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稚气的帝王
你已挫败诸多敌手;你已坐拥诸多疆土;你已征服诸多王国;整个东方都已归于你的治下。纵然如此,你还是疏于统治,或者说你无力统治,连自己思想和身体的细微之处都不曾听命于你。
——亚里士多德对亚历山大大帝说过的话,
曾被亨利八世的导师约翰·斯凯尔顿
引述给这位未来的帝王
比起哥哥亚瑟,亨利八世的降生明显要低调许多。威尔士亲王亚瑟于1486年9月20日出生,他比预产期早了整整四周便匆忙降临人世,一出生便立刻获得了“英格兰的玫瑰”之美誉,这也成为约克和兰开斯特两个敌对家族之间持久联盟活生生的体现。[1]因而他的出生地也经由审慎的选择,得以与他的名字相呼应,以唤起古典之感,同时确认他崇高地位的神秘合法。作为这个国家的传奇古都,温彻斯特(Winchester)的大教堂里仍保留着昔日的圆桌,如今刚刚涂上了都铎王朝的徽记。骑手们在夏末的乡间奔腾而过,将这个“令人愉悦的好消息”传遍国家的各个角落,各地教堂钟声大作,欢快的圣歌在其间回荡。街道上人头攒动,巨大的篝火熊熊燃烧,热烈地表达着“每一个真正的英格兰人的喜悦之情”。而在宫廷里,意大利诗人彼得罗·卡梅利亚诺(Pietro Carmeliano)和乔凡尼·吉利(Giovanni Gigli)则高声吟诵着极度欢愉的拉丁文诗句,以庆贺这位可以治愈这个国家创伤的小王子终于降生。(图1)
图1:彩绘玻璃上的亚瑟王子画像,位于大马尔文修道院北耳堂的“圣母”窗上,时间可追溯到1499年至1502年。
然而,即便有人在大约5年之后,即1491年6月28日亨利八世降临人间时欢欣鼓舞,也并没有任何记录流传下来。他在方济各会教堂受洗,坎特伯雷大教堂的银制受洗池被专门运到该处。整个受洗仪式经由精心安排,寄希望于起到净化邪恶灵魂的作用。亨利八世以高贵的方式来到仪式当中,前面是欢腾的号角和笛声,还有他的教父赠送的金盘银盏。不过,尽管国王和王后认为他们的次子是对王室不错的补充,但他们更希望他成为一个庇护者,而非救世主,为他的兄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以应对文艺复兴时期波谲云诡的医学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正如诗人们对此完全无动于衷,民众们基本上也忽视了这一时刻。在万籁俱寂之中,只有皇家历史学家伯纳德·安德烈(Bernard André)在他的作品《亨利七世传》(Vita Henrici VII)中以寥寥数笔记录了这一事件,并在同一段落里还漫不经心地提到了他的姐姐玛格丽特的降生。(图2)
图2:祈祷时的亨利七世一家,位于圣母玛利亚双亲在耶路撒冷金门相拥的画面之下。左侧是国王、亚瑟王子、亨利王子(未来的亨利八世)以及只活了15个月的埃德蒙王子,右侧是约克的伊丽莎白、玛格丽特公主、只活到3岁的伊丽莎白公主、玛丽公主以及刚刚降生便夭折的凯瑟琳公主。
同样的漫不经心还体现在亨利出生地的选择上。他的出生地既不在温彻斯特,也不在威斯敏斯特(那是他姐姐玛格丽特降生的地方),这个生命力旺盛的婴儿最终被安排在一座名叫普拉森舍的宫殿呱呱坠地。这座宫殿位于今天的格林尼治,而在当时,此地便以其清新的空气和宜人的河畔风光著称,且与瘟疫时常肆虐的首都相距甚远。但该地的历史意义实在无足挂齿。但正是在这里,亨利王子被涂上了油,洒上了玫瑰水,裹上了镶着金丝边的蓝色天鹅绒布,第一次被放进了皇室的摇篮当中。和所有的新生儿一样,此时的他尚且是一条天真无邪的生命,等待着环境将其浸染改写。(图3)
图3:来自未知画家的速写,被普遍认为是未来的亨利八世最早的画像。画像题字为“英国的亨利”(原文为法文)。
大约6年之前,他的父亲第一次在伦敦以亨利七世的身份,接受人民的欢呼。尽管他已在肖尔迪奇的华丽庆典上受到了欢迎,但在当时他仍是一个来历不明的神秘国王,他的合法性仅仅来自当时英国人民因疲于战乱而产生的绝望。他的曾祖父以威尔士阴谋家的身份声名狼藉,并因谋杀罪受到通缉;而他的外祖父则为亨利五世的遗孀担任了多年的家臣,通过引诱她才攫取了财富与地位。事实上,尽管这位新晋国王的母亲是玛格丽特·博福特,即兰开斯特公爵约翰·博福特的曾孙女,但她只是私生女,尽管议会已经给予了她以及她的孩子们合法身份,但同时也明确禁止他们登上王位。无论如何,即使亨利七世可以通过他母亲的血统获得王位,那么首先登上王位的也应当是他的母亲,而非他自己。然而,尽管拥有这样不幸的血统,这位在博斯沃思战役中奇迹般的获胜者,最终还是在圣保罗教堂悬挂起了自己的战旗,吹响了号角,展示了他对于这片已经习惯了动荡的土地的统治力,以及入主其间的意志。
曾有人说,“法国的堕落是声色犬马,英国的堕落是背信弃义”。当都铎王朝的第一任国王登基之时,所有公正的观察者都会对后半句表示赞同。尽管对于九成的平民而言,今日被我们称为“玫瑰战争”的这场旷日持久、断断续续的纷争只不过是一场“国王游戏”,但一份当时的议会请愿书曾痛陈在这场动乱期间,“整个国家的很多地区发生了令人发指的谋杀、抢劫、敲诈勒索、恶意欺压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不当治理、强行闯入、侵犯私人权利等罪行,而且这些罪行直到今天也未得到惩处”。实际上,非法进入私人领地、绑架女性继承人、随意抢夺这些罪行,是很多被今天的我们看作出身高贵、体面的英国绅士在当时热衷的时髦消遣。例如托马斯·马洛里爵士(Sir Thomas Malory),尽管此人在《亚瑟王之死》(Morte d’Arthur)中曾写下名句,“我们并非因罪恶而堕入地狱,而是因践行和追寻美德万劫不复”,可他却曾在1485年因盗窃羊只、亵渎神明、敲诈勒索、强奸和谋杀未遂锒铛入狱。
