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空勤管理
一、机组管理
(一)运输航空飞行机组管理
1.中国西北航空公司机组管理
1990年8月29日,民航局批准西北航空公司实施飞行机组最小编制为3人:正驾驶、副驾驶和飞行机械员。
1991年9月7日,民航局下发《民航运输航空国内航线空勤人员定额定员行业标准(试行)》,规定各机型空勤人员机组定员标准。西北航空公司机组定员如下:空客A310B-200型、空客A300B-600型飞机为4人制机组,包括正驾驶1人、副驾驶1人、通信员1人、机械员1人(其中通信员和机械员系飞机驾驶舱设备定员以外,按当时人员素质及劳动组织状况而设置的定员,随着人员更新而逐步淘汰);图154型飞机为4人制机组,包括正驾驶1人、副驾驶1人、领航员1人、通信员1人(其中领航员系飞机驾驶舱设备定员以外,按时有人员素质及劳动组织状况而设置的定员,随着人员的更新而逐步淘汰);英宇航BAe146型飞机为3人制机组,包括正驾驶1人、副驾驶1人、机械员1人(其中机械员系飞机驾驶舱设备定员以外,按时有人员素质及劳动组织状况而设置的定员,随着人员的更新而逐步淘汰);运7型、安24型、伊尔14型飞机各为5人制机组,包括正驾驶1人、副驾驶1人、领航员1人、通信员1人、机械员1人。
是年10月,西北航空公司下发《国际航线包机飞行安全措施》,要求国际航线包机机组人员暂定15人:飞行员3人,报务员2人,领航员1人,机械员1人,乘务员5人,空中保卫员2人,领航员或机械员带飞对象1人。
1996年,西北航空公司下发《责任机长派遣原则暂行规定》,原则上不得双责任机长在一起配组飞行;初始担任责任机长,必须双责任机长配组飞行,安全飞行150小时后,方可同正驾驶配组飞行;经公司聘任(聘请)的未在国际或地区航线放单飞的责任机长,一律不得在国际或地区航线上按正驾驶使用。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机组管理
东航西北分公司空客A320B-214型飞机机组为2人制机组,包括正驾驶1人、副驾驶1人。
2006年,东航西北分公司下发《东航西北分公司两人制机组运行实施方案》, 2月1日至15日为准备阶段,完成向两人制运行过渡。是年2月16日起,在所有国内航班实施两人制机组派遣和运行;国际机场两人制运行,视前两个阶段实施的情况和运行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时间。4月,东航西北分公司进行“第二机长”运行,运行时需要3名或3名以上驾驶员的机组成员中,担任第二机长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航线运输执照,在本机型上圆满完成机长训练;第二机长可以是被公司聘用的机长,也可以是未被聘用的机长。如果该第二机长是已被公司聘用的机长,并在某一多段或远程航班中公司要求其独立完成某一航段的起降时,则该第二机长应称其为机长,同本航班的责任机长一起在飞行任务书中写入机长一栏内。在飞行任务书中写入第二机长栏内的机长,不能同副驾驶一起操纵飞机起降,只能在巡航中代替机长并行使机长的权力。无论是责任机长还是机长,均应对自己所飞航段中的安全负责。
2008年3月13日,东航西北分公司在满足运行规章和《拉萨航线机组搭配原则》前提下,在拉萨航线实施2人制运行。
3.幸福航空公司机组管理
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3月28日成立以来,要求飞行机组人员严格遵守121部民航法规定,按照幸福航空公司技术管理手册文件要求,严把机组派遣关,科学合理进行航线组合及机组搭配,严格执行机组执勤期和休息期的有关规定,杜绝机组超时飞行、疲劳飞行。截至2010年年底,没有发生一起派遣事故。
(二)通用航空飞行机组管理
根据民航局关于飞行员飞行训练规定,中飞通用航空公司对飞行员进行各种飞行资格检查、批准和技术考核。聘请公司飞行技术检查员5人,局方委任检查代表1人。根据民航局规定,公司对商用驾照持有人每年进行一次熟练检查,每2年进行一次定检。检查合格者重新签发执照。对军转民飞行员复飞的批准,需提交能证明其原改装经历的军用飞行资料,承认其军航经历,经公司决定后报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批准其复飞。
中飞通用航空公司根据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批准实施训练大纲实施本公司飞行员各种训练。训练种类分为:初始训练、正驾驶转机型训练、副驾驶转机型训练、升级训练、转飞行教员训练、转作业项目训练、模拟机训练等。每项训练均包括地面理论教学、座舱实习、飞行训练等内容。
