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假设的提出和演变
经济人假设缘起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斯密开宗明义地提出,人类社会“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分工推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分工并不是人类智慧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在人类长期经济交易活动中,分工自然地、渐进地发展起来。他认为,交易的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不能够依靠他人的恩惠,而要通过交易来实现互惠式的互相协助。斯密讲得非常清楚,“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做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由此,斯密引出了他关于经济人的那一段人们熟知的经典描述性语言:“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
根据斯密的这一段论述,斯密是把人的自我利益的追求,作为“契约、交换和买卖”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提出来的,充分地唤起、平等地尊重和实现交易各方的自我利益,是交易活动区别于传统剥夺型国家的剥夺、压制行为的本质。人类为了实现自我利益,需要他的许多同类的帮助,而这种帮助,不能经常地依靠恩惠,或者剥夺和压制,只能依靠互惠的交易。人类对自我利益的追求,成为交易型经济机制——市场机制的逻辑起点和基础。
斯密之后的古典经济学家萨伊、李嘉图、马尔萨斯等都把自利原则作为人类行为的根本动机,并把自由放任当作是实现自利的必要条件。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认为,人的自然的本能就是趋利避害,“大自然将人类置于两个至上的主人——‘苦’与‘乐’的统治之下,只有它们才指出了我们应该做什么和决定了我们将要做什么。紧系在它们宝座之上的一边是是非的标准,一边是因果的锁链。我们的一切所作、所言与所思,均受它们的支配,我们要摆脱这种屈从地位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恰恰不过是表明与证实了它们的权威的存在而已”[2]。这种趋利避害的自利动机,是人的行为的根本动力。个人由自利动机所驱动的谋利行为,自由地追求利润、财富,增进自我利益,客观上也对大多数人有利,增进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如果说边沁奠定了经济人假设的心理学基础的话,约翰·斯图加特·穆勒则为经济人假设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在1836年的一篇重要论文《政治经济学定义及研究这门学问的哲学方法》中,他指出:“政治经济学预设了一个对人的任意定义,把人看作必然是在现有知识水平上以最少劳动和最小生理节制获取最多必需品、享受和奢侈品。”换句话说,“只把人看作是渴望占有财富,并能对达到目的的各种手段的有效性进行比较”,一个人“宁可要较大份额的财富而不要较小的财富”。[3]在这里,除了斯密的自利动机假设之外,在斯密的著作中从来没有出现的理性计算,第一次出现在穆勒的论文中,后来的主流经济学家所主张的自利、理性和谋求利益最大化这些“经济人”的主要品质,在这里都已经具备。
19世纪70年代,经济学边际革命的三位奠基人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对古典经济学持批判态度。边际革命所推进的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理论,在数学方法的导引下,提出了一个从微观到宏观的分析框架。经济活动的主体被分为消费者和生产者,他们都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完全理性假定的引入,又使消费者能够根据预算约束将其效用函数最大化,以至其全部收入购买的各种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效用与购买这些物品所支付的价格相等,实现消费者均衡。同样,完全理性的生产者也能够超越资源约束,运用生产技术,将其利润最大化,以至其所购买的生产要素的边际产量与这些要素的价格之比相等,使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实现生产者均衡。消费者均衡与生产者均衡所造成的均衡价格,既是供求关系的宏观指标,又进一步调节供求关系,从而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这样,在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中,自利的经济人不仅能够在边际分析中设置最大化的目标,还能够完全理性地找到实现最大化目标的手段,甚至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借助各种均衡实现最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有序偏好”、“完备信息”、“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基础上的完全理性”、“最优选择”等字眼从此成为描述经济人特质的标准词汇,经济人假设也从此被称为理性经济人假设。
新古典经济学之后,经济人行为分析集中体现在经济人理性能力的分析上。赫伯特·A.西蒙最早将有限理性引入经济学理论,提出了有限理性决策理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了挑战。在1947年出版的《管理行为》这一经典著作中,西蒙指出,所谓的理性决策,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决策者具有明确的决策目标;有多个可供选择的备选方案;各个方案的成本和收益能够计算出来;各个方案的优劣因此可以清晰地加以权衡比较;在此基础上,决策者可以选择一个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最优方案付诸实施。这样一种最优选择模式,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根本不能反映人的选择行为的实际状况。在现实世界上,人的选择行为受到信息不周全、知识不完备、决策成本限制等一系列主客观条件限制,根本无法达到新古典经济学所假定的那种理性程度,只能是一种有边界的、有限的理性。虽然在人类社会选择和社会行动过程中,人通过不断的社会学习,理性的边界不断得到拓展,但相对于复杂的、高度不确定的、瞬息万变的客观世界来说,人的理性的局限性一直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在人的选择行为有限理性这一前提下,人的选择模式不可能是最优选择模式,而是一种按照一套满意标准,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就付诸实施的满意模式。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威廉姆森接受了西蒙的有限理性理论,他把人的关系看成是一种合同关系,认为经济协约人在接收、存储、检索、处理信息以及语言运用等方面的认知能力不足会影响人的选择,协约人在签订和执行契约时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在资产专用性的制约之下,协约过程会呈现出计划、承诺、竞争、治理等四种制度安排模型。哈耶克在为他的制度演进理论设定理论分析前提时,也强调每个人都有着某种“理性不及的无知状态”;莱宾斯坦的X效率理论指出企业和个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不可能遵循最大化理性原则行事;马斯洛需要层次论、霍桑实验的社会人假设对理性经济人假设把经济利益作为人类唯一需要的批判等等。有限理性逐渐替代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成为概括人的选择模式的标准词汇。
行为经济学进一步提出了人的行为非理性问题。行为金融学家罗伯特·希勒在《非理性繁荣》一书中,分析了1929年和1987年两次世界股市危机中股民的选择行为,指出由于股市中存在着的催化因素、反馈环、放大机制、连锁反应等一系列机制的作用,股市投资者的心理会受到社会压力、媒体、权威的强烈拉动,他们的行为因此会受到从众行为、信息层叠、信息口头传播、新闻报道、社会注意力等因素的影响,股市投资者作为一个集群,在经历股市的飙升或暴跌时通常表现为一种非理性选择。在股市运行过程中,股民的理性思考和理性计算几乎完全被新闻媒体、体制和政策、重大政治事件、专业分析师和权威观念等社会因素所取代,从而使股市中弥漫着股民追涨杀跌的非理性行为。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心理学教授丹尼尔·卡尼曼和他的合作者阿莫斯·图斯基共同创立的行为经济学,将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经济学研究中来,研究了人在不确定情境下判断和决策的过程。与主流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行为假设不同,行为经济学认为,人并不是完全自私的,父母会愿意为了孩子而奉献自己的大部分财产,还会为慈善基金、教会、街头乞丐捐款或者施舍,而不寻求任何明确的回报。人的行为也并不总是理性的。他们可能对如何获得幸福一无所知,可能会规避微不足道的风险,但有时也会进行一些接近疯狂的赌博。行为经济学正是运用现代心理学的一系列实验成果,试图推翻经济人理性的假设,验证人们在经济决策中是如何理解和误判风险的。
[1]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14页。
[2] Jeremy Bentham,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London,1907,p.1.转引自杨春学:《经济人与社会秩序分析》,上海三联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页。
[3] 约翰·斯图加特·穆勒:《政治经济学定义及研究这门学问的哲学方法》,载程恩富、顾海良主编:《海派经济学》(第六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0、1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