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时间——何时谓19世纪?
一 年代划分与时代特征
历法意义上的世纪
19世纪究竟是指哪一段时间?当人们谈到某个“世纪”时,总是把它当作一个不言而喻的概念,并自认为在所有人心目中,这个概念都指向一个具体乃至共同的含义。但是,一个“世纪”除了1801~1900年这一时间段所包含的内容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内涵?作为一种时间尺度,人类对它并没有任何感性的经验。一个人无法凭感官去感知一个新世纪的开始,就像感觉昼夜交替或四季更迭。对此,人们只能依靠计算。世纪是历法的产物,是16世纪才开始通行的一种计算时间的标准。对历史学家而言,正如世界史学家约翰·M.罗伯茨(John M.Roberts)所说,它“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only a convenience)。一位历史学家愈不相信每个历史阶段都具有可以识别的“客观”特征或特性,或者说,如果他更多是把时代划分看作为排列时间顺序而达成的人为约定,他便愈有可能对以百年作为时间分期这样一种简单而程式化的做法提出异议。具体就19世纪而言,由于其前后两个分界点都是平淡无奇的年份,这使得世纪划分法的形式主义色彩愈加暴露无遗。无论是这个世纪在历法意义上的起始还是终结,都不曾有任何影响深远的重要历史事件与之相伴。那些数字当中含有两个或三个“0”的年份,往往并不是能够成为人类永恒记忆的重大转折点。人们在记忆中印象最深的年份并不是2000年,而是2001年。
对于历史学阐述来说,这有可能是件好事。在欣赏一幅油画时,窄边的画框可以减少干扰,使观者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于画面本身。世纪的划分可以使与历史分期有关的所有问题以决断论方式一劳永逸地得到解决。它从盲目正义出发,设定了一个不受空间或文化因素制约的行动框架,将全世界范围内一切形式的演变都纳入其中,并借此摆脱了围绕历史分期重要界点问题的无休止纷争。只有采用一种相机取景器式的框架(frame),才能将不同历史进程的内容全部摄入其中,而避免赋予其中某一个单独进程以优先地位,并将其作为衡量其他进程的尺度。人们往往撰写各种书籍,来讲述某个特定年份——例如1688年或1800年——在世界不同角落发生的各类事件。这些叙述产生了一种全景式效果,它通过强制的形式上的同步性,使某些现象实质上的非同步性得以呈现。这种同步性效应同样适用于对一个世纪的描述。但是,当时间跨度被拉长到100年时,历史的变迁自然也将随之进入我们的视野。当我们将镜头对准一个历法意义上的百年时,只要从它的首尾两端分别截取若干瞬间,就必然会捕捉到世界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进程。这时,在我们所熟悉的有关西方社会进步的各种叙述之外,其他与之不同的时代叙事也将浮出水面。
尽管如此,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仍然难以令人满意。内容空洞的历史分期法尽管一目了然,却无法为人类的历史认知带来帮助。因此,历史学家往往对此采取回避态度。他们当中一些人甚至认为历史分期是“使历史编纂成为一门过时学问的核心形式”,并因此视其为史学理论的首要问题。而那些不赞成这种偏激观点的人,则习惯于就“长世纪”和“短世纪”的话题展开讨论。许多历史学家倾向于“长世纪”的理念,将1789年法国大革命一直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一百余年全部纳入19世纪的范畴。另外一些人则提出不同版本的“短世纪”概念,认为19世纪的跨度应短于100个日历年。他们以国际政治作为界定标准,将1814~1815年维也纳会议确立欧洲新秩序以及美国借1898年美西战争之机登上国际政治舞台,视为19世纪开始和结束的标志。根据内容对时间框架做出选择,往往会使这些选择所具有的诠释性色彩得以暴露。因此,对一个世纪的范围和时间形式加以追问,绝不是一种吹毛求疵的无谓之举。正因为每一位历史学家都必须对这个问题做出隐性(implicit)回答,因此他/她必须预先采取显性(explicit)的行动。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确定19世纪在时间这一结构化的连续统一体当中所处的位置呢?特别是当我们不能以纯粹发生在欧洲的重大政治事件、经济态势和思想潮流来架构这一连续统一体,并将其视为得出结论的前提时,这一问题的提出就变得尤为重要。
世纪是时间的一个片段,其意义则是由后世所赋予。回忆具有梳理时间的作用:它时而将时间推向久远的过去,时而把时间拉回眼前的现在;它延伸它,压缩它,间或甚至抹杀它。而宗教的直接性则往往可以穿越时间:施主、先知、殉道者完全有可能存在于当下。直到19世纪历史主义的出现,这些才最终被归结为过去的历史。线性编年是抽象的,它与人类对时间的感知往往并不吻合。当按年代排序的时间连续体获得普世认同之后,在一些非西方文明社会中,如何确定历史事件发生的具体年代,变成了一个难题。唯有通过年代的线性秩序,才能将历史知识按照前后顺序加以排列,才能按照历史主义的标准去阐述历史。在世界各国,“现代”历史研究和考古学都把确定年代的问题作为自身的首要工作。在这方面,日本是欧洲以外地区的先行者之一。在这里,直到世纪之交,一份拥有时间纵深的较为完善的国家历史编年表才最终制定完成。在拥有深厚的、堪与欧洲匹敌的历史编纂学传统的中国,除修订编年史之外,还必须辅之以全面广泛的考据学研究。从20世纪20年代起,人们开始着手这项工作。在其他许多国家,例如非洲和南太平洋地区,考古学发现尽管为人类活动提供了丰富的证据,但是,即使对于近代史来说,具体年代的确定仍然十分困难。在夏威夷,人们干脆将1795年文字记载出现之前的所有时期,统称为“史前史”时期。
在本书中,我选择了如下方案:“我的”19世纪并非一个从某年某月开始至某年某月截止的时间连续统一体。我所感兴趣的历史,并不是一段以百年或更长时间为跨度的线性的、可以用“于是……后来……”模式来表述的叙事性进程,而是历史的种种过渡和演变。历史的每一次演变都呈现出其特殊的时间结构、特殊的速度、特殊的转折点、特殊的空间差异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地方时态。揭示这种时间结构,是本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此,本书包含大量的年代数字,并将对一些年代划分的细节问题予以反复重申。每一次历史演变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不同的时间点发生的。其时间的连续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这些演变在不同程度上延续着上一个历史阶段的发展潮流,例如我们常说的“早期近代”;即使那些翻天覆地的革命,也不可能在没有任何铺垫的情况下发生。另一方面,19世纪是当代的“史前史”。那些开始于19世纪或被认为具有19世纪特点的历史演变,很少随着1914年(或是1900年)的到来戛然而止。因此在本书中,我会经常有意地打破规矩,将视线投向20世纪,有时甚至投向我们生活的今天。我想要阐释和论述的对象,并非一段封闭的、自我满足的19世纪历史,而是一个时代与漫长历史轨迹相融合的关系,也就是历史之中的19世纪。
对于叙述的时间框架来说,这又意味着什么呢?假如在一个人看来,时间连续性比清晰的时代划分更重要,那么强调具体的年份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我将采用宏观分期的两种模式,并在两者之间灵活转换:有些时候,我所说的19世纪是一个形式化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时间段(1801~1900年),也就是历法意义上的19世纪;在另外一些时候,我所指的19世纪是一个“长世纪”,只有对与之相关的历史关联进行观察,其轮廓才会显现出来。这个“长世纪”大约是从18世纪70年代开始的。如果用某个具有象征性意义的“世界史”重大事件作为标记,这就是促成美利坚合众国建立的美国内战。假如将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作为这一世纪的结束,其效果既简单又富于戏剧性,同时也包含着某种经得起推敲的内在逻辑。在分析世界经济格局以及某些领域的历史演变进程时,这样做是可取的,然而在其他时候,这种做法并不妥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本身是一个重要过渡和连锁效应蔓延的阶段。它从法国东北部和波罗的海地区之间的一场战事开始,其影响最初仅波及西非和东非,此后随着战局的扩大,才最终演变为一场世界大战。参战国之间的内在关系,直到1916~1917年才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戏剧化转变。1919年是欧洲、近东与非洲政治新格局形成的一年,同时也是革命或反殖民主义浪潮从爱尔兰、埃及、印度,一直蔓延到中国的一年。此外,由于许多人预言的和平未能如期而至,一时间,由此导致的失望情绪在全世界弥漫。用矫情的话来说:直到战争结束,人类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不再生活在19世纪。因此,从某种角度看,从18世纪70年代开始的“长”19世纪,应该是在20世纪20年代随着全球向战后时期过渡才真正结束。在战后时期,新的科技和新的意识形态在当时人们所处的“当代”与1914年之前的旧时代之间划上了一道深刻的鸿沟。除了从“历法”和“长世纪”的双重角度对19世纪做出时间定义之外,关于历史学家眼中的年代和时代同龄人眼中的年代,还有许多更具体的问题值得我们探讨。而这些,正是本章所要论述的主题。
时代结构
历史年代形成的诸多可能性之一,是时间合并而生成时代。至少在欧洲人的意识里,过去的历史只是一连串时间的碎片,每个时代的名称很少是由经过梳理的记忆升华而成,而更多是历史反思和构想所得出的结果。许多历史时期的名称实际上是一些权威历史学家很晚才创造的,例如“希腊化时期”(德罗伊森[Droysen])、“文艺复兴”(米什莱[Michelet],布克哈特[Burckhardt])、“后中世纪”(赫伊津哈[Huizinga])、“后古典时期”(彼得·布朗[Peter Brown])等。有些由学术界发明并为专业人士所采用的历史分期名称,甚至完全不为公众所知。“早期近代”便是一个例子。20世纪50年代初,史学界提出将这一概念作为历史时期的称谓,当时联邦德国已为此设立了专门的教职。这一标签很快便为历史学家所接受,并将其用于史学界的专业划分。有人甚至将“早期近代”看作具有同等地位的第四个历史时期,从而使旧约圣经《但以理书》中世界四大帝国的末日预言从数字上得到呼应。含义更加模糊的是“现代”这一近乎泛滥的概念。它可以用于形容欧洲16世纪之前的任何一个世纪,甚或是11世纪的“中世纪”中国。严格地讲,在社会历史意义上,“现代”应该是指从19世纪30年代到今天的所有时代。而从高雅文化和美学角度讲,时间指向则更晚,具体讲,是在波德莱尔、德彪西和塞尚之后。我们今天所说的现代、后现代(postmodern)以及多元现代性(multiple modernties)等概念往往没有任何具体的编年标记,由此也可以看出当代人的历史分期意识是多么淡薄。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早期近代”很可能是最后一个被专业人士所认可的历史分期定义。