(三)机长责任制
1996年,中国西北航空公司下发《责任机长派遣原则暂行规定》,原则上不得双责任机长在一起配组飞行;初始担任责任机长,必须双责任机长配组飞行,安全飞行150小时后,方可同正驾驶配组飞行;经公司聘任(聘请)的未在国际或地区航线放单飞的责任机长,一律不得在国际或地区航线上按正驾驶使用;各飞行大队在做月飞行时间测算时,可按普通责任机长每月90小时,责任机长是科级干部的每月80小时、副处级的每月70小时、正处级的每月60小时的标准计算。
2006年4月,东航西北分公司进行“第二机长”运行,运行时需要3名或3名以上驾驶员的机组成员中担任第二机长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航线运输执照,在本机型上完成机长训练;第二机长可以是公司聘用的机长,也可以是未聘用的机长。如果第二机长是公司聘用的机长,并在某一多段或远程航班中公司要求其独立完成某一航段的起降时,则该第二机长应称其为机长,同本航班的责任机长一起在飞行任务书中写入机长一栏内。在飞行任务书中写入第二机长栏内的机长,不能同副驾驶一起操纵飞机起降,只能在巡航中代替机长并行使机长的权力。无论是责任机长还是机长,应对自己所飞航段中的安全负责。
二、飞行技术管理
(一)西北航空公司飞行技术管理
1995年,西北航空公司成立飞行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贯彻上级有关飞行技术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通告、决定等;监督检查公司飞行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派出飞行技术检查员对转机型、转正驾驶、转天气标准、转教员、专业项目单飞等以及认为有必要的,实施技术检查;督促检查下级飞行技术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是年,西北航空公司对机组人员中领航员、通讯员、机械员转驾驶员的飞行人员,按驾驶员的要求和标准实施全面考核,包括理论考试、技术检查。考核不合格者,教员、机长降天气标准,副驾驶退回原工种。
1996年,西北航空公司下发《各飞行工种考核标准》:
副驾驶考核标准:必须掌握所飞机型正常飞行条件下的飞行操作技术;本场训练达到单飞水平;在机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能代替机长完成任务,操纵飞机安全着陆。
正驾驶考核标准:思想好,作风严谨,飞行动作正规、标准;飞行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各种规章、法规、飞行规则,在飞行各个阶段执行检查单时机正确;能严格管理机组,协调配合,完成任务;理科考试成绩80分(含)以上,术科检查总评4分(含)以上;飞行预先准备和直接准备按时认真、准备充分、符合飞行规则要求;能正确熟练地使用机载设备,具有驾驶舱资源管理能力;熟悉进离场程序,熟知机场的有关特殊规定,能严格按照飞行计划实施;起飞和着陆动作正确,无明显的交叉、偏侧和过重的接地现象;在该机型飞行手册规定的起飞和着陆侧风标准内(包括干跑道、污染跑道、部分液力系统失效、部分操纵系统失效的侧风标准)操作正确,无勉强动作;在机场符合机型的天气标准(ILS、VOR/DME、NDB、能见目视飞行)时,能柔和准确地完成动作,正常起飞和着陆;在标准仪表进近和非精密进近中,能严格掌握天气,航迹判断准确,修正及时适量,具有较强的操纵能力;能听懂语言警告,熟知其含意,果断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心理素质好,遇特殊情况沉着冷静,能认真分析判断,严格地按照应急检查单程序进行处置;空客飞行员必须准确判读FMA及FMS信息,正确使用和管理FMS及自动飞行系统;空客飞行员必须准确判读ECAM故障及如何处理的信息,正确使用应急检查单;在污染跑道上起飞和着陆,能严格按照本机型飞行手册的有关规定操作;能正确阅读天气报告及识别有关天气现象符号,简单分析天气演变趋势;正确使用机载通信设备,完成飞行全过程的陆空通话联络;掌握昼间、夜间飞行特点,在降水、烟、雾天气条件下能正常起降,操作要领正确;在航线飞行时,能正确使用机载雷达设备、导航设备,判断和修正航迹,绕飞危险天气,返航或备降;起飞、着陆简令下达准确。综合评估:理论知识、飞机性能的掌握,特殊情况处置的能力、机载设备使用的熟练程度和正确与否、驾驶舱资源管理、操作控制飞机的能力,总评4分为合格。
