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塔吊与车库基础共用技术
2.6.1 适用条件和范围
该技术适用于有地下车库的工程现场的塔吊基础施工。
2.6.2 技术要点
塔吊与车库筏板或车库框架柱共用一个基础,避免了塔吊基础拆除造成的材料浪费。塔吊与车库筏板共用一个基础时,在塔吊基础施工之前,将塔吊底部防水与车库筏板防水相连接,然后同步施工,确保筏板整体防水效果。塔吊与车库框架柱共用一个基础时,基坑开挖完毕后,先浇筑塔吊与框架柱共用基础并安装塔吊,利用塔吊完成基坑余土清理与模板、钢筋等材料运输任务。
2.6.3 施工要求
(1)基坑开挖后共用基础放线: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首先用全站仪放出共用基础边线,并认真验线,确保标高、几何尺寸和位置准确无误。
(2)浇筑共用基础垫层。
(3)共用基础防水层及其保护层施工:将共用基础防水层及其保护层施工至防水底板施工缝,并按规范要求预留防水搭接尺寸。
(4)共用基础钢筋绑扎:按照设计要求绑扎塔吊与框架柱共用基础钢筋和框架柱钢筋,框架柱钢筋外露部分涂刷保护膜,防水底板上下钢筋断点符合规范要求,在防水底板施工缝位置竖向中部预埋止水钢板,见图2-14。
图2-14 塔吊底座与框架柱基础钢筋绑扎
(5)预埋塔吊地脚螺栓:在塔吊与框架柱共用基础内安装塔吊地脚螺栓,确保牢固、位置准确。
(6)浇筑共用基础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时,严禁碰撞钢筋和地脚螺栓,以免地脚螺栓位移。
(7)安装塔吊:待共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后安装塔吊,见图2-15。
图2-15 安装塔吊
(8)车库、主楼基础及主体施工:利用已经安装的塔吊进行基坑余土清理与模板、钢筋等施工材料的垂直运输工作,完成车库其他框架柱基础、防水及主体的施工。
(9)拆除塔吊:主楼施工完毕后方可拆除塔吊。
(10)共用基础上框架柱钢筋接长:塔吊与框架柱共用基础上的预留框架柱钢筋,采用直螺纹连接套筒接长,并安装框架柱模板。
(11)车库顶板预留孔洞模板安装:首先对车库顶板混凝土施工缝截面进行毛化处理并湿润,然后安装车库顶板预留孔洞模板。
(12)车库顶板预留孔洞钢筋连接与混凝土浇筑:采用直螺纹连接车库顶板钢筋,先浇筑框架柱混凝土,然后采用比车库顶板混凝土高一个强度等级的微膨胀混凝土浇筑车库顶板预留孔洞区域的梁板混凝土。
技术应用依据:《塔吊与车库框架柱共用一个基础施工方法》LEGF-229—2014。
2.6.4 实施效果
基础共用使塔吊基础和车库独立基础合二为一,共用基础既是塔吊基础,后期也是车库框架柱独立基础,节省了一个独立基础的施工费用。塔吊基础在基础清槽前即投入使用。利用已经安装的塔吊进行基坑余土清理与模板、钢筋等施工材料的垂直运输工作,完成车库其他框架柱基础及防水底板施工,可以大大提高除共用基础以外的其他基础施工效率,并大幅度降低整个工程的施工工期,使工程能够提前交付使用。
2.6.5 工程案例
(1)淄博市亨泰花园住宅工程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太平路北侧,西九路以东,为商业、住宅一体的住宅小区,由1#~4#商住楼和配套地下车库组成。住宅楼主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地下二层、地上共十七层,其中,1#楼长32.20m,宽16.3m,高49.3m;3#楼长25.3m,宽15.2m,高53.33m;地下车库属于中型地下汽车库,可停放小型车292辆。建筑面积6734m2,基础为独立柱基、墙下条基,框架结构。建筑物长97.9m,宽85.05m,地下一层,层高为5.1m(局部为4.7m)。
(2)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在2#、4#楼的塔吊基础布置方法上采用了塔吊基础与车库独立基础共用的施工方法。通过此方法的运用,解决了塔吊基础与车库独立基础争位的问题,并满足了施工对塔吊覆盖范围的要求。节约费用15132元,缩短工期20天,省去了塔吊基础拆除施工,减少了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拆除过程中噪音、废气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