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
重新理解群体冲突
一个群体认同的幽灵,正在现代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徘徊。
在许多社会科学家看来,在现代化进程中,族群和群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会趋于弱化:小的社会政治单位让位于大尺度的现代科层国家,人们的群体认同和文化差异也会随之淡化。然而,事实却似乎与此相悖。冷战结束之后,关注“国家缔造”的学者和政治家们,一再痛感群体认同的作祟魔力。有别于马克思年代的阶级政治,这恰恰是一个族群动员勃兴、国家认同面临挑战的时代:身份认同引发的暴力冲突和治理困局似乎有增无减,结党营私、以邻为壑的“巴尔干化”现象屡见不鲜。群体冲突加剧了政治的碎片化和国家失败,间歇式暴力和独立运动构成了主权治理中最为棘手的挑战之一。在这方面,北爱尔兰、魁北克、卢旺达和科索沃的故事或许只是更具戏剧性的例子罢了。
当代的群体冲突方兴未艾,对其性质、根源及防控机制的研究因此具有了前所未有的迫切性。规范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社会科学均对群体认同的政治作了大量的探究,理论学说纷呈。在经验研究中,这个研究产业可以择要区分为两个理论主题:一是个体的群体认同的形成机制——群体认同的根源何在?个体究竟是如何产生或建构一定的群体忠诚或共同体想象的?什么因素以何种方式促成了族群认同(包括民族主义)?与此相联系,人们是如何决定忠诚(大、小共同体)的重要性次序的?二是群体认同的社会政治效应——群体认同是如何实现政治化或者去政治化的?强大的群体内部认同是否以及如何导致各种形式的群体间冲突(包括战争乃至种族清洗)?相应地,族群间的外部竞争和冲突是否以及如何影响群体的内部认同和参与行动过程?这些不仅是困扰着民族建构者的现实问题,也是比较政治和政治行为研究中经久不衰的理论议题。
在卡尔·多伊奇(Karl Deutsch)、欧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以及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等人的经典作品中,群体身份或认同构建的问题是一种现代现象。这些学者倾向于把族群乃至民族意识的形成视为现代化过程的一种社会政治反应。他们广泛认识到,当代的族群暴力与一定的社会政治结构因素有关。比如,在封建社会中,由于缺乏普遍而有效的国家渗透,血亲属性成为社会行动的主要基础之一,个体间的纠纷或者是哪怕对个体的羞辱也因此具有内在的集体对抗性质。[1]在晚近的比较政治研究中,政治学家们复兴了早期的“交叉分裂”(crosscutting cleavage)概念并用它来理解群体冲突的结构根源。埃里克·诺德林格(Eric Nordlinger)指出,交叉分裂能够帮助缓和并规制冲突,这恐怕是最受美国政治家广泛认可的一个命题:如果个体面临着交叉性的压力,那么他或她的社会政治行动必将是相对温和的。[2]亦如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之洞察:一旦人际关系被定义为一种单一的群体间关系,而完全忽略同一个人与其他群体的联系,那么人就被“渺小化”了。换言之,一旦人被填塞到一个个“小盒子”之中,冲突与暴力就在所难免。[3]
然而,特定的社会政治结构不必然导致群体的冲突,正如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对群体利益的识别、认同的构建就必然导致群体的冲突行动。群体认同及其行动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行动,若非克服或者超越集体行动的困境,群体间的冲突与合作便难以达成。在这个理路上,拉塞尔·哈丁(Russel Hardin)的《群体冲突的逻辑》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堪称经典的分析工作。作者把族群冲突现象表述为这样的命题:群体认同可以为个体带来私利,包括控制组织的权力、获得再分配资源,以及认识论上的家园舒适感。因此,群体认同能够深得个体动机的强力驱动而得以维持;同时,在特定的协作游戏规则的支配下,群体认同能够超越集体行动的逻辑,酿成群体的集体动员和暴力冲突。根据工具理性主义(instrumentalrational)的立论,本书不仅鲜明地颠覆了传统的文化决定论的观点——后者倾向于将群体认同看成原生性的或非理性的文化现象,而且有力地批驳了当代社群主义的理论迷思。[4]
