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önlichkeit
——多学科的考察
(代序言)
北京大学是一个综合性大学。在现代科学研究领域中,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在于非常方便进行多学科研究。本书是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开展多学科研究取得的一项典型成果。
多学科研究是现代科学研究的一种方法,通常可见的是在一个研究项目中结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学科。这种结合经常是方法性的,即在研究工作中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学科的知识或者方法。这种结合有时可能导致新的专业方向甚至新的学科的出现,例如,法学与历史学的结合而成为法制史,哲学与法学的结合而成为法哲学。多学科研究的一个巨大优势在于有利于跨越传统的学科边界,从而开拓眼界、解放思想、发现或者创设出新的成果。不过,方法性的多学科研究往往是从一个学科的角度开展的,所获得的成果往往也只能从一个学科的角度加以检验并只对一个学科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现代多学科研究中,越来越受到青睐的是人员性的多学科研究,即由多学科的学者同时对一个题目进行研究,不仅能够通过多学科人员的参加,使各个学科在研究中获得对自己学科的进步有意义的知识与经验,而且能够使不同学科的研究人员通过对其他学科所获成果的近距离观察,深入比较与检验,来反思自己所获得的成就。因此,人员性多学科研究就能够非常容易地成倍增加有关研究成果的价值。这种对一个题目同时研究并且分享成果的方法,虽然一直是现代多学科研究所期望的,但是,这种方法经常遇到两个困难:一是题目,二是组织。人员性多学科研究所挑选的题目应当是各个学科所关心的,否则难以真正调动起各个学科的研究热情;这种研究应当能够组织起多个学科的研究人员,否则无法协调各个学科的研究力量。
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通过理想与热情解决了这两个方面的困难。
上个世纪末,北京大学汇聚了一批在德国与欧洲从事过研究与学习的优秀的中青年学者。已故老校长何芳川教授高瞻远瞩,在1999年就提议组织了“德国研究小组”,很大气地拨出了一笔数量不菲的经费,让这些研究德国(乃至欧洲)问题的老师能够“经常坐在一起喝咖啡”。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当年的“小组”已经壮大成今天的“中心”,人员包括来自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法学、文学、心理学、宗教学、艺术学等十个专业的近二十名老师。这一群学者有着共同的学习经历,有着共同的探索学术问题的志趣,很快又集合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许多学校中的志同道合者。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与德国的许多大学,尤其是柏林自由大学和洪堡大学又很快就建立了稳定而长期的合作关系,特别重要的是,北大德国研究中心的活动还吸引了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的支持。
北大德国研究中心是一个有理想的学术团体,尊重学术、崇尚探索、修学敦谊、教研并重。中心的老师虽然来自不同专业,但是,相似的经历使大家走到一起,共同的理想把大家团结在一起。在这个集体中,国家民族、人权法治、民主自由、重信守约是不言而喻的中心信条。另外,不仅有金缕曲和、心理催眠、教皇更迭、记忆翻新等标准的学术探讨活动,更留下了觥筹交错、公开暧昧、温泉水滑、烂漫春花的浪漫时刻。北大德国研究中心为高等级的多学科研究提供了非常理想的工作平台。北大德国研究中心荣获北大最佳学术团体的称号绝不是偶然的。
北大德国研究中心绝不缺乏研究题目。中心成员的聚会从来就是一场或者若干场学术研讨会——情况经常是这样:主持者一不留神,几个成员之间的意见交流立刻就会引向一场很可能颠覆当天主题的讨论。在多学科研究中形成这样一个更多参与者共同关心的研究题目,是中心成员认真准备的结果。中心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大家很容易畅所欲言。各位老师根据自己最近研究的情况,提出各自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大家都认可的方案并积极参加。迄今为止,北大德国研究中心开展的类似研究主题已经有“启蒙”“公民社会”“财产”“人格”“浪漫”“理性”等。基本上每年一个主题,最新的2013年的主题是“禁忌”。
由于中心成员都是各个领域中颇有建树的高素质专家,这些通过学术民主形成的主题,就逐渐呈现出现代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基本概念的特征。首先,这些主题是人文社会科学各个专业都已经讨论或者开始产生兴趣的。例如,“浪漫”这个本来似乎是一个与法学没有什么关系的主题,然而,当中心成员在法学界提出“刑法理想”的命题之后,却荣获了“浪漫主义法学家”的称号。在德国研究中心中开展的研究与讨论也已经深刻地证明了“浪漫”对“理想”有着重要的基础性关系。其次,这些主题对人文社科各个专业都具有最基础价值的意义。虽然这些主题在各个学科中所具有的含义可能产生偏差,或者更准确地说,各位老师对这些主题的理解可能与其他“标准说法”有不同,然而,对这些主题的理解都可能对一个学科的发展趋势产生重要的影响。再次,这些主题所具有的多学科价值,使得参与讨论的各学科老师可以轻易地就从其他学科获取了对本学科发展有重要关系的知识。这些知识在本学科的研究中可能还在艰难地探讨着,在其他学科中却早已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例如,“信条”一词的希腊语词根,教皇性别的重要性,肌肉与骨骼在心理学中的意义,德国战后在国际事务中的韬光养晦,启蒙概念在中国与欧洲地区的不同表现形态,“记忆”理论在文学与历史学中的地位,“行为”概念对于现代德国刑法发展的价值,等等,等等。这种采用德国常见的“带菜聚餐(Stammtisch)”方法,由各学科老师从各自领域中拿出的“小菜一碟”,很容易地拼就了一桌“满汉全席”式的学术盛宴。
