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旗林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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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育苗

乌审旗从1952年开始育苗工作。1952~1953年,乌审旗农区群众为满足房前屋后零星植树和种植一些经济树种,自发地进行小量播种育苗。育苗树种主要是榆树和桃、杏等,由于当时缺乏育苗技术,条件差,只是粗放的经营,苗木产量很低。

1953年成立了乌审旗育苗站(今达镇苗圃前身)。1956年,成立小石砭苗圃,开始国有育苗。1952~1956年,全旗共育苗501亩。

1956年2月,乌审旗人民政府制定了《乌审旗十二年远景规划》,要求各区、乡、农牧业社都要建立苗圃,以解决治沙造林种苗。

1959年,国家、自治区、盟三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实施“林业三化”(基地化、林场化、丰产化)。乌审旗社队林场迅速兴起,从而推动了育苗的发展。1959~1966年,全旗累计育苗面积3258亩,主要树种有小叶杨、榆树、文冠果、紫穗槐、桃、杏,为这一时期的植树造林提供了大量的苗木。

1966年掀起“文化大革命”,使刚刚兴起的育苗工作严重受挫,1967年全旗育苗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7~1973年,全旗育苗发展缓慢。

1974年,中共伊克昭盟委员会、伊克昭盟革命委员会制定了《以治沙为重点的农牧林水综合规划》,明确提出治沙造林、种草是全盟今后建设的主攻方向。根据这个精神,乌审旗从1975年开始迅速兴办了社队治沙站、林场,再次推动了全旗育苗迅速发展,特别是1979年以来,各级党政把植被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从此。全旗育苗工作走向稳定发展的阶段。1975~1982年,累计育苗1.6215万亩,其中1975年河南治沙站育苗300亩。这一时期,育苗以社队治沙站为主,苗木质量不断提高,树种也由阔叶树发展到针叶树。

1983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个体、集体、国家一齐上,以个体造林为主”的造林方针,鼓励农牧民个人造林、育苗。1983~1988年,全旗累计育苗1.0921万亩,其中个体育苗8372亩。个体育苗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旗治沙造林事业的全面发展。

1952年至1988年,全旗累计育苗面积3.7695万亩。

总结乌审旗这么多年育苗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育苗基地建设。1975年后,国有、社队办林场、治沙站为保证造林用苗,对育苗土地进行了规划,每个场、站都设有苗圃地,并配套了水利灌溉设施。二是加强育苗生产的集约经营。1975年后,各社办林场、治沙站总结国有林场、治沙站、苗圃的育苗经验,固定专人适时播种、扦插、锄草、摘芽、浇水、追肥等各个生产环节的管理,保证了苗木良好的生长。三是推行合同制育苗。“三北”防护林一期工程建设期间,为保证工程造林用苗,乌审旗林业局与育苗户签订育苗合同,合同中规定了育苗面积、苗木产量和规格质量,当年秋季或第二年春季按照合同规定内容进行验收,合格的每亩给予50元的补助费。四是制定育苗规程,严格按标准收购苗木。

从2005年以后乌审旗苗木生产走向市场,国有场站、苗圃育苗不再进行包销,育苗大户、企业育苗成为林木育苗的主力军。

2009年乌审旗沙地柏优良种源穗条被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评定为林木优良品种。

2010年8月,鄂尔多斯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对乌审旗天然林、人工林、林木良种基地、植物园、树木园、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树种、引进树种、品种资源进行了详细调查。乌审旗林业局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市普查组以6个苏木镇和6个国有场、站、圃为单位,分别在各自所属的地域内进行普查,于2010年10月底完成了外业调查工作。

2011年乌审旗旱柳优良种源穗条被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评定为林木优良品种。

2012年乌审旗苏里格种苗基地被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保障性苗圃,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乌审旗国家林木种苗基地,7月12日在苏里格种苗繁育基地举行了“乌审旗国家林木种苗基地”揭牌仪式,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林业局局长、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会长贾治邦同志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科协主席牛广明同志进行揭牌,出席揭牌仪式的还有国家林业局13位司长,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高锡林厅长、呼群副厅长和8位处长,市政府王建国副市长、市政协王果香副主席,市林业局袁庆东副局长、贺丽萍副局长、贾继良副调研员等。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本世纪,乌审旗林木种苗出圃执行下一标准,详见表4-1。

表4-1 乌审旗林木育苗出圃标准

对乌审旗近年来育苗进行统计,供大于求,不仅满足本旗造林绿化需求,而且有剩余苗木供给周边省、市。附乌审旗2011~2017年育苗面积产量统计表。

表4-2 2011~2017年乌审旗育苗面积产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