实际上,19世纪早已脱离了历史分期的术语范畴。尽管界定各有不同,但几乎所有历史学家都将它看作一个独立而难以命名的时代。在以往年代里,通常是由几个世纪共同构成一个历史时期(“中世纪”包括近10个世纪,“早期近代”包括3个世纪),而19世纪却是自成一体。从没有人严肃地提出过类似“晚期近代”的概念,以作为这个世纪的代名词。仅就19世纪应被归属于“近代”还是“现代”的问题,在德国便众说纷纭。假如将其归于前者,那么,它或许可以被视为始于1800年之前的历史潮流的巅峰期;而假如将其归于后者,那么它则是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启的历史新时期所做的铺垫。曾为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欧洲历史写下杰出传记的埃里克·J.霍布斯鲍姆(Eric J.Hobsbawm)没有为这一世纪——他选择的是“长世纪”视角——冠以总的概括性名称,而是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期:革命时期(1789~1848年)、资本时期(1848~1875年)和帝国时期(1875~1914年)。另外,从思想史角度看,同样也无法为这个世纪找到一个统一的名称,就像18世纪常常被称作“启蒙时代”一样。因此可以说,19世纪是一个无名的、断章式的世纪,一个介于人们自认为了解更透彻的其他历史形态之间的漫长过渡期,或许也可以说,是一个尴尬期。
二 历法与年代分期
1800年或1801年时,在世界大多数地区,人们对新世纪的开始浑然不知。在法国,官方有意淡化这个日子,因为就在1792年,法国刚刚决定将共和国成立的这一年确立为元年(1793年相当于共和2年),并于1793年起正式实行一部与众不同的新历法。在1806年初恢复格里历之前,这部历法在法国越来越令人反感,因为除了年份之外,新历对月份的计算也采用了新的方法。例如,公元1801年1月1日在新历中是共和9年4月(Nivoŝe,雪月)11日。根据穆斯林的日期计算方法,1801年1月1日是伊斯兰历1215年8月的一个寻常日子。该历法是从公元622年7月16日——先知穆罕默德迁移(hijra)到麦地那的这一天开始纪元的。因此在信奉伊斯兰教的地区,人们早在1786年便已进入新世纪(13世纪)。在暹罗等信奉佛教的国家,公元1801年相当于佛历2343年,按照犹太历计算,则是5561年。而在中国,这一年是嘉庆五年庚申年。在地域辽阔的中华帝国,人们同时也在使用其他历法:回族、藏族、彝族、傣族等少数民族都在按照各自不同的历法计算时间。对中国人来说,新纪元的开始并非1800年或1801年第一天,而是1796年2月9日。这一天,在位60年的乾隆皇帝将皇位传给自己的第十五子颙琰,后者登基后定年号为嘉庆。越南是亚洲最早实行公历的国家。1802年越南统一后,政府出于某些特殊的官方目的,决定引进公历,但与此同时,民间却仍在使用中国明代历法。而在中国,该历法自1644年明朝灭亡后便已被废弃。在历法问题上,这类例子可谓数不胜数。人类历法的丰富性和多元性由此可见一斑。这一切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1800年或1801年世纪之交的魅力仅仅是针对基督教盛行的地区而言。但凡“世纪之交”能够被感知的地方,即是“西方”之所在。“我们的”19世纪,仅仅开始于西方。
格里历与其他历法
如果有谁对此感到惊讶,不妨想一想,即使在欧洲,历法的统一也经历了一个渐进而缓慢的过程。格里历从1582年开始被天主教国家采用,不久后传到西班牙海外帝国,并在1600年即被引进苏格兰。但是,直到整整170年之后,它才被英格兰以及整个大不列颠帝国接受。罗马尼亚、俄国和土耳其正式采用格里历的时间分别是1917年、1918年和1927年。格里历堪称近代欧洲最成功的文化输出品之一。实际上,它并非一部全新的历法,而是在儒略历基础之上的一种技术性改良。它是由反对宗教改革的教宗格雷戈里十三世(Gregor XIII,1575~1585年在位)倡议推行的,但经由信奉新教的大不列颠帝国传播到地球最偏远的角落。在殖民地之外的地区,格里历的引进更多是出于自愿,而非文化霸权强加于“其他”文明的结果。对格里历存在争议的国家,往往是出于技术性原因或现实因素的考虑。例如,实证主义哲学家孔德曾极力推行一部由其自行设计的历法,该历法将一年分为13个月,每月28天,然后在364天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一天。这部于1849年提出的孔德历法还建议用一些为人类做出突出贡献者的名字替代传统的月份名称,例如摩西、阿基米德、查理大帝、但丁、莎士比亚等。从历法科学的角度看,孔德的建议绝非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此后,曾有不少人以此为基础提出过类似的改进方案。
俄罗斯东正教教会迄今仍在使用未经改良的儒略历。儒略历诞生于公元前45年,它是身为古罗马大祭司的儒略·恺撒(Julius Caesar)以古希腊和埃及天文学家的古典时间观念为背景,组织制定的一部沿用数百年的纪年法。但是从长期来看,依此计算出的时间每隔几年总会多出几天。在奥斯曼帝国以及后来的土耳其,情况尤为复杂。先知穆罕默德确定将月亮作为时间的测量仪,并宣布阴历为唯一有效的历法。而与此同时,民间也残留着来自拜占庭时期的儒略太阳历传统。奥斯曼朝廷虽然认识到,实行太阳历对国家统治来说更为简便,却依然决定按照季节来划分财政年度,这种做法对确定收缴农产品税的时间十分重要。在阳历与阴历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的关联,因此,两者的交叉、错位和计算错误是难以避免的。直到今天,在世界某些地区,地方历法与格里历并行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在一些伊斯兰国家,农村居民仍在使用阴历,而城市居民则早已习惯采用国际通行的阳历。世界各地的华人,包括他们当中那些全球化的先行者,无一例外会按照阴历在2月的某一天庆祝自己的新年。除了各种“传统”和“现代”纪年法之外,各种新发明同样层出不穷:首先自然是新兴民族国家为纪念以往历史和建国史而树立的象征性坐标——国庆节、英雄纪念日等一系列节日,除此之外,甚至还出现了全新的纪年法。例如,源自伊朗的巴哈伊教以该教创始人得道的1844年作为纪元,制定了一部每年19个月、每月19天的独特历法。
世界各地对历史年代也并不都是按照公历纪元(拉丁文所谓Anno Domini,今天大多被称为Common Era,即“公元”)计算的。我们当今所采用的这种用数字精确标注每个时间点、以公元元年(annus domini)为起点对年代进行前后推算的线性纪年法,其最初的创意产生于公元6世纪,并于1627年由耶稣会教士狄奥尼修斯·佩塔维斯(Dionysius Petavius,亦称Denis Péteau)加以改进,不久后又得到了笛卡儿的鼎力宣传。19世纪时,公历纪年法虽在全世界获得广泛普及,但并未取代所有纪年法而成为唯一通行的历法。在全球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中国台湾,人们迄今仍在采用与古代王朝相类似的年号纪年法。在中国古代,每一位皇帝即位后便开始采用新的年号,而不像犹太教、基督教或伊斯兰教历法一样实行连续性纪年(直到共产党掌权后,中国大陆才彻底改为公历纪元)。同样,日本也一直是根据天皇年号来确定年份。依此计算,1873年为明治六年。除此之外,日本还于1869年下令推行一部具有连续性、不受朝代更迭影响的皇号纪年法,以神话中的太阳神后裔神武天皇即位作为纪元,1873年即相当于皇纪2533年。在日本人看来,自从采用了这种纪年方法,他们便在日本与西方的线性时间观之间找到了关联。尽管一些历史学家曾对皇纪委婉地提出异议,然而这种将公元前660年作为虚拟元年的颇具古风的纪年法却一直延续下来,并经历了二战的洗礼,成为日本民族主义的重要象征。1989年随着明仁天皇的即位,皇纪的重要性再次得到了确证。这种新式纪年法的实行具有明确的政治目的,这就是巩固天皇作为新兴民族国家精神世界核心的地位。日本于1873年——比俄国早近半个世纪——开始实行格里历,并同时引进了当时尚鲜为人知的七日星期制。这一年的阴历十一月九日,天皇颁布诏书,宣布将当年十二月三日更改为阳历1873年1月1日。尽管诏书竭力颂扬现代化,并指责阴历为迷信和落后的标志,但是这次突如其来的历法改革,其根本目的实际上是为了挽救濒于破产的国家财政。因为按照旧历,这一年将迎来闰月,这意味着国家必须为所有公职人员支付13个月工资。在当时财政窘迫的困境下,这笔开支是国家无力承担的。而在实行新历法之后,元旦突然间被提前了29天,措手不及的主妇们甚至来不及按照传统习俗在新年前把房子打扫干净。与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历法制度的接轨同时还意味着,从此之后,日本皇室再也不需要雇用御用天文学家,去专门负责日历的核对工作了。
年代顺序
纵览人们在描述历史年代时所采用的形形色色的称谓,时间秩序的相对性将变得更加清晰。自17世纪80年代起逐渐为人们所采用的以古代、中世纪和近代划分历史的欧洲历史三段论,在其他任何一个同样有丰富史料证明其延续性的文明中,都找不到可与之类比的理论。在这些文明中,尽管也有所谓革新或复兴的说法,但是在与欧洲发生接触之前,人们从来不曾萌生过自己正处于一个超越过去的全新时代的想法。在日本,直到明治维新给国家带来制度性转折之后,在以大久保利通为代表的思想活跃的新生代贵族的引领下,方才出现了各种着眼于未来的新时代观,而这种观念是所有“现代”意识都必须具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新时代观的表现形式却充满传统主义色彩:一方面是通过对重建神圣天皇统治(尽管对明治时期的政治实践来说,在日本历史上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参照的榜样)的公开宣扬;而另一方面是,在1868年之后,人们开始努力找寻本国的“中世纪”历史,并力图通过这一方式与地位尊贵的欧洲历史模式找到契合点。有关“中间年代”的理念对伊斯兰传统历史学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对中国历史学研究却毫无触动。即使在中国引进西方思维方式之后,这方面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无论在大陆还是在台湾,“中世纪”概念都从未被用于对本国历史的叙述。不仅是传统主义历史学家,所有人都偏向于采用朝代分期法,就连中国的当代历史编纂以及1978年首次出版的西方论述中国史的旗舰著作——《剑桥中国史》(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都无一例外地遵循了这一原则。
