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戏曲生成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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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多民族的融合与伎艺生成环境的新变

戏剧,是一种综合艺术。尤其是中国古典戏曲,它是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不断吸纳、融合音乐、舞蹈、杂伎、美术以及其他表演艺术,而逐渐形成自己的独特风貌。当然,这种融合,决非朝夕之功。历史上无数次的动荡、战乱,中华各民族人民在历史变革中的流宕、迁徙,中原文化与西域或域外文化的交流、碰撞,皆给各种伎艺融合与发展带来某种机遇,都可能将戏剧史发展的进程向前推移一步。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的伎艺繁荣、兴盛,恰证明了这一点。下面,就这一时段各种伎艺的发展走向及其主要特征略述如下:

在这一时段,由于各民族间的争城夺地之事时常发生,朝代的更替比较频繁,许多王朝的主政者即来自少数民族。据《十六国春秋》载,十六国之时,前赵刘渊,为新兴匈奴人。冒顿之后。后赵石勒,乃上党武乡羯人。前燕慕容廆,乃昌黎棘城鲜卑人。前秦苻洪,略阳临渭氐人,世为西戌酋长。后秦姚弋仲,南安赤亭羌人。后凉吕光,略阳氐人。西秦乞伏国仁,陇西鲜卑人。北魏拓跋氏,乃鲜卑人。五代时后唐,“盖出于西突厥”,后晋石氏,乃出于西夷。后汉刘知远,其先沙陀人。……由于战乱的原因,北人南迁,南人北徙,亦是常有之事,加之互为婚配,结为姻亲,更密切了各民族间人们的关系。据《魏书·皇后传》所载,明元密皇后杜氏、文成元皇后李氏、献文思皇后李氏,分别来自魏郡邺、梁国蒙县、中山安喜,均为汉人。孝帝元宏,强调“教随时设,治国事改”,下令禁止同姓为婚,“有犯,以不道论”[1],将京都由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往洛阳(今属河南),为“变易风俗”,“诏禁士民胡服”。在语言运用上,也有明确规定,“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2],“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年三十以上,习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3]。并下令改姓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于是拓拔改姓元氏、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余所改,不可胜纪”[4]。以强硬的政治措施,加速鲜卑族各部的汉化进程。同样,南方人亦为时俗所染,受北方文化冲击甚烈。甚至齐朝有一士大夫,为使“颇晓书疏”的儿子“伏事公卿”,竟“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5]。所谓“南染吴越,北杂夷虏”[6],恰道出当时文化的冲撞与浑融。著名的“唐三彩骆驼载乐俑”(图35),骆驼上塑有四乐工,一站立,坐于后者做吹奏状,前者抱琵琶弹奏,均前额凸起,眼窝略深,且虬髯满腮,俱为西域人模样。所反映的正是西域伎艺向中原地带的输入。

