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越国“圭禾司”印与“夫禾司”印的性质和意义
关于南越国“圭禾司”印与“夫禾司”印的性质与意义问题,从秦朝与南越国的官制承袭的角度来分析,秦朝从中央到基层拥有完备的农官建置,南越武帝赵佗原为秦军高级将领,直接参与和谋划了秦平岭南战争的全过程,鉴于中原先进的农业体系在统一战争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岭南独特的自然环境优势,南越国的农官建置应较前朝更趋臻善,笔者认为:南越国“圭禾司”或“夫禾司”即应属于中央或其诸侯国“治粟内史”属下新创设的农官系统,分述如下:
1.秦朝从中央到基层的农官建置完整而齐备
秦朝中央九卿有“治粟内史”,属下有“太仓”“均轮”“平准”“都内”“籍田”“斡官”“铁市”等,南越国中央及其诸侯国是否拥有“治粟内史”,虽然史乘不彰,但是作为秦汉帝国时代中央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南越国理应拥有相同或类似的建置。余天炽先生即曾持肯定意见,惜未能实际举证,笔者认为上海博物馆藏鱼钮“泰仓”铜印即为南越国“治粟内史”属下之“泰仓”可谓明证(见图二)。
图二
关于鱼钮“泰仓”铜印的年代,尽管菅原一广先生较为审慎,未能判断是否为南越国印章,然而笔者认为完全可以确定:一方面,从文字特征判断,尽管“泰”字与“太”字通假,然而诚如大西克也先生指出的,秦人创造性地使用“泰”字旨在彰显新造之邦的水德和天下统一,汉人则因“泰”字与“秦”字相互暗示且笔画繁杂,故多有舍弃或改易。秦汉两朝的官印系统直接反映这一变化特征,秦代官印印文多用“泰”,汉代官印印文多用“太”,南越国官印则直接承袭秦制,如“泰子”金印、“泰子”玉印、“泰夫人印”铜印及数量众多的“泰官”封泥,南越木简中亦常见“泰子”“泰官”之语。是故,“泰仓”作为“治粟内史”属下重要机构和职官,印文沿用秦制之“泰”而非“太”,只能为南越国官印而非汉代官印;另一方面,从形制特征判断,尽管鱼钮官印南越国和汉朝均曾使用,然而诚如阿部幸信先生指出的,汉朝大约在武帝中期以后采用动物形象对官印进行改制,旨在彰显汉朝华夷内外的新秩序,此前皇帝所在的关中为“内”,诸侯国与异民族同为“外”,此后皇帝与诸侯国同为“内”,异民族则为“外”,因“驼”与“蛇”蕴含“它”的意义,遂成为北方与南方等它邦的象征钮式。汉武帝经略岭南也曾赐予南越或在其周边颁授鱼钮官印,借此打破南越国既有的官印结构与体系。南越国鱼钮官印多见诸中央内部的直属机构和外部的中低级别官吏的印章,如“景巷令印”和“胥浦候印”,“泰仓”为“治粟内史”属下重要机构和职官,与“景巷”为“少府”属下重要机构和职官类似,印钮用“鱼”本是南越定制,说明只能为南越国官印而非汉代官印。此外,这枚印章亦完全符合王人聪先生对于南越国鱼钮印章基本特征的判断。如此,南越国中央承袭秦制,根据南越国鱼钮“泰仓”铜印推定南越国拥有“治粟内史”即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了。秦朝基层同样拥有农官建置,如《十钟山房印举》著录的“铚将粟印”(见图三),王人聪先生考证其为秦泗水郡铚县掌管谷货之官,甚确。尽管学界对秦基层职官的拟构不甚明确,然而徐春燕先生根据战国古鉨推定彼时“司马”印用于军赋,“田、畋”印用于田赋,“征”印用于征缴税款,“市、亭、贩”印用于集市运输,“门、关”印用于交通检验,“仓、廪、粟、禾”印主要用于农产品的储备与封检尚可资参考。
图三
是故,南越国中央九卿之中确实拥有“治粟内史”或者与之相仿佛的职官与机构。岭南不宜植粟,从制度名物上讲,南越国的“治粟内史”当然可能拥有其他的称谓,然而基本职责应该是相同的,新创设而未见诸史籍的“圭禾司”或“夫禾司”当系其属下,主要负责农业生产。“圭禾司”印与“夫禾司”印分别发现于桂林郡治布山县和南越国都宫苑,则说明南越国中央及其诸侯国(或比县侯国)的行政建置基本相同,同样拥有各自的农官系统。
2.秦平岭南战争中农业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逐渐彰显
秦平岭南的战争年代与进程问题学界素有争议,虽然张荣芳、黄淼章先生在《南越国史》中的界定较为通行,但是其前由余天炽先生领衔的“古南越国史撰写小组”和其后麦英豪先生领衔的“广州市文物博物馆学会南越史研究小组”的考证更为稳妥,当然笔者对于其中若干细节的考量,亦与诸家略有不同,本文于此综合诸家之说,略陈己见,大体而言:
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命屠睢将楼船之士五十万,兵分五路,南攻百越,一军深入番禺之都,越人循避山林间,秦军不得攻,屯守空地,粮食乏绝,旷日持久,遂为越人所乘,屠睢身死,伏尸流血数十万。三十年(前217),秦始皇乃命任嚣攻越。赵佗始入岭南,期间史禄正式凿通灵渠,赵佗又上书陈徙民之策,秦军与越人战,杀西瓯君译吁宋,至三十三年(前214)岭南完全平定。秦军第一阶段失利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岭南社会始终处于酋邦或部落联盟的状态,尚未形成类似中原六国的国家形态,因此秦军的攻势虽然势如破竹,但是主攻目标并不明确,未能促成两军对垒、主力对决的战争态势;另一方面,由于秦军在岭南缺乏移民和灵渠的助力,没有自给的能力和持续的外援,因此秦军的战力虽然强悍精干,但是持久战的准备并不充分,未能巩固以点带面、攻防兼备的军事基地。而第二阶段胜利的原因,诚如张荣芳、黄淼章先生指出的:一方面,秦军通过移民具备了一定的农业自给的能力;另一方面,秦军通过灵渠拥有了可靠的外援。根据下文即将讨论的实际战例,北方军队若非举国之力,仅凭江南动员的兵源,在岭南最多只能坚持两年,而秦平岭南则前后持续数岁。在第一阶段的逆境中,秦军孤立无援,但绝不会坐以待毙,适度屯田自保则是其所必须。所谓“屯守空地”而“粮食乏绝”即应作此理解。在第二阶段的顺境中,秦军转守为攻,则得益于移民参与的屯田开发和灵渠提供的战略应援,所谓“适戍以备”和“凿渠通道”即应作此理解。是故,虽然表面上移民与灵渠是克敌制胜的关键环节,但是本质上反映的是农业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这在此后的南越国与长沙国、南越国与闽越国、中央政府与南越国的战争中表现得更趋明显(关于以上战例,本文会在下文详细论述)。
秦平岭南以后,对于军队和移民参与的高效的屯田活动尤其重视,覃彩銮先生即曾援引《全唐文·越井记》与《寰宇通志》考证赵佗与吴坝在岭南的屯垦活动:先是赵佗治龙川,率军民大力拓荒并且“垦辟定规制”,其后属下吴坝,亦在浈阳“招徕流徙开荒垦”。及至南越自立,秦军将领出身,曾经上书陈徙民之策,拥有屯垦经验的武帝赵佗,应该非常清楚,南越立国之后,在灵渠不再发挥战略作用的情况下,屯田对于维系新兴的南越国军队战斗力的战略意义。南越国第二代皇帝文帝赵眜的陵墓和异姓诸侯西瓯君长的陵墓,皆曾出土大量的田器与兵器,而不见汉代中原诸侯陵墓常见的钱币,这种现象与其认为是南越国的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认为是南越国新形成的能“耕”能“战”的优良传统。以上,即是南越国中央九卿之“治粟内史”属下新创设“圭禾司”或“夫禾司”的时代背景。
3.南越国统治下的岭南农业拥有得天独厚的战略优势
秦汉时期的岭南,气候湿热,降水丰沛,物产丰饶,珠江三角洲密集的水网和珠江水系低缓的河谷平原,为大规模屯田提供了便利条件。南越国对于优质高产的稻作品种、铁制农具和牛耕技术、一年多次的作业方式极为重视,罗泊湾汉墓出土的《从器志》即著有外来引进的客籼米,赵佗上文帝《书》则记有吕后针对南越实施的田器牡畜的隔绝令,而杨孚的《异物志》则录有久负盛名的双季稻,是故岭南农业具有中原农业不可比拟的优势。
南越国能够长期与汉朝对峙和周旋,除却政治与地缘优势之外,完全得益于军队在人口中的高额比重和屯田在社会生产中的高效产能。赵佗自立为南越武帝之时,居南方之长,和集百越,东西南北数千万里,役属闽越、瓯骆、裸国,其上文帝《书》曰带甲百万有余,陆贾则言不过数十万,后者当系南越国中央直属军队数量,其实业已恢复到秦朝远征军的水平,足以立足岭南并对北方和周边构成实质性威胁,而前者当系南越国包括中央、属部、属国等蕃汉兵源在内的国防动员能力。关于南越国的人口规模,《汉书·地理志》平帝元始二年(2)岭南七郡合约140万人,南越国时期虽然在籍人口可能少于此数,但是实际人口一定多于此数,因为南越国的在籍人口主要是中原汉民,更多的百越蕃民则不在籍内,并且从武帝至平帝,岭南屡经战乱,蕃汉离合不定,人口规模未必有南越国昔日之盛。是故,如果南越国的中央军和属部军合约50万人的话(不包括南越国之外的属国军队),那么其蕃汉人口保守估计约有200万人。关于南越国的屯田效能,陆贾言南越国中央直属军队的数量已经恢复到秦朝远征军的水平,说明屯田的生产能力早已超出灵渠的输入,而《汉书·食货志》言岭南番禺以西至蜀南故俗无赋税,说明岭南屯田的生产能力也已超出南越国部分赋税带来的收益,因此基于以上两点可见南越国的屯田效能是非常可观的。