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构西方制度神话
美式民主制度的弊端
“民主”这个词在古希腊短暂兴盛之后,沉寂了2000多年,到19世纪又成为西方世界一个重要的政治概念。但是民主概念的含义在19世纪之后一直处于变动之中,最初是指政治平等,后来成为欧洲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追求,自19世纪末以来逐渐变成了一套以选举和代议制为特征的政治程序,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和发展,它又被用来指“人民当家作主”。不管怎么变化,民主的魅力与合法性不断上升,各国纷纷自称民主,不少国家的宪法中明确将自己界定为民主政体。世界似乎进入了一条通向民主的不可逆的道路。
但是民主和其他任何概念一样,当它被用来指各种如此不同的事物时,它的含义一定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混乱。这些混乱之中最具有迷惑性的,是“冷战”结束后美国主导的“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话语建构。自由民主理论从未对民主进行过科学的、历史的定义,甚至刻意去回避民主的实质,却一贯傲慢地自称代表着民主的唯一形式。因而,要正确理解当代民主问题,首先要客观认识自由民主的本质。要看透自由民主,首先要充分了解自由民主的典型代表——美式民主。
美国制度不完美,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它虽然已经显得过于古老并且严重僵化,但仍不失为世界上比较成熟、有效的制度之一。问题在于,美国习惯于标榜自己是民主的样板,美国制度真的是一种民主制度吗?我们先不对民主做出严谨的定义,而是基于一个符合多数人直觉的常识标准——“体现人民意志、符合人民利益”——来展开讨论,看看美国制度是否符合民主的原则。
1. 美国革命不是民主革命
从历史上看,美国的独立革命并非完全是人民意志的结果,而是少数动产持有者和土地主所主导的一场精英运动。一般的历史读物倾向于强调美国革命的自由动机,但实际上这主要是一场关于商业自由和财产自由的革命,主要的动机是利益,而非任何宗教或良心因素。正如黄仁宇所说:“宗教上的事,人性是经常可以揉转混合的。一到物质上财政上的事,抵抗强权,才会众心一致。”[1]
独立前的美国,有近300万人口。在当时英国主导的自由贸易体系中,北美殖民地虽然受到各种各样的约束,总体上还是获得了更大的利益。英法七年战争后,英国一方面对北美贸易施加了一些限制措施;一方面为避免与法国的进一步冲突,限制殖民地居民继续向西部扩张,这引起了从贸易和地产获益的有钱人的不满。在反英的事情上,除了少数的“独立派”和少数的“效忠派”,剩下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沉默派”。即使是独立派,多数人开始时只反英国议会,不反英国国王,不愿在“一切事务”(whatsoever)上都受议会的管制,希望获得更好的贸易和税收条件(后来美国的议会叫congress而不是英式的parliament,一定程度上就与美国人对英国议会的憎恨有关)。后来在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的《常识》(Common Sense)一书煽动下,独立派才逐渐产生了完全独立的意志。有历史学家认为,大陆军从未超过2万人。也就是说,只有约0.6%的人在为革命而战斗。相比起中国近代的革命,上千万的人为国家的命运而抗争,最终决定国家方向,美国的革命,似乎代表不了多数的人民。
2. 美国宪法不是民主的宪法
在费城的制宪会议上,55个人关门草拟、39个人签署的宪法文本,最终由各州不到2000人批准而生效。这样一部精英主义的宪法,却以“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开头,难怪在当时就有不少州代表质疑宪法无法代表美国人民,甚至认为“我们人民”这个词就侵犯了各州的权利。制宪过程中,建国之父们确实谈到过民主问题,表现出的却是恐惧。他们明确表示,要反对“多数的暴政”,也就是说,绝不允许人民利用民主来分享他们的财产。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Charles A. Beard)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观》(An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一书中通过研究制宪会议成员的财产和立场,发现费城会议的代表中,大多数的人是律师,一大半是来自沿海的城市动产持有者,没有一个人是小农或工人的代表。其中有不下于40人是公债利益集团的代表,他们强烈希望联邦政府能够偿还公债,因而支持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比尔德的结论是,美国宪法是一小群有产者为自身利益而推动创造的。即使批评比尔德的学者,大多也不得不承认,宪法不是产生于民主的理念,而是利益集团妥协的产物。
3. 宪政制度设计有意隔离人民的意志
随着后来不断增加的新修正案,宪法的代表性有所扩大,但从未褪去少数精英意志的色彩。这一点从宪法修正的程序上就有体现。根据开国元勋们的设计,就是要让这架宪法机器极其难以修改,这样才能保守“宪法的原义”(虽然已经有不少宪法学者论证,其实不存在什么宪法的原义,比如美国宪法史学者杰克·拉可夫[Jack N. Rakove]教授)。宪法第五条规定了两种宪法修正程序:一种是由各州召开制宪大会直接修改宪法,一种是通过国会绝对多数来修宪。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宪法修正案都是十分难以通过的。迄今多数修正案都是通过第二种方式通过的。这两道关卡,足以保证修正案内容在精英的控制之下,不可能真正代表多数人民的意志。所以,近几年,不少美国人在搞一场制宪大会运动(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简称“Concon运动”),因为他们认为精英体制已经陷入僵局,呼吁各州援引宪法第五条,通过第一种方式来修宪。然而,这种运动本身也是精英主导的,比如其后就有金融大鳄索罗斯(George Soros)的身影和金钱。其实,宪法起草人和《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的作者之一麦迪逊(James Madison)说得很清楚,美国制度就是要“完全排除集体身份的人民,丝毫不让他们染指”。[2]
4. 通过制约和平衡保证精英掌权
不少人谈论美国制度,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其有限政府、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认为这是民主的体现。其实恰恰相反,这种设计就是为了反对民主。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有句名言,“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3]这句话拿来评价美国最恰当不过了。资产阶级只需要政府为其服务,不可能让政府反过来凌驾于其阶级整体意志之上,因而它要求政府的权力受到严格的限制。这就是美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小政府”“有限政府”和“把权力装进笼子”等观念的真正根源。所以美国制度通过诸多设计,刻意约束政府的权力:首先,联邦政府的权力受到诸多限制,宪法中对政府各分支的授权采取的是“列举权力”的方式,即政府只能行使明确列出的权力,其他权力仍由各州人民保留(实际上就是由资产阶级保留);其次,采取联邦制保证了州对联邦权力的制约;再次,三权分立保证了政府权力的分散;又次,国会两院制避免了人民意志冲破代议制机器;最后,建构起宪政原则,使一张“羊皮纸”(宪法)成了政府行为最终的制动器(而宪法的解释权却操纵在完全不受民主监督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手中。这一传统在美国常常被诟病为违反民主原则,中国法学界不少人却充耳不闻,仍极力主张宪政审查制度)。这些设计都是为了防止人民通过选举、代议等制度渠道在一定情况下对政府产生较大影响,都是为了避免精英利益被大众民主冲破而安装的安全阀。
5. 美国选举制度的不民主
随着历史的前进,美国制度的民主性总体上确实有所上升,比如在1828年就职的杰克逊总统,就是利用了大众的力量走入白宫,因而对民主有所促进。值得一提的是,法国人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影响巨大,其实反映的就是那个“民主化”时期的美国。再如20世纪上半叶,由于进步主义运动和民权运动的推进,人民的权益也有所扩大。民主上升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普选权的扩大。最初,美国宪法并不声称自己代表全国人民,在制宪时,就只代表白人男性,妇女没有选举权,黑人不计入选民(只在人口统计中算3/5个人,这就是著名的“3/5原则”),印第安人干脆连人口统计都不算。女性在1920年才得到选举权,黑人则要等到1965年才基本获得了平等的选举权。1913年之前,人民只能选举众议院成员,对参议院没有发言权。当然,这些都成为过去,但是今天有了选举权,美国的制度就是民主的吗?
