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应用文写作教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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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应用文的种类、作用和历史沿革

一、应用文的种类

应用文广泛应用于各种社会领域,使用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它的内容的丰富性、种类的多样性。由于人们对应用文理解的不同、研究的视角不同和划分标准的不同,产生了很多分类方法,至今没有统一的定论,只能作一个大体上的划分。为学习、写作和使用的方便,本书根据应用文的性质与作用,将常见的应用文,分成以下几类:

(一)党政机关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文件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十五种。

(二)事务应用文

事务应用文是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日常党政事务活动中所使用的应用文。它们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也形成了约定俗成的、相对稳定的规范格式。实用性强,使用范围广、频率高。例如: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述职报告、简报、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

(三)专业应用文

专业应用文是指在一定专业机关或专门的业务活动领域内,因特殊需要而专门形成和使用的应用文。由于分工不同,社会各行各业经管的事务有很大的差异。这样,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便逐渐形成了一些与其专业相适应的应用文,称为专业应用文。专业应用文除了要遵守应用文的一般规则外,还有很强的专业特点,外行人往往是很难写好的。

1.经济应用文

经济应用文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个人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所使用的文体。它同样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和规范性,如经济合同、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招标书、投标书、说明书等。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类应用文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种类增长的速度和使用频率也是近年发展最快的。

2.法律应用文

法律应用文是司法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在从事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活动时,依法所使用的应用文,如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等。

3.科技应用文

科技应用文是人们在从事学术活动时为总结科技活动的研究成果,传播科技信息,进行科技管理所撰写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应用文,如科研报告、毕业论文等。

4.新闻宣传应用文

新闻宣传应用文是为了配合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中心工作或某一重大特定活动,通过报道某人、某物、某事件而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和鼓励的应用文,如消息、通讯等。

(四)日常应用文

日常应用文是人们在社会交际、社会活动和工作中,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使用的一种用途广泛、实用性强、并具有一定习惯格式的文体。例如:条据、求职信、海报、启事、倡议书等。

需要说明的是,应用文是一个相当大的文种范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文种在不断增多,比如正在兴起的电子公文、电子邮件、微博、微信等,都在不断丰富应用文家族的队伍。同时,一些过时的文种也必将随着其使用价值的式微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例如:过去使用频率颇高的留言条,随着通信手段的高速发展已经很难再现往日的风采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文是围绕应用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

二、应用文的作用

应用文作为管理国家、处理政务、安排生产、交流信息、发展科技以及人们在社会交往和沟通思想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人们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指导作用

应用文是国家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工具。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主要是靠党政机关公文与行政法规等应用文来贯彻实行的。应用文中有不少法律文件以及根据宪法和各种法律制定的规章制度,它们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通过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条例、规定等。领导机关所制发的公文,如命令、决定、意见、批复、公告、通知等下行文,虽然大多不属于法规性公文,但也同样具有法定的权威,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即使是事务文书,如计划、总结、简报等,也都有很强的规范指导作用,使人们在工作中有章可循,能够顺利有效地开展各种工作。

(二)沟通、商洽作用

现代社会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人们之间的合作和联系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无法孤立生存,都需要不断地与外界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商洽业务,加强合作与联系。应用文是加强上下级信息往来的纽带,也是与各有关方面信息传递的有效工具。例如:上下级之间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各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经验交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应用文作为一种社会普遍使用的交际工具,正好可以发挥这种沟通与商洽作用。

(三)宣传、教育作用

应用文是党和政府下达各种文件、法规、制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也通过应用文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人物,批评揭露不良现象,以此来端正和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规范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的安定。应用文的宣传教育作用,比其他文体更直接、更具有权威性,如公告、通告、通知等。有时为了更好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直接用专文形式,如奖惩决定、通报等,以弘扬正义、正气,抨击劣行、劣迹,惩恶扬善,帮助人们明辨是非,统一认识,提高觉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依据、凭证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公务联系还是私人来往,常常需要书面凭证,上级下达的文件、党和政府颁布的法规、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都是开展工作和检查工作的依据,以备日后查考。合同、协议书是确定、变更或终止签约各方相互间权利义务的一种凭证。应用文常常记载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点、不同事件中的具体情况,具有显著的凭据作用。各种应用文在完成其现行的效用之后,还可以转化为档案,有的还可以成为重要的历史资料供后人取证查阅。