直到涉及19世纪的问题时,情况才开始出现偏移。根据正统马克思主义观点,1842年签订的被视为“帝国主义侵略”开端的中英《南京条约》开启了中国近代史,而发生于1919年的反帝国主义运动则拉开了中国现代史的序幕。依照这一理论,拥有明确内涵定义的19世纪是从19世纪40年代才真正开始的。与此相反,占据国际主导地位的美国中国史研究界以及越来越多的中国历史学家则提出了“晚期帝制中国”(late imperial China)的概念。这一概念所指向的年代并不仅仅是帝王统治的最后几十年(在涉及后者时,人们仍会采用“晚清”的说法),而是指从16世纪中叶开始,直到“长”19世纪结束的整个历史阶段。有些学者甚至将这段历史追溯至11世纪,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政治稳定、社会革新、文化繁荣的时期。“晚期帝制中国”的时间覆盖面一直延伸到1911年帝制的结束,从形式上看,这一概念与欧洲的“早期近代”理论,或者说与认为“旧欧洲”实际始自“中世纪”的时间跨度更大的早期近代论版本,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两者所不同的是,前者忽略了后者所强调的一点,即将1800年前后视为一段历史形态的终结期。在悠远的中国历史长河中,19世纪尽管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历史新走向,然而将这一时期视为曾经不可撼动的旧政权(Ancien Régime)走向衰落的终结期,却已成为一种普遍共识。在涉及19世纪实质性定义的问题时,人们可以得出各自不同的答案,而中国仅仅是印证其诸多可能性的事例之一。
三 转折与过渡
民族剧变与全球性转折
假如一个人不认同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所有“生命表述”都具有某种统一的“时代精神”这一带有神秘色彩的判断,那么在历史分期问题上,他必然会遭遇“文化地域的分期差异性”的困扰。在多数情况下,政治史的重大事件与经济史的重要转折在时间上是错位的。不同艺术风格时期的开始与结束,通常与人们所认定的社会发展史的节点并无关联。社会史研究者往往默默地沿用政治史的习惯分期,并以此来回避关于历史分期问题的争论。而另一些人则警告人们不应对事件史的重要性过于高估。身为神学家和社会历史学家的恩斯特·特勒尔奇(Ernst Troeltsch)即对此持怀疑态度。经过一场围绕黑格尔、孔德、马克思和库尔特·布莱西希(Kurt Breysig)、维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art)、韦伯等人的非事件史式分期模式展开的讨论,特勒尔奇得出结论:“只有从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的下层建筑出发”,并将“强大的根本性的基础力量(Grundgewalten)”置于首位,才有可能实现“真正客观的历史分期”。特勒尔奇同样也不相信,依靠这些基础力量,可以列出一份清晰明确、没有重叠的历史编年表。
特勒尔奇的观点所涉及的是整个欧洲的历史,而非某一个民族的历史。当问题仅仅涉及某个特定民族时,就其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达成共识或许并不困难,而在涉及欧洲历史时,要找到各方一致认可的历史分界点则困难得多。如果以德国作为观察视角,结果很可能使人步入误区,因为德国近代史的重要节点对欧洲各国来说没有任何代表性。而对英国的政治史来说,就连1848年的大革命也不过是一个平常事件。英国的历史书籍——不仅是科普性的历史书——迄今仍然将“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年)作为一段历史时期的称谓,而这一名称原本只是指维多利亚这位君主立宪制女王的执政期。英国早在17世纪的两次革命期间便已经历了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巨变,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在这里产生的影响远远比不上它给欧洲大陆所带来的冲击。在英国当代历史学著作中,经常被提及的一个重要年份不是1789年,而是1783年。就在这一年,英国彻底失去了其在北美的殖民地。因此,作为世纪之交的1800年在这个岛国受到重视的程度远不及法国、德国和波兰。英国在经历了由海峡另一岸发动的拿破仑战争的风云后,平静地从18世纪迈入了19世纪。
在欧洲史的时间形式上,人们的看法已然如此争执不下,众说纷纭,那么要为整部世界史确定分期又将是怎样一件困难事?在这一问题上,政治大事记所能提供的帮助微乎其微。在20世纪之前,没有任何一个年份可以被视作整个人类的划时代之年。当我们回过头来看,也许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是一个具有全球性影响的历史事件,然而从这一事件对当时那个时代的影响来看,一个中等规模欧洲国家的君主被推翻并被送上断头台,远远称不上是一次世界性事件。在亚洲、太平洋地区以及南部非洲,这场革命在很长时间里一直不为人知。早在1888年,法国哲学家和文化历史学家路易·布多(Louis Bourdeau)即指出,对4亿中国人来说,法国大革命根本不曾发生,因此,对其重要性的质疑是合乎情理的。对外部世界真正具有直接影响的,并非局限于法国领土的革命性纲领以及与此相关的政治实践,而是这些纲领通过军事扩张得到传播的过程。在美洲(除加勒比地区的法国殖民地之外)和印度,法国大革命本身并没有受到重视,直到拿破仑与英国陷入战争冲突,它才真正唤起了人们的关注。即使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对地球上的很多地方来说,最初也没有形成任何冲击。直到1918年战争结束引发世界性危机,并伴随着全球流感疫情的蔓延,形势才彻底发生逆转。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是一个真正具有全球性分量的经济事件。在短短几个月内,来自所有大陆的生产商和销售商都感受到了纽约股市暴跌所导致的后果。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帷幕同样也是一步步拉开的:1937年7月在中国和日本,1939年9月在苏联以西的欧洲。对世界其他地区而言,随着1941年德国进攻苏联以及日本对美国发动袭击,二战才真正开始。而二战给拉丁美洲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带来的影响,从程度来看远不及一战。1945年之前,在全球政治史上找不出任何一个能够令整个人类同时感受到其近距离影响的日子,直到1945年之后,以重大历史事件为标志的统一世界史才逐渐显露端倪。
接下来,我们不妨做一个思维试验,看一看按照历史学家的判断以及受其影响或许已成为大众认知的观点,对每个民族的历史而言,在“长”19世纪都曾出现过哪些国内政治的重大转折点。如果一个人首先看到的是德法历史在一些关键年份——1815年、1830年、1848年、1870~1871年、1914~1918年——密切的平行和交叉关系,他必然会难以相信,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尽管政治剧变发生的时间偶有交集,然而政治发展的主旋律却是无法统一的。
历法意义上的19世纪拉开帷幕的前后几年,对于那些被拿破仑军队推翻或摧毁的旧政权,或至少对旧政权衰败起到推动作用的每一片疆土来说,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中包括德国西部各邦、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岛国海地(圣多明戈)、埃及等,而沙皇俄国则是一个例外。拿破仑战争还对另一些地区产生了间接影响:假如西班牙国王的统治没有在1818年被推翻,西属拉美的独立运动将会延迟,而不会早在1810年便全面爆发。1798年,法国对埃及的占领——尽管为时不长,因为法国人在短短三年之后便撤离了尼罗河——使奥斯曼帝国统治受到严重冲击,并由此引发了各领域的现代化改革。但是,从长远来看,对奥斯曼帝国影响更为深远的,是1878年对俄战争的失败。这场战争的失利导致帝国一些最富裕地区沦为别国领土。1876年,巴尔干半岛76%的土地仍然归属于帝国的疆域,而到1879年,只剩下37%。这才是奥斯曼帝国后期历史的重大政治转折点,是标志着衰亡的一场巨变。1908年,“青年土耳其”军官推翻专制的苏丹统治,是由此衍生的一个几乎不可避免的革命性结果。在英国武装干涉的地区,同样也能够感觉到拿破仑战争的间接影响:好望角和锡兰(斯里兰卡)脱离了拿破仑附属国荷兰的统治,在国家衰亡后也一直被英国所控制;在以爪哇为首府的印度尼西亚,荷兰殖民统治在短暂的英国占领期(1811~1816年)之后得到了恢复,但英国人遗留的影响却引发了一场深刻的变革;1798年在印度,英国军队在杰出的殖民总督韦尔斯利侯爵(Marquis of Wellesley)的领导下,为谋求对印度的统治权展开军事扩张行动,并最终于1818年将权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在其他国家,那些最具历史性意义——其重要性远远超过1800年前后发生的各种历史事件——的重大政治转折,都是在19世纪期间出现的。许多国家甚至是在人类进入历法意义上的19世纪之后才刚刚成立:1804年,海地宣布建立共和国;1810~1826年,西属拉美各国陆续独立;1830年和1832年,比利时王国和希腊王国相继成立;此外,还有1861年建立的意大利王国,1871年成立的德意志帝国和1878年成立的保加利亚公国。今天新西兰国家形态的形成则源自1840年英国王室代表与毛利族酋长签订的《怀唐伊条约》(Vertrag von Waitangi)。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分别于1867年和1901年签署邦联协议,由相互毗邻的殖民地所组成的联合体演变为民族国家。挪威直到1905年才脱离与瑞典的联盟,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在所有上述情况下,19世纪都无一例外地被民族国家的建国日期分割为两段:统一或独立前,以及统一或独立后。这些时间节点对历史的构建能力,远远超出了那个被我们称作“世纪”的即使在历法意义上也含糊不明的时间框架的意义。
类似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英国在政局稳定的形势下度过了大革命时期,平静地进入了19世纪。此时的英国政治体制,仍然具有极端的寡头政治的色彩。直到1832年选举法改革实行后,英国的选民范围才大幅度扩大,其大不列颠旧政权也就此告终。从英国宪法史的内在延续性来看,1832年这一年份标志着一次飞跃性巨变,其象征意义或许远在其现实意义之上。在未受拿破仑军队铁蹄践踏的匈牙利,国家遭遇的重大政治危机是随着1848~1849年革命的爆发才真正到来的。后者的激烈程度,在整个欧洲都颇为罕见。对中国来说,1850~1864年的太平天国起义无疑是一次具有革命性质的时代挑战,它是两百年来中国所经历的最严重的一次国内危机。19世纪60年代,政治体制的变迁在世界各地接踵而至。其中最重要的两次巨变,一次是1865年美国内战结束后南方联盟的解体以及国家统一的恢复,另一次是1868年日本幕府政权的倒台以及雄心勃勃的民族国家建设的开始,也就是明治维新。在两次变迁中,从18世纪延续下来的政权结构和政治实践都是随着制度性危机的爆发和改革的推进才彻底消亡:一边是德川氏1603年执政后建立的封建幕藩体制,另一边是北美南方各州的奴隶制。无论日本还是美国,从一种政治体制到另一种政治体制的过渡都是在19世纪完成的。
“早期近代”——一个适用于全球的概念?
