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在现代社会,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各有其能力优势和特定作用,三大类组织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并通过相互合作、良性互动,形成界面清晰、优势互补的复合体,从总体上增强国家治理能力,进而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国现实环境下,社会组织发展空间与政府职能转变的互动关系,社会组织地位主体性与内在能动性的促进关系,社会组织转型发展中政府战略规划引力、社会组织内生动力与多元主体竞争压力的整合关系等,都需要回归改革的“现场”去详细观察、科学分析和深入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增强国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有了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1]作为国家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实现的途径,国家治理显然包含着其他方面的治理,因此,国家治理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2]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把治理体系的体制和机制转化为一种能力,发挥治理体系功能,提高公共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是结构与功能的关系、硬件与软件的关系。[3]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含的多主体之间共存共生、互动合作等已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4]要求政府必须具备或拥有一种政策引导和社会协同的能力,全面激发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市场、社会、公众等多元力量都参与国家治理实践,实现不同领域力量的均衡、功能的互补、利益的互惠。[5]因此,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要以治理主体为轴心,其中社会主体积极有为意味着各种社会组织活力得到发挥。[6]现代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多元治理主体之一,其能力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一方面,在革命的逻辑下对旧式的各类社会组织实行“革命”改造;[7]另一方面,在赶超型战略下政府对社会生活实行全面干预和控制,[8]进而演化为一种所谓的总体性社会。[9]在革命性逻辑和赶超型战略的棘轮式作用下,我国建立起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以高度集权为特征的“条块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革命”改造后以人民团体或社会团体面貌出现的新式社会组织(官方的正式名称是“社团组织”),也被纳入“条块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中而成为其附属部分。因此,我国的社会组织具有“天然”的行政性,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可能状态及空间也是“政府选择”的结果。[10]
改革开放后,由经济改革引发的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对总体性社会带来极大的冲击,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难以适应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现实。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政治性”要求下,把社会组织作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主体的合适选项之一,使社会组织获得了新的较大的空间而得以快速发展。从总体上说,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还没有跳出“政府选择”的定式,即使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所谓的草根社会组织,也是政府出于某种需要而默许其存在的结果,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政策规制。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提出,为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从“政府选择”转向“社会选择”提供了新的具有“合法性”基础的整体性框架。立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将社会组织发展嵌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呈现出积极的互动情景: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激励性环境,社会组织发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显示性成效。在此基础上,整合社会组织发展的“政府需要”与“社会需要”的关系,为社会组织发展确立新的基准和动能,推动社会组织的转型发展,即由“政府需要”为主转向“社会需要”为主、由行政依附性转向内在能动性。[11]
在理论上确定了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合法性”基础和“合理性”内涵后,社会组织的转型路径及激励机制的选择就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验证。据此,我们提出两个假设:
第一个假设: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着政府治理现代化,政府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而社会组织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互动过程。[12]因此,回归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社会价值和组织使命),从社会组织内在能动发展的角度确定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是必然的要求。
第二个假设:我国社会组织成长及转型发展的推动机制,是由政府战略规划的引力、社会组织内生的动力与多元主体竞争的压力构成的“三力”有机整合的合力过程。
20世纪90年代初,中央确定浦东开发开放战略,这是我国面向21世纪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的国家战略,因此,浦东具有承担国家战略使命的“基因”。浦东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发展也必然体现这一“基因”的特质,无论是开发开放之初的萌动而发、综合改革试点阶段的蓬勃发展,还是上海自贸试验区背景下的创新发展,浦东社会组织成长和发展的重要特征就是服从和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体现的是“政府选择”的历史必然。同时,浦东社会组织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也逐渐塑造出内生型的动力,培育成创新性的气质,并且集聚了一定的能动性力量,由此观之,浦东社会组织已经跨入转型发展的门槛。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希望上海始终立足国内、放眼全球,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2015年5月25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这是一个统筹推动上海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性意见,对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理念及重点任务、举措作出了明确规定。2016年4月,国务院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新举措,为上海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国家战略依托和体制机制保障。
