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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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1989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五届会议通过《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呼吁世界各国尽快采取行动,保存、保护并传播民间创作这一全人类的共同遗产。此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旨在奖励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优秀代表作品。代表作的范围包括:口头传承,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0年设立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1年公布了第一批世界1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后陆续公布。

2009年,流行于贵州省黎平、从江、榕江三县和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侗族大歌”被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6年,中国“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被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的“立春”以贵州省石阡县的“说春”为主要传承基础。

一、“侗族大歌”(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

2009年9月28日至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经过评审,正式通过决议,中国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侗族大歌”入选第四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历史上,侗族大歌分布在整个侗族南部方言区,主要流行于侗语南部方言第二土语区的贵州黎平、从江、榕江和广西三江四县,其中心区域在黎平县南部及与之接壤的从江县北部,含今黎平县永从三龙、岩洞、口江、双江、肇兴、水口、龙额,从江县小黄、往洞、谷坪、高增、贯洞、洛香等乡镇。贵州榕江和广西三江的部分村寨则属于大歌流传的边缘地区。

侗族大歌,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1986年,在法国巴黎金秋艺术节上,以黎平县、从江县为代表的侗族大歌一经亮相,技惊四座,被认为是“清泉般闪光的音乐,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

“饭养身,歌养心。”这是侗家人常说的一句话,也就是说,他们把“歌”看成是与“饭”同样重要的事。侗家人把歌当作精神食粮,用它来陶冶心灵和情操。侗族人民视歌为宝,认为歌就是知识、就是文化,谁掌握的歌多,谁就是有知识的人。在侗族地区,歌师是被社会所公认的最有知识、最懂道理的人,因而很受尊重。于是他们世代都爱歌、学歌、唱歌,以歌为乐,以“会唱歌、会歌多”为荣,用歌来表达自己的情感,用歌来倾诉自己的喜怒哀乐。侗族的各种民歌,特别是侗族大歌,便成了他们久唱不衰的民族古歌。作为侗歌中最精华的组成部分,侗族大歌的演唱内容、表现形式无不与侗人的习俗、性格、心理以及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是对侗族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侗族文化的直接表现。

“侗族大歌”是由以黔东南为主要区域的侗族地区的民间演唱的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和声的合唱音乐。“众低独高”、复调式多声部合唱方式构成了侗族大歌的鲜明特点,这是中外民间音乐所罕见的。大歌,侗语称“嘎老”, “嘎”就是歌,“老”是指宏大和古老的意思。“多人出多声”是侗族大歌最传统的说法。“多声”是指多声部的合唱,侗族大歌声部最多时可达到六个。所以,侗族大歌须以集体歌唱的形式来表现,这样才能产生多声部。由于是在无伴奏、无指挥情况下进行的集体歌唱,要唱得准确、和谐、完美,难度非常大。

侗族大歌一般由若干句构成一段,若干段组成一首,每首歌开始有一个独立性段落,称为“序歌”,中间部分由若干句组成“歌身”,然后有一个尾声部分,形成首尾呼应的结构。按侗族自己的分法,侗族大歌主要有两个声部,较高的声部为“雄声”,较低的声部为“雌声”。“雄”代表阳性,是父系氏族的表现,是一个家族的象征。“雄声”在侗族大歌中引领着整首歌的发展,起到承上启下、协调的作用。在整首大歌中,唱“雄声”的人很少,通常为1~6人,“雄声”是派生出来的,主要是烘托配合完成主旋律;“雌声”代表母性,在侗乡代表子孙兴旺,能发出声音的人都可以参与,所以唱低声部的人多于唱高声部的。主旋律由“雌声”来完成,也是凝聚人心、力争和谐的一种体现。在黔东南的侗寨,几乎人人会唱侗族大歌,也时常会出现几人、几百人、几千人甚至上万人同台演唱侗族大歌的盛大场面。

侗族大歌的音域较窄,音程跳动不太大,一般用小三度、纯四度,典型的是小三度加大二度,节拍变化多样,混合拍子较多,连音和弱起的现象很常见。大歌多数是6调式,音域均在九度之内,以真声演唱,很适合人的自然歌唱音域,为全民性参与提供了便利条件。