图35 唐三彩骆驼载乐俑

然而,由于时代迁延,雅乐不振,其来已久。史称,“三代之衰,邪音间起,则有烂漫靡靡之乐兴焉。周之衰也,诸侯力争,浇伪萌生,淫慝滋甚,竞其邪,忘其正,广其器,蔑其礼,或奏之而心疾,或撞之不令。晋平公闻清角而颠陨,魏文侯听古雅而眠睡,郑、宋、齐、卫,流宕不反,于是正乐亏矣。大乐感于风化,与世推移,治国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随时隆替,不常厥声。延陵历听诸国,盛衰必举,盖所感者著、所识者深也。乐之崩矣,秦始灭学,经亡义绝,莫采其真。人重协俗,世贵顺耳,则雅声古器,几将沦绝。汉兴,制氏但识其铿锵鼓舞,不传其义,而于郊庙朝廷,皆协律新变,杂以赵、代、秦、楚之曲,故王禹、宋晔上书切谏,丙强、景武显著当时,通儒达士所共叹息矣”[7]。至北魏,人们对乐舞的认识不断调整,曾称,“奸声感人,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气感人,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莫不和顺;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莫不和亲。又有韎昧任禁之乐,以娱四夷之民。斯盖立乐之方也”[8]。所论虽说由《礼记》化出,但毕竟阐述了歌舞与人生、与社会和谐的关系,且有所生发,启人深思。帝、后亦身体力行,“并为歌章,戒劝上下,皆宣之管弦”,且下诏天下,谓:“乐者所以动天地,感神祇,调阴阳,通人鬼。故能关山川之风,以播德于无外。由此言之,治用大矣”,并规定,既“作乐以和中,制礼以防外”,就应在乐曲质量上严加考核,“非雅曲正声不宜庭奏。可集新旧乐章,参探音律,除去新声不典之曲,裨增钟县铿锵之韵”[9]。然而,伎艺发展所面临的却是“古乐音制,罕复传习,旧工更尽,声曲多亡”、“末俗陵迟,正声顿废,多好郑、卫之音以悦耳目”[10]之衰颓局面,以政府之力,“乐章散缺、伶官失守”的局面难以改变,雅乐复兴之呼吁很难奏效,这则为俗乐的繁兴留下了发展的空隙。加之当时战乱频仍,人口迁徙频繁,各民族间风俗、文化的交流则是自然之事。所以,北魏之后各朝之乐舞、伎艺,更多吸纳了“四夷”及域外伎艺的艺术成分。史载,“魏太武既平河西,得之,谓之《西凉乐》。至魏、周之际,遂谓之《国伎》。今曲项琵琶、竖头箜篌之徒,并出自西域,非华夏旧器。《杨泽新声》《神白马》之类,生于胡戎。胡戎歌非汉魏遗曲,故其乐器声调,悉与书史不同。其歌曲有《永世乐》,解曲有《万世丰》,舞曲有《于阗佛曲》”[11]。在杂戏方面,又增出造五兵、麒麟、凤凰、仙人、长蛇、白象、鱼龙辟邪、鹿马仙车诸伎艺。“太宗初,又增修之。撰合大曲,更为钟鼓之节。世祖破赫连昌,获古雅乐,及平凉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后通西域,又以悦般国鼓舞设于乐署。”[12]是来自邻国、异域的不同风格的表演伎艺,拉动并促进了内地艺术的发展,始呈现出百戏竞胜的局面。

隋时之炀帝,志存“远略”,有意扩张,曾于大业三年,遣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13],且有意“募能通绝域者”。时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请使赤土。炀帝令其携重礼前往。赤土国王遣船三十艘来迎,“吹蠡、击鼓以乐隋使”[14]。“西域诸蕃,多至张掖与中国交市”,裴矩奉命前往管理通商事宜,“诸商胡至者,矩诱令言其国俗,山川险易”,撰《西域图记》三卷,凡收四十四国,均“别造地图,穷其要害”,然后入朝奏之,为隋与西域各国的往来提供了方便。“及帝西巡,次燕支山,高昌王、伊吾设等及西蕃胡二十七国,谒于道左。皆令佩金玉,被锦罽,焚香奏乐,歌儛喧噪。复令武威、张掖士女盛饰纵观,骑乘填咽,周亘数十里,以示中国之盛。帝见而大悦”,“其冬,帝至东都,矩以蛮夷朝贡者多,讽帝令都下大戏。征四方奇技异艺,陈于端门街,衣锦绮、珥金翠者以十数万。又勒百官及民士女列坐栅阁而纵观焉。皆被服鲜丽,终月乃罢。又令三市店肆皆设帷帐,盛列酒食,遣掌蕃率蛮夷与民贸易,所至之处,悉令邀延就坐,醉饱而散。蛮夷嗟叹,谓中国为神仙”。[15]隋王朝所采取的多种举措,不管其主观动机如何,在客观上,确实加强了与各国、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隋炀帝虽说不解音律,但却酷爱新声,“大制艳曲”,《万岁乐》《七夕相逢乐》《斗百草》《泛龙舟》等乐曲,皆由他主创,乐正白明达为之谱曲,还令知音者窃听来客奏曲,“归而肄习。及客方献,先于前奏之,胡夷皆惊焉”[16]

李唐王朝,国势更盛,与吐蕃、突厥、回纥、真腊、婆利、诃陵、骠、泥婆罗、党项、吐谷浑、天竺、罽宾、康国、波食、大食、龟兹、高丽、百济、新罗、倭、契丹、室韦、奚、阇婆等国或部族,均或战或和,时有来往。亦有居留不去者,故唐初将领,出身少数民族者亦不少。赵翼《陔余丛考》卷一七“唐初多用蕃将”谓:

史大奈,本西突厥特勒。冯盎,本高州土酋。阿史那社尔,本突厥处罗可汗之子。阿史那忠,本苏尼失之子。契苾何力,本铁勒莫贺可汗之孙。黑齿常之,本百济西部人。泉男生,本高丽盖苏文之子。李多诈,亦靺鞨酋长之后。论弓仁,本土蕃族。尉迟胜,本于阗国王。尚可孤,本鲜卑别种。他如李光弼、浑瑊、裴玢等,亦皆外蕃久居中国者。[17]

当时,声教所被之州三百三十一,羁縻之州八百,幅员辽阔,影响甚大。就突厥而论,虽势力强大,但亦时常归附,“其酋首至者,皆拜为将军、中郎将等官,布列朝廷,五品以上百余人,因而入居长安者数千家”[18]。当时,学校亦对外开放,“蕃王及可汗子孙愿入学者,附国子学读书”[19],“是时上大征天下名儒为学官,数幸国子监,使之讲论,学生能明一大经已上,皆得补官。增筑学舍千二百间,增学生满三千二百六十员。自屯营飞骑,亦给博士,使授以经。有能通经者,听得贡举。于是四方学者云集京师,乃至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升讲筵者至八千余人”[20]。唐代政治开明,致使四方来附。唐太宗曾总结为政之经验曰:“自古帝王虽平定中夏,不能服戎、狄。朕才不逮古人,而成功过之。”关键在于,“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所以成今日之功也”。[21]

处于这样一个较为开放的历史环境下,各地域、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时常发生。首先是南北开放、中外地域间的歌舞的融合。《颜氏家训·音辞篇》谓:“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鈋钝,得其质直,其辞多古语。”[22]则道出南、北方文化的差异。正缘此,南、北方的界域一旦被打破,双方均对对方的艺术感到新奇,都会不自觉地涌起一种亲近、模仿或接纳的冲动。如“白符舞”属吴舞,但后为晋所吸纳却“非吴辞”。《晋书·乐志》云:“拂舞出自江左,旧云吴舞,检其歌,非吴辞也,亦陈于殿庭。杨泓序云:自到江南,见白符舞,或言白凫鸠舞,云有此,来数十年矣。察其辞旨,乃是吴人患孙皓虐政,思属晋也。”[23]一时传唱颇盛。由于战乱频仍,雅乐散失颇多。加之“古曲甚多谬误,异代之文,未必相袭,故依前曲作新歌”[24]者亦不在少数。《晋书·乐志》谓:“永嘉之乱,伶官既减,曲台、宣榭,咸变污莱,虽复象舞,歌工自胡归晋,至于孤竹之管、云和之瑟、空桑之琴、泗滨之磬,其能备者,百不一焉。”[25]《旧唐书·音乐志》谓:“后魏孝文、宣武,用师淮、汉,收其所获南音,谓之清商乐。”“自永嘉之后,咸、洛为墟,礼坏乐崩,典章殆尽。江左掇其遗散,尚有治世之音。而元魏、宇文,代雄朔漠,地不传于清乐,人各习其旧风。虽得两京工胥,亦置四厢金奏,殊非入耳之玩,空有作乐之名。”[26]似对拓拔、宇文氏有贬斥之意。其实,北方世族,不谙雅乐,则少了对传统音乐观念对人的束缚,更有助于各民族音乐的融合,未必是坏事。同书又谓:

后魏有曹婆罗门,受龟兹琵琶于商人,世传其业。至孙妙达,尤为北齐高洋所重,常自击胡鼓以和之。周武帝聘虏女为后,西域诸国来媵,于是龟兹、疏勒、安国、康国之乐,大聚长安。胡儿令羯人白智通教习,颇杂以新声。张重华时,天竺重译贡乐伎,后其国王子为沙门来游,又传其方音。宋世有高丽、百济伎乐。魏平拓跋,亦得之而未具。周师灭齐,二国献其乐。隋文帝平陈,得《清乐》及《文康礼毕曲》,列九部伎,百济伎不预焉。炀帝平林邑国,获扶南工人及其匏琴,陋不可用,但以《天竺乐》转写其声,而不齿乐部。西魏与高昌通,始有高昌伎。[27]