三、应用文的历史沿革

应用文写作,在我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例如:我们在影视剧和诗文中经常看到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钦此”“启奏陛下”“校尉羽书飞瀚海”“家书抵万金”等等。像“圣旨”“奏章”“羽书”“家书”都属应用文的范畴。可见应用文的由来已久。

应用文的起源至迟可以追溯到殷商社会晚期,也就是距今3000多年前,可以说人类自从有了文字,也就有了应用文。像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每当狩猎、征战、讨伐先用这种方法向上天、祖先请求、寻问;商周时期的钟鼎文,是刻铸在钟、鼎、簋、盘等器物上的各种法律条文、制度、契约;还有大量出土的战国至隋的简牍文书,《周易》中的卦、爻辞等,都是应用文的原始形态。如果说,神话是中国文学的“祖先”,那么甲骨文则可算应用文的“祖先”了。随着文字和社会生产的发展,应用文也逐渐地发展并丰富起来。

奴隶社会是应用文的萌芽期,像先秦的《尚书》是我国最早的应用文写作专集,其中收录了典、谟、训、诰、誓、命等文书,对我国的公文写作有着深远的影响,标志着公文写作初具规模。

秦、汉两代是应用文发展、成熟的重要时期。秦统一中国后,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文书制度,如嬴政将“令”改为“诏”。汉承秦制,把皇帝对臣下的文书定为制、诏、刺、策四种。臣对君的文书定为章、奏、表、议四种;魏晋南北朝是应用文继续发展的时期,在理论研究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刘勰对各种应用文的起源、演变、写作特点作了概括和阐发,对应用文的规范化起了很大作用。以后各个朝代,应用文都有相应的发展。

在长期的应用写作实践中也产生了不少优秀的作品,如邹阳的《狱中上梁王书》、李斯的《谏逐客书》、司马迁的《报任安书》、贾谊的《论积贮疏》、诸葛亮的《出师表》、魏徵的《谏太宗十思疏》、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等,这些千古名篇均可列入应用文的范畴。

到了民国时期,应用文就有了较新的发展。1911年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个公文程式条例,专门规定了公文名称和使用范围,废除了几千年封建王朝使用的制、诏、诰、刺、题、奏、表、笺等名目,表现了革命党人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也是公文制度上的一次重大改革。1928年对公文程式又作了一些新规定,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规定公文的写作要用白话文,使用新式标点符号。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从建立自己的机关开始,就相应地有了自己的公文。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为以后文书工作的健全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各个革命时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健全工作,规定了一些公文文体,制定了公文处理办法,在文字上提倡白话文,要求工农化,通俗易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政务院秘书厅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秘书长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这个文件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公文法规。1995年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195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稿)》,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对这个办法作了修订,重新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党政公文的文种、格式、处理等诸方面的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对于提高机关公文质量和公文管理水平起了重要作用。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修订这个办法,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200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重新修订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此次颁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一个最大变化是将党和政府的公文进行了统一规范,同时宣布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停止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应用文的沿袭是“文有定型、约定俗成”。殷商社会晚期是应用文的萌芽期;从秦汉到明、清,是我国应用文不断发展并走向成熟、稳定的时期;1911年辛亥革命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应用文由古体到新体的巨大变革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应用文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新的文种不断涌现。除了国家法定的党政公文外,应用于日常工作的应用文和用于特定行业的专业应用文,无论在文种还是使用范围方面,都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并且呈现出繁荣发展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