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体语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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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汉语语体语法的研究脉络

国外早期的语体语法研究零星地出现在文献中,不成系统。其源于Charles Bally的《法语语体学》(1909),该书以词语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涉及个别语法结构。英语语体学的研究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真正开始,主要经历了语体分类研究(如Strang,1962;Matin Joos,1962)、联系语境的研究(如Gregory,1967)、分析与语体有关的语言特征研究(如Crystal and Davy,1969;Labov,1966,1972;程雨民,2004;裴文,2000)、语体变异研究(如Bell,1984,2001;Arnold,1993;Campbell-Kibler,2000)几个阶段,各阶段研究都涉及一些语法现象的分析,但语法都不是研究的核心与出发点。而我国学者程雨民(1983)对美国学者Ross(1979)的一组英语句子调查情况进行的语体差异分析,倒是以语法为出发点的研究,程文认为复杂的语体变体与语法变体相结合,导致语言的情况异常复杂,呈现“核心—中间—边缘”的多样化关系。

汉语语体语法的研究是以赵元任的《汉语口语语法》(1979,吕叔湘译)为起点的,这是第一部专门从语体角度研究汉语语法的著作,具有开创意义。但作者受写作目的(帮助外国人学汉语)的限制,并没有有意识地区分或比较口语语法与书面语语法,名为汉语口语语法,其实基本也就是汉语语法。在这前后一段时间里,学者们在进行具体语法问题研究时,有时会顺带提及其语体归属或语体特征,但也仅此而已。李裕德(1985)的《科技汉语语法》也是全面地描写了汉语语法,但其语料都是取自科技语体。朱德熙(1987)的研究具有开创意义,其后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学者们对汉语语体语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根据研究的阶段性特点,把汉语语体语法研究分为三个时段。

一、理论探索期(1987—1999)

这个时期的语体语法研究强调语法研究中分清材料语体层次的重要性以及语体多视角分类的语法意义。朱德熙(1987)指出汉语语法研究选择语料的标准过宽,一方面与作者取舍语料不慎重有关,另一方面反映现代汉语标准语本身的不稳定,所以文章提出北京口语语法的研究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础。胡明扬(1993)认为现代汉语书面语的组成成分十分驳杂,认为现代汉语书面语就是一些不同语体的成分,甚至可以说是不同语言系统的成分糅合而成,所以在语法研究中如果能够对反映不同语体不同特点的语法现象、反映不同语言系统不同特点的语法现象适当地分别处理,可以减少困难。陶红印(1999)认为著述一部内容上有保证的、包罗万象的汉语语法即使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也是非常困难的,他认为唯一的语法(the grammar)概念最好用多种语法(grammars)概念替代,语法研究就必须以具体的语体为中心,因为只有系统地研究清楚了多种(可能永远不是全部)主要语体中的语言现象,才能描述汉语不同语体之间的共性有多少、差异有多大,才能更有效地回答涉及汉语全貌的重大语法理论问题。

这个阶段还有一些学者做了一些具体的研究工作。如郑远汉(1987)讨论了汉语各类句式与语体之间的适应关系,所选语体类型是科学体、谈话体和艺术体,这是讨论句式的语体分布较早也是较全面的论述。陈建民(1991)将口语句子的特点归纳为以下几点:比较短小、停顿多,比较简略,结构上松散,词序比较自由。朱翊晖(1998)讨论了公文语体中NP结构的几种主题化转移方式、具体特点以及功能,认为在语篇上能够达到句际衔接更加紧凑的目的。以上研究修辞学和语体学色彩明显强于语法学色彩。另外,廖秋忠(1992)的篇章语法具有先导性,很多地方涉及语体语法的研究,但它并不是专门讨论语体语法的著作。

二、现象描写期(2000—2006)

这个时期研究成果丰富,但普遍侧重对具体语言现象的描写,缺少理论探索。可归纳为以下五个具体方面。

一是分析语法现象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和适应情况的研究。如吴云、刘顺(2000)讨论了句成分从缺与语体之间的关系;吴仲华(2005)把“之一”当作一种特殊的数量词,在句中主要做后置定语,限定双音节的体词性词语,带有“之一”的句子都是判断句,用于政论语体中;杜文霞(2005)对“把”字句语体分布的考察;潘文(2006)、宋文辉等(2007)对“被”字句语体分布的考察。