若固守雅乐模式,哪能得此繁盛局面?其实,各地之乐,互不相同,骤然接纳,并非易事。据《隋书·音乐志》载,“魏氏来自云、朔,肇有诸华,乐操土风,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宝于中山,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天兴初,吏部郎邓彦海奏上庙乐,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乐章既阙,杂以《簸逻回歌》。初用八佾,作《始皇》之舞。至太武帝平河西,得沮渠蒙逊之伎,宾嘉大礼,皆杂用焉”,以至后来“仍杂西凉之曲,乐名《广成》,而舞不立号,所谓‘洛阳旧乐’者也”。前秦末,“吕光出平西域,得胡戎之乐,因又改变,杂以秦声,所谓秦汉乐也”[28]。此乐曾被杂入雅乐而用于朝中大典,故颜之推称:“礼崩乐坏,其来自久,今太常雅乐,并用胡声。”[29]周太祖“辅魏之时,高昌款附,乃得其伎,教习以备飨宴之礼。及天和六年,武帝罢掖庭四夷乐。其后帝娉皇后于北狄,得其所获康国、龟兹等乐,更杂以高昌之旧,并于大司乐习焉。采用其声,被于钟石,取《周官》制以陈之”[30]。又如,发现于内蒙古和林格尔的北魏乐舞百戏壁画,所表现的即是伎艺演出于宗庙的画面。其间,有男女之对舞,有击鼓、吹笛伴奏者,也有人在作跳丸、顶竿之戏。据称,所表现的似为“北魏鲜卑族庙祭歌舞场面”[31]。发现于吉林集安的乐舞壁画,也是南北朝时期的产物。图之上方五人,有男有女,女着花长裙,男上身穿紧身长袖衣,下身着花裤,双臂均甩向后,袖头下垂,作小步舞动状,乃是“古高句丽墓室壁画中描绘的歌舞场面”[32]。虽说服饰不同,但舞姿与中原地区歌舞极相似。北朝的老人舞蹈画像砖(图36),走在最前列者,左手执扇,右手所执乃是缀有许多彩条的长竿状物,类似宋人队伍中的竹竿子。后随四人,分别作吹奏排箫、击打腰鼓状,第二人手持羽毛状舞饰,是边奏乐、边起舞,且服饰不同,领队者所戴帽子,显然是北方少数民族之装束。以上足见异域之乐对中原音乐的影响。

图36 老人舞蹈画像砖

再如“西凉乐”,乃后凉吕光等据有凉州后,“变龟兹声为之”,“魏太武既平河西,得之,谓之西凉乐。至魏、周之际,遂谓之《国伎》。今曲项琵琶、竖头箜篌之徒,并出自西域,非华夏旧器”。龟兹乐,“起自吕光灭龟兹,因得其声。吕氏亡,其乐分散,后魏平中原,复获之。其声后多变易。至隋有《西国龟兹》、《齐朝龟兹》、《土龟兹》等,凡三部。开皇中,其器大盛于闾。时有曹妙达、王长通、李士衡、郭金乐、安进贵等,皆妙绝弦管,新声奇变,朝改暮易,持其音技,估衒公王之间,举时争相慕尚”[33]。其他如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等,亦各有歌舞传入。“百济乐”,一度散佚,岐王李范曾恢复之,然“音伎多阙”,舞用二人。“扶南乐”“舞二人,朝双行缠,赤皮靴”。“天竺乐”,盛行于隋,用羯鼓、都昙鼓等伴奏,乐工皂丝布头巾,白练襦,紫绫袴。“绯帔舞”,舞者二人,皆着僧衣。“骠国乐”,唐贞元中传入,“皆演释氏经论之辞”。“高昌乐”,舞人白袄锦袖,赤皮靴,赤皮带,红抹额。乐用答腊鼓、腰鼓、鸡娄鼓、羯鼓、箫、横笛、筚篥、琵琶、铜角、箜篌等伴奏。“安国乐”“龟兹乐”“疏勒乐”“康国乐”,乐工皆裹皂丝布头巾,唯所用伴奏乐器不同。《康国乐》,着“绯丝布袍,锦领”,舞者二人,“绯袄,锦领袖,绿绫浑裆袴,赤皮靴,白袴帑。舞急转如风,俗谓之‘胡旋’”。东夷、西戎,各因其俗而扮饰不一。“南蛮、北狄国俗,皆随发际断其发,今舞者咸用绳围首,反约发,抄内于绳下”[34],恰说明外地伎艺传入后,艺人们根据本民族的审美习惯对其所做的加工、改造。《旧唐书·音乐志二》谓:“自周、隋已来,管弦杂曲将数百曲,多用西凉乐,鼓舞曲多用龟兹乐,其曲度皆时俗所知也”[35],足见西域乐曲在民间的普及程度。因西凉乐诸曲是凭依“中国旧乐而杂以羌胡之声”,故形成别具一格的风调,传入内地,很受欢迎,“魏世共隋咸重之”。

