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在俱乐部晚会初见
如果青春是一首无字的挽歌,那么就把那逝去的音符从新点燃!这一次不唱繁华,不唱寂寥,只牵着手大声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
二零零一年,千禧年之后的第一年,是一个新世纪开始的第一年,这个世纪叫二十一世纪,八零初的孩子,就是作为跨世纪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代青年,为什么是青年,因为他们有一腔热烈而又无忌的血脉,因为他们有一颗纯粹而又无悔的心灵。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跨世纪的原因,此时的社会也在两极分化,所谓的两极分化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比如说有一批人喜欢录像厅,但也有一批人喜欢电影院;有一批人喜欢电玩街机,但也有一批人已经喜欢上了网吧;有一批喜欢旱冰的速度与激情,但也有一批人已经喜欢上了半条命的快战与热血;有一批人追求着纯真的感情,但也有一批人开始追求房子、车子、票子;有一批人认为知识可以改变命运,但也有一批人认为向钱看,向厚转才是王道。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生在八零初的孩子们,在二零零一年时,开启了他们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时间: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晚;
地点:XX大学俱乐部;
事件:大学生自发组织的青年文艺晚会;
主角:两个女孩和四个男孩;
“喂,你这头猪能不能快点?”
“你就这么着急看帅哥吗?”
“去你的,我这叫热爱大学生活,不像你一天就喜欢画画。”跑得快一点的女生,步子缓了下来,对跑得慢的女孩说到!
“明明就是想找男朋友了,别美其名曰热爱大学生活好不好?”
“那又怎样,知不知道最近在校园流行一首很火的歌,今晚他们要登台演唱呢!”
“当然知道,歌名叫《青春,我来过》对吗?”
“没错就是这首歌,据说是四个男生自己创作的。”
“打听的这么清楚,八成是有什么想法吧。”
“我明目张胆的有想法好不好,不像你偷偷摸摸的。”
“谁偷偷摸摸,最可恨的就是小雨那个没良心的家伙,这次既然不让我当主持人。”
“你当的还少啊,是不是好久没收情书,心里憋得慌啊?”
“难道你不觉得把那一份份情书念出来很好笑吗?”
“只有你这种变态才会把别人的情书当成笑话。”
“我要是把那些肉麻的情书当真才叫变态呢!”
“就算你不变态,也好不到哪去。”
“别光说我,你成天就想着采访帅哥,还真是没白学记者专业啊!”
“你说我要不要去采访一下何睿明。”
“神经病,采访他干嘛?”
“我就是很好奇,他守着你这个又不能亲又不能抱的老妖婆,还死心塌地的,哎——也不知道这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学记者专业的女生笑着说完就快速跑开了。
“别跑,你给我站住。”
没过一会他们已经到了俱乐部,喜欢画画、喜欢当主持人的女孩叫陶姿,她学的专业是公共传媒,另一位喜欢采访帅哥的女生叫曹筱苒,所学的专业是新闻采访;他们虽然不是同班同学,却是舍友,在一起生活了近四年,其感情可想而知!
走进俱乐部,女主持人正在播报节目,说起来女主持人和陶姿、曹筱苒有着很深的渊源呢,这个女主持人叫萧潇雨,是他们的舍友!
“大家好,下面由疯男孩演唱《青春,我来过》,要告诉大家的是,这首歌的词曲是他们自己作曲编写创作的哦,而且最近在校园里好像很火,疯男孩组合,到底能疯到什么程度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热烈的掌声是对这首歌最好的期待,四个男孩走到舞台上,说是疯男孩,可乍一看这四个男孩还真不怎么疯,看起来倒是很酷,很安静,统一黑色的着装,健壮的体魄,最矮的好像都有一米七八左右的样子,身高差异不大,最高的看上去也就一米八多的样子;
他们每个人都拿了一把吉它,走上台后,一个绝对能引起花痴疯狂的男孩说话了,说疯狂也许有些过头,但是这个男孩的确有着还行的相貌,不说帅,也能吸引不少女生的眼球了,可他接下来的发言,却引来了全场的唏嘘声,真不愧是疯男孩组合。
“大家好,我是疯男孩组合中的坏坏,我五音不全,我唱歌最大的特点就是喊叫,喊出青春的热烈,希望大家等会跟我一起喊起来,谢谢”这个男孩介绍完以后,在场的观众严重怀疑,听起来还不错的《青春,我来过》真的是他们唱的吗?坐在观众席的陶姿看着这个说话的男孩,总觉得有几分熟悉的感觉,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看着他云淡风轻自嘲式的介绍,陶姿觉得这个男孩子挺有意思。
“大家好,我是疯男孩组合中的混混,虽然我的嗓音很优美,但是我不怎么会弹吉它,我弹吉他的最大特点就是疯狂,在青春的路上,希望大家能跟我一起疯狂,谢谢”
“大家好,我是疯男孩组合中的呆呆,我唱歌一般,吉它玩的也很一般,我最大的特点是在青春的路上,陪着坏坏一起喊,陪着混混一起疯,谢谢”
“大家好,我叫木木,我首先要说的是,跟我一起上台的这三个人的家乡不在地球,所以等会表演的不好,请大家不要责怪他们;但我相信这首歌的魅力一定会让更多的人喜欢我们,尤其是最右边的这位帅哥,在疯男孩中他叫坏坏,可私下里我们兄弟都喜欢叫他狮子王,这首歌原本是他写的一首诗,当我第一次看到他写的这首诗歌时,我的内心是震撼的,因为我感觉到了每一个字句中的深情,我用了一年的时间谱曲,可以说在这一年中我们为这首歌投入了无数感情,因为这首歌不仅仅有我们四个人的感情,更代表了我们对于青春的热爱;下面我们将为大家演唱,希望大家能喜欢。!”