由此可见,19世纪在政治意义上的开端,是难以用日历上的某个年份来确定的。假如将法国大革命作为节点则意味着,观察者在思考这一问题时,更多是出自法国、德国或海地的视角。旧政权的垮台,实际贯穿于整个19世纪。在类似日本这样的重要国家,现代政治史是从1868年才开始的。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如果按照特勒尔奇提出的将社会文化“基础力量”作为标准,又将意味着什么呢?这个问题将我们的目光重新拉回到“早期近代”这一时代概念。将早期近代视为一个完整历史时期的理由愈充分,将19世纪置于其上的基础便愈牢固。在这里,它所传递的信息是矛盾的:一方面,在研究领域的分工、知识分子特性以及学术利益政治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下,许多职业历史学家将早期近代看作一个固有的概念,并从格式化思维出发,将其时间框架自动设定为1500~1800年。当某种分期模式通过惯例化的方式成为貌似可信的独立存在时,必然会导致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过渡期现象将因此被人们忽略。因此,一些人建议将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年份——1789年、1871年或1914年——放在历史时期的中央而非边缘的位置,并不是一个愚蠢的想法。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从时间的外围,从事前与事后的双重角度,对这些事件进行观察。
另一方面,很多迹象表明,人们通常用来界定早期近代的前后两个时间节点,哪怕从历史延续性的角度看,也应该模糊化处理。长期以来唯一的、至少对欧洲史来说鲜有争议的划时代年份,是1500年。尽管有些历史学家认为,应当将1450~1520年定义为过渡期。在这一时期,各种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革新进程在时间上的重合性,是有目共睹的:(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早期资本主义的萌芽,近代国家的兴起,通往美洲以及热带亚洲的航海线路的发现,等等。如果将时间追溯到15世纪50年代,那么还应当再加上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许多世界历史的编纂者同样也沿用了1500年这一年代坐标——或是未经思考,或是怀有明确的特殊目的。但是,即使在“1500”这一历史节点的适用范围问题上,近来也出现了争执。有的人提出了另一种可能性:将从中世纪到现代之间的一段时间,视为一个漫长渐进的过渡期。中世纪与早期近代之间的分界因此消失。海因茨·席林(Heinz Schilling)特别强调了欧洲近代历史形成的缓慢过程,并认为,1500年前后这一划时代节点与1250年和1750年前后的历史转折点相比,其重要性有所不及。人们之所以断然认定人类是在某个时间点一步迈入近代史的,其原因在于人们从19世纪的角度对哥伦布和马丁·路德的过分神化。在席林看来,人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不加审视地去捍卫这些神话。此前,迪特里希·格哈德(Dietrich Gerhard)在论述800~1800年欧洲历史的制度性结构时,便曾放弃使用“中世纪”和“早期近代”的概念,而是将其统称为“旧欧洲”。这一说法与“晚期帝制中国”概念之间有着明显的相似性。
尽管“早期近代”这一以欧洲为中心的传统历史分期概念对欧洲自身来说已受到质疑,然而目前推崇这一概念的,恰恰是一些来自非欧洲文明的历史学者。他们从各自的动机出发,尝试用这类概念来评述历史。他们当中或许只有少数人,是想把这些并不周全的概念生搬硬套地强加于亚洲、非洲和美洲的历史。而大部分人则与此相反,他们是在寻求某种路径,以借此将自己所在地区纳入通行的现代史,并将其各自独有的历史经验,翻译成一种欧洲式思维可以理解的语言。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是在非教条路线上走得最远的一个。他在论述15~18世纪资本主义与物质生活发展史的著作中,的确是把整个世界都拉进了视野,仿佛在他看来,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布罗代尔小心翼翼地避免让自己陷入关于世界史分期问题的争论,他所感兴趣的话题并不是这一时间框架内的科技、贸易结构或世界观的重大转变,而是社会以及社会内部网络的运转方式。
令人惊讶的是,布罗代尔的全景式视角并没有得到太多人的效仿。近期有关“早期近代”概念之适用性问题的讨论,更多是针对一些具体地区的历史而进行的。在涉及俄国、中国、日本、奥斯曼帝国、印度、伊朗、东南亚以及南美和北美殖民地区的历史时,人们提出了关于这些地区与同时代(西部)欧洲政治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共性与差异的问题。例如,在英国与日本之间,便有许多可供比较的话题。另外,布罗代尔所描述的西班牙腓力二世时代的地中海诸国,与安东尼·雷德(Anthony Reid)描述的同一时期、同样拥有文化多元性的东南亚地区,其历史进程具有明显的共同点:贸易的蓬勃发展,新的军事技术的引进,中央集权式的体制,以及宗教动乱(在东南亚,这些动乱是由来自外部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引起的),等等。在这些讨论中,人们同时也谈到历法意义上的时间坐标问题。对此,人们基本达成一致,认为对欧亚和美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而言,1450~1600年这一时期是一次极为深刻的大变革(big change)。某些现象证明,全球许多地区过渡到早期近代史的时间大致是同步的。除墨西哥、秘鲁和少数加勒比岛国之外,这种过渡尚未受到欧洲扩张行动的太多影响。直到进入以1680年作为起点的“长”18世纪之后,欧洲对全世界——不仅是大西洋地区——的影响才日益凸显。即使当年仍处于封闭状态、对所有殖民化企图都具有免疫力的中国,同样也被拖入了以丝绸、茶叶和白银贸易为标志的世界经济浪潮之中。
在关于全球早期近代史的结束时间问题上,目前还没有形成类似的观点。对一些地区来说,结论似乎是一目了然的:在西属拉丁美洲,19世纪20年代末西班牙殖民帝国各地区的民族独立,标志着早期近代的结束;1798年拿破仑军队入侵埃及不仅推翻了从中世纪起统治埃及的马木留克(Mamluk)政权,同时还给其宗主国奥斯曼帝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带来了冲击,并成为穆罕默德二世苏丹(1808~1839年在位)实行第一轮改革的导火索。因此,有人建议,将1798~1922年称为奥斯曼“长19世纪”(long nineteenth century),或把1808~1908年称为“改革的世纪”。日本的情况则与此截然不同。在1600~1850年期间,这里的社会虽然发生了诸多变化,但不曾出现过任何影响深远的变革能够与19世纪中叶国家开放后所发生的巨变相提并论。因此,“早期近代日本”(Early modern Japan)——假如这一历史分期并非毫无道理的话——应当一直延续到19世纪50年代才结束。在日本之外的几乎所有亚洲国家以及整个非洲,划时代转折是由欧洲殖民扩张带来的。在不同地区,殖民者入侵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尽管难以判断这些国家的人们究竟从何时起才真正感受到来自欧洲的影响,但从总体上看,肯定是在1890年之后。英国对印度的占领是在1757~1848年期间一步步完成的,而法国占领印度支那的过程则从1858年一直持续到1895年。因此,任何一种政治军事的历史分期法都难有充分的说服力。在非洲问题上,权威专家甚至让“中世纪”涵盖的时间一直延伸到1800年前后,并彻底放弃用“早期近代”的概念来定义19世纪前四分之三时间的非洲史。欧洲殖民者入侵之前的几十年,迄今仍然是一段历史的无名期。
四 鞍型期—维多利亚时代—世纪末时期
因此,从全球视角来判断以内容而非形式或历法定义的19世纪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的,比单纯从欧洲来观察更为困难。许多证据显示,人们有理由为跨度向前延展的“长”18世纪与跨度向后延伸的“长”19世纪之间的时间重叠期,赋予某种时代性的特征,并以形象化的“鞍型期”概念作为这一时期的称谓。后者是莱因哈德·柯塞勒克(Reinhard Koselleck)在另一种与此没有太多关联的语境下,附带提出的一个概念。鞍型期的时间大约从1770年延续到1830年,随后进入到一段中间期。在今天看来,这段中间期所汇聚的种种文化现象至少对欧洲而言具有典型的19世纪特征。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这一“波”蔓延到全世界,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将这20年看作一个历史时期的特殊分支。我们可以借用当时的一个概念,称之为“世纪末”(Fin de Siècle)。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百年之交,而是一次独一无二的世纪转折。按照传统的理解,这一时期的终结是以一战为标志的。但是,正如本章开头所分析的那样,这里所说的一战并不是1914年,而是1918~1919年,因为战前时期的潜在影响随着战争的深入才得以充分暴露。有些人甚至将“世纪末”的时间跨度拉得更长,几位德国历史学者便曾于1989年提出这一观点。他们从全球史视角出发,不仅主张将世纪之交“拉长”到1880~1930年,而且还用丰富直观的史料对其加以佐证,这些论证同时也赋予了科学、艺术很大的空间。至于说,将1930年作为“长”世纪之交的终结点是否合乎道理,则有待于当代历史学家进一步讨论。人们甚至可以将这一节点一直推后到1945年,并将从19世纪80年代至二战结束之间的整个时间段统称为“帝国与帝国主义时代”,因为从本质上讲,两次世界大战无疑都是发生在帝国之间的冲突。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将“鞍型期”与“世纪末”之间没有名称的几十年,也就是“本来”意义上的19世纪,称为“维多利亚时代”,尽管这种说法很可能被扣上盎格鲁中心主义(Anglozentrismus)的帽子。这一富有华丽色彩的名称可以帮助人们摆脱尴尬,以免不得不另外选择一种更偏重内容、含义也因此更狭窄的年代称谓,例如“第一次资本主义全球化时代”“资本繁荣期”,或者是“民族主义和改革时代”(age of nationalism and reform),等等。为什么叫“维多利亚时代”?这一名称体现了英国这几十年期间在经济、军事以及某种程度上也包括在文化领域所拥有的世界领先地位。对英国来说,这样的地位是空前绝后的。此外,它还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历史时期概念,在通常情况下,它与维多利亚女王在位的时间并不完全重合。杨格(G.M.Young)在1936年出版的名著《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Victorian England)中对这一时期的定义,仅仅是指从1832年到“80年代的厚重阴影”垂落的那一刻。随后,很多人步其后尘,将19世纪80年代中期到一战爆发的几十年,看作一个因“至高无上”的维多利亚王朝的存在而“独具一格”(sui generis)的历史时期。
“鞍型期”——一个全球适用的概念?
人们将最初由柯塞勒克提出的“鞍型期”概念引申为一个(几乎)覆盖全球的历史分期名称,从时代关联性来看到底有多少根据?鲁道夫·菲尔豪斯(Ruldolf Vierhaus)曾经提出,应当把18世纪从与“传统”的早期近代过于紧密的联系中抽离出来,将其定义为一个向未来开放的“通往现代世界的过渡性世纪”。如今,“鞍型期”概念的发展,将上述建议变成了现实。但是,世界史究竟有哪些标志性特征,能够证明1800年前后的五六十年的确具有某种独有的时代特性呢?