然而,在亨利七世冷酷而高效地行使皇家意志不到10年之后,编年史学家们便不必再苦苦哀求,祈祷良好统治再临人间。威尼斯大使桑托(Sanuto)恰如其分地意识到这位国王“乃能力非凡之人”,而且没有什么比他让王室权威再度得到恢复更能够证明这一点了。的确,他并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但就像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所说,“他关注周边的一切”,而且即便他太关注细节以及对身边人太过多疑的性情有时显然并不受人欢迎,但他知道如何举止得体,如何拒绝其他人“染指、攫取自己的权柄,或接近自己的秘密的方法”。同时,他也能够很好地选择和管理自己的仆从,让他们在诚惶诚恐中对自己保有“敬畏之心”,确保他们即便心怀不满也不敢图谋不轨。到他去世时,尽管并没有国库充盈,但至少暂时不必承受捉襟见肘之苦。
如果说亨利七世通过有条不紊的现实主义手段赢得王冠,并克服重重困难,驯服了一个王国,那么他对于自己麻烦儿子的管教却在特定时间呈现出相反的结果。这个儿子会挥霍自己父亲辛苦巩固的基业,无视他曾经教导自己的诸多原则——这显然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讽刺。
在一个宫廷道德观念普遍淡薄的年代,他对自己的妻子始终忠诚,但这并不能算是都铎王朝第一任国王的一项荣誉。和丈夫一样,约克的伊丽莎白也曾饱受昔日动荡所带来的折磨。她是爱德华四世的长女,而当亨利六世短暂恢复了王位时,5岁的她便不得不跟母亲伊丽莎白·伍德维尔(Elizabeth Woodville)一同逃亡,住进了威斯敏斯特的避难所。尽管6个月后,她被自己意气风发的父亲迎回,骑马离开了修道院大门,但到18岁时,父亲突然辞世,她不得不又再一次回到教堂的庇护之下。紧接着,她和她的姐妹以及幸存的兄弟(爱德华12岁,理查9岁)被判定为非法子嗣,她们的母亲则被控为巫女。这还不是伊丽莎白麻烦的终点。后来,到她叔叔加冕为理查三世之后,她的两个兄弟殒命伦敦塔,有流言说他们遭人谋杀。
今天的人们可以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看到亨利八世母亲的遗像,英国国家肖像画廊目前也悬挂着她的肖像,这两幅肖像都展示出她是一位面容姣好、皮肤白皙、一头金发、双手修长而优雅的美丽女子。(图4)然而它们并没能揭示出这个女人的内心世界。
图4:亨利八世的母亲约克的伊丽莎白,爱德华四世最大的孩子,她手握的是父亲的白玫瑰。
事实上,对于所有认识她的人而言,她的虔敬蜚声中外,完全与她对自己丈夫的忠贞与顺从相符。即便是在他最初君临英国的那段危险时期,她也一直站在他身边,尽职尽责地为他装点宫廷,并为他生下七个孩子,其中只有三个得以成年。但当她被描述成为“一位极尽优雅同时精明强干的女性”“十分尊贵”以及“非常受人爱戴”“满怀慈悲之心”时,有两封来自西班牙大使的信,却呈现出不怎么和谐的音符。其中的一封说她“被国王的母亲控制”“急需一点怜爱”,而另一封则观察到国王深受自己母亲的影响,并进一步总结提出这位王后“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喜欢这样”。
实际上,伊丽莎白确实恪守了自己“谦逊而恭敬”的座右铭,一直都是一位善良谦和的人物,但也仅此而已。除此之外,尽管她同丈夫彼此恩爱,但后者在私人关系中始终凌驾于她之上。与同时代其他出身高贵的女性一样,作为妻子的伊丽莎白在婚姻关系中完全处于被动服从的状态,同时她身为母亲的职责只是生育孩子,而非抚养。她并没有亲自喂养自己的二儿子,也没有住在他身边。最重要的是,通过死亡,她才最终给未来的亨利八世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可以想见,对于婆婆的侵扰,她完全逆来顺受,很快便毫无异议地将自己的小儿子交给她来抚养。实际上,仅仅在洗礼后几周,婴儿亨利就离开了母亲的居所,前往位于肯特的埃尔特姆宫(Eltham Palace)。在那里,他将在祖母玛格丽特·博福特的溺爱和肃穆的虔敬,以及与世隔绝的环境中长大成人。
“尊贵的玛格丽特”并没有给她的第二个孙子留下太多美好回忆,这点并不让人意外。她是这个世纪最引人瞩目的女性之一,经历了四次婚姻,最终在1504年再次成为寡妇,并且立刻决定公开宣誓守贞。她还参与了为自己儿子带来王位的政变,并且比后者宫廷上的任何人都更富政治经验,也更有能力撼动他们的地位。1498年,在西班牙大使看来,她是英国最具影响力的五六个人之一。也许是为了弥补不允许她自己在位期间直接干预政府的遗憾,亨利七世把宫廷内政全权交由她来负责。结果,她的痴心与野心,在自己的第二个孙子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伯爵夫人[2]实际上是一位全然虔诚的祈祷者和研习者,这让她为自己所抚养的这个正处在敏感年纪的男孩,带去了最好和最坏的影响。她最乐意做的事情是阅读和翻译《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一类的虔敬作品。她会在每天早上5点做礼拜,比通常人们起床的时间早一个小时。尽管患有风湿病,但她仍会坚持长时间在地上跪拜。“为灵魂健康”,她贴身穿着一件苦行者穿的刚毛衬衣[3],外面则是一件朴素的长袍,而非华丽的宫廷服饰,这让她更像是一位修女。这还不是她苦行的全部。她始终是一位节食者,对斋戒期一丝不苟,四旬斋期间,她每天只能吃一顿鱼餐。与此同时,她还在自己位于沃金的家里供养了12个穷人,为他们洗脚,在他们生病时与他们一同吃饭,并在他们垂死时观察他们,这样就可以学会当她热切期待的永恒之约到来时,如何安详地死去。