在大家的鼓掌下,疯男孩组合已经坐在了麦克风前,舞台音效已经准备就绪;坐在观众席上的陶姿看着这四个男孩立马就对曹筱苒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喂,筱苒,那个叫坏坏的男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可却想不起来了。”
“花痴!这么快就贴上你桃子的标签了,放心我不和你挣。”
“你懂什么,虽说他不是特别帅!却是我喜欢的那种。”
“无可救药。”
这两个美女在小声的聊着,舞台上疯男孩已经唱响了《青春,我来过》
青春,我来过
在这个未知的城市,
在这个陌生的街,
在这个身不由己的世界,
不知从何时起,
岁月已成了一首首老歌,
青春——我不甘寂寞,
我也要唱一首歌,
唱一首情歌,
啊——姑娘啊!
让我们一起我来合;
在这个迷惘的天空,
在这个迷惘的夜,
在这个身不由己的路上,
不知从何时起,
繁华已成了一首首老歌,
青春——我不甘落寞,
我也要唱一首歌,
唱一首凯歌,
啊——兄弟啊!
让我们一起来歌;
啊——
匆匆的青春岁月,
命运把你我相聚,
我要和你一起唱一首歌,
一首一生都不要老的歌,
匆匆的青春岁月,
把爱恨情仇统统放在心窝,
静静的对自己说:
我爱过!
啊——
匆匆的青春岁月,
命运让你我相遇,
我要和你一起唱一首歌,
一首一生都不相忘的歌,
匆匆的青春岁月,
把风雨坎坷统统放在心窝,
默默的对自己说:
我来过!
曲闭。
这首歌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时而迷茫,时而忧伤,时而自豪,时而痴狂的曲调,最终归结于平静;这首歌好像唱响了所有人的内心一样;
在那个笔友盛行的年代,在那个月月都可以收到书信的年代,上课了,你是否又开始写信了;在那个喜欢乔丹的年代,下课了,篮球场上你和兄弟们是否又开始奔跑了;在那个喜欢迈克杰克逊的年代,音乐、吉它、跳舞是不是让你一度狂欢!
坏坏写这首诗歌,是在大学校园中入学一年后写的,为了纪念曾经一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只是那段岁月他绝口不提,只想以诗歌的方式表达出来,同时也因为思念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和他不在一个大学,其联系方式主要就是写信,他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女孩,但从未说出口,因为他不知道这份喜欢是不是爱情;还有大学校园一起渡过了两年多的兄弟,就像歌词里写的一样,把这些都放在心窝,只静静的对自己说,我来过;看似平静,可这种平静的感情,更胜过那惊涛骇浪风风火火的情义!
木木之所以对这篇诗歌有了作曲的灵感,是因为木木和坏坏有着相似的经历,他们喜欢的女孩和自己不在一所大学,最多的就是思念和写信,再加上木木和坏坏的兄弟感情,好像能读懂这篇诗歌中的感情一样,当时木木还问过坏坏,是不是经历过什么,才有这么深刻的体会,可坏坏的回答很操蛋,不留下点像样的字迹,怎么好意思在青春得瑟,这是他的原话;这就是坏坏,青春的路上他想的总和别人不一样却又让人挑不出毛病;第一次看到坏坏写的这首诗后,酷爱音乐的木木就想着把这首诗歌变成歌曲的想法,不得不说木木对于他们首次创作的这首歌曲非常满意!