我们以总统选举为例:总统是通过一种奇怪的“选举人团”制度选出来的,即每个州都有一定数量的选举人,由他们代表各州选民直接投票选择总统。全国共538张选举人票,获得270张就可以当选。这个制度的设计就是为了过滤掉大众的“幼稚而杂乱”的意志,因为在精英眼中,大众没办法知道什么是自己的真正利益。虽然今天选举人一般都会按照选民意见投票,但是在法理上,美国人至今仍没有直接选择自己总统的权利。事实上,选举人票也未必总是能反映民众投票的结果,获得多数民众票却没当上总统的情况,历史上已经出现了三次(1876年的蒂尔登[Tilden]v.海斯[Hayes],1888年的克利夫兰[Cleveland]v.哈里森[Harrison],2000年的戈尔[Gore]v.布什[Bush]),特朗普胜选可能又是一例。这种情况每次都是一次或大或小的宪政危机,虽然这几次都成功过关,可是特朗普当选后的社会骚乱已经反映出代表性不足的困境,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会是什么结果。美国宪法学家布鲁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说:“对于制宪者来说,选举团将制约着煽动政治领导权的兴起;而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个定时炸弹,当这枚炸弹在一次势均力敌的总统选举后爆炸时,煽动政客就可以尽情展示他们的才华。”[4]特朗普是不是有点像他说的“煽动政客”呢?1992年大选中,独立候选人佩罗(Ross Perot)民意甚高,支持率曾领先于老布什和克林顿,刮起一场“佩罗旋风”。但在投票日,佩罗却一张选举人票都没得到,这也是选举人制度过滤选民真实意志的一个典型例子。
多数人都认为这个蒸汽机时代的制度已经过时了,可是因为触及精英的利益,还真就改不了它。1989年,一项废除该制度的法案以338比70在众议院通过,但被参议院否决。据统计,到21世纪初,至少已经有700多个类似议案在国会折戟沉沙。这就是今天美国政治面临的“不可改革性”,明明人们都认为对的事,却不可能通过这架复杂的政治机器。
人民意志的过滤器不光是选举团,还有具体的投票制度。美国选举采取的是“简单多数,赢家通吃”,在一个选区里,谁得了民众票的多数,就包揽了该区所有的选举人票。从微观层面上,这似乎符合“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但是放在全国政治的宏观层面上,这会导致相当比例的民众的权利完全被忽视掉。假如有一个选区,共和党有49%的票数,民主党有51%,最后结果却是民主党获得所有,而共和党一无所得。事实上,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就是这种情况。在这种制度下,很多选民的意志完全没有得到反映,自然不会有热情去投票。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干脆不去投票,投票率长期低迷,形成了民主麻木症。欧洲选举制度中采取的“比例代表制”原则,在民主性上显然比美国先进。
此外,更可怕的是,即使是多数派,也有可能一无所得,因为政客可以通过一些作弊手段来操纵选举,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选区重划”(Gerrymandering)。“Gerrymander”是沙漠里的一种蜥蜴,爬行起来弯弯曲曲,这个词被用来描述那些被政客出于私利而划出的奇怪选区。通过这种统计游戏,少数派可能成为赢家,多数派却会一无所得。图2-1中,圆形脸显然是绝对多数,但是三种选区画法就会导致三种不同结果。
图2-1 不同划分导致不同结果
6. 两党制度也与民主无关
美国的“党”和中国的“党”意思完全不同。美国的党就是“派”的意思,就是一部分人的代表,而不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华盛顿第二任期时,美国国会中产生了党派斗争,令华盛顿深恶痛绝,但是阶级国家统治的实质决定了美国无法避免党争。美国的党也不同于欧洲的党。欧洲的政党是有党纲、党纪、党组织的阶级党和意识形态党,所以一些政党可以代表下层人民的利益。德国学者桑巴特(Werner Sombart)早就发现,美国的两党不是意识形态党,而是竞选工具,所谓党员只是在投票当天充当一次投票机器;所谓党的候选人,只是统治阶级的另一个代表,通过某一个党来进行竞选而已。比如特朗普,他在历史上多次变党,从来也不是正经的共和党人,竞选后期被共和党大佬们围攻,可是他脱离了共和党的限制,反而更游刃有余。这样的党,怎么可能代表人民的利益?