哈丁并非理性主义理论的首倡者,但是他对群体认同的理性主义之辩护也许是最为强劲的。[5]为了辨识群体冲突的逻辑,作者首先区分了社会互动的基础结构和权力的来源:依赖协作权力的群体能够爆发出非同寻常的力量,这与其他那些依靠资源或交换权力的组织殊为不同。在他看来,群体认同和冲突并非某种一般的仰赖资源或交易的集体行动,而毋宁是一种协作游戏,这种博弈与囚徒博弈不同,它能够让每一方主体都能够获益而不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驾驶规则即是如此,它对于游戏者而言是“互惠”而非“互损”。正因为如此,人们为了更大的权力而进行协作是可能的。其次,作者讨论了两种基本的规范:排他性规范和普世性规范,并检视它们与群体协作行动的契合关系。排他性规范或差别性规范能够被自我利益所强化。以历史上贵族决斗规范为典型,此类规范所内含的集体利益,能够促成个体为之进行合作,从而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普世性规范也能发挥调控作用,条件是它嵌入二元关系以及小规模的社会互动关系,从而为个体的自我利益所强化。此外,普世性规范也能够通过被扭曲的自我利益而得到强化。建基于常识认识论及上述理论推导,作者富有技巧地揆诸历史上的和文学作品中的复仇、仇杀现象以及当代的重大族群冲突事件,深入地论证理性的个体(包括族群认同的跟随者以及具有克里斯玛权威的领袖)如何利用群体间的竞争和冲突去动员资源并达成自己的利益,这也就从微观基础上解释了群体认同是如何演化为暴力冲突的。
如此一来,当代的社群主义道德理论及其所尊崇的社群团结似乎就不具备规范上的正当性了。在本书的最后两部分,作者展开了对社群主义的智识批判。根据社群主义者的立场,一个人的知识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决定的,因此,社群决定了个体社会成员对现实的知识和道德准则的认识论解释,定义了成员行为对错的标准,个体成员如若不合群,就往往会出现道德上的沦落。毫无疑问,当代政治理论中的这种道德主张是对普世主义的强有力的反动。而在哈丁看来,社群主义的道德论证毋宁是一种“群体唯我论”,它存在着内部推论的难题。从现实中看,诸如族群这样的“想象的共同体”的动员所造成的伤害要远远超过可能的收益;尽管“群体唯我主义者”的族群行动偶尔会产生一些善,带来某种好处,但它却是现代文明的巨大灾难的重要肇因之一。在解构原生论和社群主义观点的过程中,哈丁的斯密式的个体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规范立场进一步得以呈现:个体为自利而奋斗,这将削弱群体或组织所产生的激励,从而避免社会被毁掉的命运(反过来说,即是有助于社会的公共福祉)。
在集体行为的研究中,理性选择是最具渗透力的理论之一,它不仅意图揭示群体冲突的根源,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群体合作的动力机制。[6]不过,一如人们对理性选择理论的批判,哈丁在本书中的理论预设和观点也引发了各种困惑和质疑:比如,协作博弈是如何形成的?它得以运作的条件是什么?考虑到信息不对称和个体认知能力的限制问题(尤其是在大规模的想象的政治共同体中),个体究竟如何可能计算认同选择的收益(包括认识论上的舒适感),并获得他人协作(或者不协作)行为的信息或信号?为什么在参与成本或者风险很高的情况下,依然有人执意强化群体认同并为之赴汤蹈火?理性选择是否可以解释所有群体价值的形成和演化?是否所有的群体冲突都是建基于协作权力且规避了个体的搭便车困境和囚徒困境?为何事关认同的动员可以典型地概念化为一种协作博弈,而其他类型的动员(比如阶级动员)则面对着搭便车的困境?群体认同和其他认同的相关性和相对重要性是怎样的?如此等等。[7]显然,作者对相关问题作了澄清和辩护,然而有些问题似乎是工具理性主义立场本身所难以克服的。
秉持哈丁式的理性主义立场,人们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重新理解群体认同和群体暴力的根源并予以预防和有效管制呢?本书并没有给出避免党同伐异、解决群体暴力的具体处方,但却勾勒出自由主义、多元主义、普世主义等各派理论的主张,发人深省。在比较政治研究中,学者们热衷于讨论阿伦·李帕特(Arend Lijphart)所谓的“协和主义”(consociationalism)或权力分享(power sharing),以及权力下放(decentralization)、权力切分(power dividing)乃至各种选举规则的功效,实际上,究竟怎样的政治代表和政党制度有助于冷却、表达、平衡并弥合社会分歧,其中的争议亦从未平息。[8]在我们看来,要形成更为平衡的、动态的理论,还需要创造性地把行动者因素、历史与情境因素和制度结构因素(包括地方性因素)加以辨别和贯通:群体认同具有某种原生性,但是只有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情境因素下(比如控制政权的机会结构增大或者群体面临的集体威胁增加),并且经由领袖或精英的动员才成功地实现动员并引发群体间的冲突;特定的制度和机制也许只能在某种历史社会文化场景中才能奏效。或许只有认识到这种权变的、动态的因果关系,创造和维系群体间和谐关系的工作才能寻获合用且有效的制度设计和解决方案。[9]
