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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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九四八年那个晚上,在纽瓦克的亨利·华莱士聚会上,我还见到了伊芙·弗雷姆。她和艾拉一块儿,还有她女儿,竖琴手西尔菲德。我没看出西尔菲德对她母亲的态度,不知道她俩不和。当年我因年纪小而未曾注意到的,后来默里慢慢都跟我说了,关于艾拉婚姻的那些我不曾明白或理解不了的,那两年中艾拉没让我知道的。那两年,我隔几个月就与他见次面,有时候是他来看默里,有时候是我去他的小屋看他,艾拉说那是他的“小木屋”,在新泽西西北部,锌镇一个小村庄。

艾拉退居到锌镇,与其说是为接近自然,不如说是为贴近真实。生活在野外,泥塘中游泳到十一月。酷寒冬日,穿着雪靴踏过树林。有雨的日子,开着他的泽西产汽车,一辆二手的一九三九年产雪佛兰,四处游逛,和当地奶场工人,老锌矿工人闲谈,想让他们明白体制对他们有多压榨。他有一个壁炉,他喜欢在炭火上烘热狗和豆子,还在炉火上热咖啡,以此提醒自己:虽然成了铁林,有了点名和利,但自己仍旧只是个“工人”,普通人,口味普通,有普通的期望,三十年代坐火车流浪,后来只是运气太好而已。谈起锌镇上的这座小木屋,他常说:“让自己不至于生疏了做穷人。以防万一。”

这座木屋可以与西十一街相对抗,给了他一处庇护所,能从西十一街解脱出来,到这里劳作一番,卸掉烦郁,同时也联系着艾拉早年混在陌生人中间求生存的流浪生涯,那时每一天都是艰苦不稳定的,每一天对艾拉都是场战役。他十五岁离家,先在纽瓦克挖了一年沟,后在泽西最西北角干活,打扫各类厂房,有时做农活,看大门,做零工。后来,在他十九岁左右去西部前,有两年半时间,在苏塞克斯锌矿一千二百英尺的地下通道里干活。矿炸开后,矿上还满是烟雾,弥漫着呛人的炸药粉和气体,艾拉拿着锄头铲子和那些墨西哥人一起干活,最底层的工作,废石清除工。

那些年,苏塞克斯的矿区不成系统,和世界各地的锌矿一样,给新泽西锌矿公司带来高利润,却也同时危害了新泽西矿业工人健康。在纽瓦克帕塞伊克大道上把矿石融化制成金属锌,也加工制造成油漆用氧化锌。到艾拉四十年代末买下木屋时,泽西州锌矿业在来自外国的竞争下已经衰退,矿源也将枯竭,但吸引艾拉回到荒僻的苏塞克斯山区的,仍是当年他在矿区的第一次残酷人生经历,八小时在地下,把碎石和矿砂装上矿车,八小时忍着剧烈头痛,咽下红棕色灰尘,在装矿屑的桶里排便……只为挣一小时四十二美分钱。锌镇上的小屋是他这位广播剧演员一种不掩饰的感情态度,表明他与他曾身为一员的卑微普通小人物们团结不分离,用他的话说就是“没有头脑的人力工具,如果真有这玩意儿的话”。换作是别人,成功以后或许会彻底将这些可怕记忆永远抹去。艾拉不是,他倘若没有途径能实实在在感受到卑微的过去,就会觉得自己不真实,丧失太多。

我那时并不知道他来纽瓦克勒海大道不只是来看他哥哥。最后一堂课下课了,我和他去远足,穿过威克瓦西公园,环湖而行,最后到家附近一个叫米尔曼的餐厅,和工人一起吃热狗,餐厅仿科尼岛内森饭店而建。那些放学后的下午,艾拉对我讲起他当兵的岁月,他在伊朗学到些什么,讲起奥戴和奥戴教给他的,讲起他自己做过工厂工人和参加工会工作,讲起他孩童时在矿下铲矿石,他到这儿跟我聊这些,是在避开那个家,那个家从他到的第一天起就不欢迎他,西尔菲德眼里他是多余的人,他也没料到伊芙看不起犹太人,与伊芙愈加不和睦。

默里说她看不起的不是所有犹太人,不包括她在好莱坞、百老汇、广播界遇到的那些社会上层功成名就的犹太人,也基本不包括与她共事的导演、演员、作家和音乐家,这其中不少人常出现在她西十一街家的沙龙中。她看不起的是普通犹太人,她所看到的在商场购物的犹太人、纽约口音的收银员或在曼哈顿开着自家小店的普通人、开出租车的犹太人、在中央公园聊天散步的犹太家庭。她走在街上时让她心烦意乱的是那些热爱她的犹太女士,她们认出她,上前要她签名。她们是她百老汇的老观众,她却瞧不起她们。特别是年纪大的犹太妇女,她路过时总免不了嫌恶地哼一声。“看看那脸!”她说这话时打个颤,“丑恶的面孔!”

“这是种病态,”默里说,“她对犹太人那种掩饰不住的憎恶。她能长期与生活游离并行。不是在生活中,而是与生活保持并行。她给自己的定位是教养极好的淑女,也确实纯正。嗓音柔和,措辞考究,二十年代那时期,很多想当演员的美国女孩都努力培养英式优雅。伊芙·弗雷姆当时刚在好莱坞起步,就有了这种英式文雅,而且固化了,状似层层累叠的蜡,而在核心燃烧的烛心恰恰毫不娴雅。一招一式她再熟悉不过,亲切的微笑,夸张的克敛,一切得体的举止。然而,刷的一下,她会一晃就脱离这看似如此真实的轨道,于是就会有让你头晕目眩的事情发生。”

“这我倒从没察觉,”我说,“对我她总是和蔼又周到,很体贴我,要我放松自在。这并不好办。我是个容易激动兴奋的孩子,她又那么有电影明星派头,她在广播界那时候也是。”

说着我又想起了清真寺剧院那个晚上。我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于是她对我说,对着保罗·罗伯逊,她也不知道怎么说话了。只要他在场,她就说不出话来。“你和我一样怕他吗?”她悄声说,仿佛我们两个都是十五岁大,“他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男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瞧,真丢人。”

