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结语
如果我们再将上述数据与永明律句、永明律联在五言诗中的出现概率进行比较的话,我们更会发现在齐永明年间沈约明确提出永明诗律说之前,无论是吴声西曲还是文人五言四句诗,都未体现出明确的永明诗律的意识,不过文人诗的诗律意识还是要比民间歌辞要强一些。
根据《文镜秘府论》所引沈氏声病说,永明诗律是一种四声分用、二五异声且上下句声调亦别的声律格式。其中“蜂腰”病规定五言诗一句之中二五字不得同四声,这可以推导出12式合律的永明句[1],而这12种合律句在五言诗中出现的平均概率应是75%(12/16);沈氏声病说中与联式有关的声病除了蜂腰外,还有平头(上下句一二字不得同四声,然上下句首字同四声未为巨病)、上尾(上下句末字不得同四声),平头、上尾、蜂腰三病均无的永明律联共有84式[2],其在五言诗中的出现概率应是32.81%(84/256)。如果按照这两个出现概率衡量的话,表2中晋宋民间歌者所作吴声西曲中永明律句占比均未超过其出现概率,只有晋吴声西曲中永明律联所占比例(38.26%)超出概率(32.81%)5个百分点,但其中含有齐代歌辞。齐代吴声西曲中永明律句(80.56%)、永明律联(38.89%)都明显超出其概率5个百分点,则说明其合律程度大增应是沈约永明诗律影响和指导的结果。所以在齐之前,吴声西曲都未体现出明确的遵用永明诗律意识,其中出现的永明律句、永明律联以及合律的整篇,只能说是“暗与理合”的表现。同样,如果用出现概率来考察表3的话,我们发现晋代文人五言四句诗中永明律句、永明律联的出现比例都未超过其一般概率,说明未有明确的诗律意识或声律意识与永明诗律不合。不过刘宋文人五言四句诗中永明律句(77.69%)、永明律联(36.02%)的比率都超过其一般概率几个百分点了,说明刘宋文人已经有朦胧的诗律意识了,而且此诗律意识已经接近于后来沈约提出的声病说。刘宋诗律数据出现的这种变化,实际上也与当时谢灵运、范晔、谢庄、王融等人自觉探索五言诗人为的声律美的意识和实践是相吻合的。齐代文人五言诗则无论是永明律句(77.77%)还是永明律联(40.31%)的占比都明显超出其概率,则更说明这些作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沈约诗律理论的影响。齐代文人仿作吴声西曲中永明律句(80.56%)、永明律联(44.44%)也超出其概率不少,也应是有意遵用永明诗律的结果。
综上,晋宋吴声西曲歌辞在句、联等各方面都不甚合乎永明诗律,其合律程度不仅低于同时期的文人五言诗的总体水平,而且明显低于篇制相同的文人五言四句诗,更未超过其出现概率。近来一些学者所提出的永明体诗律系受晋宋吴声西曲歌辞声律特点启发的新说,未能得到现存作品诗律分析数据的支撑,且不符合历史发展逻辑,其论证的欠缺和立论的偏误就显而易见了。
[1] 何伟棠:《永明体到近体》,第12页。
[2] 何伟棠:《永明体到近体》,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