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类等级论
“文类是审美策略”论的提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纷繁复杂的文类世界。然而,文类之间的关系花样繁多,千姿百态,如包含(诗与抒情诗)、组合(诗、散文与散文诗)、对比(喜剧与悲剧),等等;而文类等级(genre hierarchy)则构成了文类之间“最活跃的关系”之一。[1]文类等级为什么会产生,它有哪些具体的现实表现,文类等级在文论史上有什么样的意义,诸如此类的问题,是本章所需要回答的中心所在。
[1] Fowler,Alistair,“Genre and the Literary Canon”,New Literary History 11.1(197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