古人在对待歌舞上,持有一种大文化观念。古人认为,四方百姓,尽管所处地域不同,并由此产生风俗、文化、语言上的差异,但以歌达情是天下通则,谓:“诗者,民之情性;歌者,民之欢心。是歌始于诗,而乐又始于歌。凡此,内自中国,外暨四夷,其风声气俗,虽因水土不同,至于所以为情性、为欢心,未始少异也”“四夷之民,异音而同歌。”[36]各国之间,歌舞文化的交流势在必行。高丽之乐,大都为中国传入。中国使至,高丽官员曾出家乐以侑觞。同样,隋唐九部乐,也吸收了高丽伎的表演艺术。百济国之伎艺,后魏太武帝灭北燕时已得之。开元间,时任太常卿的岐王李范,吸纳其伎艺,后以其歌曲入般涉调。三韩,于祭鬼神时,“昼夜聚饮歌舞,数十人蹋地低昂,以手足相应为节”[37],与中国铎舞相似。新罗于唐贞观中遣使献女乐二人。日本之乐,有中国、高丽二部,八月十五日放生会,亦演百戏以享客。高昌乐,西魏时已输入。隋开皇中,曾来献《圣明》乐曲。康国、安国乐,隋、唐时已吸纳入燕乐部。天竺国的自断手足、刳肠胃诸幻术,汉安帝时已传入,唐高宗曾禁之。大宛马,或“知音乐,其舞与鼓节相应”[38]。唐时盛行之马舞,即由此而来。他如吐蕃、南诏、弥臣、婆利、哥罗、鲜卑等处,皆与内地时常有文化交流。如此一来,便形成各地乐舞相互影响、互为包容的态势,“隋唐所谓燕乐,则西戎之乐居其大半”[39]

这一现象的产生,与朝代更替、民族迁徙有关。有人曾这样分析道:“自晋氏南迁之后,戎狄乱华。如苻氏出于氐,姚氏出于羌,皆西戎也。亦既奄有中原,而以议礼制度自诡。及张氏据河右,独能得华夏之旧音,继以吕光、秃髪、沮渠之属,又皆西戎也。盖华夏之乐,流入于西戎;西戎之乐,混入于华夏,自此始矣。隋既混一,合南北之乐而为七部伎。所谓清商三调者,本中华之乐,晋室播迁而入于凉州,张氏亡而入于秦,姚氏亡而入于江南,陈亡而复入北,其转折如此。则其初,固本不出于西戎也。”[40]

以“钵头”而论,很可能就是“华夏之乐流入于西戎,西戎之乐混入于华夏”[41]的一个典型事例。“钵头”即“拨头”,为古代著名的歌舞戏,历代文献多有载述。杜佑《通典》卷一四六“乐六”云:“歌舞戏有大面、拨头、踏谣娘、窟垒子等戏,玄宗以其非正声,置教坊于禁中以处之。”张祜亦作有《容儿钵头》诗,可惜记载均过于疏简,表演状况如何,不便妄下断语。至段安节《乐府杂录》,该伎艺始浮现出较为完整的轮廓。后出之《旧唐书》,在“音乐志二”中写道:“拨头出西域。胡人为猛兽所噬,其子求兽杀之,为此舞以像之也。”本事与《乐府杂录》约略相同,然增出有关源流的重要线索——“出西域”。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四七“乐二十”介绍“拨头”之文字,几乎全同《旧唐书》,显然剿说有自。如果《旧唐书》所言非谬,那么,所谓“出西域”云云,学识渊博的杜佑、熟谙艺苑掌故的段安节为何均漏记?以此看来,“拨头”出西域一说,还是可以打上一个问号的。