第一,正如C.A.贝利(C.A.Bayly)等人所指出的,在这一时期,世界力量对比发生了深刻变化。16世纪和17世纪是帝国并存与竞争的时期。当时,即使是那些起源于欧洲的、最富成就的庞大组织——西班牙殖民王国以及荷兰与英国垄断机构的洲际贸易网络,与中国和伊斯兰“火药帝国”(gunpowder empires),也就是奥斯曼帝国、印度莫卧儿帝国与伊朗萨非帝国相比,也不占任何绝对性优势。直到(少数)欧洲国家发生体制性变革,以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为基础、首先在英国被推向极致的经济军事占领型国家的形成,才使欧洲的战斗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在英国、叶卡捷琳娜二世(Katharina II)与两位继承人统治下的俄国以及大革命与拿破仑时代的法国,国家改革的出现往往披着各自不同的外衣。这三大帝国扩张势头之猛,扩张范围之广,使我们有理由将1760/70~1830年的一个时期,称之为“全球帝国主义的第一阶段”。七年战争(1756~1763年)是一场在南北半球展开的英法争霸战争,作为盟友的印第安部落和印度各邦诸侯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793~1815年爆发的一场严重的帝国冲突同样也没有局限于欧洲,而是在四大洲蔓延,成为一场真正的世界大战。战争不仅直接波及东南亚国家,甚至也对中国产生了间接影响。1793年,随着公使马戛尔尼勋爵(Lord Macartney)出使中国,英国第一次将外交触手伸向了北京的朝廷。1780年之后,除了七年战争的“综合因素”之外,又多了两大新的因素:其一是以分裂主义为宗旨的独立运动的成功,它是由“克里奥尔”移民(Creole,西班牙语作Criollo)先在英属北美、后在西属中南美洲发起的,而海地的黑奴也采取了相同的行动;其二是亚洲帝国的衰落,与其他大帝国一样,这一结果同样也是由这些国家各自特有(相互间未必存在关联)的国内因素导致的。面对欧洲,亚洲帝国在军事和权力政治上第一次陷入了防守的地位。在上述力量的相互作用下,世界政治地理彻底发生了改变。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离开了美洲大陆,亚洲帝国的扩张也彻底停步。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地位得到了巩固,并借此为下一轮扩张搭建起跳板。与此同时,英国也在澳大利亚站稳了脚跟,并建立了覆盖全球的海军基地网络。
以往曾有历史学家提出关于“大西洋”革命时代的说法,将日内瓦到利马之间的整个地域都纳入了革命的范围,并以此纠正了过去将目光局限于欧洲姊妹革命(“两次革命”)——法国政治革命和英国工业革命——的狭隘认识。我们可以沿着这一思路更进一步,将欧洲“革命时代”看作一场普遍危机和力量转移的一部分,其涉及地区也包括美洲移民殖民地以及从巴尔干到印度的伊斯兰世界在内。这场在1800年前后几十年出现的普遍危机,同时也是波旁王朝的危机,是英国、西班牙和法国在新大陆的殖民统治的危机,是曾经强大无敌的奥斯曼帝国和中华帝国等亚洲国家的危机,也是克里米亚鞑靼联邦和位于南亚次大陆的莫卧儿帝国的危机。1830年法国入侵“海盗老巢”、法律上(de iure)隶属于奥斯曼帝国的阿尔及尔,以及1842年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的失利(这是清王朝两百年来经历的第一次军事挫折),使得在鞍型期形成的新的力量对比以激烈的方式得到了充分暴露。
第二,西半球(仍受大英帝国控制的加拿大以南)早期近代移民国家于1830年前后暂告结束的政治平等运动,以及对澳大利亚的殖民移民,使“白人”在世界上的地位得到了巩固。美洲各个共和国在经济文化上继续依附于欧洲,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发挥功能性作用的同时,以更加激烈的手段来对待本国以狩猎和畜牧为生的非白人群体。19世纪20年代在美国,人们对待美洲土著(native Americans)的态度已不再是将其作为谈判伙伴,而是仅仅当作军事和行政压迫的对象。这种以掠夺土地和排挤压迫为形式的移民,同样也出现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西伯利亚,某种意义上同样也包括南非。
第三,鞍型期的重要新生事物之一,是在国民平等新理想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具有融合性的民族一体化形式。这种“民族主义”倾向稳定了我族群体,划清了本族与邻邦和“外夷”之间的界限。从鞍型期早期到1830年前后,在一些地区,民族主义之风作为主权国家的民族融合理念为提高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再加上文化优越性所唤起的使命感,使得这一潮流在这些地区得到了长足发展。法国、英国以及不久后在墨西哥战争(1846~1849年)中获胜的美国,都属于这类情况。在世界其他地区,民族主义的兴起一开始是被动的(后来情况有所变化):最初是德国和西班牙反对拿破仑侵略的抵抗斗争,后来是西属拉美的解放运动。直到1830年之后,民族主义的潮流才逐渐蔓延到所有大陆。
第四,当时,只有在美国,以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政治决策和权力监督为核心的政治实践,与人类宣扬的国民平等理想是相吻合的,却是在把妇女、印第安人和黑奴排斥在外的前提下。继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总统于1801~1809年推出第一轮民主化改革之后,随着1829年杰克逊总统(Andrew Jackson)上台,反寡头统治的民主政体在美国逐渐形成,并最终发展成为美利坚文明的独有特征。1830年之前,在美国之外的其他地区,现代民主的进程仍然举步维艰。尽管法国大革命并非如一味注重历史延续性的“修正主义”史学观所言,是一场温和、保守乃至多余的革命,然而它并没有推动欧洲的普遍民主化,甚至没能演变为一场世界性革命。这场革命的实践者拿破仑在国家统治上的专横跋扈,与路易十五相比毫不逊色。而复辟后的波旁王朝,就像是一幅旧时代的漫画图。在1832年之前的英国,贵族阶层始终占据着不可撼动的统治地位。在中欧和南欧大部分地区以及俄罗斯,政权一直掌握在专制主义反动派手中。直到1830年前后,欧洲才渐渐出现了通往宪政的趋势性转折。而欧洲列强的“有色”殖民地,则始终没有受到潮流的影响。从政治角度看,鞍型期无论在欧洲还是亚洲,都不是一个实现民主突破的时期,而是贵族或专制统治的最后尾声。直到鞍型期之后,政治意义上的19世纪才真正开始。
第五,与政治史分期相比,社会史的分期更加困难。在法国、荷兰、普鲁士等国以及几十年后的日本,可以清晰地看到从等级社会(Ständegesellschaft)向更多以市场机会来定义的阶级社会过渡的轨迹。然而在英国,到18世纪末,已很难找到“等级”的痕迹。在美国和英国自治领(Dominions),等级是一种发育不完全的事物,而印度、非洲和中国与这些地区相比则过犹不及。但是,大西洋奴隶贸易的终结与1834年大英帝国废奴运动的胜利,对各国乃至各大洲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接下来的50年时间里,奴隶制在从西方文明及其海外势力范围缓慢撤退的过程中逐步走向绝迹。反过来讲:这种早期近代极端父权制(Herrengewalt)的遗毒直到19世纪30年代前后,仍维持着近乎不可撼动的地位。从社会史视角来看,鞍型期的一大特征是对历史沿袭的社会等级制度的抨击与诋毁的日益增多。对西欧和中欧以外的地区而言,1800年前后的几个年头是否也同样是一个在频繁的农村动乱伴随下对农业社会施行改造的阶段,仍然有待探讨。从某些迹象看,这一判断似乎是正确的。尽管在法国和海地爆发了革命,但是从总体来看,这是社会传统主义受到动摇但尚未彻底垮台的一个年代。在接下来的一个时期,“市民阶层的崛起”以及社会新兴力量的形成,才开始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显露出迹象。但是,在整个19世纪期间,具有清晰特征的“市民社会”在全世界仍然屈指可数。阶级形成的大趋势——无论是在“等级制”还是在其他制度的背景下——是工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悄然蔓延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或衍生品,这种生产方式在1830年之前还十分罕见,并且一直到1870年之后,才在日本这个亚洲最发达的国家出现。
第六,经济学家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英国“工业革命”的蓬勃发展究竟是从何时起演变为一场超越英国边界的经济增长浪潮的。当代权威历史统计学家安格斯·麦迪森(Angus Maddison)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在他看来,19世纪20年代是从全球经济萧条转入蓬勃——经济学称之为“集约化”(intensiv)——发展的转折点。根据目前人们所掌握的为数不多的、有关当时实际收入增长状况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即使在先驱国英国,早期工业化带来的显著增长,也是在1820年之后才出现的。也就是说,1770~1820年的几十年是一个危机四伏的过渡期。从这一时期开始,人均收入从18世纪后半叶的缓慢增长,逐渐转入19世纪20年代之后的快速增长期。1830年之前,在西北欧之外的其他地区,几乎找不到任何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痕迹。以科技和环境作为研究方向的历史学者同样也强调这一年代的重要性,因为在他们看来,1820年前后是人类进入“化石燃料时代”的开端。从此之后,在科技的帮助下,化石形态的有机能源(煤炭)取代了人力、畜力、木材和泥煤,成为生产流程的动力来源。燃煤推动蒸汽机转动,蒸汽机则给纺车、水泵、轮船和火车带来动力。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的化石燃料时代不仅是商品制造业空前繁荣的时代,同时也是网络化、高速度、民族融合以及帝国统治手段便捷化的时代。而在19世纪20年代之前,充满活力的旧体制(Ancien Régime)仍然在世界上占据着主导性地位。
第七,全球发展同步性程度最低的莫过于文化领域。各大文明之间的接触与交流虽并非微不足道,却不足以为“世界文化”的发展确立一个共同的基调。关于“发声的少数派”(Artikulierte Minderheiten)在1800年前后所经历的经验转变这一柯塞勒克“鞍型期”理论的出发点,我们从非西方文化语境中所了解到的内容极为有限。用于描述世界的概念的时间化,对速度加快的感知,诸如此类的经验在欧洲(包括其移民殖民地)之外的地区几乎无迹可寻。在这些地区,这类经验的明显增多大概是在19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出现的。而被福柯视为1800年前后欧洲自然科学与经济学代表性思想的对深度与有机结构的发现,显然也是欧洲所独有的现象。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在整个欧洲的哲学和艺术史上,1830年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哲学理想主义(黑格尔1831年死于一场全球性霍乱)与严格功利主义(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逝于1832年)繁荣期的终结,它标志着“歌德时代”和“艺术时代”的结束,同时也标志着德国、英国和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衰落。随着1827~1828年贝多芬和舒伯特的相继辞世,音乐的古典主义风格宣告终结,“浪漫主义一代”(舒曼、肖邦、柏辽兹、李斯特等)则随之崭露头角。而西欧绘画艺术,亦由此开始向现实主义和历史主义过渡。
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将本来意义上或者说维多利亚时代的19世纪看作一段经过精简的历史“主干期”(Rumpfperiode),一如我们在谈及德国历史时所说,是一个“从19世纪30年代到19世纪90年代的相对短暂却充满活力的过渡期”。
19世纪80年代——过渡的十年
19世纪80年代是一个特殊的变革期,一个连接维多利亚时代与“世纪末”的转折点。对世界许多地区来说,仅仅从政治和军事事件史的角度来观察,1900年这一历法意义上的世纪之交也是一个风云多变的年份。对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民族史来说,19世纪最后几年并不是一个具有明显特征的历史节点,但是对中国来说,它却标志着一场深刻的政治巨变: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败给了一向为自己所藐视的日本,并使国家主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这场战争的失利为帝国主义强权瓜分中国领土的争夺打开了大门,并由此引发了一场空前的民族意识危机。随着1900年义和团运动的爆发,危机最终演变为一场灾难。西班牙在1898年对美冲突中的军事失利也给国家带来了类似的影响,这段历史迄今仍被西班牙人视为民族历史上的低谷。与此相反,两次冲突的胜利者——一个是美国,另一个是日本——则通过赢得战争为各自的帝国主义扩张之路树立了信心。自1882年英国军队占领埃及之后,整个非洲大陆一直处于动荡之中。1898年英国对苏丹的占领以及1899~1902年的南非战争,标志着“瓜分非洲”的过程已基本告终,从此,一个以系统化掠夺为标志、表面风平浪静的时代在非洲拉开了序幕。在新世纪的头几年,一场革命浪潮席卷世界:1905年在俄国,1905~1906年在伊朗,1908年在奥斯曼帝国,1910年在葡萄牙和墨西哥(后者一直持续到1920年,是这些革命当中最血腥的一场),1911年在中国。所有这些国家都在萨拉热窝刺杀事件发生前,便以这种革命化的方式完成了政治的现代化转型。而随后爆发的世界大战从本质上讲,并没有为这些国家的政治转型添加太多新的内容。当莱茵河以东的欧洲君主政体随着一战的结束纷纷垮台时,在欧洲人眼中的一些“落后”地区,君主制早已被推翻或基本丧失了统治权。
