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形势任务与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和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标志,我国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颁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部署“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本报告从我国扶贫开发的历史成就与基本经验、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十三五”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当前脱贫攻坚进展与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四个方面,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
一、我国扶贫开发的历史成就和基本经验
(一)我国扶贫开发的历史成就与国际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扶贫开发稳步推进,扶贫标准逐步提高,贫困人口逐步减少。1982年,我国启动“三西”专项扶贫计划,拉开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扶贫开发的序幕。1986年,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改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定贫困县,确定扶贫标准,设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94年颁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2001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颁布实施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我国扶贫开发成就斐然。
按照中国政府1986年扶贫标准,1978—2010年,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2688万。按照2011年国家扶贫标准,扶贫对象从16567万减少到2015年的5575万。按照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每天1.25美元,2005年购买力平价),1981—2011年,全球贫困人口从19.38亿减少到10.11亿,全球贫困人口减少9.27亿。同期,中国的贫困人口由8.38亿减少到8417万(2011年),贫困人口减少7.53亿。世界银行的评价认为:“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使如此多的人摆脱了贫困,对于全人类来说这是史无前例的。如果没有中国的扶贫努力,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发展中国家贫困人口数量不会有所减少。”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若泽·格拉齐亚诺·达席尔瓦2013年3月在新华网发表题为《中国成功减贫给世界的启示》的署名文章时说,中国的努力是使全球贫困和饥饿人口减少的最大因素。与此同时,我国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快增长。2001年以来,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的增长幅度都超过全国农村平均水平。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其中行政村通电、普及义务教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合作医疗等效果最为明显。
我国是第一个提前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发展中国家。1990年到2011年,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4.39亿,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2004年以来,中国粮食产量连续11年增长,用占世界不足10%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近20%的人口。我国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南南合作,先后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国的人类发展指数提升迅速,从1990年的0.502上升到2013年的0.719,指数上升高达43%。高出同期全球人类发展指数上升速度的25.4个百分点。目前,中国人类发展指数已经超过0.702的国际平均水平,并继续推动着全球人类发展指数的稳步提升。
(二)我国减贫经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借鉴模式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海伦·克拉克曾撰文称:“中国将她的人民从贫困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脱离了出来,呼吁各国分享中国的减贫经验。”中国的减贫与发展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以经济发展为带动力量、以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途径,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普惠性政策与特惠性政策相配套,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对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转型和消除贫困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
中国减贫的基本经验包括: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出台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社会政策,为大规模减贫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条件。二是坚持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推进,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扶贫行动,针对特定人群组织实施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发展规划。三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用发展来带动减贫,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同时注重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其自身发展能力,发挥其脱贫的主体作用。四是坚持农业优先发展,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使贫困地区和农村贫困人口普遍受益。五是坚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为贫困人口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六是坚持动员社会参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构建了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七是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开发式扶贫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实施特惠政策;对贫困人口坚持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二、我国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一直是世界减贫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有力推动者。我国承诺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落实全球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一步,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历史担当。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扶贫开发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脱贫攻坚的严峻形势,客观分析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一)脱贫攻坚面临的主要困难
数量多。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贫困人口5575万,相当于中等人口规模国家的总人数;全国还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832个贫困县、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难度大。经过多年的努力,容易脱贫的地区和人口已经基本脱贫了,剩下的贫困人口大多贫困程度较深,自身发展能力比较弱,越往后脱贫攻坚成本越高、难度越大。以前出台一项政策、采取一项措施就可以解决成百万甚至上千万人的贫困,现在减贫政策效应递减,需要以更大的投入实现脱贫目标。
时间紧。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要全部实现脱贫,从2016年起平均每年至少要减贫1000万人。
易返贫。不少贫困户稳定脱贫能力差,因灾、因病、因学、因婚、因房返贫情况时有发生。新的贫困人口还会出现。
(二)脱贫攻坚面临的主要问题
脱贫攻坚面临新的环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经济下行压力在持续加大,贫困人口就业和增收难度增大,一些农民工因丧失工作重新陷入贫困,返贫压力加大。产业结构仍在调整过程中,传统产业扶贫带动效应减弱,一些新的产业尚在成长之中。面对新的环境,扶贫脱贫需要不断创新理念,探索结合生态保护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增加贫困人口在土地增值中的受益程度等新方式。
精准扶贫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建档立卡还存在人情因素、不正之风等的干扰,有些该进的没进、不该进的进了,有些该出的没出、不该出的出了;无论是专项扶贫,还是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都还存在“大水漫灌”或缩小版“大水漫灌”现象,有的甚至“垒大户”“造盆景”。
扶贫开发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有的地方特别是一些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没有把脱贫攻坚摆在首位,重县城建设轻农村发展、重区域开发轻贫困人口脱贫、重“面子工程”轻扶贫脱贫实效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以贫困为名要政策要资金,拿到政策资金后却大搞“政绩工程”,县城建设得富丽堂皇,而边远农村面貌依旧。有的行业部门缺乏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安排,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特惠政策少。
