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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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前言

本书自2013年2月出版以来,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认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改革和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会计计量的方法,财政部在2006会计准则体系基础上先后对多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增补或修订,分别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会计准则,新增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3项准则。与此同时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完善,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这些改革变化对会计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此我们根据广大读者反馈的宝贵意见并结合我国财税体制的发展变化,在保留初版教材风格、特点和结构框架的基础上,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补充、修订了第三章存货、第四章金融资产、第五章固定资产、第六章投资性房地产、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第八章无形资产、第十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十一章负债、第十三章所有者权益、第十七章财务报告;二是增加了第十四章收入的内容;三是对部分教学案例、习题进行了重新编写。

本书由牟伟明担任主编,徐霞担任副主编,完成全书各章节修订、编写工作。本书编写过程中参阅了相关著作、教材等资料,在此对这些作者表示诚挚的感谢。

本书既可以作为高等院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材,也可以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教材,同时可供经济管理干部、财会人员、进修培训之用。由于我们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有限,加上时间仓促,书中难免存在不妥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