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生随笔(译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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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创造万物的灵魂,

心目中大小不分:

所到之处万物生,

五洲四海留行踪。

我拥有整个儿地球,

也把七星和太阳年占有,

还有恺撒的手和柏拉图的头脑,

基督的心和莎士比亚的诗稿。


对所有的个人来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心灵。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入口,通向这同一个心灵,以及它的各个方面。一个人一旦获得了理性的权利,他就成为拥有全部财富的自由人。柏拉图思考过的,他也可以思考;圣徒感受到的,他也可以感受;任何时候任何人的遭遇,他都能够理解。谁一旦进入这一普遍的心灵,谁就参与了一切现有的或可行的活动,因为这是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力量。

历史是这一心灵工作的记录。它的精神由整个一连串的岁月来阐明。人只有靠他的全部历史来做出解释。不慌不忙,无止无息,人的精神从一开始出发就把属于它的每一种本领、每一种思想、每一种感情,体现在适当的事件中了。然而思想总是先于事实,所有的历史事实都以规律的形式预先存在于心灵里。反过来,每一条规律又是由起主导作用的环境造成的,而自然的限制只能一次使一个规律发挥作用。一个人是一整部事实的百科全书。一千座森林的创造包孕在一颗橡实里,而埃及、希腊、罗马、高卢、不列颠、美国,已经蕴藏在第一个人身上了。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野营、王国、帝国、共和国、民主国,仅仅是把一个人多方面的精神应用到这个多方面的世界上罢了。

这个人的心灵写出了历史,这个人的心灵又必须阅读历史。斯芬克司必须解她自己的谜。如果全部历史体现在一个人身上,那么全部历史就需要从个人经历的角度来解释了。我们一生中的时时刻刻与千秋万代都息息相关。我所呼吸的空气是从大自然的仓库里吸取来的,我书上的亮光是从亿万英里之遥的星球上发出来的,我身体的均衡依赖于离心力和向心力的平衡,同样的道理,时刻应当受时代的指导,时代应当被时刻来说明。所以每一个个人是普遍心灵的又一个化身。它的所有特点都表现在他身上。他个人经历中的每一件新鲜事情都闪现着千千万万人的所作所为,而他生活中的危机又与民族危机休戚相连。每一场革命最初都是一个人心灵里的一种思想,一旦同一种思想在另一个人的心灵里出现,那对于这个时代就至关重要了。每一次改革原先只是一种个人的见解,一旦它又成为一种个人的见解,它就会解决那个时代的问题。别人叙述过的事实必须符合我身上的某种情况,才显得可信,可以理解。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必须变成希腊人、罗马人、土耳其人、教士和国王、殉道者和刽子手,必须把这些形象拴到我们秘密经历中的某种实体上,否则我们就不能正确地学到任何东西。哈斯德鲁巴[1]或恺撒·波吉亚的遭遇跟我们的遭遇一样,都是关于这心灵的能力和堕落的一种例证。每一种新的法律和政治运动对你来说都是有意义的。你就站在它的每一个旗号前说:“在这个面具下面隐藏着我的普洛透斯式的性格。”这就纠正了我们太接近自己的这一毛病。这就使我们的行为客观逼真地展现出来:螃蟹、山羊、蝎子、秤、水壶,用做黄道十二宫的标志时,一下子成了非同小可的东西,同样的道理,在所罗门、亚西比德[2]、喀提林[3]这样一些古人身上,我能够冷静地看到我自己的罪恶。

正是这种普遍的性质给特殊的人和物赋予了价值,由于包含了这种普遍的性质,人生就显得神秘莫测,不可侵犯,我们还用种种刑法来加以卫护。所有的法律从而取得了它们的根本理由,一个个都或多或少地表明它掌握着这种至高无上、无穷无尽的精髓。财产也把持了灵魂,包容了重大的精神事实,因此出于本能,我们一开始就用刀剑和法律,用广泛复杂的联合机构来卫护它。对这一事实哪怕有一点模糊的认识,就等于我们的整个白昼有了光明,就等于提出了最重要的权利,就等于发出了受教育、行正义、施慈善的要求,就等于奠定了友谊和爱情的基础,奠定了属于自助行为的英雄主义与丰功伟业的基础。我们总是不自觉地以高人一等的态度来读书,这是很值得注意的。通史、诗人、传奇作家,在他们所描绘的最壮丽的场面里——在僧侣、帝王的宫殿里,在意志或天才的成就中——从来没有使我们失去注意和同情,从来没有使我们有冒昧闯入和高不可攀的感觉;一睹他们雄浑阔大的笔触,我们反而觉得安闲自得。莎士比亚所说的有关国王的话,那边坐在角落里读书的柔弱的小孩读起来觉得对他也一样适用。我们对伟大的历史时刻、伟大的发现、伟大的抗争、人类的繁荣昌盛,都产生共鸣——因为在那里,为我们制定了法律,探索了海洋,发现了陆地,实施了打击,就像我们自己在那种场合也会那样做,那样欢呼一样。

我们对形势和性格也有同样的兴趣。我们尊敬富人,因为他们外表上具有自由、权力与风度,我们感到这些都是人类所固有的,我们所固有的。因此斯多葛、东方或现代作家所讲的关于智者的话,在每个读者看来,都描写了他自己的思想,描写了他尚未达到然而可以达到的自我。一切文学都描写了智者的性格。书籍、纪念碑、图画、会话,都是一幅幅画像,每一位读者都可以从中发现他正在形成的容貌。沉默者和雄辩者都赞扬他,跟他攀谈,他无论到哪里都受到激励,好像本人被暗暗提及似的。因此,一个有真正进取心的人绝对用不着追求在语言中针对个人的赞扬。在人们说的关于性格问题的每一句话中,甚至在每一个事实与环境中——在哗哗的河水和沙沙的谷田里,他都听到了赞语,不是赞美他自己,而是赞美他所追求的性格,但听起来比赞美自己更加甜蜜。从寂静的大自然、从崇山峻岭、从日月星辰的光辉中,暗示出了赞美,表达出了敬意,流露出了爱恋。