如果一个人不满于美国的两党制,想通过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来表达自己的声音,那么美国的制度会使他面对各种坎坷。美国确实产生过不少小党,但都不可能产生大的影响,究其原因,美国简单多数、赢家通吃的选举制度决定了小党无法获得成功(法国社会学家迪韦尔热[Duverger]持此观点),美国政党的竞选工具特征也决定了小党很难分散大党的选票,于是有强烈的冲动去加入大党而获益(德国社会学家桑巴特持此观点)。
7. 选举实践中随处可见不民主的弊端
如果选民勉强愿意两害相权取其轻,选个不那么差的候选人,那也不是所有选民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美国的选举要求提前进行选民登记,然而多数草根百姓并不是十分关心政治,很多人没有时间或兴趣,甚至仅仅是忘记了日子而失去了选民资格。当然,美国在制度上逐渐增加了一些措施来帮助人们参选,比如可以邮寄选票、提前投票等,但并未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有很多原本不想投票的人,比如流浪汉,被政客拉来充数。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登记猫腻,比如使用贿赂手段、多次重复登记等不一而足。比如在2000年戈尔对小布什的竞选中,佛罗里达州就曝出共和党用大客车拉着流浪汉去投票;在计票过程中,利用选票设计的缺陷而作弊等丑闻。2016年大选中,甚至有选民发现自己已经去世的亲人竟然投了票,或是不用身份证明也可以投票。共和党阵营还发现民主党阵营雇佣流氓无赖去扰乱特朗普的拉票演讲现场,故意挑起暴力冲突。
大选日期——每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也是充满争议。这一天不是公共假期,对多数工薪人士而言,工作时间去投票并不方便;对于每天为生计奔波、拿着每小时十几美元薪水的底层劳动者,为了赶到投票点而早起或晚归也是个不小的代价。几十年来,无数人呼吁甚至提出法案要将大选日设为假日以提高投票率。但是显然精英阶层不愿意看到这样一幕,所以直到今天,不少工人依然面临着“工作还是投票”的困境。
8. 选举就是金钱游戏
美国的选举本质上就是资本俘获政府的一种机制,企业或利益集团利用金钱支持候选人和政党,以期能够在政府中获得代理人,利用政府政策实现自己的利益。不少公司还会两面下注,不管谁上台,都不会让自己利益受损。这都是企业和利益集团毫不避讳,可以公开讲的。在民权和民主运动的压力下,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推出的《联邦选举法》对政治捐款上限做了规定。国内一些学者,常常用这个法案来证明美国选举不是金钱政治,可惜,这个法案并未杜绝金钱的影响,企业和利益集团可以通过政治行动委员会(PAC)等形式钻法律的空子,照样左右选举。而且现在就连这条限制也已经被取消了。最高法院在2010年和2014年的两起司法诉讼的判决结果中取消了捐款上限(有趣的是,判决的理由是“言论自由”,直白地暴露出所谓言论自由,本质上就是有钱人影响政治的自由)。这意味着,金钱在美国选举政治中又可以近乎无限制地自由发言了。
金钱游戏还表现在腐败问题上。美国学术界的定义,大多强调腐败的违法性特征。只要不违反明确的法律禁令,就不算腐败。依这种定义,美国在各种腐败排名中的成绩还不算太差。原因就是,美国大多数的钱权交易行为都是合法的。而这种合法的腐败是美国式选举政治的必然产物。如果用我们常识观念中的腐败标准——用公共权力谋求私利,那么可以说美国的所有官员和议员都是腐败者或帮凶,即使他们本人并不是贪官污吏。
腐败不仅仅出现在总统选举过程之中。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曾说:“跟国会相比,没人称得上是真正的犯罪集团。”国会最主要的腐败与行政官员一样,就是竞选和游说带来的钱权交易。其中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就是所谓的“猪肉桶法案”:当某议员提出一项提案时,有可能被别的议员投反对票,为了“保过”,议员们之间会达成默契,大家放他一马,但是法案后面要附上一些对别的议员所代表的行业、地区甚至企业有利的附件。而这些附件不需要经过国会的专门审议,这实际是在瞒天过海地回避民主的监督。然而,这完全是合法的。这带来了很多奇特的现象,比如为了某一项事业的拨款,最后却用在了许多不相关的方面;或者某个重大的科研或军工项目,被分散到全国各地,以便照顾到不同选区的利益,这牺牲的是效率和国家的财政资源。
另外还有“院外游说”,也就是各种利益集团通过权力掮客在国会进行游说,以实现私利。其实游说的对象不仅仅是国会,行政机关以及其他各种公共机关都是游说公关的热门对象。说客们一般不会采取直接塞钱的做法,而是通过各种“软贿赂”,比如演讲(克林顿夫妻就一直面临着以演讲赚钱的指责,希拉里至今还拒绝公布其在华尔街的演讲费用)、出书、旅行访问、资助项目、街区投资等。这些说客手眼通天,在某种程度上,真正操纵政策的往往是他们,而不是官员或议员。华盛顿有条K街,聚集着大量的智库和游说公司。据报道,华盛顿注册的说客就有一万多人,实际上从事这一行的有十数万众,行业产值高达近百亿美元。这个藏污纳垢的产业不断被曝出惊天丑闻。
9.“民主”选举后的精英分赃
总统被选出之后,在组阁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腐败,严重违背民主的原则。19世纪初的政党选举中,有一种重要的腐败现象,叫“政治分赃”。1828年当选总统的杰克逊是在大选中利用了平民的力量,打败了过去的精英群体。为了给忠心耿耿的部下战友以回报,他撤掉了大批官员,让自己的亲信充任,这开启了民选官员进行政治分赃的惯例。此后,每次大选,都是那些政治野心家和权力钻营者的狂欢节,当选的党派就像获得了战利品的海盗一样在自己人中间大肆赏赐。美国历史上每一个总统都有这方面的例子。
这种腐败现象过于严重,恶化了美国的政府风气,威胁到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彭德尔顿法》(Pendleton Civil Service Reform Act),模仿英国搞了文官制度,建立了一些客观选拔公务员的标准,并且确定了不能无故撤换公务员的规矩。这才多少缓和了分赃制。
但是根子问题没解决:美国的选举制度要花钱,政客拿了资本家的钱来竞选,必须要给以回报,不然这套选举游戏就继续不下去了。所以直到今天,美国大概仍有十分之一以上的职位不属于文官系统。美国是分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内阁各部的部长等真正掌握实权的大官,都是政务官而非事务官,也就不受文官制度条条框框的约束。不像中国官员升迁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美国总统任命内阁部长有相当的自由度,程序也相当简单,有的只需要国会参议院的批准。再比如海外官员,特别是驻外大使,已经成了权钱交易的重灾区,一些被总统任命的大使毫无外交经验,甚至对派驻国一无所知。2000年小布什上台后,有三分之一的新职位都被任命给支持他的“金主们”;大选期间专门负责为小布什募款的一个俱乐部有43名成员获得了包括驻外大使在内的要职。此外,还有总统的幕僚、白宫官员、最高法院法官、各种委员会职务以及其他临时职务的任命,都不需要人民的选票,也没有任何客观标准,顶多就需要一些走过场的程序性认可。特朗普在大选期间虽然标榜代表中产阶级中下层利益,谴责华尔街、批评金钱政治、声称上台后要反腐败,但他胜选后组建继任团队时,任用的多是亿万级富豪,这足以说明这场表面上的民粹大选依然不过是一场金钱的盛宴。
10. 美国选举是一人一票吗?