我明白她说的,因为我就在不停地盯着她看,好像若盯得久了,就能看出点意义来似的。这样看着她,不只是因为她姿态优美,举止高雅,她的美有一种说不清的清雅——游离于神秘华丽和安静娴雅之间,两种气质所占比率不断变换,这种美丽一定是最具迷惑力的——还因为她身上纵使有那许多克制内敛,却仍明显带一种兴奋,一种轻快易变的气质,当时我理解为纯粹是她身为伊芙·弗雷姆的意气洋洋。

“您记得我遇见艾拉那天吗?”我问他,“你们俩正一块儿干活,在勒海大道,卸纱窗。他到您家来做什么?那是一九四八年十月,大选前几周。”

“哦,那天不怎么好。那一天我记得非常清楚。他心情不好,早上到了纽瓦克找我和多丽丝。在沙发上睡了两晚。这是头一回。内森,他那婚姻一开始就不般配。以前他就做过这一类的事,不过是在社会阶层另一端罢了。他们气质兴趣差异多大啊,谁都看得出来。”

“艾拉就看不出来吗?”

“艾拉?客气点说,一则呢,他是爱上她了。两人相识,他为伊芙倾倒。他第一件事就是跑出去给她买了一顶花哨的复活节游行的那种帽子,她根本不会戴的,她穿戴的都是迪奥。他不知道迪奥是什么,第一次约会后给她买了这么一顶昂贵的怪帽子,让人送到她家。坠入爱河,迷上明星。为她倾倒。她的确是令人目眩。迷惑有术。”

“她又看上他什么呢?一个大个子土汉,到纽约找了个肥皂剧小角色。其实也不难推断。因为短暂学徒期后他就不再是普通乡巴佬,成了《自由勇敢者》里的名角,所以啊。艾拉成了他扮演的那些角色。我不信这套,但普通听众可是把他当角色化身来看待的。他一身英气。笃定。他踏进房间,一切自然发生。他参加了一个宴会。她在。形单影只,四十几岁,离了三次婚。他这张新面孔,新人,大树一般。她需要人,她有名气,她为他降伏。不就是这样吗?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诱惑力,伊芙的诱惑就是降服于你。外部看来,这巨人身子瘦长,纯粹,双手硕大,做过工厂的工人,做过码头装卸工,如今是演员。这种人相当吸引人。谁能相信,如此粗犷的也可以是柔软的。铁汉柔情,等等。她难以抵御。一个巨人,对她不就是这样的吗?他历经苦难生活,她看着多奇异。她认为他真正活过,而他呢,听过她的经历后,认为她才真正活过。”

“他们相识时,西尔菲德正和父亲在法国避暑,艾拉对那些事没有直接的体会。他体验的是伊芙身上尽管有些特别却十分强烈的母性。两人相伴度过整个夏季,浪漫的时光。艾拉七岁就没了母亲,对伊芙大量灌注在他身上的那种细致关怀,他是渴望的。他们独自在家,她女儿不在。自从到纽约后,他一直按着无产阶级特色,住在下东区一处破烂的地方。出入便宜的场所,在廉价餐馆吃饭。可是突然间,这两个人就一起与世隔绝地住在了西十一街上,其时正值曼哈顿的夏日,美妙至极,天堂般的日子。屋子里处处是西尔菲德的照片,西尔菲德戴着围嘴小女孩时的照片。他以为伊芙如此挚爱女儿是很好的。伊芙诉说着她在婚姻和与男人交往上的不幸经历,给他讲好莱坞,专制的导演,庸俗的制片人,以及那种极可怖的俗艳,正是颠倒了奥赛罗的世界:‘这奇异,极端的奇异;可悲,令人惊奇的可悲’——他为她经历的重重危险而爱她。艾拉迷恋得入了魔,而且有人需要他了。他块头大,又结实,他闯了进去。哀婉的美丽女子,一身故事。露肩裙下有灵魂的女子。还有谁更能激活他的保护欲?”

“他还带她到纽瓦克来见我们。在我们家喝了点酒,一起去伊丽莎白大道上的餐馆。她举止得体,没有不合情理之处。像是很容易就了解她了。那晚,他第一次带伊芙到我家,一道出去吃晚饭,我自己也没看出有什么不对。公正地说,没看透的不只是艾拉一人。他没有懂得伊芙这个人,是因为,老实说,没有人能当即就明白她这人。没有人能。在交际中,伊芙完全隐匿于那种彬彬有礼之后。别人可能会慢慢来,艾拉却是冒失地直接闯了进去,因为他本性如此。”

“当时我马上意识到的反而是他配不上她。她给我的印象是,对他来说,她太过漂亮讲究,太温文尔雅。我心想,这位电影明星也很有头脑。果然,她从小就孜孜不倦阅读。我书架上的小说没有哪本是她不能熟悉谈起的。那晚听下来,仿佛她人生至高愉悦就是阅读。十九世纪小说的复杂情节她都记得,我教过这些小说也仍记不住情节。”

“她无疑是在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像所有与人首次见面的人一样,跟大家一样,她是在警惕着自己最差的一面。最好的一面确实是在,她是有这一面。真实,质朴,又是在这样的名人身上,愈加打动人。没错,我也看出——我无法不看出——这婚姻绝不是灵魂的结合,两人毫无共通点。但第一次见面那晚,我实在是为自己以为的她在外表以外独有的沉静气质所迷惑了。”

“别忘了还有名气的作用。我和多丽丝是看着她的默片长大的。和她搭档的总是年长的男人,高个头,常常花白头发,而她是女孩子般,女儿那样的,孙女样的,影片里男人总是要吻她,她总是拒绝。在那个年代,这些就能使影院里观众心情激荡了。有一部电影,可能是她的处女作,叫《卖烟女郎》。伊芙演一个夜总会卖烟女孩。我记得,影片结尾处,夜总会老板带她参加一个慈善活动,在一个老古板富孀位于第五大道的宅邸举行。卖烟女郎身着护士制服,在场男士需竞价博得吻她的权利,竞拍所得捐给红十字会。男士出价一个高过一个,每有男士加价,伊芙就捂着嘴,日本艺妓般咯咯笑。出价越来越高,旁观的肥硕的社交界妇女目瞪口呆。留一撇小黑胡的著名银行家卡尔顿·彭宁顿出了一千美元天价,趋前吻下了人人期待的那一吻,这群妇女又疯狂拥上前去看。最后一幕,印在银幕中央的并不是那一吻,而是她们紧身衣下的硕大臀部,别的都被挡住了。”

