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
4.1.1 对外贸易政策的含义
国际贸易政策是世界各国或地区在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总目标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管理、调节的原则、依据和措施体系。
国际贸易政策按其实施主体、实施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多边贸易政策、诸边贸易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多边贸易政策是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的有关商品和服务交换的贸易政策;诸边贸易政策是在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家集团间实施的有关商品和服务交换的贸易政策,如两国之间实施的双边贸易政策,地区间实施的区域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是从单个国家的角度出发,是某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的而对进出口贸易所制定和实行的政策,是一国总的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为该国经济基础和对外政策服务的。
本章关于国际贸易政策的讨论主要围绕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因各自的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而有所不同,并且随着经济实力的变化而不断变换,但就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标而言,大体上是一致的,即除了贸易政策的具体目标之外,还有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增进本国福利的目标。贸易政策的具体目标主要有:调整对外贸易规模,改善对外贸易部门结构和地区结构,改善贸易差额和贸易条件,获取贸易利益等。另外,通过对外贸易政策,可以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和升级,实现本国产业政策目标;可以积累资本或资金,缩小和弥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缺口;可以扩大本国就业;可以影响本国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和消费;可以维护和发展本国对外的政治经济关系。
4.1.2 对外贸易政策的内容
各国为了实现上述贸易政策目标,在制定和执行外贸政策方面,往往有着某些共同的内容和原则。一般说来,外贸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外贸易的总政策。该政策包括进口总政策和出口总政策,是一国根据国际政治经济的发展态势和该国所处的政治经济地位,从有利于该国整个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出发,结合本国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的在较长时期内实行、对外贸活动具有方向性指导意义的原则、方针和策略。它是各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基本政策,是整个对外贸易政策的立足点。由于外贸总政策通常会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被加以贯彻实行,因此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2)商品进出口政策。该政策是各国在本国对外贸易总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结构、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和国内产业政策而制定的贸易政策。其基本原则是对不同的进出口商品实行不同的待遇。
(3)国别贸易政策。该政策是在对外贸易总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经济格局以及国际政治关系等因素,在不违反国际规范和惯例的前提下,对不同国家或地区采取不同的外贸策略和措施。
4.1.3 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形式
在对外贸易政策的取向上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是主张实施自由贸易政策,另一种是推行保护贸易政策,这两种政策主张构成了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形式。
自由贸易政策是指政府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不对本国商品的进出口提供各种特权和优待,力图消除各种贸易障碍,使商品能够自由地输出和输入,并且在世界市场上实行自由竞争和合作,从而使资源得到最合理配置。自由贸易政策的实质是“不干预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是指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来限制商品的进口,以保护本国市场不受或少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另一方面,政府对本国商品的出口则实行补贴或优待,以鼓励出口,在全力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生产的条件下尽可能占领国外市场。保护贸易政策的实质是“奖出限入”。
现实中,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都不是完全绝对的。此外,以上两种政策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和扩大本国的贸易利益。在这一点上,二者是统一的。
4.1.4 国际贸易政策的选择与制定
1.影响国际贸易政策选择的要素
各种类型的国际贸易政策既不是完美无缺的,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们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际贸易环境下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在实践中,不能简单地对其中的任一种政策加以肯定或否定。各国应基于下列各种要素做出选择国际贸易政策的战略性思考。
(1)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品的竞争能力。一般来说,如果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其产品在国际市场又缺乏竞争力,则这些国家倾向于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如果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品的竞争力比较强,则倾向于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2)本国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在以农业和手工业为特征的传统产业占主导地位、现代工业尚未成长起来的国家为保护传统产业和促进“幼稚工业”的成长,往往推行贸易保护政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已高度现代化的国家则可通过自由贸易政策来占据更多的世界市场份额。
(3)本国的国内经济状况。若一国国内经济出现严重萧条和失业、外贸逆差、国际收支赤字、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下降,其国际贸易政策会趋向保护主义;反之,如果一国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其国际贸易政策中自由贸易色彩将会更加浓重。
(4)本国各种利益集团力量的对比。一般说来,那些同进口商品竞争的行业及其外围力量,是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中坚,同这类行业有生产联系的其他各种力量也具有保护主义倾向。相反,以出口商品生产部门为中心、参与许多国际经济活动的各种经济力量,则是自由贸易的推崇者。这两股力量都力图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行,以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利益。它们之间力量对比的此消彼长,直接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动。
(5)政府领导人的经济贸易思想。对外贸易政策的总方针和原则一般由各国最高立法机关制定,但政府机构,特别是政府领导人又往往会被授予部分制定政策的权力。例如,美国国会往往授予美国总统在一定范围内制定某些对外贸易法令、进行对外贸易谈判、签订贸易协定、增减关税、确定数量限额等权力。因此,政府领导人在制定政策时,则会受到其本人对整个经济和国际贸易认识的影响。
(6)本国与他国的政治经济关系。通常状况下,各国会向与其政治外交关系友好、经济上不会构成威胁的国家开放国内市场,并扩大商品、技术的出口;而对那些政治或经济上的所谓“敌对国家”,则倾向于采取保护贸易政策。
2.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
各国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与修改是由国家立法机构进行的。立法机关在制定和修改国际贸易政策及有关规则制度前,需征询企业、社会集团的意见。
各国最高立法机关所颁布的国际贸易政策,既包括较长时期内国际贸易政策的总方针和基本原则,又规定某些重要措施以及给予行政机构的特定权限。例如: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拥有决定征税以及管理对外贸易的权力,因此,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并修订关税及有关贸易措施均需依据国会的具体立法或在国会的特别授权范围内实施。此外,在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还有10多个涉及对外贸易管理事务的专门委员。美国贸易代表办事处(USTR)是贸易政策制定的主要机构之一。
各国在制定贸易政策和措施的过程中,通常经过以下步骤:①一国政府在制定某领域的经济政策之前,必须要对本国现有的经济状况做出基本判断。对制定外贸政策来说,要从国家总体发展水平和目前市场变动状况两方面判断本国经济发展的实力和现状。②由于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经济政策存在着相互影响甚至相互制约的关系,因而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时,必须首先确立其在整体经济政策中的相对地位。③在这个阶段,要依据本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确定本国对外贸易总政策,再针对目前国内市场和产业变动的情况制定具体的进出口管理措施或临时措施。
4.1.5 国际贸易政策的执行
1.通过海关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直接管理
海关是设置在对外开放口岸的进出口监督管理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以及运输工具进行实际的监督管理、征稽关税和代征法定的其他税费,查禁走私等。一切进出国境的物品、运输工具,除国家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要在进出关境时接受海关检查、查验。
2.设立负责促进出口和管理进口的机构
例如,日本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是经济产业省,具体制定进出口对策和方案的则是其下设的通商振兴局,其外贸政策协调机构则是日本贸易会议;我国全面负责落实对外贸易政策的政府机构是商务部,同时还有对外汇汇兑和国际收支进行管理的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管理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口退税和进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进行管理的是国家税务总局。
另外,政府还出面参与各种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的国际机构与组织,进行国际经贸方面的协调。例如,加入WTO并执行其相关的规则;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或称贸易集团),执行一体化组织成员间的贸易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