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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办理出口许可证顺序
明确进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工作之后,就要知道如何去申领,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管理办法,在申请之前,当事人应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2)属于配额管理的商品需获得出口配额。
(3)属于出口招标管理的商品需获得出口招标配额。
申请材料包括下面内容:
(1)加盖经营者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属于配额管理的,应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出口配额文件原件;属于招标管理的,应提交商务部下发的中标经营者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原件,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原件;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原件。
(3)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
(4)出口商与发货人不一致的,应当提交出口商与委托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协议》正本复印件一份。
(5)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此外,在互联网申请的许可证,需要提交上述材料;书面申请的,申请时提交。年度内初次申请出口许可证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上述材料如有变化,经营者须及时向当地发证机构提交变更后的材料。办理程序为:
(1)书面申领。企业到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录入发证系统→初审→复审→打印许可证→窗口发证。
(2)网上申领。企业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表→初审→复审→打印许可证→窗口发证(企业同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