尽管亨利并非定居在祖母身边,但他很可能对她既爱又恨,因为她表现出的咄咄逼人的机智让人透不过气。既志存高远,又虔诚卑微,同时还伴随着慢慢噬咬人心的关切,更加令人无从消受。毕竟,她从没忘记历史是如何在博斯沃思平原更迭,她所珍爱的儿子如何险些在理查三世手中丧命,变成一具残缺不全、遭人玷污的尸体。正是她的告解神父约翰·费舍尔(John Fisher)注意到她“非凡哭泣”的本领,同时也是他注意到了她病态的悲观主义。“逆境时她会为眼前的不幸而潸然泪下”,他总结说,“顺境中则又会为潜在的危机而忧心忡忡”。命运车轮的隆隆声搅得她不得安宁,而现在则轮到“尊贵的玛格丽特”来搅乱自己孙子的童年了。
实际上,除了圣父和她自己的儿子,玛格丽特版本的“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个人,似乎正是亨利王子。她很可能从他身上看到了某种顽强的生命力,以及狡猾的求生本能,这些东西在她自己早年逆境求生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如何,在她窄小脸庞上深邃的眼睛里,一定熊熊燃烧着家族野心和宗教之火,而这双眼睛现在则盯紧了她的第二个孙子。毕竟,博福特家族三代人都在王位附近徘徊,而既然现在王位已经归属这个家族,那么她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来保证王位的继承。因此,在保护亨利王子人身安全的同时,她也在致力于拱卫他的地位,到他10岁生日时,她把他选为自己的继承人,恳请国王安排:“不要把我的仆从留给任何人,除了你那标致可爱的儿子,只有他才配做他们的主人。”此外,正如这一事件表明的,她也在努力向他灌输对自己出身权利的自觉意识。
尽管这对祖孙的性别与气质大不相同,但她还是努力让两人至少在一个方面达成了共识:对法国人的强烈怨恨。而这种感情最终贯穿这个孩子一生。众所周知,法国国王仍然欠玛格丽特夫人一大笔钱,这笔钱是她母亲为奥尔良公爵在阿金库尔[4]被捕之后垫付的赎金。尽管玛格丽特多次发出请求,但这笔债务一直没有得到偿还,而她后来将这笔钱赠予自己的儿子,希望他能够以武力追回这笔欠款时,她的如意算盘却落了空。后者的回信虽然温和,但所表达的意思无非是,目前尚且不是跟如此强大的敌人作战的时候。这位孝顺儿子如此的回应,给习惯掌控的母亲带来的冲击自然不难想象。毫无疑问,对这笔未偿还债务的愤怒一直折磨着她,而这无尽的愤恨自然也将传递给亨利王子。他后来天真地极力想要收回百年战争中败给法国人的土地,其原因或许正在于此。
作为王宫内廷的女主人,这位老夫人同时也一手塑造了都铎王朝育儿所的微缩世界。而这个世界的中心——尤其在亨利出生的最初几个月——无疑是他的奶妈安妮·卢克(Anne Luke)。虽然没有在史料中留下太多身影,但我们基本可以肯定,这位年轻女人的身体与精神素质,应该能够符合托马斯·埃利奥特爵士(Sir Thomas Elyot)在《统治者》(The Boke Named the Governour)一书中为子孙后代指定的严格育婴标准,比如绝对必要的“血色”
皮肤,预示着四种体液中血液占据了主导地位。这意味着安妮需要有红润的脸颊、浓密的赤褐色头发、丰满的身材以及热情、外向、易于动情的性格,因为这是最有可能产生“在甜度和内容构成上都最为优越”的乳汁的女人类型。她同时也被要求“已成年并发育完全,不小于20岁或大于30岁”,同时“具有正直的品格、行事审慎,对酬金的预期合理”,因为“孩子会由于吸吮乳汁而染上她的恶习”。因此她必须守身如玉,而且如果有任何疾病感染到婴儿,她都必须独自承担责任。哲学家兼内科医生阿维森纳(Avicenna)就曾宣称,毫无疑问,“治疗婴儿的第一件事就是管好他的奶妈”。因此她可能会在任何时间被放血、拔罐、“催吐保健”,或是忍受“导泻清毒”之苦,而且一旦乳汁供应减少,她就会被供应特别的饮食,包括炖牛乳房、干牛舌或是蚯蚓粉。
因此只有当亨利登基后,决定每年给安妮·卢克20镑养老年金,以褒奖她的努力时,这一切才显得合情合理。但即便是这样一位勤恳付出、牺牲自我的奶妈,究竟是否可以弥补这位婴儿王子一出世便缺失的那种天然的、无条件的母爱,显然仍是个问题。无论是安妮·卢克还是当时宫中照料他的其他人,都无法以非正式的方式与他建立起自发的联系,这可能使得亨利在日后总是回避与人交流。从出生起直到7岁,在这个与世隔绝的育儿所当中,他身边围绕着的绝大多数人都是面无表情的纸片化人物,他们只能提供帮助和供养,而非互动与矫正。如果说这样的早年经历让他更从容地适应了身为王子的角色,可以早早跟成年人平起平坐,那么这段经历同样也使他习惯于漠视他人的内心世界,而这一性格特质在他青春期和成人初期更是飞速强化。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这位小王子的所有需求都得到了即刻满足,不只是保障身体无恙。