“那在一九二四年很不一般。伊芙很不一般。灿烂的笑容,无奈时一耸肩,那年代的眼神戏,她孩子时就已完全精通。她能演失败的样子,演发脾气,手支额头哭泣,也会演滑稽的失态。伊芙·弗雷姆开心起来会蹦蹦跳跳跑几步。开心地蹦蹦跳,非常可爱。她演贫寒的卖烟女郎、遇上有钱人的穷洗衣女,或是迷上电车司机的富家女。跨越阶级壁垒的电影。街景镜头下是贫穷移民,粗犷的生命力,镜头切到晚餐,则是美国富裕特权阶层,诸多约束和禁忌。德莱塞风格缩影。这种电影搁在今天没法看。当年若不是因为她,也看不进去。”

“多丽丝,伊芙,我,我们差不多年纪。伊芙十七岁涉足好莱坞,二战前就登上了百老汇舞台。我和多丽丝曾在包厢看过她的戏,她演得真不错。戏本身不怎么样,但她作为舞台剧演员很有魅力,不同于她在默片中的女孩气。舞台上,她能让不那么有头脑的看上去有头脑,使并不严肃庄重的看上去多少庄重些。奇怪了,舞台上她有那样完美的平衡。真实生活中却事事夸张,舞台上她完全适度又圆滑,毫无夸张之处。战后,我们会听她的广播剧,因为洛兰喜欢听。美国广播剧场一些很不像样的剧,她也演出了高雅的意味来。眼下她在我家客厅,浏览我的书架,我和她聊梅雷迪思、狄更斯和萨克雷。她这样背景和趣味的女子,怎么会和我弟弟在一起?”

“那晚我真没料想他们会结婚。在餐馆吃龙虾时他的虚荣心大大得到满足,他兴奋得意极了。在纽瓦克犹太人去的最豪华餐馆、陪在戏剧界象征伊芙·弗雷姆身边神情笃定的是从前纽瓦克工厂街上的粗汉。你知道吗,艾拉在那家餐馆打过杂工。退学后打过的零工之一。做了大概一个月。他块头大,端着装得满满的盘子出入厨房门实在不容易。打了第一千只盘子后他被开除了,后来去了苏塞克斯的锌矿。近二十年过去了,他又回到这家餐馆,自己已是广播明星,这一晚,他为哥嫂炫耀。他是生活的主人,为自己的生活得意。”

“餐馆老板泰杰,萨姆·泰杰,认出了伊芙,带了瓶香槟来到我们桌前,艾拉请他一起喝一杯,对他讲起自己一九二九年在这里做过三十天杂工。既然艾拉如今可算功成名就,大家把听他讲不幸遭遇也当作有趣的事,感叹艾拉又回到这里的讽刺意味,欣赏他对旧创伤的戏谑态度。泰杰去他办公室拿来照相机,拍下我们四人吃晚餐的照片,后来,这张照片就和其他曾在餐馆就餐的名流照片一起挂在餐馆门厅内。若不是十六年前艾拉上了黑名单,那照片是没理由不一直挂到餐馆一九六七年动乱后关门的。听说那时他们当晚就取下了照片,仿佛他的一生已注定是败局。”

“还是回溯到他们的幸福时光刚开始的时候吧——他晚上回他租住的房间,但逐渐就不回去了。后来住到她家,两人也不是孩子,她那段时间又没多少事。他们像一对性罪犯般拴牢在床上,独自锁在西十一街的房子里,那样热烈奇妙。甫入中年,为激情冲动沉沦。放手陷入恋情。释放了伊芙,将她解放,使她获得解脱。拯救了她。艾拉给了她一个新剧本,只要她肯要。四十一岁的年纪,她以为一切结束了,却被拯救。‘好,’她对他说,‘多少年了,总是要保持理性,现在不管了。’”

“她对他讲的话从未有人对他讲过。她把他们的恋情称作‘我们那甜蜜至极到心痛的奇事’。她说:‘它直把我溶化了。’她告诉他:‘正和别人说着话,突然我就出了神。’她叫他‘我的王子’。她引诵艾米莉·狄金森的诗句。对着艾拉·林戈尔德。引艾米莉·狄金森。‘与你,共处沙漠/与你,同忍干渴/与你同在罗望子树林里/豹子呼吸——终于!’”

“艾拉觉得这是他一生至爱。对一生至爱,是不由人细想的。找到了就不会放手。他们决定结婚,西尔菲德从法国回来后伊芙跟她说了。妈妈要再婚了,这次是嫁给一个极好的人。西尔菲德应该能接受。西尔菲德,是老剧本里的角色。”

“在艾拉眼里,伊芙·弗雷姆就是整个成功世界。她怎么会不是呢,当然是了。他不是小孩,遭过不少苦,明白怎么武装自己。可是说到百老汇呢?好莱坞?格林尼治村?对于他,这些都是没碰过的。在个人的事情上,艾拉没有多聪明。他是自学了很多东西。他靠自己,还有奥戴,远远地离开了工厂街。但他学到的都是政治那一套。而且也没有深刻的思考。根本就不是‘思考’。伪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词汇,乌托邦式说教,把这一套派发给艾拉这种没受过学校教育、知识基础差的人,拿宏大思想的智慧魅力去灌输给没多少脑力的成年人,教导一个才智有限的人,像艾拉那样愤怒的、容易激动的那类人……愤怒与不会思考之间的联系,这本身就是一项课题了。”

“你前面问我你们相遇那天他怎么会在纽瓦克。艾拉这个人是不太善于解决婚姻问题的。再说那时候还早,他娶这位舞台、银幕、广播明星,搬进她家住,不过几个月时间。我怎么能就告诉他这是个错误呢?他毕竟也不是没有些虚荣心。我弟弟他是自负的。也会膨胀。艾拉天性里有夸张的一面,可谓自命不凡。地位能再提升,对他也是乐事一桩。不消三天,就适应了,让人振奋。霎时,事事皆有可能,运作起来,近在眼前,可不就是艾拉演戏吗?成功上演一场自己人生由自己决定的大戏。醉心于自我陶醉的幻象,以为已从痛苦失意的现实中脱身,以为他的生活并非是徒劳庸碌的,远远不是。不再徘徊人生低谷。再不是被排斥的命中注定是怪物的局外人。一头闯了进去。摆脱默默无闻。自豪于这一转型。多兴奋。天真的幻梦,他实现了!艾拉焕然一新,世故的艾拉。大个子,大人物日子。大家留心了。”