若从汉代屯田的若干特征来考察,根据下文即将讨论的数据,南越国很可能实施的是以军屯为主、民屯为辅的策略,军队在和平条件下完全可以实现自给自足。此外,中原与南越的屯田效能差异显著:汉代龙首渠最好的水利田亩产每年10大石,1名屯田卒可以治田20大亩,1名戍卒每年配给口粮24大石,供给100万规模的军队,则需12万名屯田卒,240万大亩土地;而岭南地区自然环境优越,一年可多次耕作,按亩产每年20大石计算,若屯田卒的治田亩数和戍卒的口粮配给不变,供给100万规模的军队,只需6万名屯田卒,120万大亩土地。众所周知,一年多次耕作的方式,需要技术娴熟的屯田卒付出巨大的工作量,若要继续维持1名屯田卒治田20大亩的标准,且要达到亩产20大石的目标,必须依赖优良的农作物品种、先进的生产工具、牛马等畜力的辅助和支持。如何在屯田的过程中实现这一战略初衷,平衡优势与劣势,高效精干的管理体制即为所必须。
换而言之,南越国如果想要恢复和维系如秦朝远征军般的军事实力,必须大力发挥岭南屯田农业的战略优势,弥补灵渠不再发挥作用的战略劣势。由于岭南农业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与社会条件,屯田农业可以在供养军队、聚集财富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因此南越国中央九卿之“治粟内史”属下新创设“圭禾司”或“夫禾司”,进而协调中原农业管理体系与岭南屯田农业的关系,实是充分且必要之举。
4.南越国的屯田农业在对外战争中发挥着重要的战略作用
南越国的屯田农业,不仅意味着国家财富的原始积累,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战争潜力。南越国屯田农业对于中央和长沙国的战略威慑,早已为吕后敏锐地发现,于是果断禁绝金铁田器和牝牛马羊,直指南越国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紧缺的软肋,使其无法进一步扩大农业生产,终为赵佗所忌恨,此举实是南越国与长沙国,乃至南越国与中央爆发战争和对峙的经济原因。
赵佗的应对举措,一方面在军事上据险筑城固守,另一方面在外交上与汉将军周灶通信,使长沙国失去中央军的支持,而长沙国的国力远在南越国之下。正规军的数量有限,临时抽调的兵丁不可能逾越农时,于是相持岁余而罢。武帝时期,南越国与闽越国发生战争,武帝派遣王恢、韩安国出兵干预,淮南王刘安上武帝《书》对中央军与闽越国的战争态势进行了兵棋推演:闽越国军数十万人,只需田余干边境,伐材治舟,积聚粮食,以待中央军;而汉军则须以五倍之众,舆轿拖舟行数千里,民卖爵鬻子以接衣食,长此以往,历岁经年,男不得耕稼树种,女不得纺绩织纫,丁壮从军,老弱转饷,极易陷入岁比不登,民生不复的境地。然书未至,大军已发,闽越国又发生内讧,中央军不战而胜。事后汉武帝深感其军事冒险行为有失远虑,存在全盘皆输的可能,轻易取胜实属侥幸,特遣严助诏谕刘安申明原委,并派使者传令诸军罢兵,毋后农时。南越国与闽越国的战争,直接暴露了中央军若无充分的准备,不可能对岭南发动强有力的攻势,特别是逾越农时,长期荒废农事,极易导致中央和战略策源地区的社会动荡。众所周知的是,闽越国的国力远在南越国之下,尚且可以凭借屯田以逸待劳,是故南越国在岭南的屯田优势,实是不言自明的。
及至中央与南越国的战争,汉武帝充分借鉴了对闽越国的战争经验,准确把握对南越国全面战争的前期准备与攻防节奏,乃下诏举全国之力讨南越国,齐国首奋请行,武帝大加褒奖,列侯百数,有不从征者,多以事免之,使得新组建的中央军与南越国的实力对比,发生“质”与“量”的根本性变化。先是,汉将韩千秋与南越丞相吕嘉大战于石门,南越开道给粮,诱使汉军军锋全军覆灭。虽然军粮供给依然是制约汉军的重要因素,但是汉军却通过此役有效吸引、试探、牵制了南越国的防御重心。其后,武帝再遣将军路博德、杨仆、郑严、田甲等率十万师分道进击,而唐蒙引千人之偏师,赍粮衣重者即达万人,故武帝新组建的十万中央远征军,其附众则可达百万,中央远征军军民百万之势在南越国的周边形成合力。最终,杨仆所将精兵,率先攻破石门要塞,得南越舟粟,因推而前,大挫越锋。南越国军队失去石门天险,且引以为傲的水师楼船和屯田所治的军粮储备悉数为中央军所获,至此南越国彻底地失去了与汉朝全面对峙的战略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