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成品毛皮的品质检验
成品毛皮常常根据原料皮的毛质和皮质分为以下五种类型:①小毛细皮,主要包括水貂皮、紫貂皮、黄狼皮、灰鼠皮、栗鼠皮(青紫兰)、水獭皮、艾虎皮、银鼠皮、麝鼠皮、海狸皮、猸子皮等,小毛细皮针毛稠密,制裘价值高,适于做高档裘皮大衣、毛领等;②大毛细皮,主要包括狐皮、貉子皮、猞猁皮、獾皮、狸子皮等,大毛细皮针毛较长,皮张幅大,也具有较高的制裘价值;③粗毛皮,常用的有绵羊皮、山羊皮、狗皮、狼皮、豹皮、旱獭皮等;④杂毛皮,包括兔皮、猫皮等;⑤胎毛皮,主要包括羔皮、胎牛皮、珍珠羔皮、小湖羊皮、猾子皮等,适于制作以美观为主的各种长短大衣、皮领等。
据统计,2016年1—8月,我国规模以上毛皮及制品企业累计完成销售收入590.48亿元,同比增长0.12%;规模以上天然毛皮服装行业累计完成产量319.50万件;毛皮鞣制及制品行业利润总额44.54亿元;毛皮及制品(含生毛皮)进口9.9亿美元,出口19亿美元。目前毛皮产品中较大宗的产品为毛皮服装。
轻工行业标准QB/T 2536—2007《毛革》适用于服装用、鞋用毛革。本节根据该标准介绍毛革的要求、试验方法、分级、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要求
(1)基本要求。
应符合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2)理化性能。
应符合表2-20的规定
表2-20 成品毛皮理化性能指标
(3)感官指标(特殊风格产品除外)。
①革面。
a.光面涂层均匀,滑爽不粘;不露底,不起毛,不裂浆;颜色均匀,光泽柔和自然。
b.绒面绒头细致、均匀,色泽一致。
②革身。
柔软、丰满,平整,无油腻感。
③毛被。
毛绒丰满,细致平整,松散、洁净;无锈毛、结毛、脱毛、剪伤;色泽均匀。
2.试验方法
(1)取样。
按QB/T 1267—1991《毛皮成品 样块部位和标志》规定的标准部位取样。
(2)禁用偶氮染料。
按GB/T 19942—2005《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测定方法》的规定测定(见3.7节)。
(3)游离甲醛。
按GB/T 19941—2005《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中规定的分光光度法测定(见3.6节)。当发生争议、仲裁检验时,以色谱法为准。
(4)撕裂力。
①试验条件。
在QB/T 1266—1991《毛皮成品 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规定的标准空气中进行测定。
②试样制备。
在QB/T 1267—1991《毛皮成品 样块部位和标志》中图3、图4、图5规定的2号试样(纵)、4号试样(横)各取样一个,试样规格符合QB/T 2711—2005《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撕裂力的测定:双边撕裂》的规定(见4.4节)。
③测量和计算。
按QB/T 2711—2005《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撕裂力的测定:双边撕裂》的规定进行(见4.4节)。
④结果表示。
以两个试样撕裂力的算术平均值为计算结果,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5)规定负荷伸长率。
①试验条件。
在QB/T 1266—1991《毛皮成品 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规定的标准空气中进行测定。
②试样制备。
在QB/T 1267—1991《毛皮成品 样块部位和标志》中图3、图4、图5规定的1号试样(纵)、3号试样(横)各取样一个。
③测量和计算。
按QB/T 1270—1991《毛皮成品 伸长率的测定》的规定进行。
④结果表示。
以两个试样规定负荷伸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计算结果,计算结果保留整数位。
(6)摩擦色牢度。
按QB/T 1327—1991《皮革表面颜色摩擦牢度测试方法》的规定测定。
(7)收缩温度。
按QB/T 1271—1991《毛皮成品 收缩温度的测定》的规定测定。
(8)pH及稀释差。
按QB/T 1277—1991《毛皮成品pH的测定》的规定测定。
(9)气味。
按QB/T 2725—2005《皮革 气味的测定》的规定测定(见4.12节)。
(10)感官要求。
在自然光线下,选择能看清的视距,以感官进行检验。
3.分级
产品经过检验合格后,根据革面、毛面可利用面积的比例进行分级,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表2-21 成品毛皮分级
注:轻微缺陷,指不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和使用,只略影响外观的缺陷,如轻微的色花、革面粗糙、色泽不均匀等。
4.检验规则
(1)组批。
以同一品种原料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生产出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2)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经过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或检验标志)方可出厂。
(3)型式检验。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工艺、化工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b.产品长期停产(三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②抽样数量。
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张(片)进行检验。
③合格判定。
a.单张(片)判定规则。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撕裂力、摩擦色牢度、气味中如有一项不合格,或出现裂面、裂浆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即判定该张(片)不合格。要求中其他各项,累计三项不合格,则判定该张(片)不合格。
b.整批判定规则。
在3张(片)被测样品中,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有1张(片)及以上不合格,则加倍取样6张(片)进行复验。6张(片)如有1张(片)及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注:测定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时,可分别从3张(片)被测样品上取样,制样后均匀混合,混合样的测试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标志。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以下标志:
产品名称、采用标准编号、货号、颜色、等级、数量、生产日期、商标、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标志)、贮运(防护)标志、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必要的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2)包装。
产品的内外包装应采用适宜的包装材料,防止产品受损。
(3)运输和贮存。
①防止曝晒、雨雪淋;
②保持通风干燥,不应重压,防蛀、防潮,避免高温环境;
③远离化学物质、液体侵蚀;
④避免尖锐物品的戳、划。
思考题
1.制革原料皮与制裘原料皮的质量评价有何差异?
2.简述蓝湿革的品质检验内容和检验结果判定。
3.轻工行业标准QB/T 1873—2010《鞋面用皮革》中规定的鞋面用皮革的要求有哪些?你认为是否完善?
4.试分析鞋面用皮革、服装用皮革和汽车装饰用皮革的质量要求的区别,并阐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