飞行教员考核标准:政治思想好,飞行作风好,为人师表;天气标准为1/1(运5为1/0天气标准,单飞不少于100小时),单飞不少于300小时,才能有资格进行教员训练;飞行经验丰富,能规范地施教,做出标准示范动作,具有较强的教学传授能力;模范遵守各种规章、法规、飞行规则及飞行各阶段检查单;具有较丰富的航空理论知识,在带飞中能用理论分析学员飞行的偏差错误,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学员的不正常动作;在左、右座操纵飞机有强的控制能力,按手册飞行,严格控制数据,在标准天气内能正常的起飞和着陆;理科考试成绩90分,术科检查4分以上,才有资格任教员。是年,西北航空公司下发《飞行人员技术标准审批程序》。
2002年,西北航空公司调整飞行技术管理委员会其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公司改装训练、转升机长/教员训练、机长/教员聘任的审批;公司飞行技术标准、程序的制定。
图4.3.1 西北航空公司飞行人员技术标准审批程序图
(二)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公司飞行技术管理
东航西北公司的飞行技术管理工作延续了西北航空公司的管理方式。
2003年,东航西北公司调整飞行技术管理委员会,其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公司改装训练、转升机长/教员训练、机长/教员聘任的审批;公司飞行技术标准、程序的制定;公司训练管理规定、训练大纲的修订;公司级检查员的聘任和解聘的审批。
是年5月,为贯彻执行民航总局《关于在京、沪、穗机场无线电陆空通话使用英语的通知》精神,顺利推进英语通讯工作,东航西北公司要求参加学习、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飞行员,方可在京、沪、穗机场实施无线电陆空通讯工作;每个机组应不少于2人取得陆空通讯资格的飞行员组成;与飞行安全密切相关的重要指令必须复诵,没听清的指令要加以证实;如遇特殊情况,应在机组成员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准确地报告,必要时使用汉语通讯。
(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飞行技术管理
东航西北分公司飞行训练工作主要措施:对于转升正驾驶训练人员,不仅在飞行经历时间上严格把关,还要注重思想品质、飞行作风、组织能力上的考核;在升级训练的模拟机训练阶段,公司派两名(含)以上公司级检查员对受训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对于各种训练检查,公司把QAR飞行记录作为检查的客观依据;定期复训前,组织飞行人员完成地面理论学习,每次模拟机训练保证前,安排至少一小时的地面准备时间。
图4.3.2 东航西北分公司副驾驶转升机长简明流程图
图4.3.3 东航西北分公司副驾驶转机型训练流程图
图4.3.4 东航西北分公司飞行人员英语通信带飞训练流程图
(四)幸福航空公司飞行技术管理
2008年,幸福航空公司第一批机长李玉荣、许宁、杜兆洪、韩吉武、张跃祥等5人在西安阎良西飞飞行训练中心进行新舟(MA)60型飞机初始改装训练,并顺利通过了该机型的理论和实践考试。
2009年,幸福航空公司第二批5名机长及5名副驾驶在西安阎良西飞飞行训练中心进行新舟(MA)60型飞机初始改装训练,并顺利通过了该机型的理论和实践考试。幸福航空公司在开航之前有15名飞行员,其中机长10人、副驾驶5人,完成了新舟(MA)60机型的全部模拟机训练和考试。是年7月31日至8月1日,幸福航空公司机长于立波在西安阎良西飞飞行训练中心完成了新舟(MA)60机型B类飞行教员训练和考试,并取得了B类飞行教员(即模拟机教员)执照。
2010年,幸福航空公司组织了6次集中本场训练。累计训练96小时22分钟,661次起落。共培养出飞行教员5人,机长8人,副驾驶27人。并组织25批次49人次复训及熟练检查。
三、东航西北分公司飞行管理
(一)飞行预先准备阶段
飞行预先准备可以是集体准备或网上准备。重要飞行任务,如新开航线、专机、包机或其他特殊航班的预先准备根据需要应进行集体准备。
1.飞行机组的飞行预先准备
应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到起飞前12小时之间完成,预先准备的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飞行预先准备的内容包括:领受任务,明确性质,起飞时间和要求;研究起飞、降落和备降机场、航线或者飞行区域有关资料;初步了解飞机状况;阅读公司的相关通告;了解天气形势等。
2.客舱机组(包括安全员)的飞行预先准备