浦东所具有的承担国家战略使命的“基因”,使其成为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域,[13]也为浦东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启动提供了关键的契机。本书把浦东社会组织的转型发展作为典型个案,把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战略使命视作浦东社会组织的转型发展注入了新的政府战略规划的引力,深入研究和揭示这一新的引力激发浦东社会组织的内生动力、协调多元主体竞争的外部压力,整合“三力”为合力的演化机理,描绘确立浦东社会组织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浦东社会组织成功转型的过程。
二、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织网功能
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一些学者从技术创新角度对我国许多地方出现的区域产业空间集聚现象展开研究,[14]尤其把我国蓬勃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与美国硅谷的发展态势进行了全方位的比较研究,提出发展高科技产业“制度重于技术”,硅谷的优势来自整体环境创新与创业精神等结论。[15]换言之,学者们普遍认为,科技创新是一个系统演化过程,其动力既有来自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合作、竞争、冲突等导致系统规模的改变和系统功能的变化,也有来自系统外部环境改变及环境与系统联系方式调整而引发系统功能的变化。[16]
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英国和丹麦等国家的学者几乎同步开始研究国家创新体系。1996年,经合组织在有关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不同主体和组织间复杂的互相作用的结果,国家创新体系是由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中介机构及政府等组成的网络。[17]我国学者借鉴国际研究成果,从系统演化的角度提出科技创新是一个系统,进而提出建设技术创新系统和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议。[18]2006年,在我国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把国家创新体系界定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由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五个部分构成。其中,区域创新体系被认为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石。[19]
进入21世纪后,科技创新成为综合国力的关键支撑点,谁拥有21世纪世界级的科技创新中心,谁自然就能最大程度地吸引和汇集全球创新要素、发展高新产业,进而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战略主动权。当一个城市科技创新活动的影响波及全球并成为引领世界科技-产业范式变革的源头之时,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全球科创中心”。[20]就此意义而言,全球科创中心是创新资源密集、创新实力雄厚、创新网络广泛、创新活动频繁、创新辐射强大,从而在全球创新网络中居于中枢节点的城市或地区,[21]也是在全球价值链中发挥价值增值功能并占据领导和支配地位的城市或地区。[22]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提出,面向未来的奋斗目标是,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世界创新人才、科技要素和高新科技企业集聚度高,创新创造创意成果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的综合性开放型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和国际性重大科学发展、原创技术和高新科技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之一,跻身全球重要的创新城市行列。这一表述提出了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基本目标,也确定了全球科创中心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业驱动和文化引领四大功能。
根据系统演化理论,无论是区域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还是全球科创中心,都具有网络化的重要特征,即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各创新主体(节点)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和组织方式,这些创新主体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居于特定的地位,发挥不同的作用,进而构成科技创新体系网络的基本结构。[23]从侧重于创新直接主体的角度,一般认为创新网络的节点是网络中的组织单元,如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和政府。[24]在这个定义中提到的中介机构,是社会组织的一个类型,是指直接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专业性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所、人才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技术转移服务中心等。近年来,随着创新能量的辐射和创新活动的扩展,更多类型的社会组织作为新的节点而被纳入创新网络。
作为全球科创中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社会组织发挥了特定的作用。
第一,社会组织有利于创新文化的营造。近年来,学者在对美国硅谷的深入研究中发现,根植于硅谷企业的创新文化是造就硅谷闻名于世的真正源泉,是硅谷企业不断走向成功的不竭动力,而硅谷文化的关键在于既鼓励冒险,也接受失败,强调专业忠诚而非企业忠诚,以及讲求合作和重视非正式交流。[25]一方面,创新文化作为创新活动的重要环境因素,影响和制约创新的实际过程;另一方面,创新文化作为一种对创新主体的潜在影响因素,潜移默化地影响创新者的思想和行为。可以说,创新文化在建设全球科创中心过程中发挥着引领的作用和黏合的作用。社会组织尤其是科技类社会组织,作为科技创新共同体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吸引创新人才共同交流、讨论、争鸣,起到激活和激励科技创新中最为重要的创新人才资源的作用。
第二,社会组织有利于公平环境的维护。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更加强调所有的创新主体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或接受法律惩罚,为创新企业和创新人才提供公平性的创新环境和平等性的竞争机会。社会组织中的中介组织以专业能力开展评估、审计、认证、公证等服务活动,行业协会商会等作为行业性组织参与市场监管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的要求。
第三,社会组织有利于生活品质的提升。全球科创中心的重要标志和基础是创新人才的高密度集聚,而创新人才往往追求高品质的生活质量,对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提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这恰恰是社会组织的长处和优势。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活动和营造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满足创新人才对于高品质生活质量的要求,使国内外创新人才近悦远来,全身心地投入创新之中。