侗族大歌按其风格、旋律、内容、演唱方式及民间习惯可分为声音大歌“嘎所”、柔声大歌“嘎嘛”、伦理大歌“嘎想”和叙事大歌“嘎吉”四类。

“嘎所”称声音大歌,强调旋律的跌宕、声音的优美。歌词一般短小,突出歌词之间和之后相当长的衬字及曲调,拉腔时几个歌手轮换唱高音,使高音之间此起彼伏,低音一般由其他歌手齐唱一个长音,与高音形成反差,互相映衬。旋律多模仿自然界的虫鸣鸟叫、小河流水,曲调一般短小,所以声音变换多,基本上是一首歌一个曲调。声音大歌常常以昆虫鸟兽或季节为歌命名,如《蝉歌》《知了歌》《三月歌》等。声音大歌不是对唱,而是知多唱多,知少唱少。男女声都有声音大歌,但女声声音大歌特别优美动听。声音大歌称得上是侗族大歌中最精华的部分。

“嘎嘛”称柔声大歌,是以抒发男女之间情感为主要内容的大歌歌种,可译为抒情大歌。其特点是歌词多,拖腔部分较短,旋律有时缓慢、婉转,有时轻快、活跃,如《装呆傻》《二月春光暖洋洋》《出嫁歌》等。

“嘎想”称伦理大歌,是一种劝教戒世的大歌歌种。它以规劝说理为主,有倡导子女孝敬父母的,有引导年轻人如何做人的,也有教导女人如何做媳妇的,多以称颂或讽刺为主,是安定劝抚侗家人的主要伦理手段,如《父母恩情歌》《懒汉歌》《单身歌》等。其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在歌声中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伦理大歌的曲调基本取自“嘎所”,因此,在鼓楼对歌时,可以用“嘎所”中的曲目结配成三首一套来对唱。男女“嘎想”中的歌名、曲调、歌词都是一样的。

“嘎吉”称叙事大歌,多以故事情节和人物对话为主要内容,音乐旋律舒缓、低沉而忧伤,有以单人领唱、众人集体低音相衬为主要表现方式的“嘎吉母”和众人分声部合唱的“嘎锦”两种类型。从歌词体裁来分,可分为唱故事和唱道理两种。歌的标题常冠以人名。这类歌的结构复杂,分若干节。演唱时,第一段歌词为齐唱,以后各段歌词和旋律由一两个歌手演唱,歌队其他成员则以持续低长音“6”伴唱,然后合唱每段唱词的小尾腔和结束时的长尾腔。叙事歌的歌词一般较长,歌者要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丰富的表情。

根据演唱的场所,侗族大歌还可以分为鼓楼大歌、礼俗大歌、戏曲大歌等。

鼓楼大歌是大歌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不同村寨男女歌队在鼓楼对歌的主要歌种。如果客队是女的,主队必须是男的;否则反之。内容以长篇叙事诗(神话、传说、故事、赞歌等)为主。曲调以中心衬词来称谓,有“阿荷顶”和“干赛”两种。“阿荷顶”是开始对唱大歌时的互相问候部分,“干赛”是对歌的主体部分。“干赛”是抒发少男少女相互爱慕、埋怨之类情感的情歌。

礼俗大歌是在各种礼俗场合演唱的多声歌的总称,一般分为“拦路歌”“踩堂歌”和“酒礼歌”三类,歌曲有《嘎沙困》(拦路歌)、《嘎耶》(踩堂歌)、《嘎考》(酒礼歌)等。每一种歌都有自己的演唱场合,均由领唱和合唱构成。拦路歌是主客双方歌队在村口隔着拦路的障碍物对唱。踩堂歌是古老悠久的祭祀性歌舞,常在春节“祭祖母”的重要时刻演唱。表演方式虽然是边歌边舞,但以歌为主,舞仅是其节奏骨架的点缀。其结构多为短小简单的分节歌,但曲调有男女同曲或异曲两种。酒宴歌是酒宴上歌队向主人或客人敬酒时演唱的歌,以领唱或齐唱为主,结尾拖腔时才分为两个声部。

戏曲大歌是侗族戏班演出侗戏时演唱的多声歌曲。其由台前台后的演职人员合唱,音乐气氛热烈,多用于一出戏或一场戏的开头或结尾。戏曲大歌没有固定的歌名,统称群众歌,即“嘎瓦”。