“其实,我后来跟他说了,说他们结婚是个错。结果有六个星期他不跟我讲话,我跑去纽约对他解释说我错了,求他别记恨我,这才和他和好。我要是敢再提,他会一枪把我撂倒。如果彻底闹翻,我们俩都会很难过。艾拉出生后就是我照顾。那年我七岁,推着婴儿车里的他在工厂街上走。母亲死后,父亲再娶,家里来了继母,若不是有我在,艾拉早晚会进管教所。母亲那么好,但她过得也不好。嫁给父亲,并不幸福。”

“您父亲是什么样的人?”我问。

“咱们不说这个吧。”

“艾拉也是这么说。”

“只有这句话。父亲他……我自己年纪大了以后才明白。但为时太晚。我至少比弟弟幸运。母亲在医院挨了难过的几个月后去世,我已经读高中了。后来拿奖学金上了纽瓦克大学。我的生活已经上了轨道。艾拉呢,当年他还是个孩子。执拗,任性。对人对事充满怀疑。”

“你知道在老一区有位鞋匠给他养的金丝雀办了场葬礼的事吗?透过那件事,你就明白艾拉有多执拗强硬,又有多不坚强。那是一九二〇年。我十三岁,艾拉七岁。在离我们家几条街的博伊登街上住着一个鞋匠,鲁索曼诺,埃米戴奥·鲁索曼诺。老人看去很穷困,矮个子,大耳朵,枯瘦的脸,下巴蓄着白胡须,身上那件外套不知穿了多少年,破破烂烂。鲁索曼诺在店里养着一只金丝雀作伴。金丝雀名字叫做吉米,活了很久,后来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死了。”

“鲁索曼诺伤心至极,他请了个乐队,租了一辆灵车,两驾马车,金丝雀先是被安置在鞋店的长椅上供人瞻仰,以鲜花,蜡烛,十字架围绕,随后出殡,穿过全区所有街道,走过德尔格西奥的杂货店门前,店外大篮子里搁着蛤蜊,橱窗中有一面美国国旗,走过梅利罗蔬果摊,走过乔达诺面包房,走过马施利诺面包房、阿雷意式酥皮面包房。走过比昂迪肉店、德卢卡马具店、德卡洛修车铺、德诺桑齐奥咖啡店、帕里斯鞋店、诺尔自行车店、塞伦塔诺奶酪店、格兰德台球房、巴索理发店、埃斯波西托理发店和那个擦皮鞋的小摊,小摊配有两张旧痕斑驳的餐椅,客人需踩上高处一个台子才坐得上去。”

“四十年了,如今都没了。一九五三年,城里为建廉租高层住宅,拆掉了整个意大利居民区。一九九四年,国家电视台上大力批驳这些高层住宅楼。到那时,这些楼已有近二十年无人住。无法住人。现在那儿什么都没有了,只剩圣露西教堂。仅存的建筑。教区教堂,却没了教区,没了教区居民。”

“第七街上的尼克德米咖啡馆,第七街上的罗马咖啡馆,第七街上的多利亚银行。二战爆发前这家银行为墨索里尼提供贷款。墨索里尼打下埃塞俄比亚时,牧师将教堂的钟敲了半小时。就在这里,美国纽瓦克的一区。”

“通心粉厂、装饰品厂、纪念碑店、木偶戏院、电影院、滚球房、冰库、打印店、俱乐部会所和餐馆。走过黑帮里奇·博亚尔多常去的胜利咖啡馆。三十年代,博亚尔多出狱后,在第八街和夏街街角建了维托里奥城堡餐馆。娱乐界人士从纽约专程来这里就餐。乔·迪马乔来纽瓦克时就在这儿吃饭。迪马乔和女友的订婚宴就在城堡餐馆举行。博亚尔多在这处城堡餐馆像君王般掌控着一区。里奇·博亚尔多管着一区的意大利人,朗吉·兹维尔曼管三区的犹太人,这两个老大之间争斗不停。”

“走过了很多家酒馆,送葬队伍蜿蜒自东区行至西区,向北走一条街,下条街又往南,一直走到了克里夫顿大道上的市公共浴室,一区内仅次于教堂和大教堂的最奢华的建筑。小时候,母亲常带我们来这个大公共浴室洗澡。父亲也去那儿。淋浴免费,一便士租一条毛巾。”

“金丝雀放在一架小小的白色棺木中,四个抬棺人抬着。聚拢来一大群人,沿出殡路线,约有一万人之多。防火梯和房顶上挤满了人。合家围拢在窗口看。”

“鲁索曼诺坐在棺木后的马车上,埃米戴奥·鲁索曼诺哀泣着,一区其他人笑哈哈。有人笑倒在地上,笑得站不起来。抬棺的人也在笑。这会传染。开灵车的人在笑。为尊重送葬者,路边的人憋着,等鲁索曼诺的马车过去以后才笑出来。对大多数人,特别是孩子,这实在是太滑稽。”

“我们这片儿不大,到处都是孩子:小巷里是孩子,门廊上挤满孩子,孩子们从楼里直拥出来,从克里夫顿大道冲到布罗德街。整日如此,夏天的时候,大半个晚上都能听到孩子互相喊着:‘嗨!嗨!’四下里一望,成群结队都是孩子,成群的孩子,投硬币,玩牌,掷骰子,打台球,吃棒冰,踢球,点篝火,吓唬女孩子。只有手持戒尺的修女才管得住这帮孩子。有成千上万的孩子,都不足十岁。艾拉就是其中之一。几千名好打架的意大利孩子,他们是铺铁轨、铺路和挖下水道的意大利人的孩子,小商贩、工厂工人、捡破烂的、开酒馆的意大利人的孩子。孩子名叫朱塞普、罗德福、拉斐尔、盖塔诺,那个犹太孩子叫艾拉。”