一旦生病,他都会按照都铎时期儿童护理的最高标准得到治疗。除了其他药物之外,这一标准还包括母狗的乳汁或鸡油,与兔脑的混合物——可以作为治疗牙龈疼痛的可靠药物;用油和蜡制成的膏药“热敷肚子”,可以治疗胃胀气;相对正常点儿的,这位小王子的耳痛可以通过滴没药以及浸泡在蜂蜜和葡萄酒里的橡木渣得到缓解。与此同时,一旦他在摇篮里哭起来,他祖母为他精心挑选的四位“摇篮员”就必须发挥作用。后来,到他蹒跚学步之时,一大群姑娘婆子都会提心吊胆地跟在身后待命,以防他不慎绊倒,伤到脊柱,长成驼背。他的学步历程可能得到了一个黄铜制成的小型玩具的帮助,这种玩具当时似乎风靡全欧洲的皇家育儿所。它有多重功能,下面有轮子,上面则是一个蓄势待发的骑士,因而除了可以帮助一个摇摇晃晃的婴儿行走,同时也可以在一场胡乱打闹中丢来丢去、发出巨响。
当然,这些玩具的设计初衷,是希望王子们能够在一开始就得到恰到好处的军事技能启蒙,这一技能太过重要,实际上,在所有皇室子弟成长的这个时期,都要尽早培育“嗜血本能”的觉醒。奥格斯堡的汉斯·布克梅尔(Hans Burgkmair)曾有一幅表现神圣罗马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与王子们游戏的木刻版画,在画中,这场本该温馨的家庭聚会被描绘成一场肆意的大屠杀,一门致命的微型大炮随时准备“炮决”任何经过的野生生灵。一个孩子兴高采烈地射杀了树上的一只鸣鸟,而另一个则精心布下陷阱。在画面另外的地方,一张长弓暂时被丢弃。当然我们也可以推定,亨利的玩具具有类似的意图。尽管他也拥有其他玩具,例如陀螺、骨牌和一匹真实尺寸的木马,但他的玩具武器仍然具有特殊意义,因为,他不仅是未来与法国人作战的勇士,更是国王的儿子,一生都要与背叛和死亡的恐惧抗衡。
实际上,在亨利王子整个幼年时期,他的父亲对于王位尚没有多少安全感。这个时代无所不在的动荡,似乎很难让这位新晋君主沉得住气。在1485年,至少有10个人在继承王位方面比亨利七世拥有更靠前的顺位,而且后来还会出现两位冒充者:“冒牌王子”兰伯特·西姆内尔(Lambert Simnel)[5]以及他更危险、更持久的同行珀金·沃贝克(Perkin Warbeck)[6],后者于1491年至1497年一直在爱尔兰、法国和苏格兰奔走。在导师约翰·斯凯尔顿专门为他编写的拉丁文著作《君主之镜》(Speculum Principis)中,年轻的亨利被说成过着“伤痕与死亡,猜疑与恐惧环绕的日子,身边充斥着不可预知的隐秘仇恨、口是心非,战争的阴云笼罩在头顶,无人可托付真心,却总有无数人前来滋扰,伪装成热忱且卑微的模样”。
因此,当这位小王子在安妮·卢克的呵护下,蹒跚地跟在哥哥姐姐们身后玩耍着他的玩具武器,坐落在起伏不平的开阔地、护城河环绕的埃尔特姆宫仿佛一个避风港,庇护着他得以安全成长。
1497年,当苏格兰人威胁到边境,即将带来一场危机时,康沃尔人在律师托马斯·弗拉曼克(Thomas Flamank)和一个叫迈克尔·约瑟夫(Michael Joseph)的巨人铁匠的领导下,开始在英格兰各地掀起叛乱,气势汹汹地抗议国王用“诡计多端的手段”攫取“暴利的款项”。今天在最早的起义地之一圣凯弗恩(St. Keverne)的停柩门上仍有一块纪念牌,记录了叛乱者们“如何进军伦敦并遭受镇压”。但他们实际上一直挺进到了布莱克希思才最终被挫败。当康沃尔人带着税单、拐杖、镰刀和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器具向首都进发时,这位5岁的王子被迫和母亲一起躲在白塔(White Tower)寻求庇护。而在同一时间,来自英格兰西南部诸郡的15000名“食量惊人,体格粗壮”的士兵已经在法恩汉姆扎营。这时,亨利将目睹伦敦市民在城门前堆起木堆,而防卫塔上的守军则磨刀霍霍。当这对母子因共同的危险困居于一处,等待着叛军兵临城下,这个男孩不可能注意到他的母亲也许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正是在他这个年纪,后者的父亲被敌军击败。
这位小王子倒不会为叛军的下场感到良心不安。6月16日拂晓时分,当皇家军队向这些由农民、渔夫和矿工组成的叛军发动袭击时,他会在塔楼里兴奋不已。据编年史记载,这些人在是否臣服于国王的仁慈方面“经历了巨大的痛苦与思想转变”。到那天下午2点,亨利七世策马穿过伦敦桥,夏日阳光让他的甲衣闪闪发光。他要去迎接伦敦市长以及他的“红衣兄弟”。他的身后跟着被铁链拴着的像垃圾一样堆在囚车里的囚犯们,而在布莱克希思,遍地坟头的景象一直延续了两个世纪。再后来,弗拉曼克的尸体被分成四块,分别安置在伦敦的四个大门示众,以儆效尤。亨利王子肯定没看到这些可怜的遗体——它们出现的位置比伦敦桥上的头颅距离观看者更近,而且更加惊悚骇人。
在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看来,这次起义似乎是一件值得怜悯的事:“那场灾难性的内战始于西南各郡的揭竿而起,止于对叛军的惨烈屠杀。”然而年幼的亨利却从中学会了蔑视怜悯。的确,这个男孩和他母亲的漫漫长夜终于结束,但对于突然而暴力的僭越行为的恐惧却仍在持续。而且这还不是全部,他还从自己父亲那里学会了对这些扬言要回归到无法无天的蛮荒时代,给同时代人造成巨大恐慌的“卑鄙的康沃尔人”的蔑视。实际上,当珀金·沃贝克的暴动在同一年被镇压后,亨利对“宽宏大度即软弱无能”的信念已经根深蒂固了。他对于这些敢于以下犯上的“多头怪物”的憎恨也永远不会消退,因为他现在对于自己身执正统的信念达到了顶峰,完全不可动摇。
