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企业会计准则
1.2.1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是有关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是企业会计部门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会计活动所应遵循的标准。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
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于1992年11月30日发布,并于1993年7月1日施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从当日起施行。
基本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的目标、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以及会计要素。虽然基本会计准则不具备实务操作性,但它是制定和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前提条件,为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各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基本框架,在会计准则体系中起着统驭作用。
具体会计准则是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具体会计准则就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以及报表披露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财政部于2006年3月发布了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全面规范了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2014年财政部对会计准则作了大幅修订同时新增了第39号、第40号和第41号三条具体准则。具体准则具体规范如下三类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处理。
A.一般业务处理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与计量。如存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职工薪酬、收入、建造合同、所得税、股份支付、政府补助、外币折算、借款费用、资产减值、每股收益、企业合并、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等。
B.特殊行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会计业务或事项的处理,如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等。
C.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租赁、或有事项、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金融工具列报、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
财政部于2006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相关条款的细化和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供的操作性指南。
解释公告是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就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准则条款规定不清楚或者尚未规定的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所有适用的小企业范围内施行。
1.2.2 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个完整的、庞大的体系,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必须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为了顺利完成账务处理的全过程,这里只将会计工作者必须熟知的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汇总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是这样表述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其中所指的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企业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处理中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原则,而会计原则又建立在一些基本的会计假设基础上。一般认为,会计假设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那些未经确认或者无法正面论证的经济业务或者会计事项,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者变化趋势所作出的合乎情理的判断,又称为会计前提。它们分别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前提之一:空间限制——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也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的界定可以将特定的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其他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相区别,从而明确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一规定意味着,企业只对其“自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加以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包括该企业之外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会计主体的所有者)发生的交易与事项。只有这样,该企业所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才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恰当表达。
会计主体的假设在财务报表中具体体现为报表表头的编制单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
前提之二:经营状况要求——持续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持续经营假设的基本含义是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会持续地、正常地进行下去,企业不会因进行清算、解散、倒闭而不复存在。持续经营假设一方面是会计核算所采用的一系列会计处理方法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是使得会计核算所收集的经济数据和所运用的各种会计程序、方法能够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证。
前提之三:周期划分——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指的是把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较短的等距会计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按期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分期界定了会计核算和报告的时间范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在会计工作中,会计期间通常是一年,称为会计年度。我国企业的会计年度统一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会计分期的划分对会计核算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意义,只有正确地划分会计期间,才能准确地提供目标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资料;只有相同会计期间的数据才具有可比性。
会计分期的假设在财务报表中具体体现为报表表头的编制时间,如“××××年××月××日”。
前提之四:计价手段——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指的是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中以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情况。《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这个规定意味着,我国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基本计量手段是人民币。企业日常核算可以采用人民币以外的其他某种货币,但是,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计量单位应该是人民币。货币计量假设使得各项资产费用及不同企业经营业绩之间比较时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在我国,会计核算一般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企业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应使用人民币进行核算和反映。
货币计量的假设在财务报表中具体体现为报表表头的计量“单位:元”。
会计计量属性也称为计量基础,是指在账户记录和财务报表中确认、计量有关财务报表要素,按什么标准、什么角度来计量,是从不同会计角度反映会计要素金额的过程,它主要用来解决记录多少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
①历史成本
历史成本是指资产的价值按照购置该项资产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优点是可靠、简便、容易采集数据、符合会计核算真实性等。缺点是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物价波动剧烈的情况下,不能真实反映会计要素的真实价值,可能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的判断。
②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重置成本计量属性的优点是可以反映现在形成某一会计要素应付出的代价,从而避免物价上涨蓄积利润;是现时的财务信息,能将现行收入与现行成本配比,增强了信息有用性;便于评价企业业绩。但是这种计量属性的缺点是含义不明确、确定较为困难,在计算上缺乏足够可信的依据,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③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又称预期脱手价值,是指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可变现净值计量属性的优点是可以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但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且仅用于计划将来销售的资产或未来清偿既定的负债,无法用于企业全部资产。
④现值
现值是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现值计量属性的优点是可以反映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金额,与偿还债务相关经济利益流出的金额,但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多。
⑤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优点是可以真实地反映资产、负债的价值,但由于公允价值要求市场必须是成熟的,具有不易操作的问题。
目前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在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具体准则中得到了具体的运用。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如果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个要素中的前三个要素形成资产负债表,后三个要素形成利润表。
①资产
资产是一个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拥有一定的物质资源。资产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
资产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二是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三是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企业要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不仅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在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