这些仿佛在睡眠和黑夜里留下的暗示,让我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来利用。学者阅读历史应当持积极的态度,而不是消极的态度。他应当把自己的生活视为正文,把书籍看做注解。这样一来,历史的缪斯就不得不发出神谕,而对不尊重自己的人从来是不这样做的。如果有人认为声名远扬的人物在古代做过的事就比他今天正在做的事意义深远,我不指望他会正确地阅读历史。

这个世界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教育每一个人。历史上没有一个时代,没有一个社会形态,没有一个行为方式,不跟每个人的生活有某种相符之处的。每一件事物都倾向于用奇妙的方式缩略自己,并把自己的优点贡献给每一个人。他应当看到他可以亲身体验历史。他必须足不出户,免受国王、帝国欺凌之苦,却知道他比世界上的一切地理、一切政府都要伟大;他必须把普通读史的观点从罗马、雅典和伦敦转移到自己身上,他必须确信他就是法庭,如果英国或埃及有话要对他说,他就要审判这个案件;如果没有,就让它们永远保持沉默。他必须养成并保持那种高尚的见地,事实从此透露出它们秘密的含义,诗歌与编年史也会如此。在我们利用重大的历史记载的时候,心灵的本能、自然的目的就会暴露无遗。时间把事实峥嵘的棱角化为闪光的以太。没有一个铁锚,没有一个巨缆,没有一个篱笆会使一个事实永远也是一个事实。巴比伦、特洛伊、推罗、巴勒斯坦,甚至早期的罗马,都已经快成为虚构的故事了。伊甸园,日头停在基遍,[4]后来已成为世界各国的诗歌了。当我们已经把事实制成一个星座挂在天空,当成一个不朽的标志时,谁还管什么事实呢?伦敦、巴黎、纽约必须走同一条路。“历史是什么?”拿破仑说,“不过是约定俗成的一则寓言罢了。”我们的生活四周点缀着埃及、希腊、高卢、英国、战争、殖民化、教会、法庭、商业,就像点缀着许多花朵和杂乱无章的装饰品,有的严肃,有的轻佻。对于这些,我无意再做更多的标榜。我相信永恒。我能够在自己的心灵里发现希腊、亚洲、意大利、西班牙和英伦三岛——每个时代和所有时代的天才和创造原理。

我们总是在我们私人的经历中提出引人注目的历史事实,并且就地加以证实。这样,一切历史都变成主观的了。换句话说,严格地讲,没有历史,只有传记。每一个心灵必须亲自吸取全部教训——必须重温全部课题。凡是它没有看见的,凡是它没有经历过的,它就不会知道。为了便于掌握,以前的时代已经把一些东西概括为一个公式或一条法则,可是那条法则被一堵墙阻隔着,每个心灵就没有机会亲自加以检验,从中得到裨益。在某种场合,某个时候,心灵将会要求补偿这一损失,并且会得到补偿,办法就是亲手干一干这项工作。弗格森所发现的许多天文学上的东西都是人们早已熟知的。然而他本人从发现中得益匪浅。

历史必须如此,否则它就不值一提。国家制定的每一条法律都表明了人性中的一件事实,如此而已。我们必须在自己身上看到每一件事实必不可缺的理由——看出它能够怎样,必须怎样。就这样来对待每一件公事和私事,对待柏克的一篇演说,对待拿破仑的一次胜利,对待托巴斯·莫尔爵士、锡德尼、马默杜克·罗宾逊[5]的殉难,对待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期,对待萨勒姆绞死女巫的事件,对待一种狂热的宗教复兴,对待巴黎或普罗维登斯的动物催眠术。我们假定我们在同样的影响下应当受到同样的感染,应当取得同样的成就;我们的目的是在智力上把握好脚步,然后达到我们的同伙、也就是我们的代表所攀上的高峰或所堕入的深渊。

一切对于古代的探索——对金字塔,对发掘出的城市,对“悬石坛”,对“俄亥俄圆圈”,对墨西哥,对孟菲斯的一切好奇心——都是一种欲望,要结束这种野蛮、荒谬的“彼地”或“彼时”,用“此地”和“此时”取而代之。贝尔佐尼在底比斯的木乃伊坑和金字塔里又是挖掘,又是测量,到了后来,他竟然发现那种怪异的工程跟他自己没有什么区别了。最后,他使自己彻底地相信:这项工程的建造者也是他这样的一个人,装备相同,动机相同,就连目的也是他自己应该努力达到的目的。这时候,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他的思想跟一座座庙宇,一尊尊狮身人面像,一处处地下墓穴紧紧联系在一起,并且心满意足地在它们中间游历了一番,对他的心灵来说,它们又复活了,或者成了“此时”。

一座哥特式教堂确认它是我们建造的,又不是我们建造的。当然它是由人建造的,然而我们并没有在我们的人身上发现它。可是我们却潜心研究它的建造史。我们把自己摆在建造者的地位与状况上。我们回忆起森林里的居民、最初的寺庙,然后坚持最初的造型,后来,伴随着国家财富的增加而加上了装饰。木头一经雕刻就身价百倍,于是对一座教堂堆积如山的石头也加以雕琢。我们把这一过程考察过后,再加上天主教会、它的十字架、它的音乐、它的仪式队列、它的圣徒纪念日和偶像崇拜,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说是建造那座大教堂的人了;我们已经看出了它能够怎样,必须怎样。我们有了充分的理由。