笔者认为,“拨头”之戏,当是汉代百戏“东海黄公”的续篇。“东海黄公”,是秦汉唯一的带有一定故事情节的表演伎艺。张衡《西京赋》曰:“东海黄公,赤刀粤祝,冀厌白虎,卒不能救。”据李善注,东海黄公即是“能赤刀禹步,以越人祝法厌虎者”。《西京杂记》卷三载其事甚详,谓:“有东海人黄公,少时为术,能制蛇御虎,佩赤金刀,以绛缯束发,立兴云雾,坐成山河。及衰老,气力羸惫,饮酒过度,不能复行其术。秦末,有白虎见于东海,黄公乃以赤刀往厌之。术既不行,遂为虎所杀。三辅人俗用以为戏,汉帝亦取以为角抵之戏焉。”值得注意的是,河南南阳汉画像石中,恰有反映东海黄公故事的石刻:年轻时的东海黄公手持兵器,将猛虎打得狼狈逃窜;老虎张牙舞爪,扑向年迈的黄公。黄公匆忙招架,处境极险,大有为虎所伤之势。画面所反映的,竟然与《西京杂记》完全一致。

这两个伎艺,虽说产生于不同时代,但在情节上却有着不容忽略的内在联系。正因为晚年的东海黄公“术既不行,遂为虎所杀”,才会有“拨头”中主人公“上山寻其父尸”“面作啼”状之事。所以,不妨大胆假设,将其视作“东海黄公”故事之延续。东海黄公,年轻时能以术制虎,年迈后却为虎所伤。其子上山寻父,作“遭丧之状”。情节的发展顺理成章,并无丝毫牵强。试思之,东海黄公既影响深远,广为人知,传播者在故事原型的基础上又有所生发、联想,创造出“寻父”之“子”这一角色,使原有情节有所发展,则是十分可能之事,与《踏谣娘》增出“典库”之思路同出一辙。由于人们过于看中“出西域”三字,而生生将情节相连的故事截然隔离,似乎有些不太恰妥。著名戏曲史家周贻白先生,早就在《中国戏剧史长编》中推测道:“‘钵头’中为虎所噬者不见得即为‘东海黄公’,但以两个故事的情节一相比证,其间未始没有演变的痕迹。”[42]可谓有识之见。

图37 钵头面具

《旧唐书》虽说修撰于李唐王朝灭亡未久的后晋,且由宰相赵荧负责监修,但由于战乱的原因,史料散佚颇多,很难做到事必有征。据《五代会要》卷一八“前代史”收录赵荧主修史书时所上奏章称,“自李朝丧乱,迨五十年……今之书府,百无二三”,不得不搜求野史、笔记以备编修,至于《乐志》中所记“诸庙乐章舞名,开元十部兴废本末”,也多为太常寺寻访所得,故“纪、志亦疏略谬误,不一而足”。[43]正因为《旧唐书》“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始有北宋时重修《唐书》,“发挥幽沫,补缉阙亡,黜正伪谬”[44]之事。由此可推断,“钵头”出西域的真伪,当尚存疑。