因此,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社会组织是创新网络的重要主体,社会组织具体的主体角色主要有:社会组织是开展创新专业服务的主体、社会组织是链接创新资源的主体、社会组织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社会组织是实施社会治理的主体。社会组织的主体角色构成三圈型的复合结构:内圈是社会组织作为开展创新专业服务的主体和创新资源链接的主体,中圈是社会组织作为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外圈是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主体,从文化激励、制度激励和环境激励等方面营造出良好的创新氛围,起到“激发”“激活”创新资源的作用。
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社会组织由于不受政府层级化管理的束缚,同时不存在追求利润的冲动,因而能够发挥独特作用。[26]社会组织的非行政性、非科层制的特点,有利于打破单位“层级制”下的长官意志和权威意志的强制性影响,可以更加柔性化地整合和集成全社会及全球的创新资源。因此,社会组织可基于主体地位和作用特点,发挥柔性化地编织创新网络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加速发展,全球科技创新出现了学科交叉融合加速、新兴科学不断涌现、前沿领域不断延伸等特点和趋势,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边界日趋模糊,科技创新的链条更加弹性,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产业更新换代不断加快。社会组织在柔性整合创新资源、灵巧编织创新网络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综上所述,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是在21世纪全球竞争中获得战略主动权的国家战略,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涵和关键支撑。根据全球科创中心的本质要求及国际经验,全球科创中心具有网络化的特征,社会组织是其重要的构成节点(主体);社会组织的价值使命、核心功能和运作机制,使其在创新网络中可以起到连接创新网络中其他节点的纽带和润滑剂的作用。也就是说,根据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社会组织取得了重要主体的地位,在创新网络中社会组织是开展创新专业服务的主体、链接创新资源的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和实施社会治理的主体,并在实际运作中显示了柔性编织创新网络的独特作用。由此可以作出判断,从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出发,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组织内在能动地取得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三、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浦东社会组织创新主体地位的基
础构建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社会组织占据重要的主体地位,但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要真正扎根、社会组织柔性织网的独特作用要充分显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组织成长壮大的势头及积聚动能的力量。浦东开发开放以来,国家战略的迭代式持续落地,为浦东社会组织的成长壮大进而积聚动能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和动力。
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开发开放作为国家重大战略登上历史舞台,浦东义不容辞地担当起20世纪90年代乃至21世纪中国改革开放领头羊的重任,不仅在经济领域实施更大程度的开发开放,而且也突出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先行先试。浦东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理念,改变我国传统的“大而全”的政府机构设置,建立了一个全新的高效、精干的“小政府”。正是“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在浦东的落地过程中,浦东的社会组织应运而生、脱颖而出。也就是说,浦东社会组织的萌芽和发展并非临时应对的权宜之计,而是浦东开发开放体制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从快速开发阶段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阶段,再到自贸试验区建设阶段,对于加快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和连贯的。浦东始终高举开发开放的大旗,站在加快体制创新的高度,把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作为体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先行先试,从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出台财政扶持政策、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在市场监管中发挥作用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创新性政策,创造了具有整体性治理特征的良好制度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浦东社会组织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在改革和探索的实践中,浦东社会组织从数量的增长性、类型的丰富性、功能的完善性、运作的规范性、作用的显著性和影响的广泛性等方面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涌现出众多首创的典型,初步形成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的“浦东模式”。浦东社会组织与生俱来的创新特质伴随着浦东的持续发展而不断巩固,浦东社会组织在内生能量逐步积聚的基础上形成了能动性的力量,其转型发展已是基础夯实,呼之欲出。与此同时,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改革的推动下,社会组织在区域或行业内“独占”性的格局被打破,社会组织的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情形,社会组织跨区域开展业务和活动已初见端倪,对浦东社会组织而言面临新的竞争压力,因此,加快转型发展已是迫在眉睫。
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为浦东社会组织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和更为广泛的作用空间。根据全球科创中心创新网络的特点和要求,社会组织在资源集成、人才吸引、国际交流、成果转化、文化传播等方面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具体包括:
(1)学术交流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共同体的作用,通过座谈、讨论、演讲、展示、实验、发表成果等方式,组织相关学科的科技工作者交流和沟通知识、经验、思想及观点,促进创新人才之间的学术交流、学术争鸣、协同创新,激励和启迪学术思想和学术创新。
(2)科技咨询服务。科技类社会组织可以发挥学科齐全、智力密集、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围绕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尤其是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咨询活动,深入调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选择和可操作的方案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中介类和平台型社会组织为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财务服务、法律服务、融资服务等。