人与人之所以千差万别,就在于他们奉行的联系原则大相径庭。有的人对物品分类,根据的是颜色、大小和外形上的其他一些附带属性;有的人分类,根据的则是内在的相似之处,或者是因果关系。智力越进步,就把原因看得越清晰,并不注意表面上的差异。在诗人、哲学家、圣徒的心目中,万物都是友好的、神圣的,万事都是有益的,天天都是圣日,人人都是圣人。因为他们的目光紧盯在生活上,所以对境遇就不甚重视。每一种化学物质,每一个植物,每一个动物,都在发展变化之中,它们教会了我们内因的一致性和外表的多样性。

这创造万物的大自然像云朵和空气一样柔软、流动,既然我们被她支持着,被她包围着,为什么我们还要做那种顽固的学究,一味把寥寥几种形式加以夸大呢?为什么我们该注重时间,注重大小,注重外形呢?灵魂不了解这些,而天才由于遵守自身的规律,才知道怎样玩弄它们,就像一个小孩跟白胡子老头儿们戏耍,在教堂里游玩一样。天才对漫不经心的思想都要研究,而且深入到事物的胚胎时期,他看见光线怎样从一个天体上发出,在普照大地以前是怎样射向四面八方的。天才透过形形色色的伪装注视着单原子元素,因为它促使自然界轮回转生。天才透过苍蝇,透过毛虫,透过蛴螬,透过卵,发现那永恒不变的个体;透过无数的个体,看到了固定的种;透过许多种,看到了属;透过所有的属,看到了固定不移的类型;透过所有的有机生命界,看到了永恒的统一。自然是一朵多变的云,始终相同,而又永远不同。她把同一个思想铸成许多许多的形式,就像一个诗人用一个寓意写成许多则寓言一样。由于物质的粗野和坚韧,一个敏锐的精神可以把万物随心所欲地扭曲。坚硬的东西在它面前化为柔软而又明确的形状,可是就在我看它的时候,它的轮廓和结构又改变了。没有任何东西像形式那样转瞬即逝,然而它决不完全否定自己。在人身上,我们仍然可以觉察到种种迹象,我们认为这是低等族类奴性十足的标志。在人身上,这些东西反而增强了他的高贵与优雅。就像埃斯库罗斯作品中的伊娥变成了一头母牛,简直不可思议,可是作为埃及的伊西斯女神,她遇见了奥西里斯主神,于是又成了一个绝色丽人,不留一丝变形的痕迹,只有一对新月形的角成了她眉毛上的绝妙的装饰,[6]真是变幻莫测!

历史的同一性都是内在的,多样性都是明显的。表面上有层出不穷的事物,核心里却只有简单明了的原因。一个人的行为何其多,但我们从中认出的却是同一种性格!看一看我们有关希腊天才的信息来源吧。我们有希罗多德、修昔底德、色诺芬和普鲁塔克所撰写的那个民族的文明史,详尽地描述了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做过什么样的事。我们看到同一民族心灵又一次表现在他们的文学里,也就是史诗、抒情诗、戏剧和哲学里,这是一套非常完备的形式;我们发现这种心灵又一次反映在他们的建筑里,它本身就是一种有节制的美,局限于直线和方块——一种建造组合成的几何图形;我们发现它又一次表现在雕刻里,那是“欲言又止的舌头”,丰富多彩的形态,自由奔放的动作,而又不触犯那理想的宁静,犹如善男信女们在诸神面前表演某种宗教舞蹈,虽然疼痛得直发痉挛,或者在殊死地拼搏,决不敢在他们舞蹈的造型和礼仪上出现破格行为。这样,关于一个杰出的民族的天才,我们有一种四重的表现:对于感官来说,还有什么能比一首品达的颂歌、一尊大理石半人半马怪兽、帕台农神庙的石柱和福西翁[7]临终的行为更风马牛不相及的呢?

每一个人一定观察过一些面孔与形体,它们虽然没有相似的特征,却给观察者留下一种相同的印象。某一幅画或一本诗集,即便它没有唤起一连串的形象,也会添加一种山野漫步之类的情趣,虽然对我们的感官来说,这种相似之处绝不明显,但它是玄妙莫测,不可思议的。大自然只是对寥寥几种法则无休无止地加以组合和重复。她哼着那支古老的名曲,只是调子变化无穷而已。

大自然的全部作品充满了一种崇高的家庭类似;她喜欢在最出人意料的地方表现出一种相似,使我们惊讶不已。我看见过森林里的一位老酋长的头,它立即使我想起一座光秃秃的山顶,额上的一条条皱纹使人联想到一层层的岩层。有些人的仪态具有一种本质上的华贵,就像帕台农神庙中楣上简朴而又使人肃然起敬的雕像和最古老的希腊艺术的遗迹。各个时代的书籍中都可以发现同样格调的作品。圭多的壁画《曙光女神》[8]只不过是一个清晨的遐想,就像画里的骏马只不过是清晨的一朵云霞一样。如果有人不怕麻烦,愿意观察他在某种心情中乐意做和不愿做的种种活动,他就会看到这条近似链有多么粗厚。

一位画家告诉我谁若不多多少少变成一棵树,谁就画不了树。谁仅仅研究小孩的体形轮廓,谁也画不了小孩,而只有花一段时间去观察他的动作和游戏,等画家进入了他的性格,才能挥洒自如,把他的各种形态画出来。所以就有罗斯“进入一只羊的性格深处”之说。我认识一个制图员,被雇来做一种公共测量工作,他发现只有把岩石的地质结构给他讲清楚,他才能画那些岩石的草图。各种各样的工作都起源于某一种思想状态。相同的是精神,而不是事实。艺术家之所以有把他人的灵魂唤醒去参与某种活动的力量,他靠的是一种更加深沉的领悟,主要的倒不是辛辛苦苦地去练就种种手艺。