毕竟,亨利早已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军事及荣誉地位。在还不满12个月的时候,他便被任命为五港总督(Warden of the Cinque Ports),其他荣誉也接踵而至,令他越发尊贵。1494年10月,这个只有3岁的孩子被带到了威斯敏斯特,在持续3天多的仪式中先后被任命为巴斯骑士(Knight of the Bath)和约克公爵(Duke of York)。对于如此漫长的典礼,即便是成年人也会筋疲力尽。然后,在这一年的12月,这位新公爵又被任命为苏格兰边境总督(Warden of the Scottish Marches),次年5月又得到了嘉德骑士勋章。不过这一系列获封晋升背后自有其合理性,并非是暗示他将会获得王位而进行的有意栽培。由于王子尚且年幼,并不具备行为能力,因此国王可以更方便地为其安排副手,真正行使权力。况且这些职位所获得的年金也可以抵消相当一部分为他聘请家庭教师的开支。总之,这位王子的此刻与未来一样,都是光辉灿烂但重重受限的。
但这也并不是说未来的亨利八世在幼年不算显贵人物。作为“约克大人”,他越发频繁地出现在国王的账目之上,受赏玩骰子的钱,赏给仆人们钱,供养他的傻子宠儿约翰·古斯(John Goose)以及自己的吟游诗人,这些诗人跟他父亲和哥哥并无交集。此外,在1498年,还有传闻说他曾以极高的规格款待了伦敦市长及高级市政官。在清理了城市乞丐,确保沿途的夹道欢迎不会被流民们捣乱之后,伦敦城的大人物们还恰到好处地为亨利献上了一对镀金酒杯。而作为回报,这位王子也恰到好处地回赠了一次致谢演说,宣称他希望日后能够为伦敦市民们“留下伟大而亲切的回忆”。不过可能早在1496年9月,他就已经在温莎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公众活动,当时的他见证了向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院长授予皇家勋章的两次公众集会。倘若这果真是亨利第一次在公众面前亮相,那么其中的讽刺意味也同样明显,因为在43年后,正是亨利亲手把这座修道院变为废墟,同时以叛国罪将它的最后一位修道院院长绞死在附近的塔山上。
与此同时,亨利王子频繁在聚光灯下抛头露面的行为,也理所当然地立刻受到鼓励。毕竟,亲近臣民、展现皇恩浩荡是亨利七世对自己王权的重要确认,他在这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请700人在威斯敏斯特聚餐,到重大节庆日时每桌安排60道菜这种场面在他的统治生涯中似乎屡见不鲜。同样地,在漫漫冬夜中安排充满活力的宫廷娱乐活动也是他所看重的事项,在政府宣传中占据重要地位。例如在1494年的主显节上,国王和王后携皇室子弟齐齐出现在威斯敏斯特的“两座大厅”,在这盛大的宴会上从始至终一直陪伴着宾客们。除此之外,宴会结束之后还有一场“城堡中举行的圣乔治式舞会,12位贵族与12位佳丽伪装出席,一起跳舞”。总之,这是一个典型的主题,侧重于强调王权及其拥有者的存在感,同时产生令人兴奋的沙文主义倾向,最终在下一个统治时期付出高昂的代价。
人们也不应该忘记,正是亨利七世把“majesty”(陛下)这个词引入英语当中,以及通过这样的方式,他有意识地加强了王权的仪式感,同时在其概念中注入了神秘性。列队行进,效忠敬礼时的呼喊,在皇室面前脱帽以及深表崇敬的屈膝礼,所有这一切都构成了潜在宣传信息的一部分,即这种场面是为了把王权的尊贵推向极致。同时,马夫、伴童、侍者和杂役也都穿上了都铎式的制服,白绿相间,饰有都铎玫瑰。实际上,为了避免有人不清楚英格兰新王朝的强盛与辉煌,国王和王后佩戴的饰链与项链,所有皇家住宅的木制天花板和瓷砖地面,甚至皇家马匹的镀金马具上也都装饰有都铎玫瑰的标志。而在成长过程中,亨利王子也一直被告诫要毫无保留地相信,作为一次政治奇迹的结果,都铎王朝的子嗣与上帝始终保持着独特的关系。
然而,“与高贵和成功为伴”的荣耀并没有满足年轻的约克公爵对于获得认可的渴望,反而进一步刺激了他的这种欲望。而且尽管得以断续品尝到宫廷生活的滋味,但父亲在他成长过程中的缺位却并不能得到弥补。国会官邸仍在威斯敏斯特宫,这里从忏悔者爱德华时代起便成为一个皇家住所,但亨利七世的次子却鲜少有机会在这里出入。从这座宫殿的窗口看去,泰晤士河显得更为宽阔,黯淡地在下方流淌。这座古老的宫殿很潮湿,卫生条件堪忧,容易受到洪水侵袭,时常被浓雾笼罩。尽管有挂毯抵挡寒风,柴火炉和木炭火盆驱散空气中的寒意,但在威斯敏斯特盛大而隆重的排场背后,却隐藏着强烈的不适之感。在回环曲折的中世纪建筑物当中,国会成员被弹劾,司法得以执行。同样是在这里,国王本人长居于此——远离他小儿子的整个精神世界,令后者只能在埃尔特姆的橡树丛中与世隔绝,独自生长。
大约是在1498年,当亨利7岁时,他终于被迫和安妮·卢克,以及身边自他一出生便开始照顾他的其他人道别,因为在这个时代,所有出身高贵的男孩在长到一定岁数之后,都应当“远离女性的陪伴”。此时的亨利被安排跟随一群学识渊博的导师学习,这些导师将以学术训练的严格标准来要求他,传授他文艺复兴时期的标准教育。其中一位导师是图卢兹的修士伯纳德·安德烈,一位盲眼的历史学家和诗人,他将亚瑟王追认成都铎王朝的祖先。另一位是吉尔·杜·古兹(Giles du Guez),此人教会亨利“读法语、说法语都要拖长音”,同时为了消遣,还传授给他炼金术的一点皮毛。这里同样也有尖酸刻薄的约翰·斯凯尔顿(John Skelton)的身影,他是亨利七世册封的桂冠诗人,声称自己教授的内容,从如何拼写“英格兰的荣耀”,到怎样“得体地坐在肉食旁边”。同样也是这个人,建议他的学生“自己挑个妻子,只爱她一个人”。
