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独一无二的买卖
被秦怀仁捞上马,李鸿儒慢悠悠的去,嘚啵嘚啵的回。
乘骑飞奔。
不多时,李氏布店已经映入了眼帘中。
“这当真是大隐隐于市啊!”
秦怀仁感慨一声。
他很少有来这种破烂之处的习惯。
若非尉迟宝琳狠狠的出名了一次,他还懒得来东市博望街这种平民区域。
但尉迟宝琳的披风确实有逼格。
人靠衣装马靠鞍,逼格在何时都不能丢。
一些同是狩猎场的年轻人有着追求就不意外了。
再说了,以尉迟宝琳的条件都能提升气质,何况是其他人。
“我们到地方了,兄弟们勒马了。”
尉迟宝琳是第二次来,此时轻车熟路,他很轻快的跳下枣红马。
他扇了扇手掌,今天的李氏布店没有了那股难闻的布匹霉味,这真是太好了,长了他的面子。
虽然大隐隐于闹市,但他也有粪坑捡宝之嫌。
此时大概没可能有人会说那种话了。
顺带着他看李氏布店都顺眼了起来。
一阵‘咴律律’之声不绝。
尉迟宝琳吆喝了一声,随即便见几个挣零钱的马夫跑了过来,将众人的马牵到空地之处。
“爹,娘,我们这儿来贵客了!”
早上生意少,李保国和客氏在布店内清扫卫生。
待得李鸿儒吆喝上一声,两口子才迅速赶出来。
“各位贵客快请进!”
客氏擦擦手,迅速将门拉得更开一些。
李保国则是有些拘束。
东市普通人诸多,他少有见这些鲜衣怒马的大世家子弟。
一个尉迟宝琳勉强还能承受,但尉迟宝琳身后,那是十余位青年。
部分青年的身上洋溢着极为强劲的气息,只是靠近便会传来隐隐的可怕感。
这是远超了李旦的实力。
若将李旦看成军队中的一个小兵,这些人就是参将、校尉、将军。
这是他们往昔难以接触到的层次。
此时亲自上门拜访,定然离不开李鸿儒的原因。
李保国心中有着高兴,但他又有一丝担心。
当阶层不同之时,难有多少对等的可能。
可能是他们挣便宜,但若是出了差错,也可能会导致家业遭遇大麻烦。
想想前两天那两个铜板的披风生意,李保国只觉难以猜测这些世家子弟的想法。
他有些许拘束和难以适应就不奇怪了。
李鸿儒和客氏则是满脸和气生财的红润之色,不断进行着热情的招待。
“这地方还不错”秦怀仁违心的赞叹了一句。
“地方虽小,但有咱们长安城独一无二的诗文披风啊”尉迟宝琳开心道:“我今天还要买一件,鸿儒兄,你可得为我吟诗一句。”
不仅是量身定制的披风,还有量身定制的诗文。
这生意在长安城确实独一无二。
披风款式特殊,但只需要经验老道的裁缝看过,仿制出来非常简单。
但诗文则难于效仿。
尉迟宝琳开腔时,诸多青年眼睛亦是闪亮。
有仗剑江湖的梦想,他们也不乏吟诗作对的兴趣。
难说诗文会带来什么实际的能力和帮助,但披风有了一个由头,这逼格度就完全不一样。
只是不知李鸿儒是否能拿得出对应的诗文。
今天来的人并不少,即便大儒也有些难以招架。
“宝琳兄既然看得上,我自然会尽全力!”