此外,侗族大歌亦可按性别和年龄分为“男声大歌”“女声大歌”“童声大歌”等种类。随着时代的变迁,侗家歌师们为丰富大歌的内容和种类,满足人们文化生活的需求,又创作出许多歌唱新生活、赞美新时代的混声大歌。

侗族大歌歌词内容广泛,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多采用比兴手法,意蕴深刻。侗族大歌多是一些长篇的抒情歌(情歌)或叙事歌,内容严肃不随意,篇幅长,容量大。其形式多样,揭示了古代侗族社会生活的面貌,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内人民的思想感情,弘扬了赞善贬恶的道德品质,表达了追求幸福自由的理想,同时也保留了侗族古代诗歌体文学的特征以及精炼、生动、形象的语言艺术。从文学角度看,侗族大歌的歌词形式由双音节向单音节句发展,与汉文古诗歌由四言向五言、七言的发展形式相似,从中体现了侗族文学与汉族文学的密切联系。

由于侗族大歌在侗族地区的千古流传和广泛普及,侗族大歌的传承可以说是从孩子在娘胎里时就开始了,孩子一出生对侗族大歌就不陌生。侗家孩子要学歌,首先是听歌,从1~2岁就开始参加歌班学习,这是母亲们有意识地让孩子来听歌,从小进行大歌熏陶。由于母亲们带着孩子们组成歌班并经常聚在一起唱,因此这些孩子在正式学唱以前,已有听了五六年。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歌师就是自己的母亲。因此,这种传承方式完全是孩子对母亲声音的模仿。这些孩子到正式参加唱歌时,已具备唱几天几夜的能力了,这种歌班教育既传承了侗族文化,也使孩子具备了适应侗族社会的能力。

一个侗家人在开始学歌和唱歌的过程中,不仅仅在于学会了多少歌,更重要的是熟悉和掌握了整个侗族社会的伦理规约,完成了人格、心理、行为的塑造。实际上,对于一个侗家人来说,歌唱发生在个体生命的全部过程中,在个人生命的每一个环节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以一个女孩的一生为例,当她第一次进入鼓楼正式独立对歌时,标志着其已成年;当她以少女身份在鼓楼最后一次对歌时,标志着其即将成婚;当她由母亲陪伴再次进入鼓楼时,则标志着其为人母亲;当她中年之后成为歌师时,标志着其被社区集体认同并受到尊重;当她一生结束时,其葬礼也在鼓楼中进行,且一定有因歌结缘的歌伴们的护送。侗家人告诫子女,不会唱歌,难以做人。

侗族大歌与“侗寨鼓楼”“侗乡花桥”一起被称为侗族文化“三大宝”,是最具特色的中国民间音乐艺术之一,也是国际民间音乐艺苑中不可多得的一颗璀璨明珠。作为多声部民间歌曲,侗族大歌的多声思维、多声形态、合唱技巧、文化内涵等都属举世罕见的。

侗族大歌是侗族的精神和灵魂,以独特的演唱方式和特殊的组织形式传承着侗族的历史和文化。它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艺术,而且是侗族社会结构、婚恋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史、婚姻史、思想史、教育史等诸多方面的研究价值,是维系侗族社会生存,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粟周榕:《和谐:侗族大歌的主旋律》, 《杉乡文学》,2010年第9期,第110~111页。

二、“说春”(石阡县)

2016年11月30日上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经过评审,正式通过决议,将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早在2014年5月,为确保“二十四节气”的存续力和代际传承,在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的直接领导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协调单位,中国农业博物馆作为牵头单位,协同相关社区、群体成立“二十四节气保护工作组”,联合制定了《二十四节气五年保护计划(2017—2021)》,并共同约定了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其中,贵州省石阡县文化馆承担了“立春”节气传习基地的建设工作,并结合富有地域特色的仪式实践和民俗生活,开展相关调查、传承和宣传活动,使这一传统知识体系得以存续。石阡“说春”就是“立春”习俗传承的重要方式。

“说春”是石阡侗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民俗活动,主要流传于石阡县花桥镇坡背村,活动范围辐射全县各地。石阡,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隶属铜仁市,东毗江口、岑巩,南接镇远、施秉,西连凤冈、余庆,北交思南、印江,是一个深处贵州东北部腹地的山区县。石阡境内地形复杂、地貌多样,山地多、平地少,武陵山脉之南支斜贯全境。石阡多地下热泉,素有“热泉之乡”的美誉。