尽管这样的建议可能全然徒劳,但斯凯尔顿对这个男孩的整体影响却不可谓不明显。斯凯尔顿出生于1460年,在被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和鲁汶大学授予“桂冠”之前,他就已经凭借出色的诗歌天赋和对当时新近流行的古典拉丁语的精通而声名鹊起。此后他还被伟大的荷兰学者伊拉斯谟誉为“英国文学之光”,并在1496年应玛丽·博福特夫人之邀正式进入宫廷,并为她翻译了吉尔劳姆·德·奎列维尔(Guillaume de Guileville)的《人类生命的朝圣之旅》(Le Pèlerinage de la Vie Humaine)。同一年,他成为亨利王子的首席导师,还在1498年成为圣格雷斯修道院的牧师。但尽管他还没有开始撰写那些让他成为这一时代最著名的诗人的下流讽刺诗,对敌人和醉酒的妇女们进行恶毒、猥琐的谴责,他的才华就已经超出了人们对于宫廷诗歌领域的普遍接受标准。而且尽管此人以“快活的斯凯尔顿”为人们熟知,可以欣然迎合那些令他满意的人,但大多数时候他都以自负且愤懑的形象示人,时不时还会发誓自己要“永远和某人为敌”。
由于斯凯尔顿心怀崇高的理想,同时身负出众的才能,将他选为导师注定是个不幸的选择,因为他会教给年轻人的很可能不仅仅是拼写和餐桌礼仪。毫无疑问,他活跃外向的性情根深蒂固,于是在7到11岁之间,亨利始终生活在他智慧的光芒和阴暗的偏见之下。当然,这位王子也有其他同伴与他一同学习,比如他的姐妹玛格丽特和玛丽,同时还有后来到埃尔特姆宫居住的约翰·圣约翰(John St. John),玛格丽特夫人的侄孙。不过尽管国王认为女儿们也应该得到良好教育,但这些年纪各异的孩子不可能学习同样的课程,况且约翰·圣约翰似乎还比亨利小很多,可以想见,这一时期亨利一天中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和斯凯尔顿单独相处的。这不仅对他的性格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还让他在对人和生活的观察决断中始终带有隐约的不安。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亨利的早年教育在学术层面毫无意义。毫无疑问,由于这些教学活动的严格要求,亨利从小便多才多艺。随着王子逐渐成长,他可以说能熟练使用法语和拉丁语,对西班牙语也很精通。实际上,他的拉丁语在10岁时就已经十分出色,以至于能够仿照伊拉斯谟的风格进行短文写作。与此同时,他在数学和音乐方面同样展现出非凡的才能,能够演奏鲁特琴、手风琴、竖笛,同时还谱写了不少乐曲,现在已经佚失。建筑与船只设计同样令他着迷。另外有些奇怪的是,尽管还是个孩子,他就已经对调制药物之事颇感兴趣。例如,他设计了一种“旨在无痛苦地治愈溃疡”的膏药,以及一种“去除瘙痒”的软膏。这似乎说明,对于一些“不必要的知识”,他有“充分的洞察力”。实际上,亨利的早年教育很可能取得了非凡的成果,再加上父亲后来对他的婚姻计划漠不关心,使得切尔伯里的赫伯特勋爵在1649年提出他当时可能已经被预定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然而,第二顺位国王继承人发誓独身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有关“大主教预定说”唯一的“证据”,仅仅是1502年占星家威廉·帕隆(William Parron)的占星术预言,声称亨利会成为“一位优秀教士”,以及1619年意大利圣母玛利亚会修士保罗·萨皮(Paolo Sarpi)曾随口提及“亨利的父亲一开始便指定他去做大主教,因此这个孩子从小便接受了广泛的教育”。
实际上,在亨利整个童年及青春期,他的智力天赋都得到了人们最高程度的赞许,但这种依照惯例进行的赞美并不一定实事求是,而且其中一些铺天盖地的夸奖至少应当被怀疑可能仅仅是礼节使然。1499年,伊拉斯谟和托马斯·莫尔一同造访埃尔特姆宫,他曾对这位王子进行过相当客观的描述。“站在(随从们)中间的就是亨利王子,”这位荷兰人写道,“他今年9岁,举手投足间就已沾染了王室派头。”然而在那不久之后,伊拉斯谟就将亨利称为“一位全才”。而随后,1507年,轮到西班牙人普埃夫拉(Puebla)大唱赞歌了。“这世上,”他夸赞道,“怎能有如此杰出的年轻人!”总的来说,亨利算是个聪明且用功的孩子,但伊拉斯谟和其他人主张他是个“早慧且博学的神童”,则需要放到当时学者们普遍希望得到皇室青睐的背景下看待。这些议论类似于西塞罗常常滔滔不绝说的那些最难听的废话。