在更为抽象和基要的意义上,一个完美的道德论证和制度设计也许终究是难以企及的,其中不仅仅有理性的限度问题,而且也有推理的悖论:一方面,善的政治形态需要某种群体政治和结社过程,但是理性的个体张扬某些群体身份或者共通纽带(communal ties),却难以避免地与自我利益以及认识论局限有关,结果是在很大程度上酿成了排他性和敌对政治,从而损害了共同体的善。另一方面,在多元族群的政治现实中,只要国家控制大量的资源,它就会持续性地面临着族群政治的威胁;然而,如果国家不掌握一定的资源和能力,一旦领导力式微,就有可能陷入某种“霍布斯状态”。放任族群对权力的竞逐不啻打开潘多拉之盒,势必给政治社会秩序造成困局甚至灾难。[10]
本书主要以苏联、东欧和非洲地区的群体认同与冲突为主要讨论题材,兼顾北美西欧的社会政治秩序问题,同时也提及中国改革之后的政治经验。无论如何,群体动员与中国政治社会的相关性是不言而喻的。中国是一个有着丰富的族群历史多样性的国家或文明体系。在现代化过程中,语言、宗教、生活方式的差异给现代民族国家构建提供了巨大的挑战。当然,在中国的古典和当代治理理念中,预防、管制和处理族群冲突的思想资源和制度安排也是十分丰富的。[11]改革开放以来,族群(或者更为广义的群体)动员及群体间关系的治理持续性地成为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的核心议题。一个晚近的相关例子是在“一国两制”背景下的香港人的认同动员:围绕着“双非孕妇”等问题,甚至出现了排斥大陆同胞的“蝗虫论”,这一现象的性质及其形成机制是值得深思的。不用说,市场转型、城乡关系和代际关系的剧烈变动,也带来了新的认同问题——户籍和身份的差别系统性地导致了社会分层和群体区分。除了深受国家制度安排的影响,群体认同和群体动员的政治在全球化、新技术革命,尤其是社交媒体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要理解此类现象的性质、动力及其前景,哈丁的理性主义视角,包括他对社群主义的批判,均富含想象力和启发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与对话价值。
作为一种跨文化的沟通,翻译这本著作对我们而言不啻一次充满着好奇与困惑、欢乐与惊险的旅程。本书所涉及的知识面极为宽阔,尽管其理论主张可能难以赢得普遍共识,但作者的缜密推理、对史实和文学的娴熟料理和雅致的文笔却十分值得激赏。在翻译过程中,我们的词语难免是短缺的(有时候是冗余的),理解力难免是有所不逮的(有时候是过度阐释的)。需要说明的是,原著的主标题之英文为One for All,富有理性主义的旨趣,或许可以理解为 “结群营私”。几经斟酌,我们终觉得这样的翻译是隔靴搔痒的,故而在中译本中直取其副标题“群体冲突的逻辑”。译本中的纰漏之责理当归于我们,有不当之处,盼望读者多予以指教。
在这里,除了向作者拉塞尔·哈丁教授致敬,我们要感谢学界的诸多良师益友,在集体行动和群体认同等问题上,他们的思考令我们深受启发。我们还要感谢上海人民出版社的潘丹榕女士以及本书的编辑周丹女士,她们为这本书的翻译过程付出了极大的耐心,她们的专业精神令人敬佩。借用哈丁的话,我们之间的合作是“超理性”的。
在当代社会政治生活中,群体、群体认同与基于群体认同的社会行动愈见活跃,非但直接影响个体行为,而且持续地塑造公共政策、制度结构乃至文化观念的变迁。至少在这一点上,相信读者们和译者是有同感的。有了这样的同感,人们就可以开始对这本书的阅读之旅并从中受益。倘若本书的中译本能够积极地增益我国学界对这种力量的理解与反思,那么这将令我们感到十分欣慰。
刘春荣汤艳文
注 释
[1] 除了本书作者援引的相关作品,还可以参见Jacob BlackMichaud, Cohesive Force: Feud in the Mediterranean and the Middle East(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1975);以及Christopher Boehm, Blood Revenge: The Enactment and Management of Revenge in Montenegro and Other Tribal Societies(Philadelphia, P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87)。
[2] Eric A.Nordlinger, Conflict Regulation in Divided Societies(Cambridge, Mass.: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Affairs, Harvard University, 1972).