最后,国会选举的代表权问题也是一个弊端。说起民主,人们第一反应就是一人一票。一人没有一票肯定是不够民主,可是一人多于一票,是不是同样有问题呢?美国的众议院席位是按人口比例分配的,参议院却是每州两票,这导致了参议院投票权的极大不平等。人口少的州占了便宜,人口大州就吃了大亏。美国民主理论学者罗伯特·达尔(Robert Alan Dahl)举了几个例子:如果一个人从加州迁至阿拉斯加,投票权变为原来的54倍;如果迁到怀俄明,则变成了70倍。也就是说,同样的人,在不同州居住,在国会的代表权可能相差几十倍。其不平等程度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阿根廷。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达尔的结论是:所有联邦制国家建立国会两院制度,最主要的原因,或许唯一的原因,就是有意保持不平等的代表权。[5]
综上所述,美国的整个制度,而不仅仅是大选,在代表民意上有极大的局限性。假设今年有一半的人出来投票(事实上从来没有这么高),在每个选区都只有51%的选民意见得以反映出来,在全国选举人票中胜者得了270票,刚刚超过一半,那么所选出的总统只代表了25%的选民。事实上,近年来美国总统的代表性也就是在20%以上一些的水平徘徊。用著名政治评论网站“全球主义者”(The Globalist)总裁斯蒂芬·瑞科特(Stephan Richter)的话说:“这是伪装成民主的封建政权。”
今天我们看待美国民主,一方面要承认它在历史上的进步意义,要看到它客观上存在的优点;另一方面也要明白,这个制度在原则上不是民主的,即使嵌入了一些民主的因素,也改变不了其本质。究其原因,首先当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决定的。但同时,观念上的误区也阻碍了美国人追求真正民主的努力。“自由民主”的实质是民主外衣下的自由、平等外表下的精英制、公共性国家表象下的阶级私有国家。只有打破自由民主的话语假象,不把民主仅仅当成是一种以“竞争性选举”为基础的政治程序,而是从贯彻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角度来理解,我们才能认清民主的实质,努力让我们的国家在真正的民主道路上不断前进。
(范勇鹏)
美国制度弹性不足
关于自由民主制度,有一种流行见解:该制度弹性十足,不管谁上台,都不影响其正常运转。过去几十年间,这种观点貌似可以解释西方国家发达的原因,但是近年来的现实发展产生出越来越多的反例。当前,眼见美欧国家因为选不出好的领导人或选出不好的领导人而陷入重重危机,一些人仍然固执地坚持这种见解。这种见解之所以广泛流行,其实是受到西方思维中的一个常见谬误的误导,这个谬误就是:倒果为因。
从希腊古典哲学、近代启蒙主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社会科学,有一种共同的思想倾向,即以制度作为自变量(原因)来解释国家发展等政治现象。固然,政治制度对一个国家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更深的层次上,制度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发展的结果,是政治力量达到均衡状态的一种结构性表现。简言之,制度主要是一种结果,而非一种原因。相对于制度而言,政治共同体的构造和维系是更为根本和前置的因素,自由民主推崇者的问题就在于忽视了政治共同体。眼下的西方危机,恰恰可以看作是政治共同体因素对制度决定论的反击。
一旦克服了这种谬误,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自由民主制度虽然一度“看起来很美”,但它是一朵温室中的花朵,它的存在和运行需要十分严格的条件和昂贵的代价。而它的功用,只能是给一个安全无忧、存在共识、大致平等和总体富裕的社会锦上添花。它很难帮助一个国家解决重大的危机和挑战。美国的历史就是最好的例证。
首先,美国政治制度产生于极特殊的环境。
美国建国之后的一个半世纪中,美国人享受着人类历史上罕见的优越环境。独特的地理环境使美国人几乎不用担心安全威胁,不需要负担巨大的国防开支。约瑟夫·奈(Joseph Nye)发现直到19世纪70年代,美国海军规模比智利还要小。历史学家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曾说:“如果说欧洲的政治主要是历史的副产品,那么美国的政治就主要是地理的副产品。”[6]美国丰富的资源也塑造了(至少在白人有产者中)经济高度平等的社会。中国和西亚各文明在3000多年前就开始遇到人均土地不足和地力枯竭的压力,然而美国人口调查局直到1890年才宣布公地分配完毕,也就是说,美国人至此才第一次面临几乎困扰了其他所有国家的致命诅咒——资源的稀缺性。自殖民地时期到20世纪晚期,美国始终是劳动力不足而非资源不足,劳动力价格一直比较高,美国的民主增长、人权进步、阶级妥协和社会共识都是基于这一条件。美国全球霸权的建立也带来了巨额战略红利,最直观的例子就是自20世纪70年代之后长期通胀、实际工资收入增长停滞,这本应带来严重的社会动乱,但外国廉价商品的持续涌入维持了近40年的低物价。综上,美国制度的产生是基于一系列“不可能”,故而才会有“托克维尔之疑”:“我不相信英裔美国人带着他们现在的思想、宗教和民情迁回到欧洲,在不大大改变他们的法制的条件下能够生存下去。”[7]
其次,美国制度依赖于严苛的条件,却无力制造它们。
至少在安全、共识、平等三个要素同时具备的严格条件下,自由民主制度才能有效运转。美国历史上,当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出了问题,自由民主制度都会陷入失能状态。19世纪前60年中,美国政治中最大的分歧是关税和奴隶制问题,危机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不断酝酿升级,政治制度却完全无助于分歧的弥合,最后只能靠内战来解决。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经济危机和阶级斗争,在制度框架内也根本无解,最后要靠战争、移民和全球霸权来转移。对于流行甚广的“美国制度弹性论”,实际上找不到任何严肃的历史证据,美国几乎所有的重大危机都是以超制度、超宪法的方式解决的。