有人说:“普通的灵魂靠干活带来收益,高尚的灵魂靠他们自身赢得好处。”这是为什么?因为一个深沉的性格以它的行动和语言,以它的容貌和神态,在我们的心中唤起的力与美等于一陈列馆的雕像或绘画所提供的。

文明史和自然史、艺术史和文学史,都必须从个人历史的角度来解释,否则就必然是空话。没有一样东西不跟我们发生关系,没有一样东西不使我们产生兴趣——王国、大学、树、马,甚至蹄铁;人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圣克罗齐教堂、圣彼得大教堂的圆顶只不过是对一个神圣的原型所做的蹩脚的仿造。斯特拉斯堡大教堂则是施泰因巴赫人埃尔文灵魂的体现。真正的诗歌就是诗人的心灵;真正的船就是造船人。如果我们可以把人剖开,我们就会在他身上看出他作品最后一些笔路产生的理由,犹如海贝的每一根壳针,每一种色彩,都预先存在于水生动物的分泌器官里一样。全部的纹章学和骑士制度都寓于礼仪之中。一个彬彬有礼的人会把你的名字念得珠圆玉润,就是贵族头衔也难以产生这样的效果。

每天的琐碎经验总是在向我们证实某个古老的预言,并把我们听而不闻的语言和视而不见的迹象化为实物。一位女士跟我一块儿在森林里骑马时对我说,她总觉得森林在等待着,仿佛里面住的神灵暂停了他们的活动,等着行人通过似的。这一种思想已经有诗歌在描绘仙女们的舞蹈时加以歌颂:人的脚步一临近,舞蹈就中止了。谁若在午夜看见月亮升起冲破云围,谁就等于像天使长一样亲眼目睹了创造光明、创造世界的情景。我记得在一个夏日的田野里,我的同伴把一块宽阔的云彩指给我看,它跟地平线平行,可能延伸了四分之一英里宽,绝像教堂里画的小天使的样子:中央有一个圆块,很容易添上眼睛与嘴巴,把它点缀得活灵活现,两边又有一双展开的对称的翅膀支持着。什么东西只要在空中出现一次,就可能经常出现,毫无疑问,它就是那种人们非常熟悉的装饰品的原型。我在夏日的天空里看见过一连串的闪电,它立即向我显示:希腊人所画的天神手中的雷电,得之于大自然。我看见过石墙两边的积雪,它显然使人想到紧贴在一座塔上的普通建筑上用的漩涡饰。

只要置身于原来的环境中,我们就会把建筑上的式样和装饰重新一一发明出来,因为我们看到每一种民族是怎样仅仅装饰自己的原始住所的。陶立克式的神庙保存着陶立斯人所住的小木房子的遗风。中国的宝塔显然是鞑靼人的帐篷。印度和埃及的神庙仍然流露出他们祖先的坟墩和地下住房的痕迹。“在用天然岩石建房造墓的习惯,”黑伦在他的《埃塞俄比亚人研究》中说,“自然而然地决定了努比亚的埃及建筑的主要特色,就是造型宏大。在这些自然形成的洞穴里,眼睛看惯了巨大的形体,因此,一旦艺术前来帮衬自然,它如果不想自轻自贱,就不能搞得小里小气。那些厅堂宏大无比,只有巨人才配坐在前面当看守人,或者靠在里面的柱子上,而一般尺寸的雕像,整齐划一的门廊和侧厅,与那些庞然大物联系在一起,会成什么样子呢?”

把森林里枝杈交错的树木因陋就简加以改造,形成一个喜庆或庄严的连拱廊,这显然就是哥特式教堂的起源,因为那些裂开的柱子上的箍带依然暗示出捆扎它们的绿色坚韧的枝条。凡是在穿过松林的路上走过的人,没有一个不觉得这座树林具有建筑物的外貌,尤其在冬天,别的树木光秃秃的形象更加突出了撒克逊人这种低矮的拱门。在树林里,一个冬天的下午,一个人从那里交错的秃枝之间眺望西天的色彩,就很容易从中看出装饰哥特式教堂的五彩玻璃的起因。凡是爱好大自然的人,一走进牛津古老高大的建筑群和英格兰的大教堂,没有一个不感到森林征服了建筑师的心灵,他的凿子、他的锯子、他的刨子,仍然在再现森林的蕨草、森林的穗状的花朵、森林的刺槐、榆树、橡树、松树、枞树和云杉。

人无餍地要求着和谐,哥特式教堂就是被这种要求所征服了的石头开了花。一座花岗岩的石山绽开成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朵,不但有植物美所具备的比例匀称、浓淡有致的特点,而且也具备了它的轻盈、优雅的神韵。

同样,公共的事情应当个性化,个人的事情应当一般化。所以,历史既要变动,又要真实;传记既要深沉,又要崇高。波斯人的建筑具有纤细的柱身和柱头,这显然是仿效莲花与棕榈的茎和花的结果;同样的道理,波斯的宫廷在它辉煌的年代一放弃野蛮部落的游牧生活,就离开他们度春的埃克巴坦拿,旅行到苏萨消夏,然后,再转移到巴比伦过冬。

