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修辞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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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版序言

以下诸文大抵作于1954—1956年间,每月一篇,以时事为题。当时我试图对法国日常生活的若干神话按时作出思索。这一思索所采用的素材极为丰富驳杂(报刊文章、周刊照片、电影、戏剧表演、展览会),主题也颇为随意:涉及的显然都是热门话题。

这一思索的缘起,就是面对“自然”经常产生难以忍受之感,报刊、艺术、常识不断地拿“自然”来装扮现实,使之呈现“自然”之貌。我们生活于现实这一存在物之中,尽管如此,它仍然完全是历史的现实:总之,在时事的记叙、报道中,我看到“自然”和“历史”每时每刻都混同难辨,我想要在表面看似得体的“不言而喻”的叙述中重新捉住意识形态的幻象,我觉得这幻象就藏匿于叙述之中。

神话的概念我以为从一开始就阐明了这些明显的虚幻:那时,我是从传统的意义上来理解神话这词的。不过,我已经确信这样一个事实,我后来的所有结论都试图从这点得出,这事实就是:神话是一种言说方式。因此,我探讨表面看来与文学截然不同的现象(兰开夏式摔角比赛、烹调好的菜肴、造型艺术展览),并不是打算偏离我们资产阶级世界的一般符号学的范围,而我先前的文章涉及的则属文学方面的现象。不过,只有在探究了一定数量的时事现象之后,我才尝试以系统的方式明确解释当代神话:当然,我将这篇长文置于本书卷末,因为它所做的只是对前述素材作进一步系统化而已。

这些文章按月而作,便不追求整体的有机展开:其间的联系就是强调和重复。因为我不清楚是否如谚语所言,“重复使人欢喜”,但我相信强调和重复无论如何是有意义的。我在全书中始终寻求的,就是意义(意指作用)。而这是我的意义吗?换句话说,其中有神话修辞学家的神话修辞术吗?读者当然看得很清楚我把赌注押在哪儿了。不过说实话,我并不认为这是表述问题的恰当方法。我们使用一个已开始磨损、老化的词:“揭秘”、“揭露神话制作过程”(démystification),这并不是奥林匹斯诸神那般的庄严的活动。我想说的,乃是我并不赞同传统的信条,以为学者的客观性和作家的主观性的分离是自然而然的,仿佛一方“自由无拘”,不受约束,另一方则赋有“天职”和“使命”,它们所处的真实界限或是适宜于掩盖,使之消失,或是适宜于升华,使之净化。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完全地生活在时代的矛盾中,这可以使嘲讽成为获取真理的条件。

罗兰·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