那么,美国的制度能够制造出它所需要的条件吗?在观念的层次上,制度的确可以通过“文化领导权”起一些作用,比如人们经常谈论的美国政治、文化精英如何制造共识等。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自由民主制度并无法制造它所需要的条件。先说安全。美国诞生于罕见的安全环境,但是随着它在20世纪介入全球事务,其外部安全环境不断恶化;自由主义的盛行,比如最高法院近年来在个人持枪权上的判决,也导致国内安全每况愈下,美国制度越来越无法保障宪法所承诺的“国内和平”。再说共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人主要的共识就是发财,就是“美国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人主要的共识就是反共反苏。“冷战”结束后,共同发财的路断了,共同的意识形态敌人消失了,美国社会迅速陷入了20世纪90年代的“文化战争”。今天美国发生的几乎所有冲突,都可以在20世纪90年代找到先驱和萌芽,自由民主制度(或多元主义制度)起到的唯一作用就是加剧了这些冲突,在近30年的时间里放任私利横行、党派争斗和身份冲突,失去了建构共同体认同的良机。最后看平等。美国的社会平等(暂不讨论种族问题)和制度几乎没有关系,而是先天资源禀赋、世界大战和高速增长的产物。自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盛行以来,美国在不平等的路上渐行渐远,而那套号称“有弹性”的制度唯一的作用就是助纣为虐,而非挽狂澜于既倒。
所以现实与流行的见解相反,美国制度的命运可能不再是“谁上台都行”,而是向着“谁上台都不行”甚至“根本选不出人上台”的方向发展。美国国会有人发起对特朗普精神健康状态进行诊断的提案,试图启动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来剥夺其总统职位。实际上不管特朗普是不是有病,自由民主制度一定是病了。自由民主在一定的条件下的确可以有良好的表现,但是在根本上,它不是一个能解决问题、建构共识和培育政治共同体的制度;它是一个基于个人和集团私利的制度,只可同甘,难以共苦。泰国、韩国及非洲、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的命运可为美国的前车之鉴。当然,作为超级大国,美国尚未穷尽应对挑战的手段,比如霸权或战争,但如果这样做了,无非给自由民主制度的作业本上又添了一次“不及格”。
(范勇鹏)
西方的危机
近年来,西方主导的全球化面临失败,美欧国家普遍出现政治危机,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的意识形态在西方内部开始遭到批判和抛弃。西方当前的问题是周期性的振荡、演进中的挫折还是根本性的失败?是政治制度的衰朽还是国家建构乃至文明模式的失败?似乎难以给出确定的答案。我四年前撰文思考这个问题时,还只是谨慎地将讨论局限在政治制度本身,未敢做出大胆的断言。[8]但随着西方危机的发展和扩散,以及人们反思的深入,现在似乎可以做一较为宏观的评估:当前西方危机首先表现为根本性的制度危机,但它折射出了西方国家建构模式、西方文化观念和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的全面失败风险。
1. 西方制度的“世袭性”危机
西方制度的根本问题就是不平等的上升和社会流动的停滞。
政治归根到底是要解决权力和利益的分配问题。基于人性、权力和利益的分配问题,也就是政治问题,除了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之外是无解的。无论多么美好的政治,其起源都有着“第一桶血”。人类迄今为止所有的政治制度的本质都是将暴力竞争转化为某种不需要暴力的竞争。在前现代社会,大多数文明都通过血缘继承原则来维护这第一桶血所建立的暂时性分配方案,这大体上与各种贵族宗法制度相匹配,秦以前的中国和近代以前的欧洲都是这种情况。但贵族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人的血统的不平等以及贵族世系间的永恒战争。如何走出地方性血统政治就成了人类早期文明的普遍追求。
中国较早走出血缘政治,是基于先秦诸子百家所塑造的平等观念、[9]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的郡县制、秦代开创的统一格局、汉代建构的大一统观念,中国不可逆转地走出了贵族政治时代。这条道路的制度保障就是从举荐到科举逐渐成熟起来的一套选择统治者的方法。通过科举取士这种客观性选拔统治集团成员的方式,本质上就是把需要以流血来争夺的权力资源,转化为不需要以流血来争夺的知识资源。不管这套制度在后期如何的衰败腐朽,从制度智慧来看,它是前现代人类政治制度的最高峰,保障了中华文明基本的平等性。新中国就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通过人民和人民的先锋队直接掌权,让人民掌握知识和对人民进行教育等手段,建立了本质上更平等的人民制度。
在走出血统政治方面,其他文明也有不同的尝试,比如中世纪欧洲天主教会和阿拉伯世界的诸帝国都在某种程度上尝试了超越贵族政治、具有一定公共性的制度,部分克服了封建制度的弊端。但是它们均未能建立起完全替代血缘贵族的稳定制度模式,欧洲尤其如此,直到近代初期,仍处在王朝和贵族战争的泥潭中难以自拔。[10]
