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前一章论题之继续
当我们将感觉看作复现表象的感觉时,我们已经觉察到我们的全部概念和全部知性活动的生起;而假如我们将感觉看作愉悦的或者厌恶的,那么我们会觉察到所有跟意愿相关的活动的生起。
欲求
虽然通过忍受人们可以真实地领会自己感觉到的某种不愉快感觉,但是可以肯定,被剥夺了某种愉快的感觉多少是一种痛苦。但是应该注意到,“被剥夺”和“缺乏”这两个词表示的不是同一事物。人们可能从未享有自己缺乏的东西,人们甚至不可能认知这些东西。而对于我们被剥夺的东西,情况则完全是另一样。因为我们不仅认知被剥夺的东西,我们还处于享用它们,或者至少处于想象它们能够带来的快乐之心境中。所以这样的一种被剥夺是一种痛苦,我们特称此痛苦为“欲求”。人对某事物有欲求,这就是痛苦,因为他们被剥夺了某事物。
不安
这种痛苦,当处于较低程度时,是一种比心境不佳更弱的痛苦。处于此状态时,我们会不自在。我称此状态为“不安”。
焦虑
不安驱使我们为谋取我们所需之事物而作出行动。所以我们处于不能完全休息之状态;为此原因,这种不安状态称为“焦虑”。我们的享受遇到的阻碍越多,我们的焦虑就越甚,此种状态会成为一种苦恼。
欲望
欲求打乱我们的休息或者使我们产生焦虑,仅仅是因为,欲求将身体和精神机能确定于这样一些客体,我们因被剥夺了享有这些客体而忍受痛苦。我们回想一下愉悦使得我们能做什么。首先是思索,思索使我们认识到身体和精神机能还能给我们带来的愉悦;其次是想象,想象将愉悦放大,且使我们为了享有愉悦而全力以赴地作出行动。因而,我们的全部机能趋于我们感觉对其有所欲求的客体,且这种思想和行为上的方向,从本义上说,就是我们所理解的“欲望”。
迷恋
就像养成享受令人愉悦的事物之习惯是自然的,养成想得到令人愉悦的事物之习惯也是自然的。而转变成习惯的欲望称为“迷恋”。这样的欲望可以说是持久性的;或者至少是,即使不时地被中止,它们也会很容易地重新开始。欲望越强迷恋越烈。
愿望
当我们对某事物有欲望时,如果我们认为我们将获得该事物,那么此时这种带有欲望的判断产生了愿望。
意志
另有一种判断,它会产生意志。我们具有的这个意志,就是经验使我们产生一种习惯,即觉得我们不应该碰到任何有碍于我们的欲望的阻力,当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时,意志便产生了。“我要”的意思是“我想要,没有什么能阻止我的欲望;所有人都应该助我”。
意志这个词的另一个含义
这就是“意志”这个词的本义。但是,人们在惯用法中将这个词的词义延伸。人们借“意志”这个词想说的是一种包括所有习惯在内的机能,而这些习惯又生成欲求、欲望、迷恋、愿望、悲哀、害怕、相信、傲慢等,而所有这些都容易形成各种观念。
思想
最后我们来看“思想”一词,这个词还是比较常用的,其词义包含全部知性的和全部意志在内的机能。因为思想即是感觉、关注、比较、判断、思索、想象、推理、希望、迷恋、期望、恐惧,等等。[21]
我们已经解释了各种精神机能是如何连续地生成于感觉的。而且我们看到,精神机能仅仅是为成为精神机能中的一种而发生转化的感觉。
在本著作的第二部分,我们想力争发现全部的推理方法。所以,重要的是,我们要为此研究做好准备,而且我们将准备尝试对某个简单且容易的问题进行推理,尽管当人们想到迄今人们为了解释该问题所做的努力成效甚少时,倾向于用别的方法进行判断。这是下一章讨论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