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政协会议通过的《和平建国纲领》确定:建设统一、自由、民主的新中国,保持国家的和平发展;规定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并拥有用人权;规定政府委员名额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充任,而所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