确认飞行任务、航线、航班、飞机、机组成员、VIP或特殊旅客情况;复习应急设备的使用、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与安全员复习空防预案、常规和特殊的中英文广播词;熟悉所飞航班的人文地理情况;明确特殊航线/航班的特殊要求;明确客舱机组的分工和责任,以及其他相关的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二)飞行直接准备阶段
1.飞行机组的飞行直接准备
应明确飞行机组的进场时间,飞行机组成员应在进场时间10分钟前完成签到;领取飞行资料,检查并确认;召开全体飞行机组成员参加的机组准备会,明确机组成员分工;席位签派员应在计划的起飞时间前至少1小时,向飞行机组提供飞行专用文件,机长和席位签派员共同在签派放行单上签字;对飞机适航性、导航设施、通信程序、航路及机场的地形、障碍物和最低安全高度、起飞、目的地及备降机场的程序、空防措施、单发离场程序、应急供氧飘降程序、飞机性能、飞机外部检查进行充分检查和准备。
2.客舱机组的飞行直接准备
根据应急设备检查单,检查机载应急设备;检查客舱服务设施;参加飞行机组和客舱机组讲评;上客前,根据乘务长的指令完成责任区域的清舱工作。
(三)飞行实施阶段
(1)简令:正常情况下,离场简令应在起动前由操纵飞机的驾驶员完成,非正常情况下可推迟到进跑道前完成,如果ATC指令或运行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做补充简令。机长应明确驾驶舱内除PF/PNF之外成员的分工,并对非本机型执照持有者进行安全介绍。
(2)关闭舱门和起动发动机:在关门之前,机组人员应各自检查是否完成各自的工作,乘务长决定关舱门前,应向机长报告,经机长确认后方可关舱门;所有舱门关闭后由乘务长负责发布待命指令,同时与其他客舱乘务员做必要的联系来确定所有舱门都已待命;所有舱门待命好后,乘务长应报告机长所有舱门已关好并待命,机长应确认所有舱门关闭/滑梯待命情况。推飞机和起动发动机必须得到ATC的许可,为了防止人员伤害和设备损伤,在没有收到地面人员“可以松刹车”和“同意起动”的信号指令之前不得松刹车和起动发动机。
(3)滑行:滑行前必须得到ATC的滑行许可,然后向地面人员确认所有地面设备已移开,并得到地面人员允许滑行的手势信号后才可滑行。
(4)起飞前客舱安全检查:起飞前客舱安全检查完成后乘务长应尽早向机长报告“客舱起飞前准备好”,如果机长在进跑道前未得到“客舱起飞前准备好”的报告,飞机应在跑道外等待,直到客舱准备好为止。
(5)跑道使用:起飞跑道应尽可能使用全跑道和最长的跑道。
(6)起飞后转弯:通常情况下,在起飞以后150米高度以下不得转弯。
(7)飞行中燃油管理:飞行机组必须在飞行中指定若干个点,将实际燃油消耗与计划的加以比较,必须在所有飞行计划上记录时间和所剩燃油。
(8)导航管理:飞行机组应根据不同机型、不同区域的导航程序要求,对飞机实施标准的水平导航和垂直导航管理。
(9)监控自动飞行:飞行机组应始终保持对飞机各系统的监控,按机型要求实施正常的巡视检查程序。
(10)进近简令:在下降前,操纵飞机的驾驶员必须做进近简令,复习回顾进场图以获取进场的有关信息。
(11)稳定进近:在接地区以上300米(1000英尺)的高度上应已建立稳定进近。
(12)着陆控制:着陆前,机长应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安全的因素,采用最佳措施,确保每次着陆安全、舒适、规范。
(13)着陆前客舱检查:着陆前客舱乘务组应对客舱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完毕后乘务长尽早向机长报告“客舱着陆前准备好”。
(14)打开舱门:开舱门之前,乘务长应向机长报告,机长在确认机门已解除待命并且飞机和地面的各系统状态均已无影响安全开门时,可以发开门指令。客舱乘务员在得到对面乘务员对滑梯解除待命的确认,并获得机外地勤人员的允许开门信号后,方可开门。
(四)飞行后讲评阶段
1.文件资料的填写与送交
机长必须确保将在飞行期间发生的所有飞机不正常情况、故障在本次航班着陆后及时填入飞机的飞机技术记录本内;机组在完成飞行任务后,将飞行任务书、填好的装载舱单、油单、飞行放行单、航路飞行计划及其他有关运输文件带回飞行部;飞行任务书、装载舱单、飞行签派放行单、航路飞行计划由公司指定部门保留至少3个月。
2.飞行后
飞行机组至少应进行与飞行程序、技术、安全相关的常规讲评;客舱机组至少应进行与客舱安全运行状况和服务质量相关的常规讲评;飞行中出现非正常情况时,应进行专题讲评;对于飞行出现的问题或事件,机长应执行机长报告制度,飞行后及时到飞行部门索取并填写“机长报告单”,按规定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四、幸福航空公司飞行管理
