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精神机能之分析
正是分析使我们认识我们的精神
我们已经明白自然如何教我们对感性客体作分析,且通过分析途径获得各种概略的认识。因此我们不会怀疑我们的所有知识来自感官。
然而重要的是:要扩大我们的知识领域。不过,既然我们为扩大知识领域需要知道如何引导我们的精神,那么我们意识到,为学会引导精神,就必须完全认识精神。所以重要的是,要搞清楚包含在思维能力中的所有机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以及其他的不管什么目的,我们迄今为止还没有为各个新学科探索出一个新方法。如果我们会运用分析的方法,那么就可能满足所有学科的需要。
人们在感觉机能中寻找全部精神机能
认识事物的唯有精神,因为唯独精神有感觉。对凭感觉获取的全部认识进行分析这件事只有让精神去完成。然而,假如精神未认识自己,假如精神不知道自己的机能,那么精神将如何学着表现自己呢?所以正如我们刚刚看到的一样,精神必须自我学习,而我们必须发现精神可能具备的所有机能。但是,除了在感觉机能中,我们将到哪里去发现精神的各种机能呢?感觉机能肯定包含我们能够认识的全部机能。如果仅仅是因为精神感觉到我们认识精神之外的诸多客体,我们是否认识到精神所发生的不是因为精神有感觉?因此,所有这些激励我们对感觉机能进行分析,我们来尝试:
作一番思考,就容易作出这样的分析,那就是,为了分解感觉机能,只要对在我们获取任何一个认识时发生的事情作连续观察就行了。我说“任何一个认识”,是因为为了获取更多认识发生的事情只可能是我们为获取单个认识时发生的事情之反复。
注 意力
当一片田园进入我的视野的时候,我第一眼就看到了全部,且对所见的我不再去分辨。为了分清不同的客体,为了对不同客体的形成以及状况有一个清楚的概念,我必须将我的目光集中于各个客体,这正是我们已经观察到的。但是,当我注视某一客体时,我还会去看任何其他客体,然而这些其他的客体,对我而言,似乎再也看不到它们了,而且在这么多同时形成的感觉中间,似乎我只感觉到一个,它就是我对所注视的那个客体之感觉。
这种注视是一个行为,通过此行为,我的眼睛受客体的引导而朝向它,为此理由,我给注视取名为“注意”;我清楚地看到,这个视觉器官给出的方向整个地是身体会予以注意的。那么,精神对注意是怎么表现的呢?我们对一个感觉的感受,似乎仅有这一个感觉,因为我们似乎感受不到所有其他感觉。
因此,我们对某客体给予的注意,对精神而言,仅仅是该客体给予我们的感觉,可以说这个感觉是唯一的,而且这是我们在感觉机能中觉察到的原始机能。
比较
跟我们注意一个客体一样,我们可以同时注意两个客体。此时我们感受到的就不是单独的和唯一的感觉,而是两个感觉,而且我们说要对它们进行比较,因为我们仅仅是专一地感受到这些感觉,为的是在不受其他感觉干扰的情况下,从一个感觉方面对另一个感觉进行观察;这可以用一个词加以严格说明——“比较”。
因此,比较只是一种双重注意,意味着人们感受两个感觉,就像在排除了所有其他感觉情况下单独地感受它们一样。
客体有在场的或者不在场的。如果客体在场,注意就是客体给予我们的现实感觉;如果客体不在场,注意就是客体已经生成的感觉之回忆。正因为有了这个记忆,我们能够像对在场客体一样,对不在场客体使用比较机能。我们将很快地探讨关于记忆的问题。
判断
仅当两个客体分别给予我们感觉时,仅当我们很快地觉察到两个客体相似或者不相似时,我们才能够像从这两个客体的各自角度去感觉这两个客体。而意识到感觉的相同和不同,这就是判断。所以说,判断不过就是感觉。[18]
思考
假如我凭一个初始判断认知一个关系,那么为了认知另一个关系,我需要有一个第二判断。例如,假如我要想知道两棵树有什么不同,我就接连地观察树的形状、树干、树枝、树叶、果子,等等。我将接连比较所有这些因素,从而作出一系列判断。因为当时我的注意,几乎可以说,从一个客体移到另一个客体,于是我说我在思考。所以,思考仅仅是由一系列比较形成的一系列判断,而且,既然感觉只存在于比较和判断之中,那么感觉也只存在于思考中。
想象
当人们通过思考已经觉察到诸多客体不同质时,人们同样通过思考能够把分散在多个客体中的多个质集中起来使之成为唯一独立的质。下面的例子就是这种情况,一个诗人形成一个主人公的概念,而该主人公原本是不存在的。此时形成的概念是形象化的比喻,该形象的实在性只存在于精神之中。为形成这些形象作的思考称作“想象”。
推理
我道出的一个判断可以隐含另一个我未道出的判断。如果我说一个物体重,那么我暗示性地说,如果不将其支撑,它就要落下。然而,当一个第二判断就这样被隐含于另一个判断中时,人们可以像道出一系列初始判断那样将第二判断道出,为此,人们称第二判断为初始判断的推论。例如人们会说,“这拱顶很重;所以,如果没有将它支撑牢,它将落下”。这就是人们通过“作推理”而得到的理解。没有其他做法可以用来说明此类的两个判断。因此,感觉仅仅存在于我们的推理和我们的判断之中。
在我们刚刚作出的推理中,其第二判断明显地被包含于初始判断中,而这个第二判断是人们不需要加以思索的一个推论。相反地,必须加以思索的是:这个第二判断是不是没有在初始判断中显示出属于同一种感性类型,也就是说,从已知到未知的思索,在从初始判断到最后判断中,必须经过一系列中间判断,必须看到这些判断一个接着一个地被隐含。看一个例子:“汞在气压计的管子中保持一定的高度。”这个判断在此被隐含于“空气有重量”的判断。但是,因为我们不能一下子看到事实,所以在从已知到未知的思索过程中,应该通过一系列中间判断去发现初始判断是第二判断的一个推论。我们已经作了同样的推理,我们还要作这样的推理,而且,当我们养成了作推理的习惯时,要看清所有的骗人把戏就不困难了。人们总是对那些知道如何去做的事情加以解释,所以我们的解释始于推理。[19]
知性
你们看到,我们刚才观察的所有机能包含在感觉机能中。精神通过这些机能获取全部知识;可以说,通过这些机能,精神理解自己所学的任何东西,例如,通过耳朵精神听见了声音。这就是为什么所有这些机能的汇集的名称是“知性”(entendement)。所以,知性包括注意、比较、判断、思考、想象和推理。对此人们想不出更为确切的概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