扶贫合力还没有形成。近几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扶贫的资金总量一直在增加,但同脱贫攻坚的需求相比仍显不足。各部门对扶贫投入呈现碎片化,资金使用分散,整合难度很大。基层最知道自己哪痛,却没法开方抓药,贫困县难以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也有待提高。扶贫同农村低保、新农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教育救助等政策尚未有效衔接。社会扶贫缺乏有效可信的平台和参与渠道,潜力还没有充分激发出来。
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不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包办代替大包大揽的做法助长了“等、靠、要”思想。有些地方,驻村干部帮贫困户打扫庭院,贫困户却在打麻将。有的贫困户,国家给了种牛种羊,过几天就卖了吃了。俗话说“救穷不救懒”,穷固然可怕,但靠穷吃穷更可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还有待加强。一些扶贫项目缺乏充分调研论证,贫困群众参与少,属于拍脑袋决策、长官意志,设施建好就闲置、项目交付就成摆设。
三、“十三五”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
(一)明确总体目标
“十三五”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和“两个确保”。具体说就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实现上述目标,至少有三层含义:一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底线目标的实现,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了全面小康社会,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二是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继续走在全球减贫事业的前列。
(二)确定基本方略
就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核心内容是做到“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
“六个精准”,包括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通过贫困识别建档立卡,把贫困人口是谁、在哪里、什么原因致贫等搞清楚,解决“扶持谁”的问题;通过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强化一线扶贫力量,解决“谁来扶”的问题;通过引导贫困群众参与脱贫规划制定,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资金跟着穷人走,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通过明确贫困退出标准、程序和核查办法,严格规范贫困退出,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稳定脱贫、有序退出,解决“如何退”的问题。
“五个一批”,“十三五”期间,重点通过发展产业脱贫3000万人左右,劳务输出脱贫1000万人左右,易地搬迁脱贫1000万人左右,低保兜底脱贫2000万人左右,推进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生态保护脱贫,资产收益脱贫。这是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脱贫攻坚的实现途径。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开始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二是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三是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四是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经济发展指标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三)出台系列政策举措
加大财政投入。《决定》规定:“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按照中央要求,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到670亿元,比2015年增长43.4%;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达到400多亿元,比2015年增加50%以上。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创历史新高,第一次超过1000亿元,如果加上市县层面财政专项扶贫投入,规模将更大。在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中,国家将拿出600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向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注入约2500亿元资本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大大加强,但如果还是“大水漫灌”肯定不够用,如果是“精准滴灌”,这些钱还是能办不少事的。
加大金融支持。金融扶贫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脱贫增收至关重要。《决定》提出了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一揽子政策,一共20条。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金融债是最重要的三个金融产品。第一,扶贫小额信贷。2014年底,扶贫办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深受贫困农户欢迎和社会各界好评。目前已向贫困户发放贷款1200亿元。据建档立卡数据,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超过1000万户,按此推算,信贷规模将在5000亿元以上。第二,扶贫再贷款。《决定》明确,“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这个产品将主要针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企业和合作组织等,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第三,金融债。《决定》规定,“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贷款贴息,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这项政策以后还可以拓展到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等领域。这三个产品从规模上讲,都没有上限,只要贫困群众有需求,项目论证充分,都应满足。
强化土地政策。用好用活土地政策是一篇大文章,对财政扶贫投入是一个巨大的补充。《决定》规定,支持贫困地区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扶贫开发项目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专项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贫困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允许在省域范围内使用。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开展土地开发利用试点。
动员社会参与。社会扶贫始终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决定》要求,“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健全定点扶贫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这些年社会扶贫初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基本框架,俗称“老三样”。第一,东西部扶贫协作,东部地区对口帮扶西部地区,这是中央根据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共同富裕战略思想做出的决策部署。目前,东部共有9个省(市)和9个大城市对口帮扶西部10个省(区、市),以及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第二,定点扶贫,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帮扶贫困县或贫困村。目前,中央层面共有320个单位帮扶592个重点县。第三,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目前全军和武警部队已在地方建立了2.6万多个扶贫联系点。这三项工作一直在社会扶贫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推动帮扶工作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转变。
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扶贫,是下一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的重点,俗称“新三样”。现在社会上很多人发家致富后,帮扶穷人、回馈社会的愿望强烈,这方面潜力巨大。2014年国家设立扶贫日,第一年扶贫日筹集捐款50亿元,2015年就达到100亿元。社会扶贫除增加扶贫资源外,更为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改善社会风气,密切社会融合,促进社会和谐。下一步,中央和地方将着力从搭建平台、政策激励、宣传表彰、加强监管等方面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扶贫资源参与脱贫攻坚。
创造良好氛围。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造声势、鼓干劲、推典型。《决定》提出,要创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提炼升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践成果,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思想动力。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坚定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生动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从2016年起,国家层面将推出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尽快出台国家扶贫荣誉制度。将通过一系列工作和活动,让有精神追求、有理想信念、为扶贫脱贫做出贡献的人成为社会楷模,在社会上得到尊重,努力营造社会良好氛围。
(四)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党的领导。这是扶贫开发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经验,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保障。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正职领导保持稳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就地提拔。加强贫困乡镇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逐级压实落实脱贫责任。中央统筹制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省级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市(地)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县级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具体抓好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和义务落实扶贫脱贫责任。