二是特定语体中语法现象的描写或比较研究。研究口语语法现象的相对较多,如王一军(1999)分析了汉语口语中一种特殊的否定方式,从表面看,却是一种答非所问;卢惠惠(2003)分析了汉语口语句式“N+不过(是)……”句式,认为这种句式主要用于表达轻视心理、用以自我辩解以及用于自谦;温锁林、范群(2006)讨论了汉语口语中助词“给”的语用功能,“给”是一种凸显自然焦点的定位标记词,也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凸显结果成分的专职焦点标记词;杜道流(2006)讨论了汉语口语中另一种没有否定词的否定式,具有[+虚拟性][+反常性]的特点,主要表达委屈、无奈以及不满或愤怒等情绪;刘长征(2007)分析了口语中一种判断或评价义格式“(X)整个一(个)Y”格式,认为这种格式具有主观夸张色彩,“整个一(个)”也有语法化的倾向。也有专门讨论书面语语法的:石定栩、苏金智、朱志瑜(2001),石定栩、王冬梅(2006)讨论了港台(香港)书面语与大陆书面语语法存在的差异,多数为港台书面语使用而普通话书面语不用的,既有词法、句法,还有篇章方面。其实我们发现,一些所谓港台(香港)书面语的特定用法在汉语的特定语体中也会使用,如“有+VP”结构、“副+名”结构等。特定语体的(特定)语法研究:如尹世超(2001)对标题语法进行了系统描写;王景丹(2007)分析了话剧语体中的感叹句的特点;王景丹(2001a,2001b)分别描写了公文语体、谈话语体中“对”字句的使用情况;陶红印(2007)分析了操作体中论元结构的特殊性,如以单论元句为主、抑制施事成分的出现等。不同语体语法的比较研究,如刘顺、吴云(2002)比较了口语语法与书面语语法的具体差别,指出在语法研究中必须增强语体意识,区分出不同层次的语法现象,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袁辉、李熙宗(2005)讨论了各种语体中语法的基本特点,但过于粗略。

三是语义、功能相关词语或语言现象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差异研究。来思平(1999)比较了副词“真”、“很”的用法差异,认为“真”多用于口语和对话中,而“很”的使用范围要广泛得多。彭小川(1999)分析了用在否定句中的副词“并”与“又”的差异,“并”使用范围较广,可以使用于口语中、书面语中,书面语中既可以用于叙事或描写的文段中,也可以用于议论或声明的文段中;而“又”主要用于口语中。王灿龙(2006)讨论了“这”、“那”指称事件时的语体制约:书面表述语体中由一个或若干个小句表达的事件,下文如果需要概括性重提,强烈倾向于使用近指代词“这”,而在口头谈话语体中,用近指代词“这”和远指代词“那”是两可的,并解释了原因。

四是篇章视角的语体语法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汉语语篇中关系从句的研究,注重特定语体语篇特点的研究,以陶红印(2002),方梅、宋贞花(2004)等研究为代表。(2)主位(主题)的研究:许余龙(2005)从回指确认的角度分析了汉语叙述体篇章中的主题标示,认为将一个新引入篇章的实体标示为潜在的篇章主题的最重要手段是存现结构和无定名词短语;曾毅平、李庆英(2008)分析的是报纸报道语体中的主位结构,从语体材料、内容、主位的句法特征、语境功能以及具体表义几个角度详尽地呈现了统计数据,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3)话语标记的研究,以口语研究为主:方梅(2000)的研究具有先导性,较为系统地分析了口语语篇中连词的语法化,及其成为话语标记的功能转变。李秀明(2007)从宏观上分析了元话语标记与语体的关系,考察结果显示:法规体中元话语标记都是语篇功能标记语,而且都是话题结构;论著体中元话语标记以语篇功能标记语为主,人际功能标记语为辅;随笔体中元话语标记中语篇话语标记与人际话语标记数量相近,更小类的分布也比较均匀;周利芳(2005)分析了口语会话中特有的表示肯定、否定的话语衔接成分。还有一些是专门研究口语语体中个别话语标记的,如高增霞(2004a,2004b)分别研究了自然口语中的话语标记“回头”、“完了”,王伟、周卫红(2005)及金艳(2008)分析了口语交际词“然后”,刘永华、高建平(2007)分析了汉语口语的话语标记“别说”,等等。