在亚洲和非洲的早期历史中,游牧和农耕是两种敌对的事实。亚洲和非洲的地理迫使人们过一种游牧生活。然而对那种受土地或市场之利的引诱建立了城镇的人来说,游牧民族就显得十分可怕了。所以农业就成了一种宗教性指令,因为游牧生活危害国家。在英国和美国这些近代的文明国家里,这些倾向仍然在国家和个人身上打着从前的老仗。非洲的游牧民族由于牛虻的袭击,不能无所顾忌地到处漫游,因为牛虻把牛群叮咬得发狂,所以迫使该部落在雨季迁徙,将牛群赶到多沙的高原地区。亚洲的游牧民族,月月都在追随牧草。美国和欧洲的游牧生活则出于贸易与好奇。从阿斯塔波拉斯河[9]的牛虻到波士顿湾的英国狂和意大利狂,肯定是一种进步。有一些圣城必须定期朝觐,严法厉俗有意加强民族联系,这对古代的漫游者就是一种约束;而久居一地的累积价值则是对当前巡游的遏制。这两种倾向的对抗在个人身上也同样活跃,有时爱冒险,有时爱休息,就看哪一种倾向恰好居支配地位了。一个体质健壮、精神饱满的人具有迅速适应环境的能力,他坐在自己的车里,走南闯北,就像卡尔梅克人一样容易。在海上,在森林里,在雪地里,他照样睡得暖,吃得香,交往得愉快,就像在自家的壁炉边一样。要不,也许他的机敏更深地藏在范围更广的观察能力中,他的眼睛不论看到什么新鲜事物,这种能力会使他产生多方面的兴趣。畜牧民族贫困、饥饿到走投无路的程度;而这种精神上的游牧生活发展过度,就会把精力消耗到杂七杂八的东西上,导致心灵的崩溃。另一方面,那种足不出户的机智倒是一种节制或满足,因为它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了生命的一切元素;如果不从外地输入一些新东西加以刺激,它就有日趋单调和蜕化变质的危险。

个人在他身外所看到的每一件事物都符合他的心态,而当他的先进思想把他引进那件事实或一系列事实所属的真理时,对他来说,每一件事物反而都是可以理解的了。

原始世界——德国人所谓的“史前世界”——我可以在自己身上加以潜心研究,就像我可以用探索的手指在地下墓穴里、在图书馆里、在别墅遗址的破碎浮雕和裸体躯干雕像上摸索它一样。

人人都对希腊各个时期的历史、文学、艺术、诗歌感兴趣,从“英雄时代”或“荷马时代”到四五百年后的雅典人或斯巴达人的家庭生活,这种兴趣的根据是什么呢?还不是因为每个人都亲自经历了一番希腊时期。希腊阶段是肉体性的时代,是感官完善的时代——是在与肉体的完全统一中扩展开来的精神性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生存的人的体形给雕刻家提供了雕刻赫拉克勒斯、菲玻斯和朱庇特的原型。这些体形不像充斥于现代都市里的那种面容模糊不清的体形,而是具有纯洁高尚、轮廓分明、端正匀称的五官的体形,眼窝的构造也不同于现在,所以眼睛不能斜视,不能鬼鬼祟祟地左顾右盼,眼睛要朝哪边看,必须把整个脑袋转过来。那个时期的仪态讲究豪爽、泼辣,人们崇高的个人品质是勇气、谈吐、自制、正义、力量、敏捷、嗓音洪亮、胸膛宽阔。奢侈、风雅不知为何物。人口稀少,生活贫困,因此每个人就是自己的仆从、厨师、屠夫和士兵,自给自足的习惯锻炼了身体,使它有神奇的表现。荷马史诗中的阿伽门农和狄俄墨得斯就是如此。色诺芬在《万人军退兵记》中对自己和同胞的描绘也相差无几。“部队过了亚美尼亚的忒里鲍斯河后,雪下得很大,队伍悲惨地躺在雪地上,可是色诺芬光着身子爬起来拿起一把斧子,开始劈柴;于是别人也都爬起来,干起了同样的活。”在他的军队里,上上下下言论极为自由。他们为战利品争吵,每下达一个新的命令,他们就要和将军们口角,色诺芬口齿极为伶俐,比大多数人还要伶俐。因此受到责难后也决不饶人。棒小伙子们总是既讲荣誉准则,又要纪律松弛,谁还看不出这就是一帮那样的棒小伙子呢?

古代悲剧的宝贵魅力,其实所有古代文学的魅力,就在于剧中人物说话朴实——说起话来,就像一些有真知灼见的人,自己并不觉得,那时候反思尚未成为心灵的主要习惯。我们尚古,并不是崇尚古老,而是崇尚自然。希腊人不善于反思,可是他们的感官和身体却完美无缺,具有世界上最优秀的体质结构。成人的行为具有儿童的单纯和优美。他们造花瓶,写悲剧,雕石像,都按健康的感官应当做的那样去做——也就是说,趣味高雅。那样的东西各个时代都在继续制作,现在也还在制作,哪里有健全的体魄,哪里就会有这些东西;可是作为一种类别,从它们的高超的结构来看,它们是出类拔萃的。它们把成年的精力与童年的浑朴融为一体,这些风格之所以魅力无穷,就在于它们就是人所具备的风格,人人皆知,因为每个人原先都是小孩。况且,古往今来,总有一些个人保持着这种本色。一个具有孩童般的天才和天生就有的精力的人仍然是一个希腊人,他重新激起了我们对希腊女神的爱情。我赞赏菲罗克忒忒斯[10]对大自然的爱恋。在阅读那些对睡眠、星辰、岩石、山脉、波涛的精彩呼语时,我感到时间像一片退潮的海水似的流走了。我感到了人的永恒,人的思想的一致。好像希腊人的伙伴也是我的伙伴。日月、水火,跟他心心相印,也跟我心心相印。这样一来,人们所宣扬的希腊人和英国人的差异,古典派与浪漫派的分歧,就成了迂阔之论了。当柏拉图的一个思想成为我的一个思想——当点燃品达灵魂的真理也点燃了我的灵魂时,时间就不复存在了。当我感到我俩的感知不谋而合,我俩的灵魂色彩一致,而且真可以说合二而一了时,为什么我还要测量纬度?为什么我还要计算埃及的年代呢?