[3] 阿马蒂亚·森:《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李风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 关于文化解释,可以进一步参见Donald L.Horowitz, 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Robert D.Kaplan, Balkan Ghosts: A Journey through History(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1993);以及Robert A.LeVine and Campbell T.Donald, Ethnocentrism: Theories of Conflict, Ethnic Attitudes, and Group Behavior(New York: Wiley, 1972)。
[5] 循理性主义视角研究冲突政治行为的文献甚多,比如Steven E.Finkel and Edward N.Muller, “Rational Choice and the Dynamics of Collective Political Action: Evaluating Alternative Models with Panel Data,”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92, No.1(1998):37—49; Edward N.Muller & KarlDieter Opp, “Rational Choice and Rebellious Actio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80, No.2(1986):471—487; Mark Lichbach, The Rebels Dilemma(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5);以及James D.Fearson, “Rationalist Explanations for Wa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49, No.3(Summer 1995):379—414。
[6] 事实上,在加拿大,法语社群和英语社群的冲突持续发酵,而在比利时和瑞士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族群关系却甚为和睦。理性选择在一定意义上也解释了群体间合作关系的逻辑,可以参见James D.Fearon and David D.Laitin, “Explaining Interethnic Cooperatio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90, No.4(December 1996):715—735。
[7] 哈丁出色地分析了群体边缘面的行动结构,但是边缘面上的个体流动在本质上也许不仅具有群体性,而且也具有阶级性。社会分层的研究表明,一个少数族群的成员散布到整个社会经济政治体系之中,较高层级的个体成员的地位总是与其族群身份相关的,参见马丁·麦格:《族群社会学》,祖力亚提·司马义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56页。
[8] 这方面的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联邦党人文集》。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把让选民决定政府管理权力视为解决“派系”问题的制度安排,这持续地启发着后续的群体政治研究,可参考Arend Lijphart, Democracy in Plural Societies(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7); Seymour M.Lipset and Rokkan Stein, eds., Party Systems and Voter Alignments(New York: Free Press, 1967). Horowitz, 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 Eric Nordlinger, Conflict Regulation in Divided Societies; Timothy Sisk, Power Sharing and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in Ethnic Conflicts(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 1996);以及Dawn Brancati, “Decentralization: Fueling the Fire or Dampening the Flames of Ethnic Conflic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60(2006):651—685。
[9] 诸如战争和危机状态这样的情境因素对于民族认同的强化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其对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公民认同转变的研究中,戴维·莱廷(David Laitin)发现,社群中其他成员的行动构成了民族认同选择的重要情境因素,参见David Laitin, Identity in Formation(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8)。关于综合因素的考量,可参见罗杰·V.古尔德(Roger V.Gould)对科西嘉社会秩序的精彩研究:Roger V.Gould, “Collective Violence and Group Solidarity: Evidence from a Feuding Society,”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64, No.3(1999):356—380。
[10] 巴里·R.波森(Barry R.Posen)率先把国际政治中的“安全困境”用于分析国内族群竞逐政治权力所产生的安全悖论,参见Barry R.Posen, “The Security Dilemma and Ethnic Conflict,” Survival, 35(1993):27—47。亦参见Stephen M.Saideman, “Is Pandoras Box Halfempty or Halffull?” In David A.Lake and Donald Rothchild, eds., Ethnic conflict: Fear, Diffusion, Escalation(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127—150。
[11] 比如,费孝通先生以“多元一体”概括中华民族的性质,并分析其历史起源与演化过程。他指出:“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之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框架下,还必须有民族间团结互助的具体措施,不能“放任各民族在不同的起点上自由竞争”;而“一个社会越富裕,这个社会里成员发展其个性的机会也越多”。参见《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载《费孝通文集》(第十一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381—491页。这契合了他后来倡导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和谐思想。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