五是韵律角度的语体语法研究。含有同一语素的同义单双音节词语(如“爱—爱惜”、“安—安装”)语体分布有一条明显的规律:单音节词一般用于口语,双音节词语用于书面语,这是学界比较认可的一种规律(张国宪,1989;董秀芳,2002;徐乐俊,2003,等等),但刘智伟(2007)的研究显示,有的单音节动词的书面语色彩比双音节动词浓,也有一些单音节动词的口语色彩比双音节浓,不能一概而论,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如单音节语素是否保留古意以及双音节两个语素独立成动词时的语体色彩。冯胜利(2003)从书面语、口语对比的角度分析了汉语韵律语法的特征,认为汉语书面语具有独特的句法运作——[双+双]的格律模式以及具有独特的构语方式:单+单,冯文还论证了汉语书面语语法的独立性。

三、理论建构期(2007年至今)

基于大量的基础性描写研究,近年来语体语法研究重心转至理论探讨,这个过程仍在持续。张伯江(2007)论证了语体意识在语法研究中的重要性,并在几项典型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任何一种语体因素的介入都可能带来语言特征的相应变化,认为要在合适的语体里寻找合适的实例,在合适的语体里合适地解释实例。方梅(2007)则更进一步讨论了语体动因是如何塑造句法形式的,对比了叙事语篇与非叙事语篇中很多语法现象的对立,认为很多特殊的语法现象最初也都产生于特定的语体,所以语法是在运用中逐渐成型、不断变化的,功能需求塑造了语法。曾毅平(2008)把不同语体中语言现象的差异分析为语言材料的语体分化现象,运用系统功能语法理论解释了语法手段的语体分化现象,主张用描写与解释相结合的方法研究语言材料的语体分化现象。冯胜利(2010)则指出,从语言学角度看,语体能够给当代句法学的理论提供一些崭新的研究线索;如果语体语法是存在的,如果语体不同则语法也应之而异,那么现实中就没有不带语体的语法,就没有不关语体的合法性(grammaticality)。冯胜利(2012)则明确指出语体语法的本质属性也即语体语法的终极目标是功能和形式之间的对应规律。而张伯江(2012)则认为以语法解释为目的的语体研究并不看重语体的种类,而是关注某种语法特征何以在某种语体中高频出现,或者说何以带有明显的语体选择倾向;并认为以语法解释为目的的语法研究,是从社会运用角度对语法的观察,这是语法学与修辞学结合发展的一个方向。这个阶段的描写研究也更为深入,重视与解释有机结合。如王永娜(2010)认为,表短时体的动词重叠是一种非正式体的语法形式,这是由它具有具体时空化的功能决定的。陶红印、刘娅琼(2010a,2010b)不但具体描写了自然会话与影视对白两种口语语体中把字句、被动结构、光杆动词句、否定反问句的用法差异,还提出了口语体进一步分类的语法必要性。朱军、戴春蕾(2012)详细分析了汉语不同有标并列式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情况,包括不同性质并列项的语体分布差异以及两项并列式、多项式的语体分布差异,等等。

综上所述,汉语语体语法研究近年来渐渐得到了人们的重视,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研究尚不够系统、深入,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论文、论著的数量不多,特别缺乏系统性的系列研究。除《汉语口语语法》外,还未发现其他专门就语体语法进行研究的著作,与语法学其他研究领域出现多部大部头著作形成鲜明对比。

其次是理论薄弱,除了为数不多的论文属于宏观把握之篇外,其余论文多为微观分析之作,尤其较少触及那些深层次、规律性的问题,如语法的语体成因、语法的语体变量、语法与语体的互动关系等,现有研究对人们大略了解汉语语法的语体差别和认识语体语法研究意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还无法揭示汉语语法在语体平面的整体面貌。

再次是方法上过于单一。语法现象的语体分析比较集中于口语、书面语这两种过于宽泛的语体类型,虽然也出现了其他角度的研究,但明显不够。另外,语体在语法现象解释中的附属地位一直没有得到改观,很多学者在讨论语法现象时都会考虑到语体因素,但多寥寥数语,一带而过。

综上所述,语体语法有非常广阔的研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