西方文明基本走出血缘政治,最终靠的是资本主义。“货币是天生的平等派”,解决了千年中世纪未能解决的血统不平等问题,用“财产的不平等代替了基于出身不同的不平等”。这是巨大的历史进步,奠定了西方现代国家崛起的基础。其制度保障就是把需要以流血来争夺的权力资源,转化为不需要以流血来争夺的财富资源。具体的制度形式始于意大利诸共和国,其特征是商业与金融财富集团掌握政权,以代议制机构进行决策,委托行政首脑进行直接管理。[11]这套制度经过荷兰的发展,到英国光荣革命形成了符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想制度,再经过美国的发展和推广,形成了今天西方制度的底色。
与古代中国靠知识来替代权力资源相比,近代西方用财富来替代权力资源的制度有利有弊。利的方面是西方制度有利于增长、创新、活力和科技发展。西方国家打败传统中国,主要就是由于这些因素。再看弊的方面。首先,知识的分配与传播,边际成本较小;与之相比,财富的分配更接近一种零和博弈,容易导致冲突性的政治文化。因而,以知识为权力资源更容易产生权力的扩散和平等的上升,而以财富为权力的资源更容易产生垄断。其次,知识的继承性弱,财富则更易于继承。这就决定了知识的博弈对于每一代人都可以从头开始,而财富的博弈则具有世袭性。再次,知识的获得对健康、智力和人格等有基本的要求,更有利于保障统治者的基本治国能力。财富的获得则有可能完全是由于机会和运气,无法保障基于财富选择的统治者符合基本的要求。这也是西方制度一定要采取代议制和责任政府(或独立的行政机关)的原因之一。这些利弊决定了西方制度必然会产生自由急剧扩大、平等严重受限的局面,也就是说,西方现代制度并没有能够完全打破世袭政治,只是有限地突破了封建制,身上仍然烙着中世纪的纹章。
西方制度对人的平等性的提升决定了其在走出中世纪之后能否得到一次大的发展,但上述弊端意味着它给人的平等只提供了非常狭窄的进步空间,历史的发展很快就会撑破西方制度所能承受的上限,19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就是对这一上限的挑战。随着平等诉求越发强烈,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具有历史的必然性,马克思主义已经有充分论述,无须赘言。但是资本主义主动或被动地用自己的独特方式阻碍了这一过程的发生。首先,用殖民主义获取额外利润和转嫁危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内部矛盾;其次,用民族主义动员社会,通过战争转移了国内冲突;最后,用帝国主义实现资本的全球流动,使资本不再完全受制于国内社会。这些方式都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并且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爆发。但是,世界大战的一个意外后果是摧毁了资本存量和长期积累的经济不平等,而战后恢复期的高速增长又降低了不平等加剧的速度。[12]于是产生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繁荣、平等和进步的假象。
但是,只要资本主义的逻辑还存在,西方制度就一定会不断复制上述毁灭过程。自苏联解体之后,失去了外部竞争者的西方制度就回到了这个逻辑过程,资本恢复专横、社会急剧分化、贫富差距扩大、权力分配固化,最终使一度生机勃勃的资本主义制度回归到准封建式的世袭制度。因而,今天西方的制度问题绝不是细枝末节的具体困难,而是一个历史性宿命。一些敏锐的思想家观察到了这一问题,比如,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Thomas Piketty)就尖锐地指出了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世袭制”(patrimonial)特征;[13]福山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也不得不讨论美国制度的“再世袭化”(repatrimonialization)风险;[14]杨光斌则直接称美国制度为“封建制”。[15]
西方危机,却不仅仅是西方的,中国虽然有2000年官僚政治传统和70年社会主义传统,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力量的上升,必然会带来同样的问题。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这样一支代表人民性、公共性的力量,或是这支力量没有能够坚持自己的价值理想,那么中国有可能陷入和西方一样的危机。中国模式能否走出不同于西方模式的成功道路,关键就在这里。
2. 共识危机
自2016年的美国大选以来,法国、英国的选举政治一次次暴露出西方国家内部的政治分裂。民意的分裂使得以大众选举为基础的自由民主制度的代表性和合法性受到根本性质疑:如果被选出的官员和议员无法代表大多数人民的意志,那么他们统治国家的权力又有多少合法性呢?
这种现象还反映出西方国家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意与民心的矛盾。民心是指人民整体的根本利益和意愿,这应该是有共识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加安全、繁荣、公平呢?民意则是指人民的即时意愿,即便对于长期目标存在共识,人民中的不同部分在实现手段和具体问题上也会发生重大分歧。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就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民心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特点是满足眼下的民意。结果就是,中国虽然也难免存在民意冲突,但国家和社会的大船能够稳定地向着目标航行;西方的选举则必然会一次次地撕裂社会,最后使国家陷入失能。
有人会说,不对啊,过去几十年,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社会基础之一就是广泛的社会共识啊!