与此同时,约翰·斯凯尔顿则继续公然藐视那些他希望在自己学生身上建立的道德标准。例如他很快就要求他的学生“不可暴饮暴食”“用心听别人说话”“永远温和、善良、冷静、谦逊”“学会怜悯”以及“维护正义”。但在日常生活中,这位诗人却很难以身作则。比如他曾和多次冒犯过自己的人之一,克里斯托弗·加尼什爵士,举行过一次“诗歌决斗”,斯凯尔顿突然开始以典型而残酷的方式,用诗歌向对方发起攻击,提议自己的对手应当在泰伯恩刑场引颈就戮。他还沉迷于通奸淫乐之事难以自拔。即便是他最优美的诗句,曾在宫廷上、在亨利面前吟唱的《我亲爱的雏菊花》(My Darling Dear, My Daisy Flower),讲述的实际上是一个女孩和她两个情人之间的背叛故事。而且在大多时候,斯凯尔顿还很乐意以浪荡子的形象出现在贵妇人们面前,他的攻击往往非常恶毒,以至于一位“尊贵的淑女”不得不把一颗死去男人的头颅送给这位热衷于攻击她的闺中秘闻的敌人“作为象征”——年轻的亨利很可能对此有所耳闻,因为这件事很可能发生在诗人在埃尔特姆宫工作期间。
随后,作为一个尚且只能单相思的年轻人,王子将会读到一些关于犯错的少女过于放纵的浪漫文学作品,这些作品也将对他产生持久的影响。但当他的热情冷却下来,也许比起其他人的声音,斯凯尔顿的教诲将在他的脑海中徘徊更久。而且随着他父亲的执政越发残忍和自私,男孩所能看到的现实矛盾将进一步在这位导师的言行影响下激化。实际上,1499年1月,当沃里克伯爵由于政治原因被谋杀时,斯凯尔顿便评价说这位伯爵并没有犯什么叛国罪,只是“太蠢,分不清大鹅和阉鸡”。这种愤世嫉俗的论调将有助于王子了解这件事情的皇家道德准则。此外,亨利还会在1512年,也就是斯凯尔顿退休9年之后将他召回宫中,任命他为“皇家演说家”,足见这位学生对昔日导师的爱戴。
不过到1501年,约翰·斯凯尔顿的放荡举止已经让对他一直很宽容的亨利七世有些看不下去了。因此,在为皇室效力5年后,他被正式解雇,除了每年的津贴外,他还得到了额外的40先令,并被派往诺福克,成为迪斯的教区牧师。然而,尽管已经为威廉·霍恩(William Hone)成为皇家导师让路,斯凯尔顿还是撰写了一份颇令人感到好奇的礼物,是一篇拉丁文短篇作品,内容有关如何治国理政。这篇《君主之镜》本身乏善可陈,但非同寻常的是,斯凯尔顿将他送给了亨利,而非已经成为继承人,并且即将与阿拉贡的凯瑟琳联姻的亚瑟。虽然这篇文字是同时关于两位王子的,但这份礼物却表达了某种非分之想,因为亨利唯有通过谋反或是亚瑟的死才有可能获得王位。但斯凯尔顿显然相信自己的学生会继承王位,尽管只是一厢情愿,但能够通过他的学生“与有荣焉”,已经是斯凯尔顿一生最大的抱负了。不过他对于自己学生未来伟大成就的准确预知,倒也不大可能是纯属巧合。
实际上,历史上并没有留下有关兄弟二人关系紧张的证据,但这很大程度上只是因为记录都被清除了。尽管亚瑟的性格并不讨人喜欢,而且体形较之弟弟更加瘦小,但母亲对他的偏爱却格外明显,而且他跟妹妹玛格丽特的关系也非比寻常。到1501年的春天,尽管亨利年纪已经够大,足以跟亚瑟做朋友,但后者还是以威尔士亲王的身份被送到了鲁德娄(Ludlow)的宫廷。而在那之后,兄弟二人就只能在一些仪式以及圣诞节的家宴上见面。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固定的宫廷法则强调他哥哥必然拥有更靠前的继承顺位,亨利的窘迫无疑会大大加剧。根据祖母定下的规矩,一进入亚瑟的房间,亨利就必须要脱掉帽子,裸露头部,直到亚瑟说“戴上吧”才可以把帽子戴回。同时还有其他一些亨利必须要忍受的微妙且无疑令人恼火的宫廷惯例。比如当他代表亚瑟出席一些国家性质的集会时,尽管可以坐在皇室的华盖之下,但为了强调他不及人君的地位,帷幔的前帘和盖顶必须掀开,令他完全暴露在公众的目光中。而且在亨利不得不称呼自己的哥哥为“王子殿下”的同时,他也必须使用“约克大人”这个称呼。
倘若这一切已经播下了兄弟不睦的种子,那么1501年秋天亚瑟与阿拉贡的凯瑟琳联姻,则进一步令这些种子得以萌发。按照当时的构想,这场联姻显然标志着都铎王朝在土地疆域方面的大获成功。亚瑟王子和阿拉贡的凯瑟琳的订婚,带来了1489年的《麦地尔德凯姆普条约》(Treaty of Medina del Campo),而当时两人都不满3岁。但直到1501年9月,在经历了多年的讨价还价以及两场代理婚礼之后,16岁的凯瑟琳终于动身,从巴斯克海岸的拉雷多港启航,在长达一个月的海上旅行后抵达了英国。她将不会再回到自己的祖国。由于摩尔人的叛乱、瘟疫以及一场飓风,她抵达英国的行程被一推再推。尽管如此,她最终还是告别了父母,开始了自己的海上旅行。在比斯开湾,她的经历犹如噩梦。猛烈的暴风将船的桅杆吹得粉碎,随从们饱受晕船之苦,祈祷着早日解脱。
凯瑟琳于10月2日在普利茅斯登陆,一上岸便被西南部诸郡人民自发的热情欢迎吓得不轻。随后不久,亨利王子便崭露头角,因为在接下来的婚礼上,他终于有机会博得他渴望已久的公众关注。自从亨利五世征服法国并迎娶法国国王的女儿以来,英国人的婚礼便不曾如此隆重。整个宫廷无疑因此欢欣鼓舞,但国王的二儿子尤其如此,因为宫廷已经决定由他陪伴西班牙公主一步步走入王国的中心,即伦敦内城。对于年轻的亨利而言,这一事件将是他成长中的三座里程碑之一。这一仪式将令他第一次感受到民众令人沉醉的欢呼,也是他第一次接近这位将在他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女孩。这同时也是第一次,他将对他哥哥的好运妒火中烧。
在凯瑟琳于1501年11月停驻在泰晤士河岸边金斯顿镇的短暂时间里,亨利王子冷静沉着地履行了自己的使命。在怀着“比她是救世主还荣幸”的心情,护送公主横穿伦敦城两天后,他身着白色天鹅绒、金丝镶边的盛装,带着她穿过圣保罗教堂的中殿,来到红毯铺地的平台前,亚瑟已在那里等候多时。同一天下午5点,这对夫妇依照惯例举行了婚宴。而当凯瑟琳被“虔诚地安顿”在婚床上,这位弟弟应该也出现在喧闹吵嚷的朝臣当中,伴着肖姆管、维奥尔琴和塔波鼓奏响的欢快曲调,一同护送身着睡衣的亚瑟进入洞房。据伦敦主教所言,当时的现场太过吵闹,没有人能听得清别人说的一个字。而在他们的婚床终于接受了聚集在一起的主教们适当得体的祝福之后,这对新人终于得到了遵照自然法则单独相处的机会。在四分之一个多世纪之后,这张婚床上私人用品的后续细节也被公之于众:这次是出自政治家和教会律师们之手。