李鸿儒不亢不卑的回应了下来,这让尉迟宝琳大喜。
此时客氏开始取出亲手缝制的第二件披风。
有了前番应对尉迟宝琳的经验,此时她对这件简单的披风还做了一番仔细的介绍。
众人纷纷驻足观看倾听。
“鸿儒兄!”尉迟宝琳低声提醒道。
“宝琳,你不能独占好处,多少要分哥哥一份”秦怀仁开口笑道。
这让听闻介绍的众人顿时醒悟过来。
披风特殊,但诗文才是重点。
能让皇上入眼点名赞美,诗词身价本身便可观。
但李鸿儒有才也没可能不断做诗。
大抵心中那点才气用没了,也就难于挑到独一无二的披风了。
众青年顿时纷纷嚷嚷了起来,有要诗词的,也有要披风现货的,还有在袋子里掏钱的……
“诸位别着急,我且吟上一句,若您感觉适合自身风格,那便取去”李鸿儒笑道。
“这主意好。”
“咱们自己还有得选择!”
“妙啊!”
……
众人纷纷开口时,李鸿儒心中才安定了下来。
从实际上而言,他诗文方面的水准还不如荣才俊。
若不靠读书人的‘借鉴’,他哪有多少才气。
而要为众人量身定制诗文,那更是难上加难,难于让人满意。
李鸿儒只得将这种选择交给了众人。
他的工作就是尽量挑选一些记忆中可用的诗词。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李鸿儒含嘴抿笑向众人。
这诗词源自《登科后》,乃是科考成功之后散发欣喜之情的小诗。
这也是一首较为常用的诗。
但阅读诸多,这首诗词还未出现,随即便被李鸿儒借鉴过来了。
“这马跑的真够快的,骑一天就能看尽咱们长安。”
诗文水土不服的情况又出现了。
李鸿儒原本是想着尉迟宝琳受了嘉奖,多少算是春风得意,有一些喜悦之情。
没想到众人的重点放在了后一句。
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说明马跑的快,能将长安这些弯弯绕绕的地区都跑一遍。
没毛病!
大伙儿这么理解也行。
“宝琳,你有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了,这个不能和我抢,我觉得很贴合自己。”
秦怀仁瞪大着眼睛,感觉骑马的时候穿这句诗词的披风好极了。
“你要就拿去了”尉迟宝琳嚷嚷一句又低声道:“我觉得也很贴合自己。”
秦怀仁很能打,至少能打他这样的十个。
两人地位又并无多少区别。
他都有一份了,若不让一让,秦怀仁大概就会和他友好切磋一番了。
尉迟宝琳眼巴巴的看着李鸿儒,希望这家伙嘴巴里还能捣鼓出一些好诗词。
“妙极妙极,这诗词我要了,这披风我也要了,以后我的马就叫一日看尽长安花了,各位,承让!”
秦怀仁抱拳。
一方人马是以尉迟宝琳为首,另一方人马却是以他为首。
他拿了头筹,大伙儿都没什么意见。
“你上次出的是什么价?”
秦怀仁轻轻的碰了碰尉迟宝琳,尉迟宝琳顿时就轻轻的竖起了两根手指。
“我诗词比你好,不能低于你的出价!”
有尉迟宝琳的此前的出价,也有尉迟宝琳提及观星楼卖诗的出价。
此时虽是半首诗,但秦怀仁并未介意。
他稍做琢磨,已经取了数颗金块,重量似有四五两。
稍做思索,他将那金子递予了正要开口的李鸿儒。
“雪尽马蹄轻,征程万里行。”
“我要!”
“那你这披风只有在落雪的时候才能穿了!”
“我骑的是白马,平常也能穿,若是下雪就更棒了,冰天雪地一点红,想想自己都是美啊!”
“那倒也是!”
“到时我需策马奔腾上两三天,不说万里之遥,咱好歹也得跑个千里。”
“恭喜杜兄!”
……
第二句随口吟出。
这便不算剽窃古人了。
诗词算不得上佳,但提及坐骑耐力极佳,也有可取之处,这一句诗词最终归了一个骑白马的青年。
拿着秦怀仁的金子,李鸿儒只觉自己才思敏捷了许多。
他看着眼前的一只只大肥羊,首次觉得,若是不断剽窃以往记忆中的一些诗文,他大概率能凑全创建太吾LV1练功房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