本书仅仅是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众多多学科学术研究成果的一个展示。
Persönlichkeit这个德文词,在中国社会科学各学科和学者中间,仅仅在译法上就存在着很大的争论。虽然大家可以在不太较真的情况下,把它译为“人格”,但是,读者在本书中会看到,在说明特定德国作家笔下的人物性格时,就有专家坚持认为译为“有个性的人”才更加符合该词的“原意”。然而,尽管大家有争论,还是可以在一个要点上达成共识:Persönlichkeit这个词说的是人。人或者关于人的概念很容易成为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基本概念。在当代讲究人权的社会里,一切都应当从人说起。在主张“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中,任何学科都要包含对人的研究。不过,与自然科学不同,人文社会科学关注的不是人的身体性存在,而是人的精神性存在或者社会性存在。因此,Persönlichkeit这个词就大致地成为一个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对人的认识的总的上位概念,一个在各个学科的现代研究中都不能不涉及、不能不使用或者不能忽视的概念。
Persönlichkeit这个概念的含义,在具体学科和具体学者那里,也存在着不同的主张与认识。虽然大家可以暂时难得糊涂地把它理解成“人在社会中的表现”,但是,这个概念究竟是什么意思?在研究的准备阶段,各学科的老师普遍对这样一些问题感兴趣:Persönlichkeit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学科中是如何定义的?是如何发挥自己的理论功能和实用功能的?Persönlichkeit这个概念与人、人格、个体、角色、人物等相关概念存在着什么关系?尤其是在语言文学、历史学、社会学中是如何说明或者研究这个概念的?Persönlichkeit是如何确定的,它表现的是个体的本质还是社会的设定?在心理学中,Persönlichkeit具有什么意义与影响?应当如何看待人的心理特征及其形成机制?Persönlichkeit最早究竟是不是从神学中发展出来的?又是如何发展的?对社会科学发挥了什么基础性的影响?在法学中,应当如何认识Persönlichkeit的意义?以这些问题为引导,北大德国中心的老师联合了德国自由大学与洪堡大学的同事,从宪法学、社会学、民法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学、心理学、语言学、哲学与宗教学、艺术学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形成了目前这个的小册子。
本书对“人格”的探讨是初步的。甚至在这个项目开展起来不久,在各位老师对Persönlichkeit进行了初步的讨论之后,也就是从自己本学科出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且听取了其他老师从其他学科出发谈了其他看法之后,就已经产生了再次对Persönlichkeit这个概念进行探讨的愿望。学术探索本来就具有无限性,不过,这种无限的探索并不妨碍我们获得阶段性的认识与成果。学术探索的无限性本来就是由无限多的有限性组成的。在Persönlichkeit的探讨中,这种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的考察,丰富了我们对人这个社会主体的认识。
通过本书,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对Persönlichkeit也就是人格这个概念的考察,可以简单地从形式与实质或者外部与内部两个方面进行观察。初步看来,在现代社会中,凡是把这个概念作为外部干涉的条件进行考察的学科中,例如法学的各个学科,基本上都倾向于从形式上对这个概念进行研究;凡是把这个概念作为人的本质条件来考察的学科中,例如教育学或者心理学,就更倾向于从实质上对这个概念进行考察。进一步深入的研究证明,这种简单的考察当然是不够的:形式条件的设定是为了形成更符合社会要求的实质状况;对实质条件的认识又成为形式条件的根据!这样,就形成了对人格概念从形式到实质以及从实质到形式的不断往复的一般认识过程,或者,在法律上说,形成了对人格从实质上观察到形式上定义的特殊往复过程。在这种不断往复而不断深化的对人格的认识中,学术得到交流,认识得到提高。在法律意义上,规范有可能更加准确,社会干涉更加趋向合理。在学术与社会的意义上,不断的更深入的认识也使得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发展得以进一步推进。
本书把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在Persönlichkeit这个概念上所组织的研究与所取得的成果展示出来,使得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可以通过这部论文集,比较轻松比较清晰地观察到Persönlichkeit即“人格”概念的多个侧面,从而有利于形成对这个概念的完整理解。我们希望,这不仅可以对有关学科的研究与进步提供重要的基础,而且对于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普通读者来说,也能够提供一份丰富的知识或者进行一点精神上的熏陶。
是为序。
主编
2013年夏末完稿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