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路易斯·布兰代斯 第一个犹太人大法官
1916年,民主党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提名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在这之前,美国参议院对美国总统的法官提名很少有异议,但是威尔逊总统的这次提名却在美国朝野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参议院法律委员会的五人小组举行了一长串的听证会。前总统塔夫脱和美国律师协会的七位前主席联名上书反对,哈佛大学校长罗威尔和波士顿的一些达官贵人也全力阻挠,理由是布兰代斯“不适合”出任最高法院法官。在当时的大多数美国人看来,一个犹太人做最高法院法官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同年四月,五人小组以三票对二票勉强通过提名,五月参议院法律委员会以十票对八票的微弱多数再次通过了提名,六月参议院投票表决,赞成者47人,反对者22人。路易斯·布兰代斯终于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犹太裔最高法院法官。那一年他59岁。
1848年,欧洲革命爆发,布兰代斯的父亲阿道尔夫从德国移民美国,不久后母亲也来到了美国。1856年11月13日,路易斯·布兰代斯出生于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美国内战与战后重建期间,阿道尔夫靠做农产品生意发了大财,举家迁回欧洲。布兰代斯在德国德莱斯顿读了几年高中后于1873年回到了美国,并在两年后被哈佛大学法学院录取。当时的法学院院长朗戴尔认为法律是一门科学,率先采用严谨的案例教学法,学生通过研究不同时期的法律案例来了解法律的演变。布兰代斯非常喜欢这种严格的教学方式,一头扎进学业中,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博览群书,过目不忘,上课发言时连教授都对他洗耳恭听。他在哈佛接触了许多名人,其中有著名作家爱默生、诗人朗费罗和后来成为最高法院同事的霍尔姆斯法官。他还是大名鼎鼎的《哈佛法律评论》杂志的创办人之一,负责管理杂志的财务。在成为最高法院法官之前他一直是《哈佛法律评论》的理事。
1877年,布兰代斯以哈佛法学院历史上的最佳成绩毕业。毕业后,他和同班同学塞缪尔·华伦在波士顿合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华伦的父亲是一位很有钱的大资本家,家里与波士顿的名门望族来往密切,布兰代斯最初的客户也大都是富人和有钱的大公司,因此给律师事务所带来了丰厚的利润。经济的独立让他有更多时间来关注社会公正问题。1889年,布兰代斯第一次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并且胜诉。1890年,布兰代斯和华伦在《哈佛法律评论》上联合发表了《隐私权》一文,提出个人在法律上有不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公诸于众的权利。这篇文章发表后产生了很大反响,专家们普遍认为文章中的观点不但开辟了一个新的法学领域,而且为这一领域勾勒出基本的理论框架。这一年,年仅24岁的布兰代斯应邀在哈佛法学院开了一门课。学校对他的教学非常满意,有意聘他为助理教授,但被他婉言谢绝。两年之后他在麻省理工学院讲授一门商业法的课程,因而对商业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有了深入了解,也认识到二者和政治之间密不可分。布兰代斯进入律师行业时正是美国工业化的初期,收购兼并之风盛行,托拉斯垄断大行其道,银行家和政客们狼狈为奸,律师大都和大公司一个鼻孔出气,而联邦和州政府的法律条文或者得不到贯彻,或者干脆被法院裁定为非法。身为百万富翁的布兰代斯挺身而出,义务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打官司,和波士顿、纽约等地的大公司对簿公堂,在交通、铁路、保险、公共设施等领域不遗余力地捍卫工人、工会、消费者和平民百姓的利益。这些轰动一时的大官司为布兰代斯赢得了“大众律师”的美称。
1907年,布兰代斯应邀为俄勒冈州妇女十小时工时上限法一案担任辩护律师。两年前,法庭认为这一法律违反了美国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例而将其判为违宪行为。布兰代斯在辩护状中据理力争,不仅陈述了这一法律的合法性,而且用超时工作危害妇女健康的大量证据证明了其合法性。1908年,最高法院一致投票裁决俄勒冈的工时上限法没有违反美国宪法。在一百多页的“布兰代斯辩护状”里,他用短短的两页纸篇幅进行了法律陈述,却用了一百多页纸的内容大量引用事实和数据来证明超工时对妇女的危害。这种形式由他首创,随后在法律界被广泛采用,“布兰代斯辩护状”从此成为一份经典的法律文件。
1910年,纽约六万多制衣厂工人在罢工期间生活陷入困境,引起整个美国社会瞩目。布兰代斯及时出面担任调解人,帮助起草了“和平议定书”,一方面规定工厂老板必须改善工作环境,增加工人工资,并由工会会员的工人逐步取代非工会会员的工人,另一方面议定书也给了资方足够时间来适应成本上涨。布兰代斯以非罢工手段解决劳资争端,受到美国媒体的一致好评,也为后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先例。
当时纽约的制衣厂工人大都是犹太女工,和她们的合作使布兰代斯开始关注犹太人的命运。他尽管不信奉犹太教,但还是积极地参加了20世纪初的犹太复国运动,并成为犹太复国联盟的领军人物。可以想象,没有布兰代斯和他那一代犹太人的努力,就不会有1948年的以色列建国,而以色列作为美国盟国之一直接影响了20世纪下半叶乃至21世纪美国的中东政策。
从1916年到1939年,布兰代斯一共做了23年最高法院的法官,在美国法律和社会政策方面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自始至终站在垄断资本家的对立面,努力维护社会公正和小人物的合法权益。罗斯福当上总统之后,他更为“新政”投出了一张关键的赞成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美国最高法院政治上趋于右倾保守,而布兰代斯倡导社会革新的自由派声音尤其难能可贵,路易斯·布兰代斯是公认的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