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汉语“正式—非正式”语体系统
第一节 正式体与非正式体
汉语语体语法研究有不同的视角和出发点。口语、书面语的分界是传统的语体分类方式,也是经典的语体分类模式,在教科书和词典中,口语体、书面语体也是典型的说明和标注方式。口语和书面语在语音、用词、句式选择、辞格运用等方面有着显著的区别,学者们都有详细的说明和对照。
汉语历来重视口语语法研究,如赵元任(1968)的口语语法研究,对北京话的口语语法进行了系统描写。朱德熙(1987)强调了语料选择在语法研究中的重要性,并列举了很多不得体的用例,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把不可靠的语料当作可靠的语料看待,那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所以提出应以北京口语语法作为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础。
与口语相对的,对书面语的研究也很重视。胡明扬(1993)认为现代汉语的书面语不是规范的书面语,不规范的现象随处可见,组成成分相当驳杂,现代汉语书面语的这种特点给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带来了很多困难,各家常为某些问题进行无休止的争议,依据的却是不同性质的语言材料。所以在语法研究中区分语料的语体性质哪怕是最简单的口语、书面语分类,也能够使我们的语法研究沿着更科学、更严谨的道路前进。
冯胜利(2006b)使用汉语正式书面语的概念,并归纳其五点主要特征:书面语与口语有很大差异;书面语使用典雅的词,越典雅越短;从古汉语直接继承嵌偶单音词;从古汉语直接继承合偶双音词;从古汉语直接继承书面语句型。其实,冯文这里主要指的是典型的书面语,即典雅的书面语。冯文把书面用语分为三个部分:嵌偶单音词、合偶双音词、常见古句式。其中列举常见古句式近300例,被冯文称为书面语句型。确实,现代汉语保留了一些文言格式和用法,在现代汉语中作为典型的书面语格式来看待,但不同语体包括不同的书面语吸收、使用这些书面语格式的程度不同。反过来说,不同书面语中这些书面语格式的使用频率也可以作为判断其语体特征的一个标准。冯文(2006b:4)还指出汉语书面正式体和英语的正式体很不一样,英语正式体用大词儿(big-word),汉语用小词儿—短词,越是短词越典雅。同样情况,文言格式与相对应的白话格式相比,结构上也偏简偏小,也更显得典雅。所以说,文言格式使用与否、使用多少不仅可以区分书面语与口语(冯文认为这些书面格式是口语中所没有的),还可以区分不同的书面语体,使用文言格式且文言格式使用频率较高的语体,是典型的书面语体;相反,不用文言格式或很少用文言格式的语体,说明其书面语特征不显著,不是典型的书面语,当然,还有中间状态,构成一个连续统。冯胜利(2010,2012)进一步指出,语体语法是典型的三分系统:庄典、正式、俗常三大范畴。
本书借鉴和吸收前人的语体语法研究成果,试图建立以下的语体模式:
我们不采用口语、书面语对立的、基于媒介差异的传统语体区分方式,而是借鉴冯胜利(2006b)的“正式”语体概念,基于话语交际角度并以同一维度——正式度(formal level)特征来区分语体,建立“正式—非正式”的语体系统,并认为“正式”、“非正式”都是原型语体范畴,典型正式体、典型非正式体分别处于这个语体系列的两端,而各种具体语体因正式度的差异处于这个序列的不同位置。典型的正式体使用书面词汇和书面句式,一定不用或很少使用口语词汇和口语句式;反过来,典型的非正式体使用口语词汇和口语句式,一般不用或很少使用书面词汇和书面句式;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况,既非典型的正式体,也非典型的非正式体。
本书的语体系统与传统的“口语—书面语”语体系统有共性也有差异,共性如多数口语体同时属于非正式体,而多数书面语属于正式体,但也有差别:
一是“正式—非正式”语体系统的比较维度是基于语言特征本身的(正式度高低),而“口语—书面语”语体系统则主要是基于媒介的差异。
二是口语与非正式体并非完全对应:如辩辞是口语,但一般正式度较高;同样书面语与正式体也并非完全对应,如小说(特别是对话部分)、民间故事、部分散文、剧本正式度较低。
本书与冯文的语体系统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正式—非正式”语体系统是两分系统,且认为正式体、非正式体都是原型范畴(the prototype category),两者之间构成一个连续统,具体语体则处于这个连续统的不同位置。
二是决定语体是正式体还是非正式体主要是“正式度”的高低,“正式度”不是由单维特征(是否典雅)决定的,而是由几组主要的特征束(张伯江,2012)构成。
下文具体讨论这些反映语体“正式度”高低的几组特征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