上述历史潮流汇合在一处,共同开启了一个充满危机感的新时代,也就是所谓的“世纪末”(Fin de Siècle),或某些历史学家所说的“超现代”(Hochmoderne)。进入这一时期之前的过渡是在19世纪80年代完成的,其过程拥有一系列标志性特征:
第一,与19世纪20年代一样,全球环境史又迈过了一道新的门槛。在世界能源利用方面,矿物质能源(煤炭、石油)彻底超越了生物能源,尽管全世界大多数人还没有条件直接使用这些燃料。大约从1820年起,随着人类进入化石燃料时代,燃料的利用逐渐转向能源开采技术的革新。1890年之后,在全球范围里,技术革新的趋势在数量上也同样占据了主流地位。
第二,工业化作为一种全球性现象,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工业化覆盖的地理范围不断扩展:日本和俄国经历了经济史学家所说的经济“起飞”(take-off)或向内向型繁荣的过渡。印度和南非(1886年这里发现了大型金矿)虽然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水平,但工业与采矿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已在这里形成了西方和日本之外的第一批“结晶核”(Kristalisationskerne)。与此同时,在欧洲早期工业国和美国,经济结构的特征也开始发生变化。以科技为标志的“高度工业化”带来了蒸汽机之后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在此间出现的各种发明中,究竟哪些才称得上是最伟大、最重要的发明,每个人或许会有不同的见解。但无论答案如何,电灯(1876年)、机枪(“Maxim gun”,1884年)、汽车(1885~1886年)、电影放映机(1895年)、无线电传输(1895年)和X光诊断仪(1895年)都理当无愧于这一美誉。从经济史角度看,意义最为重大的,是电力(发电机、电动机和发电技术)和化工领域各项发明的技术与工业应用。对这两大领域而言,19世纪80年代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创新之年。仅仅是电动机的批量化生产,就给那些不适用蒸汽机的工业和手工行业带来了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与此同时,科学与工业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比以往更加密切。大规模工业研究的时代从此开启。与之相伴的,是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的资本主义向生产与资本集中化(即批评者眼中的“垄断资本主义”)和企业去姓氏化(公司资本主义[corporate capitalism])阶段的过渡。由企业雇用的职业经理人,成为私人家族企业家之外的新型企业领导者。与此同时,在不断扩大的员工群体的内部,新的私营经济官僚体制以及日趋细化的等级结构也随之出现。
第三,发达资本主义的新型结构随着越来越多的欧洲和北美大企业走向开拓海外市场之路,对全球产生了重要影响。跨国企业的时代从此拉开序幕。远洋运输业的发展以及越洋电报电缆的开通,给世界经济的联系带来了飞跃性变化。从大西洋一岸到另一岸,从西欧到东欧,在南非、印度等殖民地以及中国和奥斯曼帝国等名义上独立的国家,大规模的资本输出蓬勃展开,其操作者是分支遍布世界的欧洲大银行。自世纪之交之后,美国银行机构也成功跻身这一行列。同样是在19世纪80年代,欧洲前往新大陆的移民人数也呈现急剧上升的势头。随着新的越洋契约劳工体系的形成,大批亚洲劳工被运往北美和南美地区。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世纪末”成为近代史上移民数量最多的一个时期。从总体来看,19世纪80年代这十年在全世界大大推动了全球化的发展,使人类在历史上第一次拥有了覆盖各大洲的经济与通信网络体系。国际贸易的大规模扩张期由此开始并一直持续到1914年,在少数地区(例如拉美国家)甚至持续到1930年才彻底结束。
第四,自1882年英国占领埃及以来,全世界到处都可以感受到帝国主义扩张加剧的新局面。一方面,经济控制手段日臻完善,欧洲各国政府与私人资本之间的合作日益密切;而另一方面,占有海外领土并尽可能对其实行有效主权统治的目标,得到了充分的暴露,而这一点,正是新帝国主义(new imperialism)本质之所在。此时的帝国主义已不满足于对其他国家间接施加影响,或以占据更多的基地和海外飞地为荣。非洲首先是在地图上,之后不久便在现实生活中被瓜分殆尽。包括暹罗在内的整个东南亚地区,都被纳入了欧洲殖民帝国的势力版图。
第五,19世纪80年代,在经历了一个风起云涌、充满动荡的时期之后,世界许多大国的政治秩序逐渐得到了巩固。从内容和起因来看,各国的情况则不尽相同:有的是民族国家的构建粗具雏形(德国和日本),有的是早期改革试验的终止(1877年“重建”[Reconstruction]结束后的美国;1881年和1876年分别在亚历山大三世与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统治下恢复极权的沙俄与奥斯曼帝国),有的是向改革型独裁体制的过渡(迪亚斯[Porfirio Diaz]时代的墨西哥,朱拉隆功国王[Chulalongkorn]统治下的暹罗,“同治中兴”时期的中国,以及克罗默勋爵[Lord Cromer]管辖下的埃及等),或是议会制民主的复兴(1880年第三共和国内乱平息后的法国,1884年选举法改革后的英国)。但是从结果来看,各国却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在1905年新一轮革命浪潮爆发之前,各国的权力秩序在一段时间里看似比过去几十年更稳定。从消极意义上讲,这种现象可以被理解为国家政权僵化的表现;从积极角度看,可以视之为国家行动力得到恢复以及国内和平得到维护的证明。同样是在这一时期,由国家为公民提供系统化的、超越危机管理范畴的生存保障的尝试也开始露出苗头。在德国和英国等国,这些尝试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打下了根基。这些国家中甚至也包括美国,因为在这里,一系列由内战所导致的影响深远的人道主义问题正亟待人们去解决。
第六,19世纪末发生在思想史领域和美学领域的重要转折和以往一样,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由各国文化的特性所决定的。19世纪80年代是欧洲艺术创新的时代,对这一判断或许没有人会提出异议。当然,向“现代古典主义”过渡的潮流并不是一种覆盖全欧洲的现象,而是局限于西欧,准确地说,是一种法国现象。在绘画领域,代表这一潮流的是梵高和塞尚的后期作品;在文学领域,是马拉美(Stéphane Mallarmé)的诗歌;在音乐领域,是德彪西1892~1894年创作的《牧神午后前奏曲》(Prélude à l’après-midi d’un faune);在哲学领域,德国哲学家尼采19世纪80年代创作的主要作品以及戈特洛布·弗雷格(Gottlob Frege)论述现代数理逻辑的《概念文字》(Begriffsschrift,1879年),都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在引领新潮流方面却又独辟蹊径;在经济学领域,奥地利的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1871年),英国的威廉·S.杰文斯(William Stanley Jevons,1871年),特别是瑞士的里昂·瓦尔拉斯(Léon Walras,1874年)都在19世纪80年代发表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经济学著作,为20世纪的经济学理论奠定了基础。在西方以外的地区,这一时期并没有出现类似的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美学和哲学新流派。在文化领域,全球步调较为统一的是报刊业的蓬勃发展。在19世纪最后20年里,在欧洲、北美、澳大利亚、日本、中国、印度、埃及等地都出现了这一趋势。
第七,1880年前后,在非西方世界里,还出现了另外一种新事物,这就是史无前例的富于批判性的民族自我意识,我们可以称之为反帝国主义的萌芽,或是以西方手段来应对西方的开端。这种立场有别于情绪化的、带有排外色彩的抵抗运动,同时也有别于维多利亚时期非欧洲国家改革派面对实力强大的欧洲所表现出的不假思索的迷恋。这种注重反思的自我意识(当时还不能一概而论地称之为民族主义)最早是在印度出现的。1885年,印度成立了效忠于英国政府但敢于发出不同声音的印度国民大会(Indian National Congress,即后来的“国大党”),并以此引发了在某种意义上与意大利文艺复兴相类似的印度“复兴运动”(Risorgimento)。自我意识思潮同时也出现在越南,直至今日,在越南人心目中,1885年仍被视为抗击法国侵略的民族抵抗运动的诞生之年。在伊斯兰世界里,以哲马鲁丁·阿富汗尼(Sayyid Jamal al-Din,“al-Afahani”)为代表的学者和社会活动家提出了改革伊斯兰教的倡议,以使其符合时代的要求,成为在欧洲面前树立自信心的源泉。在中国,一位名叫康有为的年轻文人从1888年开始,大力宣扬其带有世界主义色彩、在对待西方态度上一改以往保守立场的改良主义儒学。十年后,康有为的改良派思想在一场由皇帝亲自发起的雄心勃勃的改革试验——“百日维新”当中发挥了政治纲领的作用。另外,在我们对这些反帝国主义抵抗运动进行观察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到那些在同一时间发生在世界许多地区的、以底层劳动者和妇女为主体的抗议活动。这些抗议活动无论在形式还是规模上,都令人耳目一新。它突破了以往一味以独裁专制作为抗议对象的立场,为抗议找到了新的理由和目标以及更有效的全新组织形式。无论是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美国罢工浪潮,还是同一时期发生在日本的自由和民权运动,都反映出这一特点。此外,农村地区的抗议活动形式同样也发生了变化。在一些农业社会中,例如在整个近东地区,这一时期的农民运动开始由前现代的揭竿而起式的情绪化反抗(扎克雷式起义),转向以经济因素为主导的、以农民联合会为代表的利益表达或者是有组织的抗租运动。
历史进程的细节性
但是,我们不应片面和幼稚地去寻找历史转折和变革的时间点。相对于某个国家或某个大陆的历史演变而言,要把世界历史分割成精确到年份的时间切片,其难度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每个历史时代的分界点,是无法通过对时代客观“特性”的深刻认知来加以辨识的。只有将无数精细的时间框架叠放在一起,这些年代的分界点才会逐渐显露。在某种意义上,历史年代的分界点正是这些细小的分界线层层叠放而变成的一道道粗线,或者换一种说法:是变化所出现的频率的密集化。因此,对微观的历史分期——每一个空间单位、每一种人类社会、从气候史到艺术史的每一个存在范畴——重新加以定位,其意义不亚于宏观的历史年代分期。所有这些架构都将为我们研究历史提供帮助:它既是非专业化历史观的辅助坐标,也是历史学家用以阐释历史的专业工具。
布罗代尔在其有关历史年代的理论中,以速度差异为标准,对相互重叠的不同历史层面加以区分:从精确到时刻的、对某次战役或政变的“事件史”叙述,到冰川变化般缓慢的气候史或农业史的演变进程。判断某一历史进程的速度是快还是慢,取决于衡量的标准,它只能根据观察者的论证目的做出解答。历史社会学以及与其思维方式相近的世界史编纂学对待年代问题的态度往往是宽容的。例如,社会学家杰克·戈德斯通(Jack Goldstone)认为,西欧大部分国家是在1750~1850年,也就是说在“很短一段时间”之内,进入现代经济社会的。这段表述便是上述思维的典型表现。但是,我们在分析世界历史时,除了这种“开放式”(Al-fresco)表述之外,并不能一味地把精确到年月的历史年代定位看作一种多余的无谓之举,而把它抛在一边。我们必须灵活地运用时间变量,特别是,必须对历史变化的速度和方向了如指掌。每一个历史进程都是在各不相同的时间框架内发生的,我们并不能简单地以长期、中期和短期对其加以划分,而是还要判断,其轨迹是延续还是非延续,是递增还是累积,是可逆还是不可逆,其速度是恒定的还是多变的。有些进程是反复出现的(即柯塞勒克所说的“重复性结构”),而另外一些则呈现唯一性和多变性的特征。在这些变化进程当中尤其耐人寻味的,是那些历史学家据此分工的不同学科之间建立因果性关联的进程:例如环境因素对社会结构的作用,性格特征对经济行为的作用,等等。假如这些进程的发展是并行的,那么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则往往是“非同时”的:人们往往是在统一的自然时间秩序中,根据时间秩序之外的分期模式标准对这些历史进程的定位和意义做出判定。与描述这些细微的时间结构对我们提出的挑战相比,以“世纪”来划定历史不过是一个必要的小麻烦。
五 时钟与速度
周期性历史与线性历史
被历史学家用以作为辅助研究工具的时间结构,从来都不是单纯地根据对历史客体的可重构的时间感知而创造的。否则,就不可能出现一种人为约定的时间秩序,取而代之的将是不同时间文化各自为据的混乱局面。只有在统一的时间秩序里,人类才能依靠对时间的感知对时间结构进行内在划分,而这种统一的时间秩序一方面是以天文学和数学架构为基础,另一方面是以人类用语言叙述故事和历史的线性次序来作为保障。只有在时间统一体的背景下,人类对速度变化的感受等种种经验才有可能得以表述。
