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二 儿童体测量与号型
一、儿童体测量的主要部位
通过对儿童身体测量有关部位的长度、围度和宽度得到的尺寸是童装设计的依据。测量方法如图1-1所示。
(一)长度测量
长度测量大多采取立姿赤足的方式,适用于1岁以上的儿童,对于0~1岁的婴幼儿则采用卧姿赤足的方式。
立姿赤足,背靠人体测高仪,测量自头顶到地面的垂直距离。
立姿赤足,背靠人体测高仪,测量自第七颈椎点至足底即地面所得的垂直距离。
立姿赤足,背靠人体测高仪,测量自腰围线至足底即地面所得的垂直距离。
图1-1 儿童体测量
立姿赤足,用软尺测量,从第七颈椎点沿脊椎曲线至腰围线的距离。
立姿赤足,用软尺测量自腰围线沿臀部曲线至臀部最丰满处的距离。
坐姿,用软尺在体侧测量,自腰围线至凳子平面的距离。
立姿赤足,手臂自然下垂,用软尺测量肩端点至腕骨点的距离。
(二)围度测量
立姿或坐姿,用软尺齐双眉上缘,水平经枕骨左右对称环绕一周所得的围度尺寸。
立姿赤足,用软尺测量,在第七颈椎处绕颈一周所得的围度尺寸。
立姿赤足,自然呼吸,用软尺测量,经乳点、腋窝、肩胛骨水平围量一周所得的尺寸。
立姿赤足,自然呼吸,用软尺测量腰部位置的水平围度。
立姿赤足,用软尺测量臀部最丰满处的水平围度。
软尺绕上臂最粗处围量一周。
软尺绕手腕围量一周。
五指自然并拢,软尺绕手掌最宽处围量一周。
(三)宽度测量
总肩宽
立姿赤足,用软尺测量,从左肩端点经过第七颈椎点至右肩端点所得的弧长。
二、儿童体号型
根据我国服装GB/T 1335·3—2009标准规定,儿童体号型分成三段,第一段为身高52~80cm婴幼儿阶段,“号”以7cm分档,胸围以4cm分档,腰围以3cm分档,将上装组成7·4号型系列,下装组成7·3号型系列,见表1-1;第二段为身高80~130cm的儿童,“号”以10cm分档,胸围以4cm分档,腰围以3cm分档,将上装组成10·4号型系列,下装组成10·3号型系列,见表1-2;第三段为身高130~160cm的儿童,分男童和女童号型,“号”以5cm分档,胸围以4cm分档,腰围以3cm分档,将上装组成5·4号型系列,下装组成5·3号型系列,见表1-3、表1-4。
表1-1 婴儿(身高52~80cm)号型系列
表1-2 儿童(身高80~130cm)号型系列
表1-3 男童(身高135~160cm)号型系列
表1-4 女童(身高135~155cm)号型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