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希腊的自治政府
这种由人民主持的政体教给了希腊人自立
希腊人本来都是一般穷富的,各人都有一定数目的牛羊。他的土房子便是他的城堡。他可以自由来去。遇有讨论公共大事的必要时,所有的市民都聚集在市场里,一个在村中较老的前辈被选为主席,他的责任是照顾每人皆需有发表意见的机会。遇有战事时,一个特别能干而有自信力的村民被推举为司令,但是原来推举这人做领袖的百姓们要求危险一过,就有同样的权力撤销他的职务。
但是渐渐地这乡村发展成为都市。有的人工作很勤苦,有的人很懒惰。少数人运气不好,有的人专以欺诈邻人而发财。结果,这都市里的居民便不是一般贫富了:少数人是极有钱,多数人是极贫穷。
此外还有一种变化。那个知道如何率领百姓们打胜仗,而被推举为“领袖”或“国王”的老司令已经不在场了。他的地位被贵族们——一班曾在相当时间获得一份过多的田产的富人——占据了。
这些贵族享受了许多为普通自由民所不能享受的利益。他们有钱买到地中海东岸市场上的上好兵器。他们有闲工夫练习战术。他们住在建筑坚固的房子里,并且雇用军人为他们打仗。他们为争都市的管理权,彼此间发生了不断的冲突。那个得胜的贵族便自居为一种君王,统治全城,直到他被另一个有野心的贵族暗杀或驱逐为止。
希腊城邦
这样一个仰仗他的军队的拥戴的国王被称为“霸王”。在公元前6、7两世纪内,每个希腊都市都有一个时期为这类霸王所统治,霸王之中有许多位却是很有才干的人。但是日子一长久,这种情形便不成了。于是设法改革。在许多改革之中产生了第一个民主政体,关于这事我们有记录的。
在公元前第7世纪之初,雅典人民决心整顿他们的内政,使大多数的自由民在政治上恢复他们的发言权,这个权利他们以为在亚该亚祖宗时代曾经享受过。他们请教一位名叫德拉古的人,制定几条使穷人不受富人侵犯的法律。德拉古便起首工作。不幸的是,他是一位操律师职业的,与普通生活没有接触过。在他眼里,犯罪便是犯罪。等他的法律定出之后,雅典人才发觉德拉古的法律严厉得不能实行。在他们的新法律之下,偷了一个苹果便应定死罪,那就没有这样多的绳子来吊死所有的罪人了。
因此雅典人想要找一位比较合乎人道的改革家,结果他们访到一位比任何人都高明的,能担任这事的人。他的名字叫梭伦。他是贵族出身,曾周游世界,研究过许多国不同的政体。梭伦将这问题详细研究一番,便给雅典人定出一个足以表现希腊人一部分的特性——就是可惊奇的中庸原则的法典。他设法改良农民的状况,但是不妨害贵族的繁昌,因为这些贵族是(或可以是)于国家有过很大功绩的军人。为保护贫穷阶级不受审判官(审判官都是由贵族中选出,因为他们是不受薪俸的)的欺凌起见,梭伦规定凡有冤情的市民都有权在30个雅典同胞的陪审员之前,陈诉他的案情。
梭伦所定的法律之中最重要的便是强迫一般自由民对于都市的事务皆须有自己的直接的主意。他们不能再躲在家里说:“喔,我今天太忙。”或是说:“下雨了,我还是不出门好。”他必须尽他一分子的天职;必须出席市议会;必须对于国家的安全与繁昌,负起一部分的责任。
这种由人民主持的政体往往去成功甚远,因为无聊的议论太多,还有为争地位而发生可恶的、讨厌的口角也太多。但是,它教给希腊人自立,教给希腊人知道要得救需依赖自己,这倒是一件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