在此必须注意到的是,我们在观察世界历史时,所面对的往往是一条条时间跨度极大的作用链。例如,对少数欧洲国家来说,工业化持续的时间只有几十年,然而作为一个全球性进程,工业化直到今天仍然没有结束。尽管各个国家的经济在工业化过程中都曾受到来自不同方面、不同性质的影响,但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冲击在今天的一些亚洲国家也仍然可以感觉到,比如说中国。就连欧洲早期工业化的某些副作用也在这里又一次出现,例如对生态环境的掠夺性开发以及对人类劳动力的无限度剥削等。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将那些认为历史并非按照线性和累进式轨迹向前发展,而是不断重复“圆周”式运动的思想,看作一种前现代思维方式的表现而予以摒弃。从分析学的角度看,这种思想也并非毫无价值。在经济史研究中,我们必须与不同时间跨度的生产和经济周期模式打交道。这些周期的发现是19世纪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关于世界军事力量对比的研究实践证明,帝国主义和霸权统治的“长波理论”(long waves)是一种富有启发性的阐述模式。历史发展的线性模式和周期模式对西方来说都不陌生,然而自18世纪之后,西方却逐渐接受了一种对未来开放的历史发展观,认为历史总是处于一再停顿、偶有倒退的“进步”之中。这种源自欧洲的进步历史观后来才渐渐被其他文明所接受。某些文明——例如伊斯兰文明——在接受这一思想的同时,仍然没有放弃其原本的非连续性线性历史观,即并非将历史看作一种连续的发展过程,而是视其为由无数瞬间排列而成、相互间断开的序列。在现代历史科学领域,这种本土化的历史和时间观是否可以被看作一种对可重构的现实世界的恰当描述,至少值得我们深思。
举例为证:迈克尔·昂-丁(Michael Aung-Thwin)认为,19世纪前30年以前的东南亚社会史是呈螺旋式发展的。他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这也是其思想的根本核心——是基于对两种思维模式之间对立关系的观察:一方是那些把进化、进步和因果关系视为毋庸置疑之前提的历史学家;另一方是凡事都从构造、同功(Analogien)、同源(Homologien)和交叉作用出发进行思考的人类学家。历史学家经常犯下的错误是,将在某个特定时间段所观察到的变化,误认为是持续而长久的变革。在昂-丁看来,东南亚的历史是在内陆国家的“农业-人口”周期与沿海城市和政体的“商业”周期之间摇摆(oscillation)的历史。例如,18世纪中叶的缅甸社会在经历无数风云之后,成功恢复了与13世纪蒲甘(Pagan)王朝盛世相类似的局面。这是缅甸国家权力的强势所导致的结果。英国从1824年到1886年对缅甸的逐步殖民化,使这一强势受到了削弱。但是,直到1948年独立运动兴起,古老的历史发展模式才彻底失去了效力。
缅甸和东南亚的例子究竟说明了什么,对此我们无须妄下结论。另外还有一个例子或许也能够为我们澄清问题提供帮助。这是一种更具普遍性的观点:大约自1760年开始,欧洲历史哲学便牢固树立了这样一种思想,即认为与充满活力的西欧社会相对应的,是“停滞不前”乃至“静止不变”的亚洲。黑格尔甚至在19世纪20年代仍然在宣扬这一观点,只是某些表述略有不同。不久之后,由此衍生的关于“没有历史的”民族的说法,一时间广为流传。在一些目光短浅的学者眼中,这些民族不仅是指那些没有文字和国家的“野蛮人”,同时也包括亚洲发达文明,还有斯拉夫人在内。当然,这种拒绝承认历史进程的同时间性,拒绝分享人类共有的时间空间的做法,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它代表了一种可以被我们用作批判对象的“二元简化”(Binäre Simplifikation)的观点。将过去的历史,特别是亚洲国家的历史,仅仅看作动荡与战争交织的混乱表象下的同一模式的不断重复,是完全错误的。但是,如果走向另一种极端,将整个人类历史——哪怕只是“早期近代”这一段历史——全部置放于欧洲历史进步观的光芒照耀之下,同样也是错误的。流行于20世纪60年代、迄今仍然颇受争议的现代化理论,便属于后者。它错误地将历史看作一场竞赛:一路领先的是精明能干的北大西洋人,而其他人统统都是小字辈和后来者。我们最起码应当做到,对历史非线性发展的可能性保持开放心态,只有这样,才能帮助我们摆脱“二元简化”和以欧洲为中心的历史同质论(Homogenitätsannahmen)的错误视角。
时间革新
当我们试图了解在人类的时间经验当中,哪些对19世纪而言最具标志性特征时,我们所走近的实际上是一部19世纪的心态史(Mentalitätengeschichte)。如今,时间观已成为一个“文化架构”的概念,是人类学家和文化哲学家用以划分不同文明的常用标准。此外,时间观念也是跨文化比较中要求最苛刻、内涵最丰富的研究视角之一。时间观念是五花八门的,既有哲学和宗教语境下的用以描述时间现象的玄奥术语,也有可以观察到的日常行为层面的时间概念。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仍然可以从各种时间观念和时间经验中,找出某些对19世纪来说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内容呢?
在19世纪,人类在统一时间测量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在世纪之初,全世界的时间测量方法以及受地域和环境制约的时间文化,数量可谓成千上万。而到世纪末时,世界时制度已在全球确立,与此同时,时间文化的多样性虽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消失。1800年前后,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找不到一种超出城市范围的统一时间信号。每一个地方,或者说至少每一个地区,都是根据对太阳最高点位置的自主判断来校准时钟。然而到1890年时,不仅是在科技发达的工业国家,而且是在全球各地,都已基本完成了时间测量的内部协调和统一。假如没有科学技术的革新,这一点是不可想象的。如何校准时间是对科技的一项挑战,从查理五世到包括年轻的爱因斯坦在内的无数年轻工程师和理论家,都曾致力于这项研究。直到电报传送电子脉冲信号技术的发明和使用,才使这一难题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
1884年在华盛顿召开的国际子午线会议上,来自25个国家的代表达成协议,统一采用我们今天仍在使用的世界时或称“标准时”(standard time),并以15经度为间隔,将地球平均划分为24个时区。促成这一划时代协议的功臣,是从苏格兰流亡加拿大的铁路工程师桑佛·弗莱明爵士(Sir Sandford Fleming)。弗莱明爵士是当之无愧的19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全球化领袖。时间革新的倡导者早在世纪初便提出了类似的方案,但各国政府却对此缺乏兴趣。铁路与列车时刻表的物性逻辑(Sachlogik)早已将协调时间的必要性提上日程,然而在付诸实施的问题上,却迟迟没有进展。直到1874年,德国仍在采用一种极为繁复的方法,在各大城市地方时间的基础上制定列车时刻表,而这些城市的时间则由各地组织测量并由官方提供监督。每一位乘客必须自行计算,自己能在什么时间到达什么地方。1870年,美国有400多家铁路公司和超过75种不同的铁路时刻(railroad times)。乘客只能在买票时询问具体的时间。时间统一的第一步是铁路公司为内部计时标准化而采用的电子同步化时钟。但标准又由何而来呢?航海人员在专业实践中,早在18世纪便已开始采用统一时制,其原则是将皇家格林尼治天文台所在的经度确定为本初子午线。早在1855年,英国境内98%的公共时钟已开始按照格林尼治时间(Greenwich Mean Time,GMT)转动,虽然直到1880年,官方才将其确定为一项制度。1868年,新西兰成为全世界第一个正式采用格林尼治时间的国家。美国由于地域辽阔,在时间协调方面难度较大。1883年,美国决定在格林尼治时间基础上制定本国的统一时制,按照地理经度将全国划分为4个时区。第二年,这一原则被全球采纳。由于许多地方的国境线并非直线,因此在划分时区时也不得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由此可见,时间的统一是在两个层面发生的:一是在国家内部,二是在国家之间。而国家内部层面的协调未必总是早于国际层面。在疆域算不上辽阔从而使人们可免受东西时区之累的德意志帝国,全国统一的标准时间却直到1893年才正式实行。在军队的强烈要求下,已近暮年的陆军元帅冯·毛奇(von Moltke)在去世前5周在国会慷慨陈词,力主实行“统一时间”。而法国则更迟一步,直到1911年才正式采用格林尼治时间。法国人在采纳世界时问题上所表现出的犹豫和踌躇十分耐人寻味。其背后到底有哪些原因呢?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一个近似悖论的现象:全球在国际标准化(同时也包括度量衡、货币、邮政和电报通信、铁路轨距等)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与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崛起是紧密相伴的。弗莱明爵士的方案在法国遭到强烈反对,便与此不无关联。当1884年华盛顿会议决定将位于泰晤士河畔格林尼治的大英帝国中央天文台所在位置确定为零度经线时,在巴黎,人们却坚持将建于17世纪的巴黎天文台所在经线作为本初子午线(除巴黎外,其他备选方案还有耶路撒冷、塔希提等)。但是多年以来,格林尼治经线不仅在航海导航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而且美国也早已按照格林尼治时间调整了自己的铁路分区系统。英国的霸权地位无疑由此得到了印证,但是,这种霸权并不是一种强加的霸权,而是一种被自愿接受的霸权。因此从现实角度看,法国人的反对是没有任何出路的。
当1884年世界时制度确立时,英法两国之间的关系并不算太糟。唯一问题是,两国都把自己看作西方文明的至尊典范,因此,国际标准究竟是采用英制还是法制,绝不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法国甚至向英国提出了一项对等交换的建议:如果英国愿意以接受十进制度量标准作为回报,那么法国将做出让步,承认将这条横贯伦敦郊区的经线作为本初子午线。结果众所周知,法国人的希望落了空。早在大革命期间,当法国试图推行十进制时间计量法时,便曾经历过一次类似的惨败。当然,没有谁能够强迫法国人加入全球统一的时间体系。直到19世纪80年代,法国各个城市仍然在采用根据太阳位置分别测算的本地时间,而铁路时刻表则以巴黎时间作为标准,后者比格林尼治时间足足快了9分零20秒。1891年,法国颁布硬性法规,将巴黎时间确定为全国统一的“法国时”(heure légale)。1911年,法国决定加入1884年确立的全球标准时体系。截至此时,欧洲时间计量的混乱局面才大体结束。从法国的例子可以看出,国家标准的统一未必总是发生在全球标准化之前,而国际规范的确立也未必意味着国家惯例的自动失效。时间全球化与时间国家化的轨迹是平行的。但是从长远来看,全球统一化的大趋势至少在时间的问题上最终占据了上风。
计时技术
上述所有一切都是在那些计时手段广为普及的社会中发生的。钟表的流行以及钟表拥有者或使用者对这种机械计时装置的服从,总是令一些初次来到英美等国的亚洲和非洲游客惊讶不已。只有在那些既懂得如何测量时间,同时把测量时间变成一种习惯的社会中,时间标准的统一才有可能实现。究竟从哪一天起,机械钟表不再只是学者、教士和贵族的玩物,而是成为全社会统一的计时手段的呢?对此,人们很难找到答案。或许是随着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使钟表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客厅、床头和西装背心的口袋里,或者说是随着私人拥有钟表的普及,人类才得以迈出这一步。从时间上讲,大约是在19世纪中叶。由机器化生产廉价钟表所带来的“怀表的民主化”(大卫·兰德斯[David Landes]语),将“守时”变成了一种人人有条件遵守的美德。1875年前后,全球怀表年产量由18世纪末的35万~40万只,增长到250万只以上。这时,廉价手表设计技术的问世不过才短短几年时间。这些怀表主要是在瑞士、法国、英国和美国等地生产制造的。没有人知道,它们当中有多少只最终进入了非西方国家消费者的口袋。与世界时制度的确立一样,时间精确测量装置同样也掌握在白种人的手中。世界被分成两派:一边是有表族,另一边是无表族。传教士和殖民者纷纷将这种新的时间资源据为己有,并以此垄断对时间的统治权。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曾经说过,工业时代的最重要技术发明不是蒸汽机,而是钟表。至少对非西方世界来说,这句话是符合事实的。钟表的普及程度远远超过了蒸汽机。它以一种秩序化和规范化的方式对社会产生根本性影响,这是任何一项单纯的生产技术都望尘莫及的。在钟表所到之处,有的地方甚至从没有见过一台以燃煤为动力的机器或蒸汽机车。但是,这种尊贵的机械装置该如何校准,却往往是一个令人棘手的问题。