学生用他自己的骑士时代来解释骑士时代,也用他自己类似的小小经历来解释海上冒险和环球航行的年代。对于世界宗教史,他也有同样的一把钥匙。当远古时代的一位先知的声音仅仅对他重复着他幼年的一种情绪、他青年的一种祈祷的时候,他就戳穿所有混乱的传统、滑稽的体制,接触到真理了。

罕见而放肆的一些精灵屡屡前来造访我们,给我们揭示大自然的新的事实。我知道圣徒们常常在人间行走,使普通听众的心灵感知他们的使命。由此可见,三脚祭坛、男女祭司都是受了神的感召的。

耶稣使贪图感官享受的人们感到惊奇,敬畏不已。他们无法把耶稣跟历史统一到一起,也无法把他同他们自己协调一致。到他们开始尊重他们的直感、渴望一种神圣的生活时,他们自己的虔诚就把每一件事、每一句话解释明白了。

对于摩西,对于琐罗亚斯德,对于摩奴[11],对于苏格拉底的古老的崇拜多么容易地占据了人们的心灵,我在这些崇拜中找不到任何古老之处。这些崇拜,既是他们的崇拜,也是我的崇拜。

我没有漂洋过海,跨越年代,却看到了最古老的宗教祭司。某个个人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我面前。他工作时敷衍塞责,却全神贯注地做默祷,成了一个旁若无人的受俸牧师,以上帝的名义乞求,好像要对十九世纪证明诸如柱头修士西门、忒拜英雄和第一批卡普秦修士一样。

东西方的教士谋略,比如麻葛、婆罗门、督伊德和印加教士的谋略,在个人私生活里得到了解释。一个顽固的形式主义者对一个小孩产生的钳制性影响,压制了他的精神和勇气,瘫痪了他的理解能力,并没有激起愤慨,仅仅造成了恐惧和服从,甚至对这种专制的同情——这是一个人们熟悉的事实。等小孩长大成人以后就明白过来,因为他看出小时候压迫他的人自己也是一个孩子,受到这些名目、字眼和形式的摧残,对这个小孩来说,那人也只不过是这种种影响的喉舌而已。事实叫他明白巴力[12]神是怎样受崇拜的,金字塔是怎样建成的,就连商博良[13]发现所有工匠的姓名和每一片瓦的造价也比不上事实的教育作用。他发现亚述和乔鲁拉冢群就在他的门口,而他本人就是制定方案的人。

再说,第一个深思熟虑的人在对他那个时代的迷信所提出的抗议中,却亦步亦趋地追随着古代的改革家的某些做法,他在追求真理时像他们一样发现德行又有沦丧的危险。他又发现需要多强的道德力量来取代迷信的束缚。改革一出现,放荡就接踵而来。各个时代的路德都悲叹自己家里虔诚败坏,这种情况在世界历史上出现过多少次啊!“博士,”马丁·路德的妻子有一天对他说,“我们受教皇统治的时候,祈祷的次数那么多,热情又那么高,而现在我们祈祷起来总是冷冰冰的,次数又这样少,这是怎么回事呀?”

进步的人发现他在文学——不仅所有的历史,还有所有的寓言——中有一笔多么深厚的财富呀。他发现诗人决不是描写怪诞不经之事的怪人,而是用他的笔写出人人适用的内心自白的普通人。他在字里行间发现的他的秘密传记,对他来说明白得出奇,虽然那是在他出世以前就匆匆写下来的。他在个人的历险中一一体验着伊索、荷马、哈菲兹、阿里奥斯托、乔叟和司各特的每一篇寓言故事,并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来验证它们。

希腊人美丽的寓言,因为是想象力的正当创作,不是想入非非的产物,所以是普遍真理。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寓意多么广阔,又是那样永远符合实际!它是欧洲历史的第一章(这个神话用一层薄薄的面纱掩盖了真正的事实、机械工艺的发明和殖民地的移民),除了这一主要价值外,它也是宗教史,因为比较接近后世的信仰。普罗米修斯是古代神话中的耶稣。他是人的朋友,挺立在永恒的天父的不公正的“正义”与人类之间,乐意为人类忍受一切痛苦。可是有的地方这个神话跟加尔文新教有出入,它把普罗米修斯表现成乔武的挑战者,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现的是一种心态。哪里用一种粗鲁、客观的方式宣讲有神论,哪里就容易出现这种心态,它仿佛是人的一种自卫,对这样一种谎言的抵制,也就是对存在着一个上帝这样一个为人们所相信的事实表现出的一种不满,而且也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即敬神的义务实在麻烦。如果有可能,这种心态就要偷造物主的火,跟他分道扬镳,独立生活。《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是怀疑主义的传奇。就连那庄严的寓言中的每个细节对任何时代都一样适用。诗人说,阿波罗曾经为阿德墨托斯牧羊。当诸神来到人间的时候,他们是没有人知道的。耶稣没有人知道,苏格拉底和莎士比亚没有人知道。安泰俄斯是被赫拉克勒斯掐死的,要不然他每跟他的大地母亲接触一次,他就又恢复了力量。人就是那个被制服了的巨人,尽管软弱,可是他有与大自然交流的习性,从而使他的身心健壮起来。音乐的解脱力量,诗歌的解脱力量,好像对坚实的大自然拍着翅膀,解开了俄耳甫斯的谜。哲学通过无穷的形式变化,发现了同一性,这就使人认识了普洛透斯。昨天我笑了或者哭了,昨天夜里我睡得像死人一样,今天早上站起来又跑了,这个我还会是什么呢?我举目四望,看见的除了普洛透斯的种种转生形式还有什么呢?我可以借用任何生物的名称,任何事实的名称来象征我的思想,因为每一个生物都是行动或受苦的人。坦塔罗斯在你我看来只不过是一个名字。坦塔罗斯的意思是不可能喝到思想的水,虽然它总是在灵魂的视线内波光闪闪。灵魂的转生决不是寓言。我倒希望它就是;可是男人和女人仅仅是半个人。庄院里的、田野里的、森林里的、地里的、地下水里的每一个动物,都想方设法在这些身体直立、面朝苍天的说话者中间的某一个身上找到一个立足点,并留下它的特征和形态的印记。啊,兄弟,阻止你灵魂的衰退——它正在朝那种形式衰退,而你多年来已经不知不觉地沾染了那种形式的习惯。关于斯芬克司的那个古老寓言对我们又接近又适合。据说斯芬克司坐在路边叫每个过往的行人猜谜。如果哪个人猜不出来,她就活活把他吞下肚去。要是他猜中了,斯芬克司就当场毙命。我们的生命除了是长着翅膀的事实或事件的永恒的飞翔,还会是什么呢!这些变化千姿百态,它们来时都要向人的精神提出种种问题。谁不能以高超的智慧回答时间的那些事实或问题,谁就必须为它们服务。事实拖累着他们,压迫着他们,把墨守成规的人变成依赖感觉的人,这种人对事实服服帖帖,这就熄灭了人之所以为人所依赖的光明的每一星火花。可是人如果忠实于他更加优越的本能或情感,拒绝接受事实的支配,就像一个来自高级种族的人,紧贴灵魂,看清原则,那么事实就会垮台,乖乖儿地各就其位;它们认识了自己的主人,哪怕其中最卑微的也会给他增光添彩。

