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杂烩浓汤
当小小的“莫斯号”舒适地停靠下来,夜色已经很深了,奎奎格和我才上得岸来;所以我们当天已经做不了什么事了,只能吃晚饭,上床睡觉。喷水鲸客店的老板向我们推荐过他的表弟何西亚·赫西的尝锅客店,他断言那是整个楠塔基特经营最好的客店,他还向我们保证,他表弟何西亚,他就是这么称呼的,以其杂烩浓汤闻名遐迩。简而言之,他很清楚地暗示我们去尝锅尝尝鲜、试试运气,那是再好不过了。
但是,他指给我们的方向却相当复杂,我们要沿着道路右侧的一所黄色仓库,一直走到一座白色教堂,向左拐,继续沿着路的左侧走,直走到一个街角,在那里按三点方向右拐,然后再向我们遇见的第一个人打听那客店的所在。他这种曲折的走法起初让我们相当困惑,尤其是出发的时候,奎奎格坚持认为那所黄色仓库——我们出发的原点——一定是在路的左侧,而我则认为彼得·考芬说的是右侧。然而,经过在黑暗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跋涉,时不时地敲开门向温和的居民问路,我们最终到了一个好像没错的地方。
一座旧房子门前,立着一根旧中桅,桅顶横杆的两端,各挂着一口拴住锅耳、漆成黑色的大木锅,来回摆动着。横杆背面两端的尖角都锯掉了,因此这根旧中桅看起来有点像绞刑架。也许我当时对这样的印象过于敏感,但是,我忍不住带着一种模糊的疑虑凝视着这个绞刑架。当我抬头打量剩下来的两个尖角时,我的脖颈起了一阵痉挛;是的,有两个尖角,一个是奎奎格的,一个是我的。我心想,这真是不祥的预兆。我第一次登陆捕鲸港,住的客店的老板就姓棺材;去了捕鲸者的礼拜堂,那里的墓碑又直瞪着我;而这里又是一个绞刑架!还有一对大得惊人的黑锅!这两口锅难道是在向我拐弯抹角地暗示那哀痛的地狱吗?
这时,客店门廊上站出来一个女人,脸上有雀斑、满头黄发、穿一件黄袍子,看见了她,我从这些沉思中清醒过来。她站在一盏摇晃的灯下,灯是暗红色的,很像一只受伤的眼睛,她还在继续尖声责骂一个穿紫色毛衬衫的男人。
“去你的吧,”她对那男人说,“不然我就给你松松筋骨!”
“来吧,奎奎格,”我说,“没错,那准是赫西夫人。”
果真是她。何西亚·赫西先生没在家,赫西夫人全权打理他的生意,她完全有能力胜任。弄明白我们想要在这里膳宿,赫西夫人就把责骂的茬儿暂时搁下,把我们引进一个小房间,让我们在一张桌子旁坐下,桌上还摆着残羹冷炙,刚才肯定有人在此就餐,她转过身问我们:“蛤蜊还是鳕鱼?”
“鳕鱼怎么样,太太?”我十分礼貌地说。
“蛤蜊还是鳕鱼?”她又问了一遍。
“蛤蜊做晚餐?一只冰冷的蛤蜊;你说的是这个意思吗,赫西夫人?”我说,“大冬天的,这招待可是冷冰冰黏糊糊的啊,不是吗,赫西夫人?”
但是赫西夫人正急着要继续责骂那个穿紫衬衫的男人,后者正在门口等着,因而她似乎什么也没听见,只听见了“蛤蜊”这个词,就匆忙走向一扇通往厨房的敞开的门,大叫了一声“两人一个蛤蜊”,便消失不见了。
“奎奎格,”我说,“你认为我们两个能用一只蛤蜊对付一顿晚餐吗?”
然而,厨房里飘出的温暖喷香的蒸汽,足以证明我们以为前景不妙的想法是错误的。而当那热气腾腾的杂烩送进来,疑团就轻松愉快地解开了。啊,亲爱的朋友们!请听我说。它是用鲜嫩多汁的小蛤蜊做的,几乎只比榛子大上一点点,掺了捣碎的硬饼干,切成小片的腌肉,还加了不少黄油,撒了胡椒和盐。严寒的旅行让我们胃口大开,尤其是奎奎格,看见他喜欢的海鲜摆在面前,而这杂烩又烹制得美味无比,我们便一阵狼吞虎咽,把它打发了。我往后靠着坐了一会儿,想起点餐时赫西太太关于“蛤蜊还是鳕鱼”的问法,我想不妨做个小小的实验。于是,我起身来到厨房门口,用强调的口气大声说了一句“鳕鱼”,说完又回到我的座位。没过几分钟,那喷香诱人的蒸汽就又冒了出来,但是味道有所不同了,随即,一盘鲜美的鳕鱼杂烩浓汤就摆在了我们面前。
我们又开始忙活起来。我们的勺子在碗里捞来捞去的时候,我暗自寻思着,这东西会不会对脑子有什么影响?那句把人叫作杂烩汤脑袋的傻话是怎么回事来着?“看哪,奎奎格,你碗里那不是条活鳗鱼吗?你的标枪呢?”
天下鱼味最浓的地方莫过于尝锅客店了,它的确名副其实;因为那儿的锅里一直煮着杂烩汤。早饭杂烩,中饭杂烩,晚饭还是杂烩,直吃到你生怕衣服里扎出来鱼骨头。屋前的地方是用蛤蜊壳铺的。赫西太太戴的是鳕鱼椎骨磨光的项链;而何西亚·赫西的账本是用上好的旧鲨鱼皮装订的。牛奶里也有鱼腥味,我一点都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直到一天早上我偶然沿着海滩散步,在渔民的船中间,看见何西亚的斑纹奶牛在吃鱼杂碎,它沿着沙滩走,每一只脚上都套着一个被砍下来的鳕鱼头,我向你保证,那看起来很像是穿了防滑鞋。
用过晚饭,我们接过一盏灯,在赫西太太的指引下,沿最近的路线去客房;可是,在奎奎格要在我前面上楼梯时,赫西太太伸出胳膊,让他把标枪交出来;她客店的所有房间都不准带标枪进去。“为什么不让?”我问道,“每个真正的捕鲸手都是带着自己标枪睡觉的——为什么不让?”“因为那样很危险,”她说,“自打斯蒂格那小伙子出海倒了霉,回到这里——他去了四年半,只带回来三桶鱼肚肠——他就死在我一楼的后间,腰里插着自己的标枪,从那时起,我就不准任何住客晚上带着这么危险的武器进房间了。所以,奎奎格先生(她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一定要把这个铁家伙拿走,替你保管到明天早晨。还有那杂烩汤,明天早餐是要蛤蜊还是鳕鱼,伙计们?”
“两样都要,”我说,“再来两份熏鲱鱼,换换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