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感
表意被束缚于某种载体,并不是符号本质的要求,因为意义本身并不是物质的。摆脱载体的束缚,成为人类使用符号时很难摆脱的一种冲动。科学/实用的符号表意,追求效率和准确性,这种冲动往往不明显;艺术符号着眼于过程,在艺术中就会出现各种逃脱载体限制的努力,符号学把这种情况称为“跨符号系统表意”(transsemiosis)。常见的有两种局面,“通感”是跨越渠道的符号表意,而“出位之思”是跳出媒介体裁的冲动,两者完全不同,不可不辨。
钱锺书于1962年在《文学评论》发表《通感》一文,他的广征博引使此文具有强大说服力。在“文革”前万马齐喑的文化局面中,此文公然讨论艺术形式,暮鼓晨钟,令人兴奋。此后,通感也成为国内学生尽知的文学手法,由于钱锺书引用大量中国诗例,通感似乎变成中国文化本有的诗学范畴,不再是一种西方传来的观念。实际上,符号学的基本概念,无关乎中西,是文化的人类共享的表意方式。
“通感”(synaesthesia)是跨越渠道的表意与接收。符号感知的发送与接收,落到两个不同感官渠道中,例如光造成听觉反应,嗅觉造成视觉反应等,莫里斯称为“感觉间(intersensory)现象”。 文学作品利用这个原理,用不同渠道的信息互相比较形成比喻,也称为通感。
通感往往是遗传所得的精神异常,医学家发现有自闭症(autism)的儿童比较经常表现出此种能力;也有一定比例的成人,能以一种以上的感觉感知某个刺激,大脑中出现“跨区域激活”(cross-activated)。有人认为这种异常能力是才能,例如纳博科夫的小说《天赋》(The Gift)把通感者描写成超越世俗经验的天才。(18)但是女作家格拉斯(Julia Glass)的小说The Whole World Over把主人公的通感能力看成病态。但是我们这些没有特异禀赋的人,也能读懂写通感的词句,可见每个人多多少少有一点“通感异常”。(19)
问题在于各种渠道之间,哪怕能造成交叉感应,也无法再现出来。文学中的通感,不是跨越两个渠道的符号反应,而是用语言写出两个渠道之间感觉的比较。因此,文学中的通感实际上是一种特殊比喻,一种修辞格。(20)例如,可以说某种声音(类似视觉上的)“明亮”,某种声音(类似触觉上的)“粗钝”,某种笑声“尖利”,某种衬衫图案“喧闹”。这些都是把描写一种渠道感觉的词语,用于描写另一种渠道的感觉。
讨论任何符号活动,必然要用语言,因此通感只能用语言作二级表现,语言描写感觉只是一种间接的模拟,本书在第十一章讨论“理据性”会讲到语言模拟的特殊方式。但是语言灵活,能同时描述几种感知,形成“跨渠道比喻”。这就是为什么在艺术家中,诗人最得益于通感。
其他艺术家通感能力再强,也只能用语言来表达。画家称红黄为“暖色”,蓝白为“冷色”,是视觉与触觉的相通。音乐家普遍认为音调有色彩,例如贝多芬认为b小调是“黑色的”;里姆斯基-科萨科夫与斯克里亚宾关于音乐色调曾有争论,但都同意D大调黄色,F大调青色,降A大调紫色,这是乐音比拟色彩。
但是只有诗人作家能把通感直接用到自己的作品中。兰波的诗《元音字母》说语音有颜色:“黑A、白E、红I、绿U、蓝O,字母啊,总有一天,我要道出你们隐秘的身世:A是阴翳的港湾,是件黑绒绒的紧身……”;宋祁“红杏枝头春意闹”、苏轼“小星闹若沸”是听觉修饰视觉;杜甫“晨钟云外湿”,是用触觉修饰视觉。
通感有个特殊规律,就是感官有个大致上的比拟次序。钱锺书指出:“最早引起注意的也许是视觉和触觉向听觉的挪移。”(21)他举的听觉靠向触觉的例子是“尖”、“重”的声音;他又举了《乐记·师乙篇》中描写音乐“如歌者,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如端,如贯珠”,这是用类似触觉的身体动作与肌肉感觉(类似钱锺书在此文中引用的《乐记》说音有肥瘦)来形容音乐。
与钱锺书差不多同时,乌尔曼发现通感比喻中,感官渠道大致有一个低级推向高级,简单推向复杂,可及性较强推向可及性较弱的修饰关系。他排出的次序是触觉、温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六个渠道。单列“温觉”,因为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触觉。乌尔曼指出,绝大部分通感,都是用比较低级简单可及性强的感觉,来形容比较复杂的感知。(22)“甜蜜的微笑”,用味觉形容视觉;“柔和的嗓音”,用触觉形容听觉;“清凉的蓝色”,用温觉形容视觉。
通感可以不限于五官。当某些没有感官作用的事物,与感官相比,就出现了“概念通感”。这在佛教哲学中称为“六根互用”,“六根”是五种感官加上“意”,“意”的对象是“法”(“事物”)。如此一来,通感不只是“感觉通用”,还可以发展到非感觉。某些成语如“秀色可餐”、“大饱眼福”,用的是味觉,描写的却是某种“美”;《史记·乐书》描写音乐“广则容奸,狭则思欲”(23);艾略特赞美玄学派的名文中说诗歌能“像嗅到玫瑰一样嗅到思想”,应当也是从五官到“意”的通感。(24)
“意”永远列于通感被形容的一端,可以看到,通感往往是用低序列的感觉来形容概念。视觉位置较高,相比之下离“意”不远,因此用视觉比拟概念(例如说“红男绿女”、“内外有别”)往往张力不足,让我们不觉得是通感。视觉位置较高,相比之下概念离视觉不太远,视觉与概念通感(例如说“红男绿女”、“上窜下跳”),往往不够远距,张力不足。让我们不觉得是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