“这些意大利人开心极了。从未见过金丝雀葬礼这种事。以后也没再见过。在那以前当然有过送葬队伍,乐队奏着哀乐,送葬者穿过街道。全年都有节日,为他们自意大利传来的圣者游行,成百上千的群众敬奉他们各自的圣者,盛装出行,举着绣着圣者画像的旗子,手持轮胎撬棒大小的蜡烛。圣诞节时抬出圣露西教堂的基督诞生像,仿那不勒斯一处村庄的圣像,玛丽、约瑟夫和襁褓中的基督旁有一百座意大利小雕像。意大利风笛伴着婴儿基督石膏像并行,基督像后的游行队伍唱着意大利语圣诞歌。沿街有小贩卖圣诞晚餐的鳗鱼。人们为了宗教成群结队地出来,将美元钞票粘满不知什么圣者的石膏像的长袍,抛彩带般自窗口掷出花瓣。甚至打开鸟笼,鸽子疯狂飞过人群上空,自一根电线杆飞向另一根电线杆。在这种日子,鸽子一定是希望还不如一直在笼里,不去看所谓笼外世界呢。”

“圣米歇尔节那天,意大利人把几个小女孩打扮成天使,束在绳上,从街道两侧太平梯荡过人群上空。瘦瘦小小的女孩子,白色长袍,戴着花环和翅膀,出现在空中,哼唱着祷词,人群惊叹着沉寂下来。女孩扮完天使以后,人群疯狂了。就在这种时候,他们放飞鸽子,点燃烟花,总会有人炸飞了几根手指,住进医院。”

“因此,刺激的奇观异景对一区的意大利人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搞笑,老家式的胡闹,喧哗,打闹,花样繁多的把戏,并不新鲜。葬礼当然也不稀奇。流感肆虐时,死了那么多人,棺材排到了街上。一九一八年。丧葬店应付不了这么多生意。整日都有送葬队伍从圣露西教堂出发,走过几里路去往圣墓园。有婴儿的小棺材。要等着轮到自己来火葬自己的孩子——要等着让邻居先葬他们的孩子。对于孩子,是无法忘却的恐慌。然而就在流感之后两年,给那只叫吉米的金丝雀办丧事……没有比这更绝的了。”

“那天,所有人都忍不住大笑。只有一个人例外。纽瓦克只有艾拉不把那当作笑话。我跟他说不明白。我试了,他理解不了。为什么呢?也许是因为他傻,也许是因为他不傻。或许他只是先天没有那份狂欢的心态,也许信仰乌托邦的人不具有这种天赋。也可能是因为母亲几个月前刚去世,我们经过了自家的葬礼,那个葬礼,艾拉不想参加。他想去街上踢球。他求我不要让他换下背带裤去墓园。他藏进了壁橱。最后还是和我们一起去了。父亲决意要他去。在墓园,他站在那儿,看我们将她下葬,但是他不肯拉我的手,不让我拥着他。他只是皱眉怒视拉比。不让人碰。不要人安慰。也没哭,一滴泪都没有。太愤怒,无泪可流。”

“可是,金丝雀死了,葬礼上的人都笑个不停,惟艾拉除外。艾拉对吉米的认识只是在去学校的路上经过鞋匠的店,隔窗看看吉米的笼子。他应该从没进过店,然而,除了鲁索曼诺,在场的只有他一人落泪。”

“我也笑起来,因为确实是滑稽,内森,十分滑稽。艾拉发作了。我第一次看到艾拉那样。他挥舞拳头,对我大吼。当年他个头也不小了,我压不住他,突然间他挥拳击向边上几个正笑得不行的孩子。我俯身要拽他起来,不能让他被这帮孩子打死,他一拳头挥到我鼻子上,打断了我鼻梁,七岁大的他。我流血了,鼻梁肯定是断了。艾拉逃走了。”

“第二天我们才找到他。他睡在克里夫顿大道酿酒厂后院。这不是头一回了。睡在后院,装卸台下面。父亲早上在那儿找到了他,拽着他后衣领,一路拖到学校,拖进艾拉的班级教室,大家已经开始上课。孩子们看到艾拉一身昨晚穿着睡觉的脏衣服,被爸爸丢进教室,就呜呜地叫起来,那以后好几个月,这就成了艾拉的绰号。呜呜·林戈尔德。金丝雀葬礼上哭鼻子的犹太小孩。”

“幸好艾拉比同龄孩子块头大,又结实,会踢球。要不是因为视力不好,艾拉能当体育明星的。他在家那片儿赢得的尊重都来自他的球技。但是打架呢?那时候起他老是打架。那时候起他变得过激。”

“我们很幸运,没在犹太贫民三区长大。艾拉在一区长大,对那些意大利人而言,艾拉不过是个大嘴巴犹太外人。因此,不管他个头多大多壮,有多好斗,博亚尔多决不会把他当作黑手党人选。在三区,在犹太人中间,可能就会不一样。艾拉在三区不会被孩子群体排斥在外。单是他那大块头,他就极可能被朗吉·兹维尔曼盯上。就我所知,朗吉大艾拉十岁,青春期和艾拉很像:火爆脾气,大个子,看着就惹不起。他也休了学,打架不要命,气场强大,有头脑。贩运私酒,搞赌博业,开自动售货机,码头上,工会运动,建筑业,朗吉最终做大了。即便是在他风头最劲的时候,和外号‘巴格西’的西格尔、兰斯基、昵称‘幸运’的卢西亚诺合作,他最亲近的还是和他一起在街头长大的朋友,和他一样的三区犹太孩子,一碰就炸。尼金·拉特金,他的专用杀手。萨姆·卡茨,他的保镖。乔治·戈尔茨坦,会计。比利·蒂普利兹,负责人脉。多克·斯泰切,他的计算器。阿贝·卢,朗吉的表弟,为朗吉管着零售人员工会。还有迈耶·埃伦斯坦,也是三区贫民区街头的孩子,他当纽瓦克市长的时候,整座城等于是为朗吉管的。”

“艾拉完全可能会成为朗吉的亲信,为他效忠。他已够老练,可以被他们招募去。很自然:这些孩子就是为犯罪而养成的。顺理成章。干那些非法行当,正需要用他们的暴力去恫吓,去占得上风。艾拉会由纽瓦克港做起,卸下快艇上加拿大贩来的威士忌,装上朗吉的卡车。他会和朗吉一样,拥有西奥兰治百万豪邸,最终被一根绳子吊死。”