2008年,幸福航空公司成立之初,就对飞行管理高度重视,成立了飞行部负责飞行员及飞行学员的管理,对放飞机长及副驾驶转升技术标准和等级进行严格把关,强化理论培训考核和转升标准,使成熟的副驾驶与机长飞行技术素质更加扎实。对固定教学要求带飞人员严把质量关,对放飞转升人员严格考核标准,对复训不达标的人员,坚决按照训练大纲实施加场训练。对加场训练未达标人员进行降级训练甚至停飞处理,对出现人为飞行偏差、情节严重的机组成员或屡次发生不安全事件无改进的机组给予降级或停飞处罚。为加强飞行人员管理,幸福航空公司还成立了飞行员技术评审委员会和专家组,使飞行员技术级别的转升除了飞行技术管理部的训练考核外,又多了一道关口,两级评审,有助于提升飞行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飞机运行的安全裕度。
在实际运行中,对飞行预先准备阶段,飞行直接准备阶段,以及飞行实施阶段,飞行部都严格参照《幸福航空运行手册》《飞行机组操作手册》《MA60飞机飞行手册》《MA60快速参考手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管是在一对一带飞和本场、模拟机等形式的飞行后,对飞行技术、程序、作风、思想等方面都要进行飞行后讲评,加深飞行员的学习印象,提升技术水平,加强飞行人员的分析和学习能力。
五、健康管理
(一)空勤人员体检
1.西北航空公司空勤人员体检
根据民航(总)局卫生部门规定,西北航空公司每年对全体空勤人员进行一次体检,进行内科、外科、神经科、眼科、五官科全面检查,并做各种化验、检测,综合各科检查结果,经体检组集体研究,做出飞行是否合格的结论。对有病需治疗的建议住院治疗,对身体飞行不合格的建议做停飞处理。1983年1月,民航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空勤人员飞行前医学监督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飞行大队在飞行前一天将飞行计划、机组名单通知航空卫生科。航空医师对每个空勤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空勤出勤健康证明书上并签字,才能放飞执行任务。航空医师要准确登记、统计影响机组执勤的疾病,积极防治,提高健康出勤率。外站过夜的机组人员健康检查,由所在航站的卫生人员进行。此外,公司航空卫生人员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随机观察飞行人员在空中的变化情况,了解有无影响飞行的健康因素,以便采取航空卫生保健措施,确保飞行安全。
1998年,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下发了《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健康合格审定管理规则》。公司认真执行了这一规则,即空勤人员执行飞行任务时,应随身携带有效的体检合格证,并接受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查验。执行国际飞行任务时,同时接受国家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的查验。
西北航空公司飞行部队设立航医室,严格按照民航总局规章121部相关规定,按时安排空勤人员体检和日常飞行、停飞和复飞的体检鉴定工作。为加强空勤人员体质,延长飞行寿命,西北航空公司成立后继续加强对空勤人员的健康保健监督,实行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制度,飞行部队还任命了一名专职体育教员,增添了各种锻炼器具。
2.东航西北分公司空勤人员体检
2002年10月,西北航空公司被东航兼并后成立的东航西北公司及改革重组后的东航西北分公司的航卫工作部门依据局方和东航的相关规定,做好驾驶员航前的健康体检,负责机载药箱检查和配备,空勤人员合格证体检准备,并依据结果组织疾病矫治。每年重点开展对空勤人员的疾病矫治工作,认真落实体检鉴定结论,对需要矫治者,制定年度矫治计划,对重点人员进行地面和空中观察,并详细做好观察记录,采取宣传教育、指导饮食、督促体育锻炼和药物治疗等综合方法,遏制了疾病的发生、发展。
3.幸福航空公司空勤人员体检