没错。但这里需要讲清楚两个问题:其一,作为一种制度,自由民主对共识有着较高的要求;其二,自由民主的运行必然会不断削弱这种共识。于是产生了一种矛盾的怪圈,只有不断制造共识才能支撑自由民主,自由民主本身却在不断摧毁共识,这又对制造共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最后自由民主变得只有靠极强的意识形态控制才能维系。西方国家过去一百多年的历史就是在这个怪圈中折腾。
首先,西方国家如何制造共识?“制造共识”这个词因美国学者赫尔曼(Edward S. Herman)和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同名著作为世人所熟知,二位学者用这个概念来指美国政府和精英集团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的行为。但实际上,制造共识的历史过程要宽泛得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以共识政治进行自我标榜,但是不愿意谈及共识形成的真正历史。其实放在稍长的历史时段中看,共识是例外而非常态。拿欧洲来说,近代民族国家形成以来,始终充斥着宗教、民族和阶级的斗争,最后大多是以流放、移民和肉体消灭等手段暂时得以解决,政治上的右翼(包括纳粹)和左翼(包括共产党)都是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一系列“战场与革命”中被消灭的。战后的共识政治榜样瑞典社会民主党,其实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曾经凶残地迫害共产党人。所以所谓共识,是以异己被驱逐和消灭为前提的。再说美国,在独立革命前就存在严重分裂,自立国起就陷入了剧烈的党争和阶级、种族斗争。最后所有的矛盾在两次世界大战的炉火中得以燃烧耗散,以几千万生命的代价铸就了战后短暂的共识时期。
除了内部的斗争之外,还有两个因素支撑了西方的共识政治:一是经济平等,二是“冷战”。首先,所谓经济平等,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是西方殖民历史积累的巨额财富和在全球价值链上的“猎食者”地位,使其可以用剩余财富来赎买内部矛盾;二是世界大战摧毁了资本存量,造成了客观上的平等状态,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发现了这一点。其次,西方国家通过与苏联的竞争,肃清了内部的反对声和批判力量,在西方内部维持了近半个世纪的“冷战共识”。
基于这种制造出来的共识,自由民主才得以生存和运转。作为一种反证,我们可以看看西方所谓民主推广的成果,由于缺乏上述政治共识的条件,采用了自由民主的非西方国家,大都陷于内部纷争和发展困境之中。
其次,自由民主如何摧毁共识?如前所述,自由民主对意识形态有着高度的依赖,必须持续推行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的话语霸权。客观地讲,多元主义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是西方人民追求进步、公平和社会主义的结果,但是在自由民主制度下,它必然会转化成自由主义价值观的一个部件,服务于资本精英集团统治国家的需要。其结果就是个人的价值和自由被抽象地夸大,权利意识成为一种无人敢触碰的宗教,以至于社会逐渐发生“逆共同化”倒退,纵向的“认同政治”不断撕裂社会肌体,横向的“阶级政治”则长期被刻意压制。当社会不公严重到阶级政治无法继续掩盖时(美国在2011年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就是最初的信号),认同政治和阶级政治的交汇就会瞬间导致社会的原子化爆发。而自由民主制度和多元主义国家的设计恰恰为这些混乱信号和矛盾诉求输入国家政治系统之中提供了渠道,于是就必然发生政治共识的解体。
西方前景如何?依照历史的经验,西方走出这场共识分裂的可能十分渺茫。首先,西方在世界上的优势地位已经削弱,没有超额利润来进行内部安抚,也不可能再有机会从容地制造共识和向外转移矛盾;其次,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合法性和欺骗能力已经基本耗尽,短期内无法重整旗鼓。所以西方眼下只能祭起民族主义、保守主义甚至宗教精神来得到暂时的凝聚,这种策略对于自由民主的命运而言实际是饮鸩止渴,短期的幸存只不过加速了系统性失败的来临。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通过革命和战争来重新洗牌,但那已经是后自由民主时代的前景。无论如何,西方社会的政治分裂已经对其现有制度构成了严峻考验。
3. 共同体建构危机和文化矛盾
正如亨廷顿引博兹曼(Adda B. Bozeman)所说,政治制度只是“文明表面转瞬即逝的权宜手段”,[16]西方的制度危机是比较表面的现象,更深一层的是共同体危机,也就是国家建构危机,以及随之产生的文化矛盾。
前面提到人类文明早期阶段对走出地方性血统政治的普遍需求,这一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驱动着人类各种政治共同体的发展方向,即从地方性的小共同体走向超地方的统一共同体。统一不仅仅可以带来和平、安全和普遍的政治秩序,也可为内部统一市场、大规模社会分工、基础设施建设和高级文化的生产创造条件,现代资本主义还显示了统一带来的技术和产业创新的规模效应。比较中国的秦制、美国宪政和欧洲一体化,如果剥离掉“权利”话语的面纱,其实可以发现它们共享着许多类似目标。因而可以说,统一是人类政治发展首要的“普遍价值”。多数古代文明都发生了从城邦时代向统一大帝国时代的过渡,[17]但是统一的程度各不相同,并且除中国之外,其他文明都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倒退,部分地退回到地方性血缘政治阶段之中。欧洲文明是倒退最严重的,在阿拉伯世界多次形成大帝国之后,欧洲仍然未能走出中世纪。[18]
启蒙运动以来,欧洲才在借鉴学习阿拉伯文化和中国文明辉煌制度成就的基础上,恢复了缓慢的共同体建构过程,与社会相分离的公共性权力在罗马帝国崩溃一千多年之后终于再一次在欧洲大陆上开始生长。今天欧洲各国都是这一过程的产物。以法国的路易十四为典型代表,欧洲终于出现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这在当时是具有巨大进步意义的共同体形式。然而,对于欧洲既是大幸也是不幸的是,共同体建构过程尚未完成,英国就产生了资本主义。[19]自此,资本主义和共同体建构就成了西方文明内部既相辅相成又相互制约的一对逻辑。
按照共同体建构的逻辑,西方应该不断追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一体化”(这也是欧洲基督教政治哲学的理想和各种永久和平论与世界帝国论者的理想),或者说某种版本的“大一统”状态。而按照资本主义的逻辑,资本扩张早期需要国家的护持和重商主义政策,所以会加速政治共同体的形成;但是到资本扩张后期,资本的流动性和国家的地方性之间的矛盾就会突出,资本成为阻碍共同体建构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因素。
这两种逻辑在现实中碰撞的结果就是,源自英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国家间的竞争和战争迅速在欧洲传播开来,加速了欧洲民族国家建构,同时也导致了民族国家结构的早熟和固化,使之不可能在更高层次上复制共同体建构模式,欧洲由此进入“列强模式”(美国是一个例外,在极特殊的条件下得以初步实现统一共同体的建构)。此后资本跳出民族国家宿主,开始世界性扩张,资本的流动性和国家的地方性之间的张力自此就成了西方文明挥之不去的梦魇。西欧殖民帝国的扩张和宗主国的空心化、东欧传统帝国的崩溃和大量“无根人口”的流散、欧洲列强在世界上的优势地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威胁等,这些矛盾本质上都是资本流动性和国家地方性的矛盾所致,最后只有靠战争和革命才能打破这个矛盾。