“是很无常吧?你最终成为什么人,又是如何终了。仅仅因为地理位置上一点点差异,与朗吉成为一伙的机会就没有发生在艾拉身上。凭借棒打朗吉对手,勒索朗吉客户,在朗吉的赌场监管赌桌开创成功事业的机会。在基弗维尔特别委员会前作证两小时后回家自缢身亡的机会。艾拉遇上比他更强悍聪明、对他产生巨大影响的人时,他已经在部队了。因此,使他转化的这个人,就不是纽瓦克的流氓,而是个共产党人,钢厂工人。艾拉的朗吉·兹维尔曼就是约翰尼·奥戴。”

“他头回来我家住那次,我为什么没跟他说让他终止婚姻脱身出来呢?因为那婚姻,那女人,那座美丽的房子,那些书籍、唱片、墙上的画,她那种生活里,往来的是功成名就的人,优雅,风趣,教养良好,这都是他从未有过的。别提什么他自己也是名人。这次他有了家。以前他从没有过,他三十五了。三十五岁,不再住在单人间,不再在小餐馆吃饭,不再和女服务员、酒吧女,以及比她们还不如的,有些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女人睡觉。”

“艾拉退伍后,刚搬去卡柳梅特城和奥戴住时,和一个十九岁的脱衣舞女有过一段。女孩名叫唐娜·琼斯。是艾拉在洗衣店认识的。起先以为她是当地高中生。她也没去纠正他。她身材娇小,吵吵闹闹的,打扮花哨,硬实。起码表面粗硬。沉迷声色。手总放在阴部。”

“唐娜来自密歇根一处名叫本顿港的湖边度假小镇。在本顿港,夏天,唐娜在临湖一家旅馆做活。十六岁,整理房间,怀了芝加哥来的某个房客的孩子。具体是哪一位的她不知道。足月生下孩子,交给别人收养,不光彩地离开家乡,最后在卡柳梅特城一处下等酒吧做了脱衣舞女。”

“每逢周日,艾拉不出外为工会扮演阿贝·林肯时,他常借奥戴的车带唐娜去本顿港看望她母亲。她母亲在一家糖果厂做工,糖果卖给本顿港大街上的度假者。度假糖果。软糖很有名,用船运往整个西部地区。艾拉和开糖厂那人聊上了。看他们如何生产糖果,不多久,他就写信给我说要和唐娜结婚,用他余下的退伍津贴入股糖果生意。再加上他在返乡兵船上赌双骰赢的几千块钱,这些都可以投入糖果生意。那年圣诞,他给洛兰寄了个软糖礼盒。十六种口味:巧克力椰子、花生酱、开心果、薄荷巧克力条和石板街……全是新鲜的,多奶油,密歇根本顿港糖果厂直送。你说,住在密歇根,逢年过节寄软糖礼盒给老伯母,这跟身为狂热赤色分子决意推翻美国制度差了十万八千里吧?盒子上的广告语‘湖畔风味小吃’,不是‘全世界工人联合起来’,而是‘湖畔风味小吃’。艾拉若是和唐娜结了婚,他这辈子就活在这句话上了。”

“说服他放弃唐娜的是奥戴,不是我。放弃唐娜,并不是因为一位在卡柳梅特城情色俱乐部扮作‘沙利马小姐,邓肯·海因斯举荐之美味’的十九岁女孩为人妻母有何不妥;不是因为唐娜的父亲、失踪的琼斯先生是名醉汉,对妻儿家暴;也不是因为本顿港琼斯一家是没有知识的工人,服了四年役回来的人不该为这样的人担起家庭责任——这些我委婉跟他说过多次了。可是对于艾拉,凡是注定会成为家庭不幸的,反倒都成了偏向唐娜的理由。劣势人群对他是种吸引。一无所有的人自底层奋斗向上,对他有无法抵御的诱惑。痛饮之下,入口是残渣。人性对于艾拉而言,等同于艰苦不幸。对于艰苦,哪怕是最鄙陋的一面,也与他血脉相牵,坚不可破。直到奥戴出手,才卸去了唐娜·琼斯及十六种软糖口味那无所不在的催人情欲的能力。奥戴斥责他不该将政见个人化,用的不是我那套‘布尔乔亚’道理。奥戴批评艾拉的缺点不留情面。从不致歉。就是能把人扳正。”

“奥戴根据自己战前的婚姻遭遇,给艾拉上了一课,他称之为‘婚姻与世界革命之关系进修课’。‘你跟我跑到卡柳梅特城就是为了这个吗?你要开糖果厂,还是开展一场革命?现在不是闹荒唐的时候!就在眼前了!十年了,我们都明白,现在是争取工作条件生死攸关的时刻!湖县各党派组织都集合起来了。你看着吧,如果我们能守住,如果没有人中途改主意,铁人,一年,最多两年,这些厂子就是我们的了!’”

“于是,过了八个月吧,艾拉对唐娜说都结束了。她吞了些药,试了下自杀。再过了一个月,唐娜已回了俱乐部,又找了男人,她失踪已久的父亲带着唐娜的一位兄弟上了艾拉家,说要为艾拉对他女儿的所作所为教训艾拉一顿。艾拉在门口和他们两个厮打,唐娜父亲掏出一把刀,奥戴一拳挥出去,打碎了这浑蛋的下巴,抓住了刀……这就是艾拉要结婚的第一个家庭。”

“从这种胡闹荒唐中脱身出来通常不易。但是,到了一九四八年,小唐娜的所谓救世主,已成了《自由勇敢者》中的铁林,万事俱备,可以犯下一个大错了。他得知伊芙怀孕后说的那些,你真该听听。有孩子了。有属于他自己的家了。不是跟他哥哥不赞同的脱衣舞娘,而是跟美国广播界深受喜爱的知名女演员。他平生最好的事。这样实在可靠的根基,他从没有过。他简直不敢相信。两年了——又有了孩子!他不再是暂时的、无常的了。”

“她怀孕了?什么时候?”