根据民航总局规章121部和民航法及本公司航空卫生保障手册,幸福航空公司飞行部下设航医室,负责对空勤人员体检和日常飞行,以及临时停飞和复飞的体检鉴定工作,严格执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按时安排空勤人员的体检事宜,确保空勤人员能够顺利完成体检取得执勤资质。为保障空勤人员的健康,航卫室还着重加强空勤人员的卫生保障,对空勤人员进行航空卫生知识培训,重视空勤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加强执行航空卫生保障及用药、应急医疗设备的管理。加强空勤人员伤病治疗和疗养,严格检查饮用含酒精饮料后的执行飞行任务限制,确保飞行安全。
4.中飞通用航空公司空勤人员体检
中飞通用航空公司飞行员年度体检,根据《CCAR-67FS-R1》规定进行。年满40岁以上者每6个月体检一次,40周岁以下者每12个月体检一次,均按《CCAR-67FS-R1》中I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进行。
(二)空勤疗养
民航空勤人员疗养是消除飞行疲劳,矫治疾病,增强体质,促进空勤人员身心健康的有效措施,《中国民用航空卫生工作规则》第八章第二节对此做了明确规定。飞行人员的每年飞行时间为600小时以上者,每年必须到民航(总)局认可的疗养院、休养点疗养一次;飞行人员体检结论为Ⅳ类者,每年必须到民航疗养院疗养一次,一次不得少于25天。在疗养期间,由疗养院针对其所存在的高血压、高血脂、肥胖、心电图异常等心血管疾病及易患因素和消化系统疾病、腰腿痛、口腔疾病等,进行诊查和行之有效的治疗;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疗养的飞行人员,体检机构不接受其进行体检鉴定申请。
1.西北航空公司空勤人员疗养
西北航空公司成立以来,贯彻执行民航局1959年建立的空勤人员疗养制度。规定在职空勤人员每人每年可健康疗养一次,疗养时间30天。疗养期间,有足够的体育锻炼时间锻炼身体,实行治疗、休养、锻炼三结合,增强空勤人员体质。对因病住院的空勤人员,出院后最多可康复疗养三个月。
2000年,西北航空公司飞行标准部主持研制完成了“中国西北航空公司空勤人员健康档案电脑网络管理系统软件”,在公司内部实行局部联网,对空勤人员健康、技术、安全、效益等进行系统化统筹管理。
2001年2月21日,西北航空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飞行人员疗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飞行人员每年飞行时间达到600小时以上者,必须疗养一次,疗养时间不得少于15天。四类以上身体的飞行人员每年必须到民航总局指定的疗养院疗养,否则不予办理健康合格证。
是年11月30日,民航总局批准同意珠海西北航空酒店作为空勤人员休养点,开展空勤人员的健康休养工作。
2002年12月2日,西北航空公司下发《中国西北航空公司空勤人员疗养工作管理规定》,将空勤人员疗养分为健康疗养和康复疗养,健康疗养每次15天,康复疗养每次25天至30天,最长不超过90天。空勤人员每年应疗养一次,每3年必须疗养一次。
2.东航西北分公司空勤人员疗养
2002年10月,西北航空公司被兼并进入东航后,成立了东航西北公司。2005年8月,经改革重组,航空主业进入东航股份公司成立东航西北分公司。东航西北分公司严格按照东航股份公司有关空勤人员疗(休)养管理规定执行。
健康疗(休)养方面:飞行机组成员(不包括飞行学员)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长途疗(休)养或两次短途疗(休)养;其他机组成员(客舱乘务员、航空安全员、空中警察)原则上安排30岁以上,每三年一次长途疗(休)养或两次短途疗(休)养。
康复疗(休)养:特许鉴定合格者、年度体检鉴定结论为暂不合格需进一步诊治的飞行机组成员,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康复疗(休)养。
空勤人员按照要求实施疗(休)养,达到放松身心、缓解疲劳的目的,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束疗养,对需要在疗养期进行疾病矫治的人员,航空医师应向院方介绍病情并提出要求,使疗(休)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3.中飞通用航空公司空勤人员疗养
中飞通用航空公司飞行员健康疗养,按民航总局21号令要求,每年进行一次25天至30天的疗养。平时,日常卫生保障主要加强营养卫生,安排每天2小时体育锻炼,按时作息和自我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