②负债
企业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流入。但是往往投资者并不能一下拿出所有的所需资金,这就需要进行融资。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向利益相关者借入,那么借入的资金就形成了企业的负债。给出一个准确定义就是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负债必须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它是负债的一个基本特征;二是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是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企业将一项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不仅要符合负债的定义,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既可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又体现了保护债权人权益的理念。
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所有者权益虽然也是一种义务,但不像负债那样需要偿还,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分派现金股利;二是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剩余部分才返还给所有者;三是所有者凭借所有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四是所有者权益不能单独计量,金额的计量是通过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间接进行的。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也构成所有者权益。
④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二是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三是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企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不同收入来源的特征有所不同,其收入确认条件也往往存在差别,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一般而言,收入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⑤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根据费用的定义,费用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二是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三是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也应当满足严格的条件,因此,费用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费用按其是否计入产品成本,可以分为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其中生产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和制造费用,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⑥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往往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时的重要参考。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按其形成情况不同,可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具体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的金额。利润总额是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
利润反映的是收入减去费用和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因此,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如上所述,收入、费用、利润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利润=收入-费用
⑦六个要素的关系
上述会计六大要素之间是各自单独存在的,还是彼此联系、相互制约的呢?根据常识,我们都知道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基础都是具有其科学性的,那么此处我们也就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六大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会计六大要素的设定也正是根据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区分的。具体来说,它们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有三个,分别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共同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也有三个,分别是收入、费用和利润,共同反映在利润表中。会计要素在数量上形成两个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
利润=收入-费用
(2)
对上述等式(1)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任何企业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经济资源,即资产,并且这些资产的来源不外乎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投资者投入的(即所有者权益),另一部分是从债权人处取得的(即负债)。换句话说,资产归根结底是由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共同形成的,因此这三大要素之间在客观上存在着必然的联系。等式(2)来源于这样的理论基础,即企业的目标是从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取收入,实现盈利,而企业在取得收入的同时,必然发生相应的费用。通过收入与费用的对比,就可以得出企业一定期间的盈利水平。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指的是会计核算中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有如下八大原则。
①真实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真实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真实性原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基本原则,因为只有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才值得报表使用者信赖。不真实、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仅对报表使用者无益,而且还可能误导其经济决策。
②相关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相关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原则是会计信息的生命力所在,服务于财务会计报告者的经济决策,是提供会计信息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目标。相关的会计信息能够帮助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评价过去的决策,证实或者修正过去的预测。如果会计信息虽然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但与经济决策不相关联,则是毫无价值的。
③明晰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明晰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明晰性原则是由会计核算的目的决定的,如果会计信息不能清晰完整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就不能被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所理解,即使符合上述可靠性和相关性原则的要求,也是徒然无用的。
④可比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可比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计算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可比性原则使企业连续几个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对经济决策有使用价值。不仅可以对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和会计信息进行纵向比较和分析,还可以对不同企业,特别是同一行业内部的不同企业之间进行对比分析,使会计信息的比较质量大大提高。
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表述是:“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该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事实相符。对那些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不符合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按照经济实质进行处理。如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将被租赁的固定资产视同自己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⑥重要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重要性原则是指企业要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重要的会计信息,对于非重要事项,可以采取一些简易、灵活的会计处理方法。各种交易或者事项是否重要,其判断标准是由这些交易或者事项所产生的会计信息,会对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就应当予以披露。
⑦谨慎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谨慎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是现代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原则。遵循这一原则,可以使财务报告揭示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至于过于乐观,从而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谨慎地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⑧及时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及时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根据及时性原则,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取得有关原始凭据;二是对会计数据及时进行处理,即及时记账、及时编制财务报告;三是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即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将编制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给有关方面。如果不能及时提供,即使是相关、可靠的信息,对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而言也没有意义,甚至会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具体讲,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的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也就是说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实际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是不属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实际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
遵循权责发生制的目的,是使财务会计报告确认与计量的结果能够比较恰当地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经营努力的成果,从而有助于企业业绩评价,也有助于分析预测。但是其主要问题是导致了收益与现金流的不一致,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