(3)人才吸引举荐。发挥社会组织在开展科技评价、举荐创新人才方面的独特作用,发挥同行评议对人才评价的基础性作用和科技类社会组织在科技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窗口的作用,成为举荐优秀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通道,及时发现和举荐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选拔推荐我国优秀科学家担任国际性科技类社会组织的领导职务,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
(4)资源配置共享。社会组织通过建立公共平台,为科技创新牵线搭桥,使人才资源、财力资源、技术资源等创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推动和实现创新资源集成、科学数据共享、仪器设施共用、资源条件保障等,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和行业检测服务等。
(5)国际交流合作。科技类社会组织可以发挥学术性和民间性优势,通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境考察培训、接待境外科技人员来访以及与国际科技组织长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等形式,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扩大与国际科技界的联系。行业类社会组织可以积极与国际上相关的专业协会建立专业化联系,通过相互访问、共同举办行业论坛、研讨、会展等方式不断推进新兴行业的科技创新步伐。
(6)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组织引导创新人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在法律框架内大胆创新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其合法的知识产权权益,实现其价值和抱负。同时,推动建立依法维护创新人才、创新企业权益的机制,畅通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保障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不受侵犯。
(7)科学知识普及。社会组织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社会公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完善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为科技创新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落地浦东,无疑给浦东社会组织的转型发展吹来了强劲的“东风”,有效地整合起浦东社会组织的内生能动动力和外部竞争压力,做实社会组织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社会组织“黏合剂”和“催化剂”的功效,集聚、链接和整合全球创新资源,柔性编织全球科创中心的创新网络。
四、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浦东社会组织加快转型发展的整
体合力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东风浩荡,浦东社会组织的转型发展紧锣密鼓。国家战略规划的引力、社会组织内生的动力与多主体竞争的压力,“三力”有机整合为加快浦东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合力。
首先,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为浦东社会组织的转型发展明确方向。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过程中,浦东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方向就是要扎实其创新网络的主体地位。浦东社会组织根据浦东作为全球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的定位和信息技术智能化发展的新趋势,立足于创新人才精神家园、生活家园和心灵家园的角色,以信息技术的移动化、智能化、灵捷化发展为依托,编织灵捷智慧的创新网络,为全球科创中心的创新网络添入人性、柔性和弹性的因素,注入新的要素和动能,使创新网络更加灵捷化和智慧化。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目标下,浦东社会组织倾注强烈的进取欲望和成功精神,形成清晰的战略目标体系和坚持专业化发展的原则,在创新中争取成为基业长青式的组织。加快浦东社会组织的集聚集群,构建社会组织合力协同机制,形成浦东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生态系统。浦东社会组织在推动公益金融发展方面积极作为,架设社会组织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政府、大学、企业社会责任部门跨界合作的桥梁,主动开展公益创投、公益信托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实现让有愿景的财富改变世界的理想。
其次,浦东社会组织的内生动能为转型发展探寻递进性路径。浦东社会组织在编织创新智网的过程中,不断扩展其新的功能和作用,并且推进核心功能的递进和迭代,进而渐进性地实现浦东社会组织的转型。根据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任务和目标,浦东社会组织塑造激发创新源泉的“科技创新共同体”,为创新人才营造宽松、自由、平等的民主学术气氛,满足创新人才迫切的学术发展和职业发展的需求,吸引和集聚创新人才,使创新人才心旷神怡,陶醉于创新创业之中。打造支持技术创新活动的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在技术创新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促进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创新资源的集成和共享。营造全社会宽容创新失败的时代新风气,通过组织开展各种科普和宣传活动,实现其促进科技发展和科学普及的宗旨,为创新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同时,构造整合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智能平台,柔性化地以增量创新资源对存量创新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链接,提升创新资源的能级。
最后,浦东社会组织直面竞争压力为转型发展树立国际化标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全球科创中心建设“双动力”的推动下,浦东社会组织的转型发展树立起国际化的标杆,培育全球创新网络中有影响力的科技型社会组织,将其作为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推动社会组织形成良性的竞争与合作状态,变竞争压力为合作合力,加强与国际的联系和接轨,引入全球性创新资源,学习科技创新的国际通行做法,借鉴科技创新的国际成功经验。提升社会组织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管理能力,面对国际化趋势下的竞争格局,未雨绸缪,谋定而动,从战略的角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发挥社会组织促进商业与公益跨界融合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公益性和规范性的优势,承担起商业与公益跨界融合推动者和促进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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