“他们结婚以后。只怀了十周时间。他就是为了这个才到我这里来住,又认识了你。当时她已经决定要堕胎。”

我们坐在屋外露台上,对着池塘,远眺横亘西方的山脉。我一人住在这儿,房子不大,有一间是我写作就餐的房间,带浴室的工作间,一角凹进去是厨房,石头壁炉与一墙书架成直角,一排五个细格拉窗俯瞰之下是开阔的干草地,一片防护老枫树将我与土路隔开。另一个房间是卧室,大小适中,样子质朴,一张单人床,一张梳妆台,烧木柴的暖炉,房间四角竖着裸露在外的老式木梁,还有些书架,我坐着读书的休闲椅,一张小写字台,拉开西墙玻璃滑门就是露台,晚餐前我和默里坐在那里每人喝了一杯马丁尼。房子我买下来了,装上过冬的设备——这本来是人家避暑的小屋——六十岁后自己住到这里来,大致是远离了人群。那是四年前了。这样素朴的日子,没有了人类生存通常该有的各类活动,并不总合人心意,但我相信我这个选择是危害最小的。不过,我的离群索居并不是我要讲的故事。怎么说都不是故事。我到这儿来是因为不想再有故事。我已有过故事。

我不知道默里是否认出来了,我这房子正是仿造特拉华峡谷泽西州一侧的那间两室木屋,那是艾拉至爱的归隐处,一九四九年和五〇年的夏天,我去那儿和他待了一周,初次体味了美国乡村生活。第一次单独和艾拉住那木屋我就很喜欢,等我看到这处房子,当即想到了他的住处。本来我要找的是较大些、较传统的房子,但还是立刻买了下来。各房间大小与艾拉的大致相同,布局也相仿。随时光逝去,他那里斑驳的松木板墙几近黑色,房梁架起的屋顶很低(对他而言是低得离谱),窗户小,又不多。我的房子虽说光线明亮得多,但与他的一样是建在土路旁,从外观看来,并无那种标示着“隐者在此闲人莫入”的灰暗倾颓、摇摇似倒之感,但也没有穿过干草田的小径通向锁着的前门,房主的心境由此可见一斑。有一条车行土路,转过弯,绕到房子的工作室一侧,有个小棚屋,冬天我把车停在棚屋里。棚屋木结构建得比房子早,已是摇摇欲坠,简直是从艾拉那杂草丛生的八英亩地上直接搬来的。

艾拉木屋观念的影响何以会如此持久?因为人生无论经历多少幸运抑或打击,顽固存留下来的依然是最早那些意象,尤其是独立自主的意象。木屋的理念毕竟也不是艾拉的,它由来已久。是卢梭的。是梭罗的。原始小屋的掩蔽作用。在这里卸除一切回至根本,是你的去处——即使它不是你的来处——去除污秽,免除纷争。来到这里,脱去衣物,全部卸去,穿过的制服,着过的戏装,褪去旧伤怨恨,与世界之姑息之抗争,除去对俗世的操纵,除去俗世对你的粗暴。老去时归园田居,东方哲学多有这样的主题,道家思想,印度教教义,中国思想。“居于林”,人生路上最后一站。想想中国画中的那些山下老人,山下独居老人,自人生烦扰中退隐。曾与人生激烈角逐,如今,平静了,迈入与死亡的角力,终至素朴,终极之事。

***

喝杯马丁尼是默里的主意。主意虽好却不太妙,因为在夏日将尽时分,和我喜爱的人喝上一杯,和默里这样的人聊一聊,令我忆起了有人相伴的快乐。我曾喜爱过不少人,对生活并不淡漠,并没有抽身回避……

不过,我们讲的是艾拉,讲的是艾拉他为何不可能做到。

“他一直想要个男孩,”默里说,“盼着给孩子取他朋友的名字。约翰尼·奥戴·林戈尔德。我和多丽丝有个女儿,名叫洛兰,他每次留在我们这儿在沙发上过夜,洛兰总能让他高兴起来。洛兰喜欢看艾拉睡觉。喜欢站在门廊上看莱缪尔·格列佛睡觉。他喜欢上了这刘海黑黑的小女孩。她也喜欢他。他到家里来的时候,洛兰就要他陪着玩俄罗斯套偶。他送她的生日礼物。你知道的,传统的戴头巾的俄罗斯女人,一模一样的一个套在另一个里面,一直打开到最中间是小核桃般大小的玩偶。他俩给每个玩偶都编上故事,编这些小人族在俄罗斯工作得多么辛劳。然后他就把所有玩偶拢在一只手里,看都看不到。整个消失在阔长的手指间,修长奇特的手指,帕格尼尼的手指一定就是那样的。洛兰最喜欢他这样了:最大的套偶就是她硕大的叔叔。”

“洛兰来年的生日,艾拉给她买了苏联红军合唱团及乐团演奏的苏联歌曲集。合唱部一百多名男声,乐队还有一百人。低音部隆隆声惊人,动听至极。她和艾拉听得很享受。歌是俄语的。他俩一起听。艾拉扮低音独唱,拟出不明其义的歌词的嘴型,做着‘俄罗斯式’的激烈手势,到合唱部分,洛兰就做合唱队部分歌词的口型。这孩子有当喜剧演员的细胞。”

“有一首歌她特别喜欢。优美,激越,哀伤,圣歌般的民谣,歌名《伐木歌》,旋律简单,背景是俄罗斯三弦琴。唱片内封上印着英文歌词,她背下来了,有好几个月,在家里走到哪儿,唱到哪儿。”

在家乡我听过许多歌曲——

快乐的忧伤的曲子。

有一首深深印在我的记忆里:

大众工人之歌。

这是独唱部分。她最爱唱的是合唱的副歌。因为其中有“嘿——嗬。

嘿,抬起棍子,

嘿——嗬!

一起用力拉,

嘿——嗬!

