是说一切存在皆有条件。生的偶然性、死的必然性、生命的条件性以及短暂性给每一个有自觉意识的人带来了无穷尽的困惑与烦恼,而且这困惑和烦恼伴随一生。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曾对“烦恼”(cura)做了词源意义上的追索,他说“烦恼”是一位女神,这位女神用泥土造人,请求天神朱庇特给人以灵魂,人死后,灵魂还给朱庇特,躯体回归泥土。可见,人只要存在,便无法摆脱烦恼,因为人是“烦恼”所造。同样,由于生命的虚幻不实而导致的困惑和烦恼,佛教论述到了人生痛苦地真谛。佛教的“四真谛”,苦、集、灭、道,“苦谛”排到第一位。“苦谛”是佛陀的“正行说法”,是“究竟法”,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问题是:苦从何来?
佛教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蕴炽盛苦”。总的来说,一切皆苦。那么,苦从何来?人生一世,还有没有快乐呢?劳思光先生认为:“生命之所以有‘苦’,乃因生命永有所‘需求’;每一‘需求’构成一压力,即成为生命中的‘苦’。生命中的‘苦’既由‘需求’而来,而‘需求’又是生命本身所必有,故生命中‘苦’为不可避免者。”人有三种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分别产生不同的三种需求,即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我们每每满足一个需求或不能满足一个需求都会产生压力,由此“苦”就产生了。因需求不可避免,因此“苦”就不可避免。佛教认为人生之苦,总的根源是五蕴炽盛苦。所谓“五蕴”,即:“色”“受”“想”“行”“识”。人就是由这“五蕴”构成。“众生‘我’者即是五蕴,离蕴之外更无‘我’。”正是这“五蕴”的暂时聚合,是人生痛苦的渊薮。可是,人生明明又有快乐存在,这又做何解释?佛教认为,“快乐”乃是“痛苦”的停止或移除。譬如:烈日下剧烈运动,口渴难耐而产生的苦,在饮一杯清水之后而解除,很爽很快乐。这个“快乐”的产生是因为“苦”的停止,并不是饮水所带来的,人在不口渴时,饮水本身并不带来快乐。“快乐”的产生是因为“先苦后乐”,如无“苦”则无“乐”,可见“快乐”依附于“痛苦”,“乐”是暂时的而“苦”是永恒的。现代人纵情于声色犬马,在吸毒和行淫中追求快乐,其实毒品和女人并不带来快乐,如果他们本身能带来快乐,在你不需要时享用他们,你仍旧是快乐的,显然不是。由于“苦”的永恒性和“乐”的依附性,我们只能是“苦中作乐”。
因“苦”而产生的烦恼无穷无尽,但终极的烦恼却是“死亡”。人类面对烦恼常常无计可施,面对死亡却惶惶不可终日。存在主义大师海德格尔认为:“存在总是向一个不确定的确定——死亡而奔跑着。”“死,只能是自己死”,谁也不可能代替你去死,这种恐惧如梦魇时时纠缠着人。在日常生活中,权力关、金钱关、美女关,关关难过关关过,死亡关却谁也绕不过。怎么办?这恰恰是佛教要解决的一个终极问题。“涅槃”,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唯一方法。“涅槃”分为“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有余涅槃”是灭烦恼,“无余涅槃”是灭生死。《大涅槃经》说“涅槃”是“生死之尽地,无上之宝岛”,就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就是脱离了六道轮回,到达了彻底解脱的境界。“涅槃”境界不仅超越了“绝对寂静”的境界,也超越了“西方极乐世界”的境界,这是佛教作为宗教的最高目标,也体现了佛教终极的价值目标。那么如何涅槃?佛教的回答是——成佛,只有成了佛才能到达“涅槃”境界。
可见,成佛是佛教的根本。佛教三宝:“佛”“法”“僧”。“佛”是核心,没有“佛”,就没有佛教。要弄清如何成佛,先得明白什么是“佛”?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有一首诗《问佛》,其中诗曰:我问佛:如何才能如你般睿智?佛曰: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这句诗告诉我们“佛”是“人”。佛是2500年前古印度人,是迦吡罗卫国的太子,名字叫乔达摩·悉达多,后来他放弃王储之位出家修道,终于大彻大悟而成佛,是为释迦牟尼佛。可见,“佛”是悟了道的人。“佛”这个“人”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自觉;第二,觉他;第三,觉行圆满。“自觉”就是自己觉悟;“觉他”就是也能让别人觉悟;“觉行圆满”就是觉悟和行动完美结合,就是儒家讲的“知行合一”。这实质就是人的自我超越或者说是主体的自我完成。在价值哲学领域,价值的形成是以人的主体尺度为尺度的,“人”普遍地居于最高地、主导的地位,是“普照的光”。马克思说“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价值论和目的论是不可分割的,“人本身”就是“目的本身”,就是人的自我超越和自我完善。佛教的根本是“成佛”,“人”成“佛”的目标就是人的自我超越和自我完善,这就是佛教终极的价值目标或最高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