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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庭审(下)

莫瑾咬牙切齿的说:“夏颜青,真的是你吗?”

夏颜青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说:“是的,这封邮件是我发的。”

“等一下。”方俐敏马上制止了夏颜青的发言,“各位庭审,这个变化发生得太快了,我请求休庭十分钟,我需要和我的辩护人做一个简单沟通。”

苏乐说:“各位庭审,应该让夏颜青证明,那封邮件确实是她出来的。”

方俐敏:“我反对!”

法官:“反对无效,夏颜青,你如何证明邮件是你发出的,你能拿出有效的证据吗?”

夏颜青说:“发出那封邮件的信箱,账号和密码我可以当庭公布,各位庭审可以登录以我的邮箱里面查看已发送邮件内容,那个邮件是我新注册的,里面只有那一封已发送邮件,很容易查的。”

莫瑾的愤怒,让她的眼眶变得通红:“夏颜青,你就是个养不熟的恶狼。”

庭审经过简单的商议,夏颜青的证人身份合法,或者是现在的身份是个污点证人。法官示意夏颜青还原这段视频拍摄的所有经过。

标书制作当天,莫瑾、夏颜青、杜玟玟和方恒一行四人去了文印工作室,由于他们的标书文件特别的多,并且在排版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文印工作室的陈工提议在正式打印之前要按照打印机的要求重新再排版一下,莫瑾同意了下来。可哪里想到这个陈工没安好心,文印室规定,帮助客户排版一个小时六十块钱,要是下班以后就变了九十块钱一个小时,陈工为了多赚点钱,故意在那里磨洋工,说他们的标书文件做得非常的不规范,排版也不好,导致他的工作很困难,要不是看在几位美女的面子上,根本就不接这活,最后一直磨蹭到深夜。

这个陈工不但心眼坏,而且还好色。莫瑾的一身打扮,在他眼里就是那种轻浮的好上手的女人,给他们排版的时候,经常言语的挑逗。莫瑾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了,也没有十分在意。陈工自我感觉得这女人有戏,又发消息把他的老板喊了过来,老板姓王,更是一个色中恶鬼,店子里来了这么一个风骚的女人,他哪能错过撩骚的机会。

王老板的胆子比陈工就大多了,不光是言语上的挑逗,时不时的还动手动脚,进一步的试探。莫瑾是什么人,对付这种男人她有的手段,她有心要把这个王老板弄得上不上,下不下,触手可及而又遥不可及,好好把玩一下。

这一切都让夏颜青看在了眼里,她把手机录相功能的开了,放在一边,想录下莫瑾不检点的行为,要是以后在工作上给她为难,她就把个行为不检点的视频拿出来威胁莫瑾,算是抓住了她的小辫子,没想到拍下了莫瑾偷换打印机纸张的视频,成为了本案最重要的证据。

方俐敏说:“你发现了莫瑾偷换纸张,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

夏颜青说:“我当时不知道换的是什么纸,所有根本就知道会发生什么问题。而且我一开始也没有留意到她换纸这个细节,是回家翻看拍摄的视频,才发现了这个细节,联想到我们投标出了问题,虽然我不确定是不是因为纸问题,但我觉得这可能是个线索,所以就发给了苏姐。”

方俐敏说:“夏颜青,在法庭上讲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有心把线索发给苏小姐,为什么又要匿名发送,你怎么自圆其说?”

夏颜青说:“各位,说到匿名发送,我还是有私心的。我当时是这样想的,要是这段视频是我误会的莫姐,将来事情过了以后,莫姐肯定是要责怪我的,所以我不敢用自己工作邮箱来发送这段视频。如果这段视频可以成为证据,到法庭上,我再承认是我发送的,这样也不会耽误事情的真相。”

方俐敏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段视频就是你拍摄的?”

夏颜青说:“视频就在我手机里面,我发出来的视频是经过了裁剪的,原始的视频文件可以从我的手机里调出,因为事关重大,我还做了备份。”

莫瑾凶狠的盯着身边的夏颜青:“夏颜青,你厉害,我平时待你不薄,你竟然在关键的时候还护着你的旧主,你就是一条狗,一条狗你知道吗?你就是苏乐的一条狗,我真是瞎了眼。”

方俐敏说:“莫小姐,你说夏颜青是苏乐的部下。”

莫瑾说:“是的。”

方俐敏说:“各位庭审,如果夏颜青和苏乐是这种关系,我理由怀疑她们是串通了证辞。”

苏乐说:“方律师,夏颜青以前是我的部下,但我们想处的并不和睦。从投标失误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没有碰过面,哪来串通证辞一说。”

莫瑾高声说:“吴总,你就不说点什么吗?”

吴启明说:“各位庭审,我想已经有结论了,我尊重法庭的所有判决。”

方俐敏说:“等一下,各位庭审,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询问原告代表。”

法官:“你可以询问。”

“苏小姐,如果你们两人没有串通证词,你是如何当许指认邮件就是夏颜青发出来的,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封匿名的邮件,如果你没有十足的把握,哪里来的信息当庭指认?”

苏乐看了一眼旁听的方恒,向法官说:“各位庭审,这个问题与本案没有牵连,我可以不回答吗?”

方俐敏说:“怎么没有关联,这说明你和证人根本就是早已经串通好了,对我的辩护人蓄意陷害。”

法官:“请原告代表苏乐,回答对方辩护律师的问题。”

苏乐说:“我想请问各位庭审,如果以维护正义的名义,利用黑客手段入侵了一些系统。实际上这种入侵只是查询一些信息,并没有对系统进行破坏,也没有影响该系统的正常运营,更没有影响它的声誉,该如何量刑?”

法官:“这个量刑没有硬性的标准,因为你的行为没有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或其它的损失,所以起决于你说的这个系统的运营方的态度,如果对方选择不起诉或庭外和解,就不存在量刑。如果对方坚持要追究到底,法院会根据相关的信息安全相关法律量刑,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