说春,古名“鞭春”,其俗渊源甚古。时至今日,每岁“立春”时节前后,县内约有一百多个“春官”,手端“春牛”,走村串寨,或入县城,挨户说春。说春之人,称为“春官”。据考证:“春官”是我国两千多年前就有的官名,负责掌管邦国的礼节。据《周礼》记载:“以宗伯为春官,掌邦礼。”唐代也将礼部长官称为“春官”,从此朝中以“春官”为礼部的代称。唐宋至明清,“司天官”属下有“春官正”“夏官正”等官名,明太祖设春、夏、秋、冬四官,谓之“四辅”。而有关“说春”之俗的文字记载,最早见载于宋朝。(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立春》说:“立春前一日,开封府进春牛入禁中鞭春。开封、祥符两县,置春牛于府前。至日绝早,府僚打春,如方州仪。”开封是宋王朝的东京都,所谓“如方州仪”即效尤地方风俗,到皇家宫廷内去行鞭春之礼。这说明当时各地专州就已经盛行说春之俗了。据旧《明史安然传》载:明宣德年间,石阡长官司正长官安然,负责管理“迎春”事宜。清朝承袭明朝制度。乾隆《府志》所载的“迎春”礼俗,明代早已盛行。据《石阡府(县)志》载:明、清时代,每岁立春之时,石阡府僚人等要整装集队,扎“芒神、纸牛”,“迎春于东郊”,打马游街,大排宴席,“行鞭春礼”,然后赴城南“劝农厅”,石阡知府要“劝农行耕”,并带头犁田等。民国时期封姓还到省政府办理“执照”,按地域说春。“春官”在规定范围内说春,“立春”气节一过,说到哪寨哪家,就把“春牛”放置在哪家人供奉,第二年又从这家人说起。清末民初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是“说春”发展的鼎盛时期,“说春”范围不再有地域之分,每年立春前后,艺人遍布全县各乡镇,活跃在仡佬、侗、苗、土家等各兄弟民族的村村寨寨中,时达数十日。

关于古代“春官”,大多为有这方面的天赋及兴趣爱好的农人。其传承方式以自然传承和自发传承为主,现主要代表性传承人有封复智、封家年、封复元、包正桥、封万明、封香寿等。石阡县内说春的“春官”分为“说正春”和“说野春”两种,全是农民。相传,花桥乡坡背村封姓是唐朝开国年间所封的“春官”,属于“说正春”。据封氏称,唐朝开国初年,大封功臣,封氏兄弟封福兴、封福宪立下战功,当朝天子问他们要封什么官,二人异口同声说要当“子孙官”。古时候分封到外地的诸侯王,各霸一方,都是子孙世袭。于是唐天子封他俩为“春官”,并且解释说:“春官”就是掌管一个地方的礼节,每年向封地内百姓讲一讲农事季节,一年之计在于春,不违农时就行了。兄弟二人想:这样的官子子孙孙都能做。于是他们“谢主隆恩”,被封到黔地来了。封氏讲春的范围是镇远、施秉、天柱、八拱(三穗)、剑河五县。坡背封家只讲镇远、三穗二县。那时候,“春官”不说春,也不“讲春”,而是“派春”,即将“春贴”印制出来后,交官府发下去,并收钱粮上来,统一交给封家。

作为侗族的民族传统,“说春”保存了独特民间音乐艺术、民间说唱艺术的原本文化圈子,既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文化成分,又在其他民族中传播,表现出石阡侗族独特的农耕意识。其残留有较多侗语因子,对侗族民族语言及其变衍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说春”“春词”的演唱采用侗以及土家、苗、仡佬等民族民间曲调来演唱,是研究各民族民间音乐及其交融的主要例证。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县封氏春官有二三十个,野春官几百人。至今,年轻人外出务工,不愿亲自参与说春,出现传承断层、后继无人的现象,组织“说春”难度加大。现封氏春官仅有高龄的封家人还在继续说春,全县野春官也仅有十几个还在小范围活动,“说春”已呈现出自生自灭的濒危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