严格考核机制。用好指挥棒,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落实中央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各省脱贫成效开展考核。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建立年度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制度。开展第三方评估。
落实约束机制。念好紧箍咒,从必须作为、禁止作为、提倡作为三个方面引导贫困县加强自我约束。贫困县严禁铺张浪费,严禁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贫困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与贫困群众同甘共苦的思想。坚决杜绝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
规范退出机制。唱好进行曲,确保脱贫进度和质量。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标准、程序和核查办法。贫困县摘帽后,攻坚期内政策不变。贫困人口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边脱贫、边返贫。贫困人口脱贫,以家庭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贫困村、贫困县摘帽,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中部地区是2%以下,西部地区是3%以下。
四、当前脱贫攻坚进展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当前脱贫攻坚进展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后,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取得了积极进展。
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了3次全体会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工作会议5次,专题会议15次,赴贫困地区调研8次,紧锣密鼓安排部署、推进工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6个成员单位分赴各省(区、市)宣讲《决定》和中央扶贫会议精神,加深政策理解,推动工作落实。28个省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 24个省(中西部22个省及山东、辽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21个省明确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16个省强化了扶贫机构建设。
出台配套政策。中央出台《决定》重要政策举措分工方案、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贫困退出机制、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整合意见、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等重要文件。即将出台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法、东西部扶贫协作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国务院各部门制定或研究制定本行业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24个省出台“1+N”扶贫政策举措。
完善建档立卡。2014年,全国组织80多万人开展贫困识别,共识别12.8万个贫困村、2948万户贫困户、8962万贫困人口,包括家庭基本信息、致贫原因、帮扶需求、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帮扶效果等全部录入电脑,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使贫困从统计抽样测算的抽象数字第一次具体到户到人,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中央出台“十三五”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2015年,全国又组织200多万人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剔除识别不准的贫困人口929万,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807万,建档立卡指标体系逐步完善,数据准确度进一步提高。
加强干部驻村帮扶。目前,全国共向建档立卡贫困村派驻工作队12.8万个,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48万多人,基本实现了“两个全覆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组织动员群众、宣传政策措施、开展贫困识别建档立卡、编制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和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劳务输出脱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监管扶贫资金项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修改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推动各省将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真正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14年下放项目资金超过70%,2015年增加到80%以上。研究扶贫资金整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行为,坚决从严惩处、决不姑息。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脱贫攻坚年度战役要打好。李克强总理明确,2016年再完成1000万人以上的脱贫任务。
完成年度减贫任务。2016年减贫任务已经下达,国务院扶贫办已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对减贫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各地要逐级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完成脱贫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任务,力争超额完成。
编制专项规划。国家层面将加快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重点专项规划,把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落实到专项规划中。各省(区、市)要编制省级“十三五”扶贫规划,细化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政策举措,变成具体可操作的项目。各行业部门在编制“十三五”行业专项规划时,要把行业脱贫攻坚内容纳入其中。
制定脱贫滚动规划。各省(区、市)要依据向中央签署的《脱贫攻坚责任书》,按照中央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确定今后五年贫困县摘帽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滚动规划与年度计划,实现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稳定脱贫,坚决防止拖延病、急躁症。
完善政策体系。《决定》分工方案,分解落实重要政策举措101条,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32个牵头部门和77个参与部门的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确保在2016年8月前制定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脱贫攻坚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各地要针对不同的贫困问题,丰富完善“1+N”政策体系,确保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建设五个平台。为脱贫攻坚提供平台保障。一是国家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把建档立卡数据录入电脑,实现信息化管理。这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五年以后就是共和国脱贫攻坚的历史档案。二是省级扶贫开发融资平台。这是筹措配置扶贫资源的机制保障,现在已经从易地扶贫搬迁开始做起,下一步还会拓展到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扶贫上来。三是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国家出政策,省里融资,县里落实。贫困县要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大项目为平台,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四是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落实平台。派好管好用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加强村“两委”建设。这是我们在村里的扶贫办。穷人在哪里,扶贫的工作机构就延伸到哪里,具体抓落实。五是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利用“互联网+”脱贫攻坚,使扶贫脱贫需求与社会帮扶资源进行直接对接,并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的扶贫模式。
开展十大行动。国务院扶贫办将配合有关部门,运用建档立卡成果,开展以到户到人为主的行业精准扶贫行动,分别是教育扶贫行动、健康扶贫行动、金融扶贫行动、交通扶贫行动、水利扶贫行动、劳务协作对接行动、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科技扶贫行动、中央企业百县万村帮扶行动、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行动。这十大行动,都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目前,有的已经启动,有的即将启动。
实施十项工程。改革专项扶贫工作,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组织实施整村推进工程,职业教育培训工程,扶贫小额信贷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电商扶贫工程,旅游扶贫工程,光伏扶贫工程,构树扶贫工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工程。这十项工程,多数已出台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有的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时事报告大学生版》2016年增刊, 2016—2017学年上学期“形势与政策”专题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