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87.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的原则是什么?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多少?
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确定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来确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
88.确定党代表大会代表构成的比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确定党代表大会代表构成的比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
(2)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的委员会在确定代表的指导性比例时,应从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代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
(3)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89.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程序有哪些?
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程序有:
(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等情况写出报告,连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代表多的选举单位还应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即可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90.党委委员是否可以不经选举而作为党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
不可以。任何人都不能不经选举而作为党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但基层党组织在任期内召开的党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问题,或只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委委员可直接参加会议,并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91.能否把党委委员分配到所属党组织参加代表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一般不要分配到所属党组织参加代表选举,而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代表选举。少数大型企事业单位,如因党的委员会委员(常委)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党支部,不便于进行代表选举时,也可以将部分党委委员(常委)分配到所属其他党组织参加选举。至于这些委员(常委)是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或被选举为代表,应当尊重选举单位大多数选举人的意志。
92.上级党组织可否指定某些党员做代表候选人?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不能指定某些党员做代表候选人。
93.能否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不能。党的基层组织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是因为,选举权是党员的基本权利,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面,应当予以保障。
94.党的关系在地方,可否选举代表出席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召开的党代表大会?
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的关系在地方,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不能选举代表出席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召开的党代表大会。如果工作需要,这些单位可以委派党员列席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召开的党代表大会。
95.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否仅限于从本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不限于从本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也就是说,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仅可以是本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也可以是本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还可以是上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
96.在党内选举中,劳务工(包括轮换工、临时工)中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在党内选举中,劳务工(包括轮换工、临时工)中的正式党员权利,与正式职工中的党员的权利是相同的。只要得到多数党员的同意,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一些劳务工(包括轮换工、临时工)较多的基层党组织,在召开党代表大会时,应注意选举适当数量的这些工人中的党员做代表,但必须符合代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