然而,正是后来的庆祝活动,让这位弟弟有机会来到自己童年时期的巅峰时刻。婚礼后两晚,皇室子女们被鼓励在宫廷朝臣与高官们面前跳舞,而亨利则在这场舞会上大出风头。在亚瑟以传统英国的方式沉稳地做出了无生气的铺垫之后,亨利迎来了自己的机会。在姐姐玛格丽特的配合之下,他表演了极其出彩的跳跃与踢腿,令在场的旁观者们意犹未尽。在赞许的微笑和喜悦的欢呼声中,王子和公主再次登场,亨利则带来了一场戏剧化的精彩演出。“似乎觉得衣服妨碍了自己的发挥”,编年史学家告诉我们,他“突然脱下长袍,穿着短上衣翩翩起舞”。再次回到刚刚送上一大杯葡萄酒和一碟加了香料的蛋糕的座席上时,亨利已经在英国历史中,留下了第一笔不可磨灭的印记。
然而另一方面,这场婚姻实际上只是强调了兄弟二人在未来前景上无法克服的鸿沟。实际上,倘若亚瑟最终登基,亨利也会立刻从目前相对安全的身份,变成一个危险角色。这样一来,他的亲民形象以及非凡的活力肯定会让他更加无法得到信任。他的叔叔克拉伦斯公爵,正是以大众偶像及王位觊觎者的双重身份,最终成了叛国者,被淹死在一大桶马尔姆塞葡萄酒里。同样的故事还发生在格洛斯特公爵理查身上。在爱德华四世时代他一直忠心耿耿,但最后还是加入了王位的争夺,最终在博斯沃思平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亨利早已明白,身为国王的弟弟也将使他可能会成为未来国王的叔叔,这种关系极其危险,极有可能招致谋杀或是流放的厄运。还有什么能比托马斯·伍德斯托克(Thomas Woodstock)最终被理查二世草草处死的命运,更能够说明问题?
同时,似乎还有人隐约察觉,亨利王子的父亲对自己这个儿子同样放心不下。按照西班牙大使米盖尔·佩雷斯·德·阿尔马赞(Miguel Pérez de Almazán)的说法,国王正因自己次子恐怕“在日后可能获得过多权力而困扰”。因此到1501年7月,在亨利七世决定自己的次子成年后应当定居在何处时,他也充分考虑了亚瑟成为国王后的长期安全问题。由于对那场由野心勃勃的弟弟发动的内战了如指掌,国王决定将自己次子的主要居所安排在远离国都、无法干涉朝政的德比郡。于是国王以1000英镑的高价买下了由格雷勋爵在13世纪和14世纪建造的科德诺城堡,该城堡周围有大片地产,距离伦敦100多英里。
为了能够让亨利彻底死心,在所有皇室子女中,似乎只有他一人完全没有继承王位的可能。1502年1月25日,在里士满宫的王后前厅,他见证了姐姐玛格丽特与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的代理“婚姻”。她当时只有12岁,而詹姆斯已经20岁,并且因各种各样的桃色新闻而声名狼藉。但她的弟弟很清楚,对于这种涉及地位攀升的联姻,这种瑕疵是无伤大雅的。更令人恼火的是,至少从1499年起,他的另一位姐妹玛丽就已经被指定要与根特的查理联姻,后者是欧洲的哈布斯堡帝国的继承人,同时也将成为西班牙的天主教君王,坐拥新大陆的领土。尽管对于他的三个孩子来说,亨利七世的壮志雄心已然呈现在他们面前,但他的次子却看不到什么未来。实际上,到此时为止,亨利只有一桩亲事曾被提及,对方是查理的妹妹埃莉诺,但此事随后便无下文,这再一次证明了亨利地位的低下。除此之外,他的父亲似乎也不希望通过促使一个敌对的王室分支的建立,来给亚瑟的未来制造麻烦。这样一来,这位国王次子无甚期待可言,除了一个毫无意义的未来——充其量是碌碌无为,最糟的是危机四伏——或者说,似乎至少是如此。
注释
[1] 约克和兰开斯特两大家族的家徽上都有一朵玫瑰,故15世纪后半叶两大家族争夺英格兰王位的战争被称为“玫瑰战争”。威尔士亲王亚瑟的父亲亨利七世的母系血统来自兰开斯特家族,为巩固王位,他娶了约克家族,同时也是当时败亡的约克王朝的女继承人伊丽莎白为后,故亚瑟的降生被誉为“玫瑰”,成为这两个敌对家族联盟的体现。——译者注(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所注)
[2] 玛格丽特·博福特曾先后与里士满伯爵埃德蒙·都铎以及德比伯爵托马斯·斯坦利结婚,故她的封号是“里士满和德比伯爵夫人”。
[3] 由毛发制成的衬衣,很不舒服,故而经常为苦行者穿着。
[4] 即著名的“阿金库尔战役”。1415年,亨利五世率领的以步兵弓箭手为主力的英军,在阿金库尔击溃了由大批贵族组成的法国精锐部队,为英军在1419年夺取整个诺曼底奠定了基础。
[5] 牛津面包师之子。其因举止文雅、智慧过人,被亲约克家族的牛津教士理查·西蒙斯(Richard Symonds)假托为英王爱德华四世之子爱德华(当时被囚于伦敦塔)。1487年西蒙斯将他带到爱尔兰,5月24日他在都柏林加冕,称爱德华六世。6月16日便被亨利七世击败并被俘。后被赦免并遣至王室厨房工作。
[6] 原系爱尔兰一丝商之仆。在约克家族成员的劝说下假冒约克公爵理查,1497年入侵英格兰西南部地区,自立为王,但随后被抓获,1499年11月被处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