钟表既是西方文明的标志,也是西方文明传播的重要手段。在日本,由于没有西服口袋,人们一开始只能把怀表套在脖子上或拴在腰带上。当年,明治天皇奖励年度优秀学生的奖品便是怀表——最初一律是美国制造。1880年前后,在以模仿西方消费观为时尚的拉美上流社会,怀表成为除礼帽、紧身胸衣和假牙之外的另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在奥斯曼帝国,最能体现国家和社会精英对西方模式现代化孜孜以求的,莫过于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在19世纪最后30年下令在各大城市建造的一座座钟楼。英国人在这方面也不例外。1897年,为庆祝维多利亚女王登基60周年,在大英帝国各地,钟楼纷纷拔地而起。作为教堂钟楼在世俗化和跨文化意义上的改良产品,这些钟楼的出现,把时间变成了公众既能看得到,也能听得到的事物。在中国,直到进入20世纪,钟楼仍然是最重要的报时手段,只不过它的信号只能纯粹通过声音来传递。
机械测时技术的普及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各个领域工作流程的量化和稳定化。英国社会历史学家E.P.汤普森(E.P. Thompson)在一篇著名论文中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前工业化时代的工作环境下,劳动是在没有任何规律和规则的状态下进行的。19世纪,随着劳动分工的细化以及企业规模和投资日益扩大条件下的组织化生产的形成,企业主和市场力量成功实现了严格的时间管理,并以此使工作时间得以延长。来自农业和手工业的工人从进入工厂的那一刻起,便通过时钟、铃声和惩罚制度被一种陌生的抽象化时间理念所牢牢钳制。这一论点听起来颇有说服力,并有一种格外的魅力:在社会纪律化和文化异化的相似处境下,英国产业工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工人以及殖民地的臣民,俨然变成了一个同病相怜的共同体。因此,汤普森的现代性批判理论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按照这种说法,无论在世界哪一个地方,钟表都已成为现代化的一种武器。但是,这一切发生的时间很可能并不像汤普森所想象的那样早。即使在英国,按照法定时间校准的、运行精确的时钟,也是到19世纪末才在人类日常生活中真正得到了普及。
因此,我们有必要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对上述观点加以甄别。马克思早就说过,工作日的延长是显而易见的。无数同时代的见证者同样确认,工业化生产的开始,往往或者说总是与个体投入工作时间总量的增加分不开。在机械化棉纺厂发展的早期阶段,每个工作日的时间往往长达甚至超过16小时。要想借助务求数据严谨、注重量化研究的历史科学手段来弄清这一问题,是一件难事。但是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我们至少可以确定,在1830年之前以英国为代表的早期工业化阶段,工作时间明显呈上升之势。这一势头持续的时间长达80年,在此期间,工人当中私人拥有钟表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自从有了钟表,他们对其个人所承担的劳动负荷有了精确的量化认识。为缩短工作时间而进行的斗争,正是以劳动者对其真实付出的了解为前提的。握在劳动者手中的钟表,是检验资本家是否盘剥工人的利器。
因此,从质性(qualitativ)角度看,钟表是否仅仅是一种为企业主服务的束缚工具,还有待于人们进一步探讨。假如我们不把这种科技进步的产物当作独立变量来观察的话,那么,究竟是机械化钟表的发明创造了对精确计时的需求,还是人类先有了这方面的需要,随后才唤起了对满足它的技术手段的需求呢?无可置疑的是,在引进钟表的每一处地方,这种精确到分秒的时间装置,无一不成为使人类生产和生存行为走向机械化乃至节奏化的工具。钟表是时间管理的象征,而后者与自然农耕生活方式对时间的感知相比,更为统一,也更有秩序。在19世纪,全世界的农牧民都不得不面临一种来自于城市的时间管理理念的挑战。
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各个国家的人们对“准时”的理解,迄今仍然缺乏统一而严格的标准,对欧洲尚且如此,更遑论世界。但是,没有人会低估人类对时间的抵抗力,也没有人会低估人类在超越时间秩序之外的更广阔空间中生存的能力,换句话说,是在具体的、非连续性的时间经验与抽象的钟表和历法时间之外管理自身的能力。人类学家找来了各种证据,证明那些既没有天文学知识也没有钟表的社会同样有能力以不同的方式来确定时间“点”和持续的时间进程,并对自身行为从时间上进行精确的协调。汤普森以英国早期工业化为例所提出的由时间感知差异导致文化冲突的观点尽管直白易懂,但对其他地区和其他历史阶段来说却未必适用。日本便是一个反例。在德川时代晚期(该时代结束于1868年),日本农民大多以小型企业的形式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生产,这些企业之间处于相互竞争的关系,农民们过的也并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式生活,而是必须对有限的时间资源精打细算,并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那些不擅长时间经济的人,很可能会面临家族破败的命运。当日本于1880年前后进入工业化阶段时,市场上的劳动力早已对连续的、不受季节因素影响的工作流程习以为常,适应工厂的时间纪律对他们来说并不是难事。况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日本工厂对这方面的管理是相对松散的。人们对剥削压力的增大很少有怨言,这里的工人也很少像欧美国家的阶级兄弟一样,把缩短工作时间变成自己的核心诉求。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在企业等级制之下的和谐相处,并在人格上受到管理者的尊重。
在美国内战爆发前南部各州的棉花种植园,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奴隶们被分成不同的帮组(gangs),在工头的监视下从事田间劳动。从很早开始,他们的劳动便已有了严格的节奏,充满暴力的纪律化管理更是达到了极限。机械式钟表很快在奴隶主当中流行起来,然后理所当然地变成了他们用以监督奴隶劳动的宝物。与工厂工人——无论英国、日本,还是在奴隶获得解放的美国北部各州——有所不同的是,这些奴隶根本没有资格与他们的主人为工作时间长短的问题讨价还价。在这里,钟表这一物件比在工业资本主义国家更加赤裸裸地变成了由单方操纵的束缚工具。但是到最后,奴隶主的生活也在不知不觉中被改变:在冷漠无情、嘀嗒作响的指针之下,主仆双方所面对的,是一个共同的新世界。与此同时,钟表还产生了另一种效应:种植园主们自从有了钟表,在心理上感觉自己已然可以和北方发达地区的富人平起平坐。与世界其他地区以及其他许多事物一样,在这里,作为私人所有物的钟表最终也成为现代时尚的显赫标志之一。
如果进一步观察就会发现,时间的含义是丰富多彩的,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城里人的时间和乡下人的时间,男人的时间和女人的时间,老人的时间和年轻人的时间,军人的时间和市民的时间,音乐家的时间和建筑师的时间。在计时器测量的客观时间与主观感受到的时间之间,是决定家庭和职业生活“典型”生命周期的社会时间。反过来看,由文化规范、经济职责和情感需求所决定的各种复杂关系,也在对社会时间产生影响。尤其值得探讨的是,将社会时间看作一个时代的周期,是否也符合社会的集体认知,而注重建构的历史学家对此是否持同样的态度。透过错综复杂的表象,找出事物的本质,是历史主义人类学和社会学的一大任务。
速度的提高
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说:速度的提高,是许多人在进入19世纪之前的过渡期所共同拥有的独特经验。蒸汽机及其与车轮和螺旋桨之间的机械联动装置的发明,使19世纪演变为一个速度革命的时代。虽然直到20世纪,随着航空业的出现以及公路交通的完善,运输速度才实现大幅提升,然而铁路与电报的发明,才真正堪称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它们的速度,胜过最快的马车和最快的邮差。客货运输以及信息的传送,以此摆脱了生物动能的束缚。这一切完全得益于科技的发展。而铁路技术给世界各地带来的影响——尽管受文化因素的制约,各地的反应与应用形式也各有差异——从原则上讲是相同的。对物理速度提高的感受,是新的技术可能性所带来的直接结果。铁路最初是由欧洲人发明的,然而在铁路遍布每一片大陆的事实面前,这一点已变得不再重要。在应用可能性方面,铁路并不具有任何文化属性;而其应用本身,则与此相反。人们对待这种机械的态度是千差万别的。甚至有人指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俄国公众对铁路运输的高速度一直反应冷淡,况且俄国的火车和西欧国家相比,的确是慢得多。只有那些和国外有过比较,并对自身的落后状况有所意识的人,才能逐渐摒弃这种对慢速度的文化偏好。与古老的运输方式相比,铁路不仅速度更快,而且也更舒适。1847年,柏辽兹乘坐一辆冰冷的雪橇——“一只密封的金属箱子”,在从陶拉盖(Tauroggen)到圣彼得堡的路上颠簸了四天四夜,经历了种种“意想不到的痛苦”。如果几年后再走同一段路,他可以改乘火车,不用再担心冻伤,也不用再担心患上雪盲症。但是,一种新的灾难形式——铁路事故——也与此相伴而生:在英国,狄更斯在从沿海搭乘火车前往伦敦时经历意外事故,并侥幸逃过一劫;在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三世1888年也曾遭此厄运;此外,在印度和加拿大,也都出现过类似的铁路事故。时间经验的机械化提速和非自然化,是19世纪人类的真实经验。最迟到1910年前后,全世界大多数人原则上(未必是现实意义上)都已具有获得这种经验的可能性。
但是,我们并不能草率地将上述变化概括为“世界观的时间化”,后者是柯塞勒克在描述19世纪初西欧鞍型期时所做出的论断。历史经验的提速与旅行和交往的物理提速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与后者不同的是,前者并不是一种全球性现象。早有人指出,法国大革命的直接影响是有限的。被柯勒塞克视为1800年前后欧洲划时代转折之核心的历史哲学模式是否也适用于世界其他地区,同样也是值得怀疑的。这场历史哲学模式的转折意味着:一个时间连续体被一场革命的强烈现实感“击破”。在那些没有受到法国大革命冲击的地区,人们是否也曾有过类似的体验?如果有,又是在什么时间?当时,这些地区是否依然在前现代的梦境中沉睡?还是说,那里的人们对时间连续体的断裂有着别样的经验?在早在1649年便曾把国王送上断头台的英国,巴黎所发生的事件仅仅造成了些许波动,而远非震撼。而在1789年的美国,人们早已将本国革命纳入安全的制度化轨道,并通过宪法加以规范。
19世纪时,人们对熟悉的生活环境以及传统的未来预期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意识,还在哪些方面有所表现呢?千禧年运动和宣扬末日论的预言家们,便是借助这一效应赖以为生。从中国、北美——包括印第安人和白种人(例如摩门教徒)——到非洲,到处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正如许多历史见证者所述,奴隶制的结束对被解放的奴隶来说,仿佛是一个新时代骤然降临,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奴隶制的死亡”是一个漫长、艰难而不乏失望的过程。无论是法国大革命还是19世纪50年代中国太平天国运动的参与者,他们对新时代的幻想往往都伴随着同一种意愿:希望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能够迎来焕然一新的时间秩序。打破传统历法,正是其革命的内容之一。但是,我们绝不能把它泛泛地理解为一种弥赛亚式的形而上诉求,或是针对传统“霸权”文化的所谓“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一种反抗。对晚期近代史来说更具典型性的一大特征,是时间观念的理性化以及使之与现代世界相适应的努力。无论在1792年的法国,还是在1868年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都可以看到这样的特点。此外,类似的例子还出现在1918年2月的俄国(布尔什维克政府上台后颁布的第一批措施之一便是引进格里历),以及中国的太平天国。正如太平天国文献中所述,其目标是以“新天地”和“新乾坤”扫除古老的迷信与异端邪说,让农民能够理性地安排自己的劳作时间。其眼中的新时代是一个简单明晰的时代,一个懂得如何运用时间资源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