洛兰一个人在房间的时候,就把空心娃娃排成一队,放上《伐木歌》的唱片,哀伤唱起‘嘿——嗬!嘿——嗬!’,把玩偶在地板上推到这边,又推到那边。”

“等一下,默里,等一等。”我说道,起身从露台回屋,进了卧室,那儿有CD机和留声机。我大部分唱片用盒子装着搁在壁橱,我知道我要找的唱片在哪个盒子里。我取出艾拉一九四八年送我的唱片集,抽出苏联红军合唱团及乐团的那张《伐木歌》唱片,放到唱机上。将唱针落在最后一根曲道前,音量调大,这样透过卧室与露台间那扇敞着的门,默里听得到音乐。接着,我又走出去与他同坐。

我们在黑暗中聆听,不是我聆听他或他聆听我,而是我们俩一起聆听《伐木歌》。正如默里描述的一般,优美,激越,哀伤,圣歌般的民谣。老唱片残旧的表面发出啪啪的声音,连绵往复,像夏日乡间夜晚熟悉的大自然的声音,这首歌曲仿佛穿越久远的历史过往,向我们走来。完全不同于我躺在露台上听收音机里直播周六晚的坦格伍德音乐会。“嘿——嗬!嘿——嗬!”发自遥远的空间和时间,那些迷狂的革命岁月留存于此奇幻,那个人人筹划着,天真、痴狂、不宽恕地渴求变革的年代,却都低估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恰恰为人类自己所毁,沦为可悲的闹剧。嘿——嗬!嘿——嗬!仿佛在合众之力面前,在人民合力获得新生、灭除不公平面前,人性之狡猾、软弱、愚笨与堕落没有一丝胜率。嘿——嗬。

《伐木歌》放完了,默里不语。本来听他讲话时我自动滤除的那些声音,此时又听见了:青蛙的咕噜声,火车沿家东边长满芦苇的沼泽地边上铁路哐啷哐啷远去,鹪鹩以啭鸣之声相伴。还有潜鸟,抑郁躁狂的潜鸟的哭声与笑声。每隔几分钟远远传来枭的嘶叫,贯穿始终的则是新英格兰西部的蟋蟀合奏的巴尔托克。一只浣熊在附近树林中吱吱叫,时光推移,我甚至感觉听到林间溪流汇入我家池塘处有河狸在啃噬树木。一群鹿一定是为寂静蒙骗,走得离房子太近了,因为突然间,那鹿已觉察出我们,迅疾听到它们相互警告逃遁的声音:呼哧鼻息,四蹄踏击,跳跃着远去了。它们的身体优美地直冲入灌木丛,接着,依稀可辨它们奔跑逃命而去。只听得见默里细沉的呼吸,老人均匀的呼吸声。

他再张口说话时,半小时已过。唱机的唱臂还没回到原位,能听到唱针在标签上沙沙划动。我没进屋去弄好它,怕打断讲故事的人厚重的沉寂。不知要过多久他才会再说话,是不是他就再不讲什么,直接起身要我开车送他回宿舍,是不是他脑中已信马由缰的各种意念,需睡上一晚才能平息。

然而,默里轻轻笑了,终于说道:“听得我难过了。”

“哦?怎么会?”

“想女儿了。”

“她在哪儿呢?”

“洛兰死了。”

“什么时候的事?”

“二十六年前。一九七一年。三十岁死的,留下丈夫和两个孩子。脑膜炎,突然就死了。”

“多丽丝也去世了。”

“多丽丝?当然。”

我去卧室移开唱针,放回原位。“再听点儿别的吗?”我对默里喊道。

他纵声大笑道:“是要看看我能受得住多少吗?内森,你有些高估我了。《伐木歌》这曲子我已经应付不了了。”

“不见得啊,”我说,走回屋外坐下,“你刚才说到——”

“我说到……我说到……对了。说到艾拉被电台解雇后,洛兰很沮丧。她才九岁、十岁吧,一腔怒火。艾拉因为是共产党被开除以后,洛兰就不肯向国旗敬礼了。”

“美国国旗?在哪里呢?”

“在学校,”默里说,“还能在什么地方向国旗敬礼呢?老师要保护她,把她拉到一边说你得向国旗敬礼。这孩子就是不肯。火气很大。真正林戈尔德家族的怒火。她爱叔叔。站在他一边。”

“后来呢?”

“我和她长谈了一次,她又向国旗敬礼了。”

“您都和她谈了些什么?”

“我跟她说我也爱我弟弟。我也觉得那事不公正。我告诉她我和她看法一致,因为人的政治信仰而解雇人是极端错误的。我相信思想自由。绝对的思想自由。但是,我说不应该去找仗来打。那并不重要。为了达到什么目的呢?又会赢得什么呢?我跟她说,不要做无把握甚至无意义的斗争。我告诉她慷慨激昂的言辞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这些都是以前我常对我弟弟说的,从他小时候就跟他说,全是为了他好。关键并不在于愤怒,而是为了正确的事由愤怒。我告诉她,要从达尔文进化论的视角来看待这问题。愤怒的意义在于它令人有力。这是它存在的意义。这才是赋予人类愤怒的原因。倘若愤怒反倒让你无力,就要像丢掉烫手的热山芋一样舍弃它。”

五十多年前,默里做我们老师的时候,喜欢渲染事物,上课像演一出戏,用许多小手法让我们保持注意力集中。教书对他是富含激情的职业,他自己也是个令人激动的人物。如今呢,虽说他无论如何还不是个活力耗尽的老人,却不再认为有必要去竭尽全力阐释自己的意思,如今的他几乎是不动声色。语调平和淡然,无意以明显声音、表情或手势来引导或是误导人,即便在唱到“嘿——嗬。嘿——嗬。”时也是如此。

现在的他,头颅看上去如此脆弱、细小,其中却蕴含着九十年的过往。那里搁着的,有许多许多。所有逝去的人,他们做过的事,他们做错的事,汇集上所有无法回答的问题,无法确认的事……给了他一项艰巨的任务:公正判断,把这个故事讲出来,没有太多出入。

时光将到尽头时,走得极快。默里距尽头已是不远,他那样讲话,耐心,中肯,有种淡漠,间或停下,凝神啜一口马丁尼,我觉得时光已被他消融,走得既不快,也不慢,他不再活在时光中,而是独活在他自己的体肤之中。他作为一位认真尽责的教师,作为公民和顾家男人,积极努力、外向的生活是一场漫长的战役,为的是修成无欲无情的境界。冉冉老去,不可测知的湮没,万物归为虚无,凡此种种,并不是不耐久的。都是持久的,甚至是对可鄙之物的尽情鄙视。

在默里·林戈尔德这里,找不到所谓人生不尽如人意。他已脱离了这境界。万物逝去后,留存下来的是恬淡克制的忧伤。是冷却。炽热太久,生命曾激烈如斯,然后一点点消逝,继而冷却,终归灰烬。当初教我与书籍周旋的人,他回来了,教我与人的老去过招。

他传授的这技艺不凡,因为,面对衰老,没有什么比拥有过丰实的生命更能让你对之不加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