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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的喜与忧

第一节 中秋节的礼物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到了,这是我在这个集团公司过的第一个中秋节,一早“话痨”老蔡就打电话通知我去领财务部今年的中秋福利,虽说我刚到没几天,可福利还是有的,嗯,友好集团真是友好。

到手的福利还是相当不错的,一人一份面值150元精美的“月饼券”,500元面值的超市卡,一箱时令水果,很是丰富了!我正打算着如何花这些券时候,安总问了大家一个问题:“大家说,发月饼要交税吗?”

“不交啊,这个是员工福利,当然不交。”我应声道。

“对,不交,我们从来没有交过。”同事们附和道。

“不对哦,我知道的是要交税的。今年年初被查的子公司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所谓‘月饼税’问题。”

我的嘴巴张成了O形:“发月饼还要交税,那我拿的水果,还有超市卡呢?”

“都要交。”

“啊!”这下办公室里的其他同事也齐声惊呼了起来,“原来都没想过要交税啊,哎呀,拿个过节福利也要交税。”失落的情绪在办公室蔓延开来。

“对,所以说原来税收方面不规范,有风险。”

接着安总又和我们说起了“月饼税”的前世今生。

“这个‘月饼税’是从2011年9月开始在全国流行起来的,当时大家都在热烈讨论。这个个人所得税到底要不要交。”

当然“月饼税”只是一个形象的代名词,实际当前的18个税种中没有这个“月饼税”。它只是按照当前《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员工发放月饼征收个人所得税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什么是个人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这就是月饼征税的法理依据。

“那安总,我知道了,但我还是坚持刚才的论断,不交税。”

“嗯,不错,说说你的理由。”安总显然对我坚持自己的意见很满意。

“好。我认为,虽然我们发的是实物,根据你上面的论断是要纳税,但我们发的这是福利费,因为过节嘛,为了让大家欢度节日,单位发的福利。我刚学到的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你看福利费是不是可以免税?”

“嗯,是的。”

“那你知道什么是福利费吗?”

“这个,我没想到这一层了。”我作为一个刚学《个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小白”哪会想到这一层。

“嗯,我来告诉你吧。”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那么月饼又算不算是一种“生活补助”呢?

国税发〔1998〕155号给出了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经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月饼税’是需要交的,要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那如果不发月饼,大家免费到单位食堂就餐呢?”有同事追问道。

“那就是集体福利了,就不用交税了。”

“个人所得税有一个特点,就是个人收到的实物也要折合成现金形式交税,要不然,五花八门的避税形式就会出现,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这项规定也是无奈之举。比如工资发3500元,不纳税,过节发10000元实物,假定也不纳税,那个人所得税就永远都没法收了。”

“就我个人认为,‘月饼税’迟早会随着个人免征额的提高,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它只是一个特定时期的一个符号而已。”安总说道。

“那安总,这个所谓的‘月饼税’要如何交呢。”

“并到所得的当月工资薪金中缴纳,所以说,不是每个人都要交‘月饼税’,有的工资低,不用交,有的工资高,‘月饼税’就要交”。

我有点小泄气,好不容易有点实物小收入,被告知又要纳税。我现在真正理解,为什么大家对这个所谓的“月饼税”有想法。主要应该是在情绪上的。

“那安总,我这次申报个人所得税,都扣了吧?”

“个人所得税还是要扣的,但由公司来负担好了,我们只是税款上损失了一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但员工过节的情绪不会受到影响。我也请示过赵总,管理层也同意这么做。这样‘月饼税’是不是现在看起来合法又合理了?”

“哈哈!”

大家都笑了起来,关于“月饼税”的无奈与担忧一扫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