每个词都应当是一件事物,请看看歌德的《海伦后》中所表现的这一种同样的愿望吧。他常常说,这些形象,这喀戎们、格里芬们、福耳库阿斯、海伦和勒达都是重要人物,而且的确对心灵产生了一种特定的效果。当时他们就是永恒的实体,在今天看来就像在首次奥林匹亚竞技会上的出现一样真实。由于经过反复推敲,所以他笔意纵横,幽默风趣,按他自己的想象把他们写得有血有肉。尽管那首诗像梦一样朦胧、离奇,可是它比同一作者更加正规的戏剧篇什迷人得多,原因是它使心灵神奇地摆脱了那些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形象——用自由奔放的构思,用连续不断的、惊喜交集的场面唤起了读者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对于诗人的卑微性来说,普遍性未免太强大了,它骑在诗人的脖子上,假诗人之手写作,所以诗人有时候似乎要倾泻一种单纯的随想曲和狂放的浪漫史,出来以后,却成了地地道道的寓言故事。所以柏拉图说:“诗人说出来的至理名言,连他们自己也不明白。”中世纪的所有虚构故事都自我表白说,它们只是把当时的心灵严肃认真、孜孜以求的东西用一种隐喻、嬉戏的方式表现出来罢了。魔术以及人们认为它所具有的一切神通实则是对科学力量的一种深刻的预感。飞鞋,利剑,能战天斗地,能利用矿物的秘密功效,能通鸟语禽言,凡此种种,都是心灵朝正确方向做出的朦胧的努力。英雄的神威,永葆青春的天赋,诸如此类的事都是人的精神“使事物的外观服从心灵的愿望”的努力。

在《穿林》和《高卢的阿马狄斯》中,花环和玫瑰在忠贞不渝的女性头上就会开花,在水性杨花的女人额上就会凋谢。在《男孩和斗篷》这个故事里,就是一个老练的读者对温柔的吉尼拉斯的胜利也会感到惊讶,并表现出由衷的高兴;的确,精灵史上的种种假设——那些仙女不愿别人叫她们的名字呀;她们的天性就是反复无常,不堪信任呀;寻财探宝的人决不能说话呀,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我发现在康科德完全适用,不管在康沃尔或布列塔尼情况如何。

最近的传奇中难道情况有所改变?我读过《拉马摩尔的新娘》。威廉·阿什顿爵士就是庸俗的诱惑的一个面具,雷文斯伍德·卡斯尔则是清高的贫穷的一个美名,国家的对外使命仅仅是诚实企业的一个班扬式的伪装。也许我们大家都会射杀一头要扰乱善与美的野牛,办法是克服那些不义和淫荡的东西。露西·阿什顿是忠诚的别名,忠诚永远美丽,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容易遭难。


然而同人的文明和玄学史一道,另外一种历史也在天天向前迈进——那就是外部世界的历史,人也同样严格地卷了进去。人是时间的纲领,他也是大自然的相知。他有力量,就因为他有众多姻亲,就因为他的生命跟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整个链条纠结在一起。在古罗马,从首都广场开始的官道向东南西北辐射出去,通向帝国每个行省的中心,使首都的士兵可以直达波斯、西班牙、不列颠的每一个市镇。同样的道理,也有公路从人的心里延伸出来,通向自然界每一个物体的心里,迫使它屈服于人的统治。一个人就是一捆关系、一团根蒂,从这儿开出的花,结出的果,就是世界。他的各种本领与他身外的种种自然现象都有关联,并且预告了他将要居住的世界,如同鱼的鳍预示着水的存在,蛋里雏鹰的翅膀预料到空气的存在一样。没有世界,人就无法生活。把拿破仑投进一座孤岛监狱里,使他的本领找不到人去施展,找不到阿尔卑斯山去爬,找不到赌注去下,他就只好去捕风捉影,显得愚不可及了。如果把他送到泱泱大国,人口稠密、利害关系复杂、势力相互敌对的环境中,你就会看到拿破仑其人,也就是说,被那样一种外形轮廓所框定的并不是实际上的拿破仑。那只不过是塔尔博的影子。


他的实体并不在这里:

你所见的仅仅是

人的一星半点儿痕迹;