两次世界大战就是矛盾的总爆发,美国这个特殊力量的存在才使之没有演变成西方文明本身的崩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文明和资本主义都获得重生,表面上看迎来了一个黄金时期,但是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克服内在的矛盾。共同体建构的逻辑和资本主义的逻辑主要以文化矛盾的方式继续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种矛盾之中。
(1)群体与个人的矛盾。任何共同体的存续,都要以某种集体意识为基础。西方在中世纪主要是靠基督教,近代以来靠共和主义和民族主义。而资本主义要求以个人主义为基础,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自由、法治、权利、契约、程序——都是个体本位的。这些核心价值长期以来压制了牺牲、美德、传统等价值观,埋下了国家解体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来自内部阶级斗争的威胁和外部共产主义的竞争,西方国家不得不吸收了许多社会主义因素,比如普选权、劳动权利、社会保障、妇女权利和少数民族权利等。但是在吸收这些因素的时候,必然要摘除掉社会主义价值中的集体主义本位,将这些权利与个人主义相嫁接。这个过程中就埋下了无法自洽的矛盾:无论是西欧的福利国家还是美国的“新政自由主义”,都是个人主义基础上的赋权运动(entitlement),所以虽然表面上呈现出“进步主义”“伟大社会”或“福利社会”的光华,内部却在酝酿着社会原子化和解体化的风险,加剧了共同体与个人的矛盾。这一矛盾在今天的欧美都已开始爆发,选举制度更将这种矛盾锁死,非革命性变革几无改良的可能。
(2)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共同体建构逻辑必然要求集权,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的产生,欧洲国家建构会在集权的路径上演进。但是资本要求国家处于一种有限状态,以便于资本收放自如地俘获和控制国家,以及在必要的时候摆脱国家。所以资本主义逻辑导致了个人权利和地方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这就是所谓“宪政”的本质含义。这两种逻辑之间的冲突不仅使美国、德国等形成了州权制约中央集权的联邦制,而且使已经走上集权之路的欧洲国家也发生了倒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多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地方分权化过程(近来西班牙地方独立问题仅是暴露出来的少数结果之一),更甚之,在根本上阻碍了欧洲一体化的进展。
(3)排斥、归化与多元的矛盾。按照共同体建构逻辑,国家需要促进人口的均质化。有两种可能的方法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一是排斥,即将异质人口清除出共同体,实现内部的净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欧洲主要走的是这条路);二是归化,即将不同的人变成一样的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美国主要采取这种方式)。而资本的逻辑主要将人口视作劳动力,不关注其文化属性。例如,在美国历史上,国会多次通过移民法案来缓解国内工人运动的威胁;而在今天的欧洲,面对移民问题,亲资本的力量一直是持欢迎立场的主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欧各国都进入了一个以赋权为特征的进步时期,平等权利与个人主义的结合(也即部分社会主义价值和资本主义核心价值的结合)产生了“文化多元主义”。自20世纪70年代大行其道的各种多元主义是个十分复杂的现象,但总体上符合资本的逻辑而不利于共同体的逻辑。80年代以来,多元主义不断导致西方社会内部的“文化战争”,[20]到今天已经演变成无法弥合的社会分裂。
这三种矛盾合力的结果就是西方文明普遍出现了共同体离散的风险。如果西方文明能够迅速走出这场危机,它也要花相当长的时间重新集聚统一的动能,推动共同体建构的逻辑继续发展。如果西方不能走出这场危机,那么它在未来世界政治中将变得越来越无足轻重。
4. 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的失败
人类历史上诸文明的稳定与否,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自足能力。自足能力对文明的地理范围、人口规模、资源能源和生产方式都有一些要求,但是在这些基础上,政治统一的建立是最不可或缺的。中国是人类文明中自足能力最强的,所以也最为稳定(在现代史上,中国也是迄今唯一能够不通过向外转嫁矛盾而完成工业化的国家)。西方文明从未长期实现自足状态。资本主义的兴起一方面弥补了西方文明自足能力的短板,使其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汲取资源,但另一方面也使其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上产生了对外部世界的依赖,更加难以自足。因而,不管是单个的西方国家,还是作为整体的现代西方文明,其兴衰都系于其主导的世界体系的成败。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逐渐步上了这个世界体系的霸主地位,欧洲、日本等第二梯队在美国体系下也享受着部分红利,这是西方现代文明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但现在这一国际体系也出现了解体迹象。
首先,这个体系与美国的国家利益形成了矛盾。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国通过美元向世界提供流动性来维持美元霸权,但同时产生的长期巨额失衡要靠进口廉价商品来弥补。这个循环有利于美国的短期利益,长期却损害了美国的工业能力和阶级结构。近年来矛盾爆发,这个体系越来越难以为继,美国国内孤立主义和保护主义呼声高涨。
其次,美国主导的体系与英国的全球帝国有一个重大区别:英帝国是殖民帝国,对殖民地实施直接统治,虽然本质罪恶,但至少为当地提供了基本的秩序和治理结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个有序的体系,甚至英帝国的解体都是在有序情况下发生的;而美国的全球体系是金融帝国,以自由为原则,不关注治理。美国表面上推广民主、法治、人权等,实质上是推广自由原则以服务于本国资本的利益,结果就导致了美国资本所至之处,往往发生自由主义之灾,国家崩坏,秩序无存。随着美国硬实力的衰落,整个体系越发陷入无序状态,这反过来损害了美国的利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西方文明所建立的所有世界体系,本质上都是剥削性、等级性的,始终面临着其他文明的反抗,不可能稳定长存。
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在过去能够稳定存在,既依赖于西方的军事和经济力量,也借助于西方的意识形态。当前西方的硬实力在下降,意识形态力量也在衰落,而且速度有可能更快,这就和现有的世界体系形成了一种“正反馈”式的互动:西方控制力的软弱,加剧了当前世界体系的解体;而世界体系的解体,又进一步打断了西方国家长期依赖的全球价值链条。
本节通过四个部分粗略勾勒了西方文明现在所处状态的历史图景。这个图景非常不完备,比如,没有考虑到技术创新有可能发生的巨大作用,没有设想西方通过发动战争来解决问题的可能。但是,在假定其他条件不会发生革命性变化的前提下,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首先,西方的政治制度出了根本性问题,资本失去约束、经济不平等加剧、社会阶级固化,整个制度发生了世袭化的倒退。其次,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中,共识是被制造出来的,需要靠外部条件来维系。再次,制度危机反映了西方国家建构模式和文化矛盾等深层矛盾,它们的根源是共同体逻辑和资本逻辑的矛盾。该矛盾带来了比制度危机更危险的结果——共同体的解体。最后,西方现代文明是一种无法自足的文明,依赖于世界体系而存在。现代世界体系的失败将给西方带来致命一击。
(范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