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和田十二法
由形态分析法演变而来,产生了稽核表法,就是用一览表对需要解决的问题逐项进行核对,从各个角度诱发多种创造性设想,以实现创造、发明、革新,或解决工作的某一问题的开发创意的方法。使用稽核表法时,为了获得解决问题所需的数据,需要构造问题列表。表中所提出的问题,可以是最意想不到的,这样有利于削弱思维定式。通过稽核表法,可以获得对问题的详述和查找规定问题解决方案的附加数据。早期最有影响的稽核表是奥斯本于1964年设计的。奥斯本的稽核表提纲达75条之多,后来经过简化归纳为九方面(用途、类比、增加、减少、改变、代替、变换、颠倒、组合)。这种稽核表在后来的创意实践中又得到修正与发展。
利用稽核表法进行构思创意,应从以下几方面(角度)进行思考:
(1)现有发明的用途是什么?是否可以扩充?
(2)现有发明能否吸收其他技术,引入其他创造构思?
(3)现有发明的造型、颜色、制造方法等能否改变?
(4)现有发明的体积、尺寸和重量能否改变?改变后的结果怎样?
(5)现有发明的使用范围能否扩大?寿命能否延长?
(6)现有发明的功能是否可以重新组合?
(7)现有发明能否改变型号或改变顺序?
(8)现有的发明可否颠倒过来?
和田十二法,又称“和田创新法则”或“和田创新十二法”,是我国学者许立言、张福奎在奥斯本稽核表基础上,借用其基本原理,加以创造而提出的一种思维技法。它既是对奥斯本稽核表法的一种继承,又是一种大胆的创新。比如,其中的“联一联”“定一定”等,就是一种新发展。同时,这些技法更通俗易懂,简便易行,便于推广。
“和田十二法”,即指人们在观察、认识一个事物时,可以考虑是否可以:
(1)加一加:加高、加厚、加多、组合等。
(2)减一减:减轻、减少、省略等。
(3)扩一扩:放大、扩大、提高功效等。
(4)变一变:变形状、颜色、气味、音响、次序等。
(5)改一改:改缺点、改不便、不足之处。
(6)缩一缩:压缩、缩小、微型化。
(7)联一联:原因和结果有何联系,把某些东西联系起来。
(8)学一学:模仿形状、结构、方法,学习先进。
(9)代一代:用别的材料代替,用别的方法代替。
(10)搬一搬:移作他用。
(11)反一反:能否颠倒一下。
(12)定一定:定个界限、标准,能提高工作效率。
如果按这十二个“一”的顺序进行核对和思考,就能从中得到启发,诱发人们的创造性设想。所以,和田十二法是一种打开人们创造思路,从而获得创造性设想的“思路提示法”。
简单的12个字“加”“减”“扩”“变”“改”“缩”“联”“学”“代”“搬”“反”“定”,概括了解决发明问题的12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