如果整个身躯都在这里,

那就未免太高太大,

只怕贵府容它不下。

《亨利六世》


哥伦布需要一个星球来决定他的航程。牛顿和拉普拉斯需要千年万代和星球密布的天宇。你不妨说一个有引力作用的太阳系已经在牛顿心灵的性质里预见到了。戴维或盖-吕萨克从小就探索粒子的吸引和排斥,他们的大脑同样预见到了组织的规律。胎儿的眼睛难道预告不了光明?韩德尔的耳朵难道预告不了和声的魅力?瓦特、富尔敦、惠特莫尔、阿克莱的建设性的手指难道就预告不了金属可熔、坚硬、可锻炼的本质,预告不了岩石、水和木头的性质?幼女可爱的特性难道就预告不了文明社会的文雅与装饰?在这里我们也联想到人与人的作用。一个心灵苦思冥想多少年代,所得到的自我认识还比不上爱的激情一天的启迪。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暴行感到过义愤填膺,没有听见过口若悬河的讲话,没有与千千万万人分享举国欢腾和人心惶惶的激动,他能了解自己吗?没有一个人能够事先写出他的经历,猜出一种新事物会揭示什么样的能力和感情,就像他今天画不出明天才要初次见到的一个人的脸相一样。

现在我不愿进一步斟酌这笼统的陈述以探讨这种一致的理由。总而言之,历史怎么读,怎么写,都要根据这两种事实,也就是说,心灵为“一”,自然是它的伴随物。掌握这一点也就够了。

这样,灵魂便千方百计为每一个学生浓缩、再现它的宝藏。学生也应当体验经历的整个过程。他应该把自然的光芒集中到一个焦点上。历史不再是一本沉闷的书。它将体现在每一个明智的人身上。你用不着一一告诉我你读过什么书,用什么语言写的,书名是什么。你应该让我感觉到你经历过哪些历史时期。一个人应当是名人殿。他应当像诗人们所描写的那个女神一样,穿着一件画满了神奇的事件与经历的长袍走来走去——他自己的体形和面目由于具有高超的智力,就应当是那种五彩斑斓的内衣。我将在他身上发现“史前世界”,在他的童年中看到“黄金时代”、“知识的苹果”、“阿耳戈英雄的远征”、亚伯拉罕的天命、圣殿的修建、“耶稣的降临”、“黑暗时代”、“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新大陆的发现、新科学和人身上的新领域的开发。人应当是潘的祭司,应当把晓星的祝福和天上地下一切有记载的福利带进寒舍。

这种要求是不是有点过分自负?那我就把我所写的全都抛弃算了,因为假装知道我们并不知道的事有什么用处呢?可是我们修辞学的毛病就是:我们强调一个事实就好像难免要使人误解另一个。我们把自己的实际知识看得一钱不值。听听墙里的老鼠,看看篱笆上的蜥蜴,脚下的真菌,圆木上的地衣。对于这些生物界的随便哪一种生命,无论从感情上讲,还是从道德上讲,我知道些什么呢?这些动物像高加索人种一样古老——也许更加古老,它们在人旁边对自己的意见秘而不宣,它们彼此传递过什么语言,有过什么暗示,从来没有记载。书上指出五六十种化学元素和各个历史时代有什么关系?况且,历史对人的玄学史做了些什么记载呢?历史对我们藏在死亡和不朽名义下的神秘世界投射了什么光芒呢?然而,有一种智慧推测了我们姻亲关系的范围,曾经把事实看成象征。写任何一种历史都应当具备这种智慧。我们所谓的“历史”只不过是一种肤浅的乡村故事,看到这种东西真叫人汗颜无地。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把罗马、巴黎和君士坦丁堡挂在嘴上呢?罗马对老鼠和蜥蜴有什么了解?奥林匹亚竞技会与法国督政府对这些邻近的生物体系来说又算什么呢?况且,它们对猎海豹的爱斯基摩人,对乘独木舟的卡纳卡人,对渔夫,对码头装卸工人,对搬运工来说,它们有什么食物、有什么经验、有什么援助好提供呢?

我们必须把我们的历史写得更加博大精深——从一种伦理改革出发,从灌输一种万古常新、疗效无穷的良心开始——如果我们要更加真实地表现我们关系广泛的中心性格,而不是表现我们着眼过久的这个记录自私与骄傲的陈旧年表的话。对我们来说,那一天已经存在,它的光辉照耀着我们,只是我们不知不觉罢了。然而科学与文学之路并不是进入自然的途径。与解剖学家或文物工作者相比,白痴、印第安人、儿童、未上过学的农家子弟,倒是站得离那借以阅读大自然的光照更近些。


[1] 哈斯德鲁巴,迦太基将军和西班牙总督,活跃于公元3世纪。

[2] 亚西比德(前450—前404),古希腊雅典政客和将领。

[3] 喀提林(前108—前62),罗马共和国贵族。

[4] 《圣经·旧约·约书亚记》第10章第12节记载:以色列先知约书亚向上帝祷告,“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

[5] 锡德尼……罗宾逊:此处可能是指阿尔杰农·锡德尼(1622—1683),即审判查理一世的法官之一,后被查理二世以叛国罪处死。而在“马默杜克·罗宾逊”这个名字上,爱默生似乎是把1659年被清教徒处死的两个贵格教徒的名字——马默杜克·斯蒂文逊与威廉·罗宾逊——混为一个人的了。

[6] 伊娥是赫拉的一位女祭司。宙斯爱上了她,为瞒过自己妻子,便把她变做一头母牛。经过长期漫游,她在埃及恢复了原形。伊西斯又名哈索,为一牛头美女之神。

[7] 福西翁(前402—前318),雅典政治家,将军。

[8] 意大利17世纪画家圭多·雷尼的作品《曙光女神》之复制品,作为托马斯·卡莱尔的礼物,悬挂在爱默生的客厅里。

[9] 即阿特巴拉河,从埃塞俄比亚流入尼罗河。

[10] 古希腊戏剧家索福克勒斯同名悲剧里的主人公。

[11] 或称“蛮奴”,印度神梵天之子,他曾口述过一部法典。

[12] 原文为Belus,可能是指迦南教的丰产神巴力(Baal)。

[13] 商博良(1790—1832),法国埃及学家和语言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