若退一步讲,即使《新唐书》所载可信,也当与我国古代伎艺特殊的生存环境有密切联系。我们知道,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这一历史时段,各民族、各地域间战乱频仍,人口迁徙流宕、各民族间的互为婚姻时见,中土与西域乃至域外的交流也屡见于史书记载。中原地区礼崩乐坏,其来自久,故不得不“纳四夷之乐”,甚至连“太常雅乐,并用胡声”[45]。而胡地诸国,在使节往来的双向交流中,也自然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他们在中原伎艺的基础上,加进自己的创造,形成新的伎艺,然后再输入中土,来一个“出口转内销”,或不断丰富、完善表演内容,使之愈加逼近生活的真实,也不是不可能之事。如“钵头”曾传入日本,表演者“戴着可怕的赤色乱发面具,手持七、八寸长的桴,是舞姿活泼的走舞,虽然相同的动作较多使人感到不足,但因为舞曲要求高超技艺而很少演出”[46]。其表演格局,就已与《旧唐书》所载有了很大出入。如果我们把戏曲的演变看成是一个有机体的增殖过程,那么传播过程中的种种异变,也即可视为细胞的新陈代谢,拿这种动态的目光考察“钵头”的源流问题,似乎不失为一个探索谜底的有效路径。

来自于各国、各地、各民族的具有不同风格的乐舞,汇聚在一起,这为各类伎艺的互相观摩、互相学习、互为渗透搭建起平台,正所谓“陈、梁旧乐,杂用吴楚之音,周、齐旧乐,多涉胡戎之伎”[47],促成了新的表演伎艺的产生,使此时的伎艺呈现出大气、包容的态势。《旧唐书·音乐志二》云:“作先王乐者,贵能包而用之;纳四夷之乐者,美德广之”[48],“包而用之”“美德广之”,恰是对当时乐舞发展特征的准确表述。

[1] 《魏书》卷七上《帝纪第七·高祖纪上》,《二十五史》第三册,第2190页。

[2] 《魏书》卷七上《帝纪第七·高祖纪上》,《二十五史》第三册,第2193页。

[3] 《魏书》卷二一上《列传第九上·献文六王·咸阳王》,《二十五史》第三册,第2231页。

[4]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四〇《齐纪六·高宗明皇帝中》,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259页。

[5] 颜之推:《颜氏家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页。

[6] 同上书,第40页。

[7] 《魏书》卷一〇九《志第十四·乐五》,《二十五史》第三册,第2484页。

[8] 《魏书》卷一〇九《志第十四·乐五》,《二十五史》第三册,第2484页。

[9] 同上。

[10] 同上。

[11] 《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297页。

[12] 《魏书》卷一〇九《志第十四·乐五》,《二十五史》第三册,第2484页。

[13] 《隋书》卷八一《列传第四十六·东夷·流求国》,《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466页。

[14] 《隋书》卷八二《列传第四十七·南蛮·赤土》,同上书,第3468页。

[15] 《隋书》卷六七《列传第三十二·裴矩》,同上书,第3437—3438页。

[16] 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五六八引《乐志》,第2566页。

[17] 赵翼:《陔余丛考》,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13页。

[18]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列传第一百四十四上·突厥上》,《二十五史》第五册,第4096页。

[19] 《新唐书》卷四四《志第三十四·选举志》,《二十五史》第六册,第4255页。

[20]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唐纪十一·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上》,第1776页。

[21]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唐纪十四·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下之上》,第1807—1808页。

[22] 颜之推:《颜氏家训》,第40页。

[23] 《二十五史》第二册,第1325页。

[24] 《晋书》卷二三《志第十三·乐下》,《二十五史》第二册,第1324页。

[25] 同上书,第1320页。

[26] 《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3页。

[27] 同上。

[28] 同上书,第3289页。

[29] 同上书,第3293页。

[30] 《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292页。

[31] 刘恩伯编著:《中国舞蹈文物图典》,第192页。

[32] 同上书,第193页。

[33] 《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297页。

[34] 《旧唐书》卷二九《志第九·音乐二》,《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3—3614页。

[35] 同上书,第3613页。

[36]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四八《乐考二十一》,第1293页。

[37] 同上。

[38]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四八《乐考二十一》,第1295页。

[39] 同上书,第1296页。

[40] 同上。

[41] 同上。

[42] 周贻白:《中国戏剧史长编》,第37页。

[43] 王树民:《中国史学史纲要》,中华书局,1997年,第100页。

[44] 曾公亮:《进新唐书表》,《二十五史》第六册,第4127页。

[45] 《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3页。

[46] 〔日〕河竹繁俊:《日本演剧史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第35—36页。

[47] 《旧唐书》卷二八《志第八·音乐一》,《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0页。

[48] 同上书,第36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